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央一號文件內容
中共中央(2006)一號文件原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了今後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為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幾年,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支農惠農的重大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部署,切實加強「三農」工作,農業和農村發展出現了積極變化,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糧食連續兩年較大幅度增產,農業結構調整向縱深推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會事業進一步發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干群關系明顯改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好形勢,對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必須看到,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農業基礎設施脆弱、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決好「三農」問題仍然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重大而艱巨的歷史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戰略部署,始終把「三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實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快農村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步伐。
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加速推進現代化,必須妥善處理工農城鄉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進步。農村人口眾多是我國的國情,只有發展好農村經濟,建設好農民的家園,讓農民過上寬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才能不斷擴大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力度扶持「三農」的能力和條件。「十一五」時期,必須抓住機遇,加快改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局面,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十一五」時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的關鍵時期,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的關鍵時期,是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取得突破進展的關鍵時期,也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加速推進的關鍵時期。「十一五」時期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協調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當前,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3)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而繁重的歷史任務,必須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必須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斷創新農村體制機制;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必須堅持科學規劃,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逐步推進;必須堅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中,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議,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順應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變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2006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並逐步形成新農村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要把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轉向農村。提高耕地佔用稅稅率,新增稅收應主要用於「三農」。抓緊制定將土地出讓金一部分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管理和監督辦法,依法嚴格收繳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都要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建設標准農田。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金融機構要不斷改善服務,加強對「三農」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種形式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征地、戶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二、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
(5)大力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國家創新基地和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在機構設置、人員聘任和投資建設等方面實行新的運行機制。鼓勵企業建立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國家在財稅、金融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給予扶持。改善農業技術創新的投資環境,發展農業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加強農業高技術研究,繼續實施現代農業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盡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農業科技成果。針對農業生產的迫切需要,加快農作物和畜禽良種繁育、動植物疫病防控、節約資源和防治污染技術的研發、推廣。把農業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財政支持的優先位置,提高農業科技在國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繼續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和國外先進農業技術引進資金。加強種質資源和知識產權保護。要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積極探索對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服務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完善農技推廣的社會化服務機制。深入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擴大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專項補貼規模。鼓勵各類農科教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多元化的農技推廣服務。加強氣象為農業服務,保障農業生產和農民生命財產安全。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提高重要農時、重點作物、關鍵生產環節和糧食主產區的機械化作業水平。
