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文件管理 > 紅頭文件是什麼級別單位才能發

紅頭文件是什麼級別單位才能發

發布時間:2023-05-23 16:30:09

❶ 政府紅頭文件可以隨便發嗎

不可以。
1.「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
2.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巧李罩
3.「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①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文件。
②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立法活動,健全國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擾早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孝鬧息公開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❷ 什麼是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不是一個嚴格的規范意義的術語,但近些年在報紙、雜志、電視、網路等媒體上出現頻率較高的一個術語,也是廣大群眾約定俗成的習慣上的說法。到底「紅頭文件」概念所指什麼,有值得辨析的必要。

在我國法律法規文獻中,沒有「紅頭文件」這個詞的表述,通常用以表述的詞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在法學上都稱之為行政規章)」,這些都是我國現階段的法的形式。除了這些屬於「法」的范疇的詞外,還有用以表述的詞有「行政措施、決定、命令、指示、規定」,如憲法第89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的職權有「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憲法第90條第2款規定「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行為中,有一種「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這是不是意味著決定與命令有些不具有普遍約束力,也就是行政法學上所講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與命令是抽象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法》第7條採用了「行政規定」。另外在一些法律法規中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統稱之為「其他規范性文件」,如《行政處罰法》第14條規定了「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法》第17條也規定「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

那麼「紅頭文件」與「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措施、行政規定、決定、命令、指示、其他規范性文件」是什麼關系呢?

為弄清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一些學者對「紅頭文件」概念的界定:

第一種界定:「紅頭文件」是人們對行政公文的俗稱,因文件首頁紅色的文頭而得名,主要是指政府進行行政決定、行政執行、行政協調與控制等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信息記錄。主要指「規范類紅頭文件」,包括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政策、行政命令、行政決定、行政裁決、行政措施、行政組織職能和工作程序方法,各項管理標准等等[①]。

第二種界定:「紅頭文件」是通俗的稱謂,泛指憲法、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有關機關和部門制定發布的非立法性文件,包括對抽象性事項作出規定的文件。由於是以各級國家政權機關的名義發出的措施、指示和命令,代表國家行使各項管理職權,因而要套以國家政權機關權威的「紅頭」,故稱紅頭文件[②]。

從以上兩種界定來看,「紅頭文件」所指的范圍與性質都是不同的。在這里筆者暫不評價這兩種界定的優劣之處,我們先考察一下現實生活中「紅頭文件」的幾個特徵。

「紅頭文件」,從其外在形式上看,必然是因文件首頁的紅色文頭而得名,文件的首頁非紅色的則不屬於「紅頭文件」。因此,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行政規章」則不屬於「紅頭文件」之范圍。從現實生活中出現的「紅頭文件」來看,還有這樣幾個特徵:

第一、主體廣泛性。主體不僅有行政機關還有非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如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非行政機關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組織,這些主體在行使其管理職能時發布「紅頭文件」;

第二、程序的不確定性。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都需要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如法律的制定要遵守《憲法》、《立法法》規定的程序;行政法規的制定要遵守〈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的制定也要遵守〈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但現實中出現的大量的「紅頭文件」的制定則無統一的規定,對於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有時依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制定,對於其他非行政機關的主體制定的「紅頭文件」則沒有程序規定。

第三、形式的多樣性。我國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名稱一般有「法、條例、規定、辦法、實施意見、實施細則」等多種形式,但我國的「紅頭文件」的名稱形式上則是五花八門,使用比較混亂。根據我國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意見〉可推定有以下幾種:命令(或令)、決定、公告、通知、通告、通報、批復、指示、意見、函等。在行文格式上,「紅頭文件」不像行政法規和規章有比較完整的章、節、條、款和總則、分則、附則等結構,它一般包括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標題、正文、附註等部分。

第四、內容的從屬性。「紅頭文件」規定的內容一般是根據行政管理的實際需要(有學者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的管理稱之為「准行政管理」)針對一時或一事制定,或者為執行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而結合本地或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具有暫時性、過渡性、從屬性內容的規定。一般要求,「紅頭文件」不得違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基本原則或要求。

第五、效力的層級性。這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制定的「紅頭文件」的效力層級。在我國數量龐大的「紅頭文件」當中,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所佔的比較是非常高的。雖然法律也有效力等級之分,如憲法的效力高於法律、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行政規章;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也有效力等級之分,這種效力層級關系是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相一致的。

