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小微企業證明材料去哪開
法律分析:所在地的縣(市)區經貿(發)局開具。根據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需要開具小微證明的企業必須注冊在本轄區內,同時提供以下材料:1、企業彎沖申請報告,內含企業情況簡介,出具小微證明用途等,並由屬地街道經濟辦或軟體園招商處簽注意見加蓋公章;2、上年度末的國稅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營業笑和收入)與社保局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的申報表或明細表(從業人數)以及公司財務報表加蓋公章;3、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加碰鬧盯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三)聯營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五)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並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