(6)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促進入市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鼓勵商貿企業、郵政系統和其他各類投資主體通過新建、兼並、聯合、加盟等方式,在農村發展現代流通業。積極發展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和消費品連鎖經營,建立以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為核心的新型營銷體系,改善農村市場環境。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連鎖化「農家店」。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隊伍。加快農業標准化工作,健全檢驗檢測體系,強化農業生產資料和飼料質量管理,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供銷合作社要創新服務方式,廣泛開展聯合、合作經營,加快現代經營網路建設,為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提供服務。2006年要完善全國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網路,實現省際互通。
(7)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必須堅持立足國內實現糧食基本自給的方針,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持續增加種糧收益,不斷提高生產能力,適度利用國際市場,積極保持供求平衡。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續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和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加快建設大型商品糧生產基地和糧食產業帶,穩定糧食播種面積,不斷提高糧食單產、品質和生產效益。堅持和完善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保持合理的糧價水平,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調控,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繼續執行對糧食主產縣的獎勵政策,增加中央財政對糧食主產縣的獎勵資金。
(8)積極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快建設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積極發展特色農業、綠色食品和生態農業,保護農產品知名品牌,培育壯大主導產業。繼續實施種子工程。大力發展畜牧業,擴大畜禽良種補貼規模,推廣健康養殖方式,安排專項投入支持標准化畜禽養殖小區建設試點。要加強動物疫病特別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突發疫情應急機制,加快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穩定基層獸醫隊伍。積極發展水產業,擴大優質水產品養殖,發展遠洋漁業,保護漁業資源,繼續做好漁民轉產轉業工作。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擴大園藝、畜牧、水產等優勢農產品出口,加強農產品對外貿易磋商,提高我國農業應對國際貿易爭端的能力。
(9)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要著力培育一批競爭力、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企業集群示範基地,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與農戶有機結合的組織形式,讓農民從產業化經營中得到更多的實惠。各級財政要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龍頭企業發展,並可通過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發展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和「訂單農業」。通過創新信貸擔保手段和擔保辦法,切實解決龍頭企業收購農產品資金不足的問題。開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增值稅改革試點。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快立法進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於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信貸、財稅和登記等制度。
(10)加快發展循環農業。要大力開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農業技術,重點推廣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相關產業鏈接技術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制定相應的財稅鼓勵政策,組織實施生物質工程,推廣秸稈氣化、固化成型、發電、養畜等技術,開發生物質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質產業。積極發展節地、節水、節肥、節葯、節種的節約型農業,鼓勵生產和使用節電、節油農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努力提高農業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農業面源污染。
三、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
(l1)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按照國內外市場需求,積極發展品質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推進「一村一品」,實現增值增效。要加快轉移農村勞動力,不斷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鼓勵和支持符合產業政策的鄉鎮企業發展,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服務業。著力發展縣城和在建制的重點鎮,從財政、金融、稅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為小城鎮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外來人口較多的城鎮要從實際出發,完善社會管理職能。要著眼興縣富民,著力培育產業支撐,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引導企業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務,增強縣級管理能力,發展壯大縣域經濟。