鑒於以上的特徵,我們可以給「紅頭文件」作一個較為完善的界定,「紅頭文件」是以其文件首頁主題為紅色而得名,是行政機關或准行政組織(行政管理學界將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的行政管理稱為准行政管理,同樣這些組織也就是准行政組織)為了其行政管理的需要,制定的針對一時或一事或者執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機關的決議的具體措施、方法、決定、意見等。

不過我們經常見到媒體上所講的「紅頭文件」基本上都是指行政機關發布的行政管理措施、方法、決定和意見,准確地講,應該是除行政法規、規章之外的行政規定。這樣看來, 「紅頭文件」與「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措施、行政規定、決定、命令、指示」的關系就很明確了,「紅頭文件」包括了除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以外的行政措施、行政規定、決定、命令與指示等。

但「紅頭文件」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規范性文件」是什麼關系呢?

規范性文件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法規、規章、決定、命令與措施等。但在我國立法中規定的規范性文件又稱之為「法規性文件」,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則是除以上規范性文件以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與措施等。

「其他規范性文件」所指的范圍在我國現行的立法中是不一致的,需要根據上下文來判斷。《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行為中,有一種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其中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屬於這里所稱的「其他規范性文件」。《行政處罰法》第14條關於「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處罰」中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乃是指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外的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法》第17條關於「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中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則是指法律、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國務院決定以外的規范性文件。我們可以將其基本范圍限定於《行政復議法》第7條規定的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以外的下列「規定」:國務院部門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這樣分析看來,其他規范性文件屬於「紅頭文件」,是「紅頭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他規范性文件與「紅頭文件」是被包含與包含的關系。

如果將「紅頭文件」理解為除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法規性文件,也是不全面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在行政法上稱之為「抽象行政行為」。所謂「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它與「具體行政行為」是相對應的,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是以行政相對人是否特定為標准而對行政行為的一種劃分。在我國各級各類行政機關制定的「紅頭文件」中,不僅有針對不特定相對人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命令、決定與措施,也有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的不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命令、決定與措施。當然很多具體行政行為並不需要通過「紅頭文件」的方式出現,如行政許可行為、行政給付行為等。即是說,如果通過「紅頭文件」方式而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則屬於「紅頭文件」之范疇。

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以上的分析完整地確定行政主體頒布的「紅頭文件」的范圍:

1、國務院依其職權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與命令;

2、國務院各部委及其所屬機構依其職權發布的指示與命令;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規定、行政措施、決定、命令等;

4、鄉鎮人民政府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措施、決定等。

然而,從嚴格的術語界定來講,「紅頭文件」不是規范的科學術語,經過對其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其實就是行政機關制定的以首頁主題為紅字的行政決定、命令、措施、規定等。在多數情況下,群眾所指的「紅頭文件」是指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❸ 紅頭文件什麼級別可以發

法律分析:從制兄和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4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悄棗「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五條 立法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羨運盯法活動。

❹ 什麼單位可以印發紅頭文件

法律分析: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從制定主體、公文種類、管理事項等方面,確定納入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標准和范圍,編制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明確規范性文件的公文種類,列明規范性文件管理事項類別。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均要納入合法性審核范圍,確保實現全覆蓋,做到應審必審。行政機關內部執行的管理規范、工作制度、機構編制、會議紀要、工作方案、請示報告及表彰獎懲、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納入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范圍。

❺ 公司可以發紅頭文件嗎

企業不可以發紅頭文件。但是現在大多公司將其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沒液別稱。
紅頭文件是黨、政機關下發的文件,刊頭的名稱常印成紅字,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一仔察逗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紅頭文件」的范圍一般有:
1、國務院依其職權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與命令;
2、國務院各部委及其所屬機構依其職權發布的指示與命令;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規定、行政措施、決定、命令等;
4、鄉鎮人民政府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措施、決定等。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念賣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並請求對該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前款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含規章。

❻ 什麼是企業紅頭文件

企業紅頭文件是企抄業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而且也在行政法規、規章以外,因此大多數公司將其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和緊急文件的別稱。

在制定企業紅頭文件時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涉及對外有普遍約束力時還應當聽取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增加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與此同時在形成後還應及時公布,便於貫徹執行,更有利於群眾的參與和監督。

(6)紅頭文件是什麼級別單位才能發擴展閱讀

企業紅頭文件的注意事項

1、企業內部由總經理簽名向內部發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用紅頭文件。

2、紅頭文件需由上面向下面發正規的通知,企業、公司給政府部門的文件不能用紅頭文件。

3、對主管部門、上級(總公司)的請示報告類文件,可用上報類紅頭文件。

4、對各部門下發的公司各類決策性文件、各部門負責人任職通知等用下發性紅頭文件,或者公司老總允許使用紅頭文件下發(或上報)的其它重要文件。

❼ 什麼叫「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
「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4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作為機密文件。
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洞運穗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悄衫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納卜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公眾所關心關注的,應該是指狹義上的「紅頭文件」。現在大多公司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的別稱。

