A. 行政公文上級來文傳達怎麼說
用的是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一是批轉重要的行政措施。領導機關認為下級機關或所屬部門在其主管或歸口管理的業務活動中所確定的重要行政措施,需要有關部門或下級機關貫徹執行的,可用批轉通知下發。
二是批轉帶有普遍性的重要事項的解決意見。一個或幾個同級機關,就有關其自身業務范圍內的重要事項的解決,提出處理意見,要求上級機關指示、批准,上級機關認為問題帶有普遍性、處理意見比較准確、可行的,通過使用批轉通知,告知所屬的機關遵照執行。
特點:
(1)使用范圍的廣泛性。通知是一種非常靈活的文種,在使用主體上,上至國務院、下至最基層的單位,都可使用。在通知內容上,大至國家重大事項,小至單位內部一般事項,都可用通知。
(2)文種功能的指導性。通知作為下行文時,在文種功能上具有較強的指導性。特別是部署和布置工作,批准和轉發文件等,都需明確處理問題的目的或指導思想、原則、方法和要求等,闡述說明需要做什麼、如何做、怎樣做等。通知一般都較為側重具體部署,因而其指導性十分明顯。
(3)行文方向的不確定性。通知一般作下行文,多為上級機關向下行文,但在平行單位之間、不相隸屬單位之間也可使用通知,即其也可作平行文。作為平行文時,只能表述告知性或周知性的內容。重要的通知,一般在下發的同時,還要抄送上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