(12)保障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務工農民流動和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鄉就業公共服務網路,為外出務工農民免費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工資保障金等制度,切實解決務工農民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務工農民的職業安全衛生保護。逐步建立務工農民社會保障制度,依法將務工農民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探索適合務工農民特點的大病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辦法。認真解決務工農民的子女上學問題。
(13)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要加強國家對農業和農民的支持保護體系。對農民實行的「三減免、三補貼」和退耕還林補貼等政策,深受歡迎,效果明顯,要繼續穩定、完善和強化。2006年,糧食主產區要將種糧直接補貼的資金規模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適應農業生產和市場變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對種糧農民的支持保護制度。
(14)加強扶貧開發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實行整村推進的扶貧開發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抓好貧困地區勞動力的轉移培訓,扶持龍頭企業帶動貧困地區調整結構,拓寬貧困農戶增收渠道。對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實行易地扶貧。繼續增加扶貧投入,完善管理機制,提高使用效益。繼續動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沿海發達地區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事業。切實做好貧困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工作。
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
(15)大力加強農田水利、耕地質量和生態建設。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發展節水灌溉,繼續把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作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加大大型排澇泵站技術改造力度,配套建設田間工程。大力推廣節水技術。實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負責,逐步擴大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規模。切實抓好以小型灌區節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為重點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實施新一輪沃土工程,科學施用化肥,引導增施有機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測土配方施肥補貼,繼續實施保護性耕作示範工程和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試點。農業綜合開發要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改造中低產田和中型灌區節水改造。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繼續推進生態建設,切實搞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穩定完善政策,培育後續產業,鞏固生態建設成果。繼續推進退牧還草、山區綜合開發。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做好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加強荒漠化治理,積極實施石漠化地區和東北黑土區等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電、采礦等企業的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機制,從水電、礦產等資源的開發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企業所在地環境的恢復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礎設施建設。在鞏固人畜飲水解困成果基礎上,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優先解決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蟲病區的飲水安全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從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農村沼氣建設投資規模,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戶用沼氣,支持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以沼氣池建設帶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盡快完成農村電網改造的續建配套工程。加強小水電開發規劃和管理,擴大小水電代燃料試點規模。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油(水泥)路,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區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積極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和整合涉農信息資源,強化面向農村的廣播電視電信等信息服務,重點抓好「金農」工程和農業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程。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出勞,開展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辦法給予支持。按照建管並重的原則,逐步把農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管護納入國家支持范圍。
(17)加強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推進,農民迫切要求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工作,安排資金支持編制村莊規劃和開展村莊治理試點;可從各地實際出發制定村莊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的指導性目錄,重點解決農民在飲水、行路、用電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難,凡符合目錄的項目,可給予資金、實物等方面的引導和扶持。加強宅基地規劃和管理,大力節約村莊建設用地,向農民免費提供經濟安全適用、節地節能節材的住宅設計圖樣。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注重村莊安全建設,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災害對村莊的危害,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村莊治理要突出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著節約原則,充分立足現有基礎進行房屋和設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農民負擔,扎實穩步地推進村莊治理。
五、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培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