❽ 紅頭文件由什麼單位發放的

由聯合部門共同署名蓋章,聯合發文的紅頭文件是指由兩個及以上政府機關聯合發布的文件。

落款示例圖:

法定程序

1、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為了規范規章、法規的制定程序,國務院頒布了《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許多部門也制定了本部門的規章制定辦法,對於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也應符合一定的操作規程,經歷必要的程序和合理的步驟,使行政機關這種抽象行政行為做到針對性強,更加科學合理。

2、落實公開、公正制度。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涉及對外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還應當聽取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增加規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規范性文件形成後還應及時公布,便於貫徹執行,更有利於群眾的參與和監督。

3、嚴格劃分制定許可權。對不屬本級管理的事務不得越權制定文件,對需要部門協調的及時相互溝通,對屬於上級許可權的應及時請示,對本部門需要創立規章的不應以規范性文件代替,同時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當加強內部職能部門的協調,建立嚴格的會簽制度,對涉及法規性內容應當有法制工作部門的意見。

4、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檢查。對於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有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和社會監督。上級行政機關應經常檢查所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對不合法的文件應當撤銷或變更。行政機關內部鋒滲雹法制工作機構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文件進行清理,建立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制度。

在司法監督中,人民法院對審理案件中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嚴格鑒別和判斷,對於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不予採信,同時可以採用司法建議方式向規范性文件制定單位及其上級機關提出修改建議,促進行政機關及時糾正。

在貫徹規范性文件時,要經常聽取下級、社會各界對執行規范性文件的意見,發現有違法或者有不合理問題時喊歲應當及時修正。規范性文件修改、制定的及時性正是加強行政管理所需要的。因此行政機關應當在搞好調查研究的同時,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為貫徹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服務。

規范性文件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依據,制定和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創制制度有利於我國行政法制規范化的建設,因此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納入法制的軌道。

(8)紅頭文件是什麼級別單位才能發擴展閱讀

「紅頭文件介紹:

「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

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銀帆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公眾所關心關注的,應該是指狹義上的「紅頭文件」。現在大多公司將其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別稱。

❾ 什麼級別可以發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指棗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賀逗岩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四)確定審核主體。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要明確具體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以下統稱審核機構)。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辦公機構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或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起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機構進行審核;起草部門已明確專門審核機構的,應當先由起草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國務院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縣(市、區)人民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已明確專門審核禪御機構或者專門審核人員的,由本單位審核機構或者審核人員進行審核;未明確專門審核機構或者專門審核人員的,統一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

❿ 紅頭文件是什麼意思正式的東西

紅頭抄文件指的是指各級政府機關,襲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類等的俗稱。是正式的文件。

紅頭文件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10)紅頭文件是什麼級別單位才能發擴展閱讀:

「紅頭文件」始於南北朝的西魏時期,當時有位出色的政治家蘇綽,他博覽群書,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長算術。據《周書·蘇綽傳》記載: 「綽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賬戶籍之法。」「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發出的文書是用朱(紅色)標,下面上呈的文書是用墨(黑色)標,界限嚴明。由此可見,我國今天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而「紅頭文件」已經有1400餘年的歷史。

閱讀全文

與紅頭文件是什麼級別單位才能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團購是在哪個app 瀏覽:897
打開多個word文檔圖片就不能顯示 瀏覽:855
騰訊新聞怎麼切換版本 瀏覽:269
app安裝失敗用不了 瀏覽:326
桌面文件滑鼠點開會變大變小 瀏覽:536
手機誤刪系統文件開不了機 瀏覽:883
微信兔子甩耳朵 瀏覽:998
android藍牙傳文件在哪裡 瀏覽:354
蘋果6s軟解是真的嗎 瀏覽:310
c語言代碼量大 瀏覽:874
最新網路衛星導航如何使用 瀏覽:425
以下哪些文件屬於圖像文件 瀏覽:774
zycommentjs 瀏覽:414
確認全血細胞減少看哪些數據 瀏覽:265
文件有哪些要求 瀏覽:484
cad打開時會出現兩個文件 瀏覽:65
什麼是轉基因網站 瀏覽:48
手柄設備有問題代碼43 瀏覽:921
怎麼他么怎麼又網路了 瀏覽:649
java會出現內存泄露么 瀏覽:617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