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能夠獲得/查看國家頒發的紅頭文件
到當地的政府檔案館查詢,只要不是涉及國家機密的紅頭文件,一般都能查得到。但要具備相應的手續,一般情況下,帶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就行。
Ⅱ 在網上那裡可以找到紅頭文件
你可以登陸你所在轄區的經貿局網站查詢下看看能不能查到,一般紅頭文件都是政府或經貿局辦法的.
Ⅲ 教育部的紅頭文件怎麼能夠查到
方法如下:
1、去教育部網站查詢(http://www.moe.gov.cn)。
2、可以嘗試在【知策】上搜索,知策整合了各級政府部門公開發布的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包括教育部以往歷史紅頭文件。您想查詢教育部以往發布的紅頭文件,可以按照發布年份2011年進行查詢。
Ⅳ 政府紅頭文件在哪裡查
法律分析:政府的紅頭文件在中國政府網官網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零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神巧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肆早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鄉、民族鄉、鎮游雹鍵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Ⅳ 在那裡可以下載 紅頭文件雲南省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 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通知》(雲政發〔2011〕255號),保障本省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傷保險權益和待遇,現將《雲南省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州市統籌地區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 南 省 財 政 廳
2012年9月15日
雲南省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
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保障本省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獲得及時救治和補償,依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雲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保單位)自2012年1月1日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第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州(市)級統籌管理,工傷保險業務按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省級參保單位、中央駐滇國家機關的工傷保險業務暫由省社會保險局經辦。省財政負擔的省級參保單位范圍由省財政廳進行審核確認。
第四條 各統籌地區參保單位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由單位按時足額向稅務部門繳納。
參保單位初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費率按0.5%執行,個人不繳費。繳費數額為本單位工資總額乘以費率之積。
各統籌地區根據上年度基金結余情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商財政部門進行費率調整。
各級財政部門歷年劃撥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公)傷醫療等相關費用結余資金,與參保單位按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統一並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
省財政負擔的省級參保單位初次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經省社會保險局商省財政廳核定後,由省財政廳按年將費用直接撥入省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工傷保險分戶。下一年度根據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由省社會保險局商省財政廳對資金予以安排。此項資金與非財政負擔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基金分賬核算。
第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傷保險待遇支出情況,提出用款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將款從財政專戶撥入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戶,確保待遇支付。
參保單位被認定或視同工傷情形的傷殘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從所在單位繳費次月起,按本辦法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應的待遇費用。
第六條 參保單位工作人員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省級參保單位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的事項,由參保單位向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第七條 參保單位的工傷人員經治療,病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生活護理依賴程度等級鑒定和輔助器具配置事宜向統籌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省級參保單位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辦法和標准執行。
第八條 參保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按《條例》和《辦法》規定的標准和項目享受待遇,但與民政撫恤規定的項目不可重復享受。
(一)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後,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達到1-4級傷殘的工傷人員,退出崗位停發工資的,可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二)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後職工因工死亡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死亡時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實行單獨建賬的,再支付本人40個月的基本工資。
(三)參保單位工傷職工享受工傷待遇時,以本人工資為計發基數的,本人工資指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
第九條 參保單位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參保繳費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按政策規定解決,經費由原渠道支出。
第十條 參保單位納入統籌前因公(工)受傷人員和部隊傷殘人員轉入的,隨單位一並參保,不作費用清償,並自次月起,因舊傷復發的,享受《條例》和《辦法》規定的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的待遇。
工傷待遇中與民政撫恤待遇重復的喪葬補助金、殘疾撫恤金、遺屬撫恤金、護理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等待遇項目不能重復享受。
第十一條 參保單位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按照工傷保險經辦服務流程辦理相關手續,嚴格執行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待遇審核等流程。
第十二條 參保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前已享受撫恤待遇的工傷人員,參保後原待遇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例》和《辦法》規定新發生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否則由所在單位按原渠道解決。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Ⅵ 國家紅頭文件在哪查閱
國家紅頭文件在中國政府網官網查詢。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簡稱「中內國政府網」)是在中容共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懷、指導下,由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批准建設的。
2、中國政府網作為中國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會的窗口,是公眾與政府互動的渠道,對於促進政務公開、推進依法行政、接受公眾監督、改進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具有重要意義。
「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其指的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類等的俗稱。
Ⅶ 政府紅頭文件在哪裡查
品牌型號:聯想小新Pro16 2022款
軟體版本:網路瀏覽器8.7.5
政府紅頭文件查詢可以在當地的政府網站中進行查詢,這里以福建省人民政府為例。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點擊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
打開電腦,進入瀏覽器,進入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
《立法法》第六十七條
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由國務院法制機構組織起草。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信州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社會公眾的賣備意見。聽取意見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
行政中坦毀法規草案應當向社會公布,徵求意見,但是經國務院決定不公布的除外。
Ⅷ 當地政府的紅頭文件的查詢途徑
法律分析:據此到同級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一般是該級政府辦公室或辦公廳的內設機構,但都有電話)申請查詢即可。
長期以來這三種形式的政府出版物主要通過四種流通途徑向社會傳播:通過國家郵政系統在國內外公開征訂、通過部門內部系統自辦發行、通過機關文件交換,內部限量贈閱、通過公共媒體向社會免費贈閱。上述情況在近年來變化較大,特別是2003年新聞出版署辦公廳下發《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的通知》實施細則之後,按照中辦、國辦的精神:所有公報、政報、文告一律免費贈閱。據統計全國約有96家政務類出版物被停止征訂而作為免費向社會贈閱的對象其中還有部分出版物改為只出版電子網路版而納入電子政務的管轄范圍。據調查目前大多數的政府出版物由於技術上或發行上問題而陷入了一種很被動的局面中。但是,如果讀者特殊需要某種出版物努力去尋找的話,大部分還是可以通過與政府文件管理機構溝通後而免費索取或購買得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條 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屬於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及時更新。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條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屬於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