(18)加快發展農村義務教育。著力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2006年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對其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2007年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這一政策。繼續實施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工程和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改善農村辦學條件,逐步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保障水平。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的力度,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大力度監管和規范農村學校收費,進一步減輕農民的教育負擔。
(19)大規模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提高農民整體素質,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迫切需要。繼續支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提高農民務農技能,促進科學種田。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規模,提高補助標准,增強農民轉產轉崗就業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場、多元辦學的培訓機制。各級財政要將農村勞動力培訓經費納入預算,不斷增加投入。整合農村各種教育資源,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從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較大幅度提高補助標准,到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要不斷增加投入,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鄉村醫生實行補助制度。建立與農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的農村葯品供應和監管體系,規范農村醫療服務。加大農村地方病、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農村衛生人才培養的經費預算,組織城鎮醫療機構和人員對口支持農村,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加強農村計劃生育服務設施建設,繼續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21)繁榮農村文化事業。各級財政要增加對農村文化發展的投入,加強縣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發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基層服務點,構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文體活動,保護和發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優秀傳統文化,創新農村文化生活的載體和手段,引導文化工作者深入鄉村,滿足農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農村業余文化隊伍,鼓勵農民興辦文化產業。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管理,抵制腐朽落後文化。
(22)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災民補助等社會救助體系。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落實軍烈屬優撫政策。積極擴大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試點和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實施范圍。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導健康文明新風尚。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激發農民群眾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傳統美德,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農村形勢和政策教育,認真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積極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開展和諧家庭、和諧村組、和諧村鎮創建活動。引導農民崇尚科學,抵制迷信,移風易俗,破除陋習,樹立先進的思想觀念和良好的道德風尚,提倡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農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會風貌。
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
(24)進一步深化以農村稅費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2006年,在全國范圍取消農業稅。通過試點、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創新鄉鎮事業站所運行機制,精簡機構和人員,5年內鄉鎮機構編制只減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員,確保社會穩定。要按照強化公共服務、嚴格依法辦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認真解決機構和人員臃腫的問題,切實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加快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級政府責任明確、財政分級投入、經費穩定增長、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中央和省級政府要更多地承擔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深化農村學校人事和財務等制度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對鄉村債務進行清理核實,2006年選擇部分縣(市)開展化解鄉村債務試點工作,妥善處理歷年農業稅尾欠,完善涉農稅收優惠方式,確保農民直接受益。深化國有農場稅費改革,將農業職工土地承包費中類似農村「鄉鎮五項統籌」的費用全部減除,農場由此減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國有農場要逐步剝離辦社會的職能,轉變經營機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發揮示範作用。
(25)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鞏固和發展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成果,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縣域內各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擴大郵政儲蓄資金的自主運用范圍,引導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調整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定位,拓寬業務范圍和資金來源。國家開發銀行要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資源開發。繼續發揮農業銀行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范民間借貸。穩步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加快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各地可通過建立擔保基金或擔保機構等辦法,解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給予適當扶持。
(26)統籌推進農村其他改革。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健全在依法、自願、有償基礎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林業健康發展。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建立產銷區穩定的購銷關系,加強國家對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縮小征地范圍、完善補償辦法、拓展安置途徑、規范征地程序的要求,進一步探索改革經驗。完善對被征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加強對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拓寬就業安置渠道,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
七、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鄉村治理機制
(27)不斷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障。要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主題,在全國農村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引導廣大農村黨員學習貫徹黨章,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宗旨。要結合農村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正面教育,解決黨組織和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主要問題,解決群眾最關心的重點問題,務求取得實效。加強農村基層組織的陣地建設,繼續搞好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論、法律法規和實用技術培訓力度,引導農村基層幹部發揚求真務實、踏實苦乾的工作作風,廣泛聯系群眾,增強帶領群眾增收致富的能力。關心和愛護農村基層幹部,繼續開展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充分發揮農村共青團和婦聯組織的作用。
(28)切實維護農民的民主權利。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讓農民群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監督權。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健全農民自主籌資籌勞的機制和辦法,引導農民自主開展農村公益性設施建設。開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活動,推動農村基層志願服務活動。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增強農民的法制觀念,提高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妥善處理農村各種社會矛盾,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黃賭毒」
❷ 公共文化的概念特徵
公共文化這一概念建構始於資本主義早期階段的民主化進程,伴隨資本主義近代民主化進程而形成的公共領域,在分化為政治公共領域和文化公共領域後,經由體制化而發展成為現代社會的公共文化。
基於公共文化具有全民參與共享和非營利的性質,實際上,人類社會的文化從誕生之日起就是公共文化,因而公共文化本質上是一種非生產性文化生產形態。在歷史上,不同國家、民族、地區以及不同時期的公共文化有著形態和內容的差異。公共文化具有共享性、儀式性、差異性和建構性等特徵。
一、文化構築公共空間
(一)「公共文化」概念生成的現代語境
在現代主義語境中,公共文化一詞與公共領域這一概念具有內在關聯性。所謂公共領域,是指人人擁有的共同的空間。阿倫特在闡釋「公共的」這一術語的含義時指出:「它首先是指,凡是出現於公共場合的東西都能夠為每個人所看見和聽見,具有最廣泛的公開性。
表象——即不僅為我們自己,也為其他人所看見和聽見的東西——構成了現實……第二,世界對大眾來說是共同的,並與大眾的私人地盤相區別。就此而言,『公共的』一詞指的就是世界本身。」
最早的公共領域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羅馬城邦時期,那一時期分享民睜碰主權利的城邦政治形式既是最早形式的市民社會,也穗早核是公共領域的早期形式。現代公共領域的形成標志著近代歐洲社會從中世紀的封建社會向近代民主社會的轉變。在這一過程中,公共文化的發展扮演了關鍵角色,它具體體現為一種具有文化生產意味的活動方式、組織形式和結構關系。現代政治公共領域起源於17、18世紀由宮廷聚會演變而來的藝術沙龍以及街頭咖啡館。
維柯在《新科學》中描述了公共領域的形成過程。他特別指出了文化在建構公共領域中的特殊作用。實際上,公共領域的邊界正是由公共文化界定的,公共文化界定的公共領域一方面與私人領域相對立;另一方面,進入公共領域的所有人一致認同某種觀念原則和文化價值。
(二)中國語境中「公共文化」的內涵嬗變
中國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引進西方先進思想文化,逐步形成了類似歐美按學科劃分的知識體系。但是,在有關文化的知識體系中,並沒有引進「公共文化」的概念,也很少有人使用這一概念。即使有,也只是在較為狹窄的意義上來使用的。例如,把城市街頭的雕塑稱之為「公共藝術」,其實際的含義是「放置於公共場所的藝術品」;又如,把面向全體市民的各級圖書館稱之為「公共圖書館」,以區別於歸屬各個部門、單位如學校、科研院所的圖書館,盡管這些部門和單位的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在所有制性質上是一樣的,都屬全民所有。實際上,在20世紀的100年中,中國人對於「公共文化」概念的使用,主要是從空間上來理解的,這里的「公共」限定詞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的場所,意思近似「公共文化」這一概念最初生成的語境,即指一些特定場所如沙龍、咖啡館等構成的公共領域。
進入21世紀,特別是2003年以來,「公共文化」 一詞的內涵在中國語境中有了深刻轉變。2004年,上海明確提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目標,作為新世紀文化建設實踐的創新形式。隨著建設實踐的不斷展開,「公共文化」這一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深化和擴大。上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踐賦予了「公共文化」這一概念在中國語境中的新內涵。2006年,中國《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作為政府文件,首次將「公共文化服務」納入其中,提出要以公共文化服務均等為原則,完善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網路建設;加強以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流動綜合文化服務車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 普及文化知識;建立公共文化發展的援助機制;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等。2007年,《上海文化發展「十一五」規劃》進一步明確提出「構建覆蓋全面,功能完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目標,這一文件所使用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概念,在內涵上不僅涵蓋了傳統上由國家興辦的文化猜掘事業,如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廣播電視等,也包括了此前所提出並推進建設的東方文化系列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 還包括了公共文化的管理運行體制機制、公共文化的財政保障、其產品服務的生產供給、群眾性文化活動、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等內容,甚至將哲學社會科學事業也囊括其中。
公共文化的概念內涵在中國語境中的急劇變化, 與中國1978年以來的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背景密切相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改革計劃經濟時代建立起來的以事業體制為主要特徵的文化發展模式,進一步解放文化生產力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成為文化領域推進體制改革、促進文化發展的主要任務。黨的十五大報告中首次將中國文化發展領域區分為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兩大部分,明確提出了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而在文化管理體制改革還沒有完成,計劃經濟時代建立起來的文化事業體制中還混雜著文化行政管理單位、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和經營性文化單位,三者的功能、相互關系,以及由此引出的一系列重要問題還沒有得到全面釐清的情況下,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這一概念來重新劃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益性文化事業的范圍和邊界, 重新確定其功能、結構和運行機制, 不僅在實踐上是一種創新,而且在理論邏輯上具有合理性。
二、公共文化的歷史形態及其演變
(一)公共文化的歷史形態
在人類文明發展的早期階段,原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很低,人們自覺自願結成生產和生活共同體,即原始公社。原始公社的基本特徵是生產分工簡單、主要從自然界獲取生存資料,人們共享一切勞動成果,也共享文化。原始社會時期的社會文化基本特徵是社會全體成員群體參與文化生產、共同分享文化;這同時表明社會成員之間只有性別和長幼之別,還沒有形成以財產多寡為標志的階級差別。社會文化的生產通過儀式化的群體參與,以潛移默化的方式,使社會成員接受並信奉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宗教文化、道德觀念、生活習俗、財產制度和價值意識,從而發揮促進生產發展、維護生活秩序、保障社會穩定的作用。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就屬於公共文化范疇,孔子把《詩經》的基本特點概括為「興觀群怨」, 可以說是極為准確地反映了《詩經》作為西周公共文化的社會功能和基本特徵。
在西方文明中,古希臘羅馬的神話傳說是歐洲文化之源。同時,它也真實地展示了當時的宗教生活。實際上,儀式化的宗教文化是古希臘羅馬城邦時期的公共文化。透過這些儀式,處處可見宗教文化對於人們日常生活的影響和約束。除了儀式化的宗教活動外,古羅馬城邦時期的主要城市裡,都建有神殿、劇場、溫泉浴室、競技場和圖書館等大型公共建築和文化設施。
歷史表明, 文化發展既反映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狀況, 又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而全體社會成員普遍共享同一種公共文化,在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只是一種理想。無論是古代中國、古希臘羅馬,還是古埃及、古印度或其他古代文明中,地域的文化差異並不影響各古代社會都有公共文化,同時也無一例外地在這些社會內部存在著多種形態的、差異化的公共文化。財產的私有制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社會階層的分化和沖突,都在公共文化的差異性上得到鮮明的體現。
在古代中國,先秦時期形成的禮製作為公共文化,其內部本身存在著差異,這種差異在《詩經》文本中以風、雅、頌的體裁差別傳遞出先秦社會階級分化、貧富懸殊和文化疏離的信息,在千百年的歷史傳承中,古代禮樂文化逐漸趨向精英化而成為社會上層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但在社會底層,即在民間社會,始終存在著民間大眾共享的公共文化形態。這種民間公共文化以民間習俗的方式,深深植根於基層社會民眾的日常生產和生活之中,影響和支配著基層民眾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如廟會作為中國傳統中少有的全民性文化活動,廟會文化作為民間公共文化幾千年來沿續至今,並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變遷不斷改變其形式,呈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古代公共文化更多地表現為整體性「民俗」,所謂民俗,就是民間的風俗習尚。民間習俗作為社會下層的公共文化,其主要社會功能是,通過對地域社會的空間組織和再生產宗教信仰、道德意識、價值觀念和行為准則來規范民間社會的生活秩序。
「公共文化」概念的形成史表明,「公共」是相對於個體或私有而言的。盡管「公共文化」是一個現代術語,但就其實質而言,公共文化是一個社會得以存在和延續的基本要素。因此,無論古今中外,只要有社會,就必然有公共文化存在。不同地域、民族和社會形態的公共文化,有著自身的特色,同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同歷史階段中的公共文化呈現為不同的發展形態。盡管如此,公共文化隨著社會歷史的進步而不斷改變形式、擴大范圍和增添新的內容。
(二)社會主義中國的文化事業體制
以「十月革命」為標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開啟了20世紀世界歷史的新紀元, 特別是二戰以後,一大批社會主義國家相繼誕生。與資本主義國家不同,社會主義的公共文化建設採取了國家化的體制模式。新中國成立後,作為社會主義大國, 我國全面實行計劃經濟體制,與此相適應,國家建立了以財政資金為支撐的文化事業體制,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工人文化宮、群眾藝術館、公園、文化遺產(址)保護等公共文化機構全部被納入文化事業范圍。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表明, 由國家財政支撐的文化事業發展體制為各類文化機構和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同時也為社會主義國家的文化建設積累了雄厚的基礎。公共文化的體制化不僅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中形成了差異化的組織形式和生產方式,更重要的是, 公共文化獲得了相應的法律地位。現代國家大都以立法形式保障公共文化的存在與發展。而全體公民共享的應有文化權利已經成為基本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今人類社會普遍認同的價值觀。194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締約國有義務運用政權力量,最大限度地動員社會資源,保障公民文化權利的實現。
社會主義國家的文化事業建設不以贏利為目的,根本目標是保障公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實現,因而具有純粹公益性質。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公共文化發展的基金會制度和贊助體系相比較,一是社會主義國家文化事業體制所涵蓋的文化內容要大於西方文化基金會制所涵蓋的內容;二是從法律地位上看,社會主義國家的文化事業體制在保障公民分享公共文化的公平性上要高於西方的文化基金會制。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盡管以國家財政支撐的文化事業體制在社會主義公共文化的體制化進程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但是, 在文化事業體制覆蓋不到的廣大鄉村地區, 仍然沿襲著千百年流傳至今的民俗傳統,而這種民俗形態的公共文化積淀了歷史傳統和形式,不可避免地包含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和歷史糟粕的內容, 在20世紀50至70年代難以被主流意識形態所接納, 從而一度被禁毀。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民俗以其頑強的生命力重新在廣大鄉村地區蓬勃興起,並在規范鄉村社會的生產、生活秩序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當代中國公共文化存在著兩種形態,這種狀況從表面上看是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但從根本上說, 是社會主義中國仍處在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水平尤其是文化生產力水平仍然不高使然。中國城鄉二元結構長期存在文化事業以城市為中心的傾向,致使具有公共文化性質的文化事業體制在布局和服務供給方面存在著較大的空間不均衡,從而給民俗形態的公共文化發展留下了巨大空間。自近代以來,中國社會在追求現代化進程中,曾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並不把傳統的民間文化看成是公共文化,民俗傳統被認為是一種低俗文化。但是,只要是民俗傳統所構築的文化空間不能為社會主義公共文化所容納, 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將難以完成。因此,從公共文化的體制化進程看,中國社會主義公共文化的發展在今後相當長的階段內,所面臨的一個巨大現實命題和任務是,如何把兩種形態的公共文化整合為社會成員共同擁有的、統一的文化空間和精神世界。
三、公共文化的功能和特徵
(一)共享性
文化在本質上具有公共性,這種公共性表現為一定的人群共同擁有這一文化。就文化的本性而言,文化是天生共享的。公共文化的共享性直接來源於文化的公共性。從公共文化的形成來看,原始社會的文化具有社會成員共同擁有的基本特徵。但是,在原始社會生產、生活的公社制沒有瓦解之前,社會並沒有出現財產私有和階級分化分層現象, 因而從文化上看,也無所謂公共文化和屬於少數人的文化之區別。公共文化是在階級社會中文化發展形成分層、分化之後才真正形成。因此,在階級分化、財產私有和社會地位懸殊的社會背景下,公共文化為社會成員共同分享,實際上體現為社會成員對於公共文化的平等參與。社會群體的平等參與是公共文化共享的重要形式特徵, 是實現其公益性的唯一途徑。但是,從文化發展的歷史實踐看,隨著階級社會的形成,文化發展同樣出現了分化。由於不同社會群體佔有社會生產資料的不均,社會階級之間的文化差異、對立甚至沖突都非常之大。公共文化的存在只在一定范圍、層次和方式上體現社會各個階層的平等相處,並不能改變整個社會階級、財產和權利不平等的現實,由於階級社會的存在以及人類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限制,歷史上,公共文化不分階級身價和社會地位的高低貴賤為全民共享畢竟是有限的,更多地具有象徵意義,是對等級制社會制度及其矛盾的一種調適。
(二)儀式性
無論公共文化呈現為怎樣的形態,是上層社會的禮儀,還是民間百姓的風俗習尚,公共文化最重要的形態特徵是具有儀式性。在民間的廟會活動中,總是固定地上演一些廟戲。廟戲演出不同於作為獨立藝術形態的戲曲表演。作為公共文化的一種形式, 廟戲與一定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緊密聯系在一起,受到諸種規則的制約, 如神戲的演出有許多禁忌,祭祀關羽的神戲一般多唱《桃園聚義》,禁唱《走麥城》;慶祝佛誕,多唱《目連救母》等等,進而形成習俗。
公共文化在形態上具有儀式性,起源於遠古先民的巫術活動。古代社會,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崇拜自然,信仰自然。早期的巫術儀式是對自然神的崇拜。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巫術逐漸分化為宗教、民俗和其他藝術形式,早期巫術具有的娛神性質,在儀式作為表徵信仰和觀念的形式流傳中進一步發展演變,更具有了娛人的性質,並且成為公共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在民俗形態的公共文化中,口頭儀式表現為咒語、禁忌、俗語、傳說、童話、民間故事等口傳的民間文學形式;非口頭儀式則體現為游戲、競技、體育、游藝、工藝等各種民俗;此外,還有兼具語言類和非語言類兩種性質的民俗儀式,如廟戲、民間歌舞等。公共文化具有儀式性表明,公共文化的發展和形態演變依據古老的傳統。事實上,古老的儀式以象徵的方式,通過重復的、程式化的動作,明確傳達某種信念、價值和觀念。儀式不僅在民俗中表現為日常生活的習俗和慣例,一旦它有利於統治階級治理國家,就會經由國家明文確認,成為法律和制度。
(三)差異性
在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時間和空間都在公共文化動態演進中留下了鮮明的印跡,而這種印跡表現為公共文化的另一個重要特徵——差異性。 公共文化的差異性具有多種內涵,可以從不同的視角加以觀察,但最主要的是形態、空間和社會分層這三種差異。
首先,公共文化具有多種形態。公共文化自形成以來,始終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呈現為動態演進的過程。公共文化的形態差異既反映了人們的不同民族屬性以及信奉的不同宗教,也體現在不同的表現方式上如某種藝術樣式所具有的不同審美趣味上,從而區分出人的社會身份和地位差別。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社會歷史的總體特徵給公共文化發展留下了鮮明的歷史形態特徵。在當代中國,公共文化的形態差異不僅表現為地方性的文化差異,也同樣在組織形式上有著鮮明體現。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由國家財政支撐的公共文化生產、供給和服務機構;而以民俗傳統存在的公共文化是由民間自發組織生產並共同分享的形態;除此之外,在城市社區,以文化活動為主要內容民眾自願結成的各類非正規組織,同樣也是公共文化形態差異的一種表現。
其次,公共文化具有地域空間特徵。現實中的人總是生活在某個地域中,某個地域空間的人群所共同擁有的文化,也會因這一地域空間的自然、歷史和社會的獨特性而在文化上得以體現。一方面,空間的自然屬性表現在地域性上,即某一地方與其他地方在氣候、資源稟賦和自然景觀上的不同特點,地域的自然空間差異直接影響和制約著生活在其中的人們的生產、居住和交往等。另一方面,地域空間的自然屬性雖然影響居於其中的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並在文化上呈現出來,但是文化本身也賦予這一地域空間以精神內涵,進而構成這一地域的文化空間。實際上,在民俗形態的公共文化中,各地民俗的豐富多樣性正是公共文化差異性在地域空間上所體現的鮮明特徵。
最後,社會分層和階級分化不僅在公共文化的形態上造成很大差異,而且構成公共文化內部本身的層次差別。在階級社會中,不同的階級在佔有掌握生產資料和社會財富方面有著明顯差別,致使不同層次的公共文化在建構社會空間過程中具有影響力的強弱之分。公共文化的層次差異正是通過社會空間的建構機制,來區分、規定和約束人的社會地位、階級、身份及其相互關系。
(四)建構性
文化是社會空間建構的結構要素。人們擁有和共享相同的語言、信仰、道德、法律、習俗和生活方式,形成以公共文化為表徵的社會共同體。社會共同體的每一個成員,藉助於公共文化完成其身份認同, 執著於共有的信仰、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這種社會共同體可以是原始社會的氏族部落、鄉村社會的村莊,也可以是一個宗教群體、一個民族甚或是一個國家。真實具體的公共文化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並隨著生產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變化不斷發展,同時也反過來影響和制約著人類的生產實踐和社會進步。
一個國家有其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但這一國家內部還存在著分屬不同地域、族群和層次的公共文化,公共文化的這種差異特徵或者為某個社會階層所擁有, 或者屬於某個族群,或者是某個地方特色的體現,所有這些都不妨礙具有相異性、歸屬不同的公共文化構成一個整體。事實上,公共文化整體所包含的差異性正是文化內涵豐富多樣性的表現,文化內涵的豐富多樣性使其充滿張力且呈現為生動活潑的文化活力,並成為推動文化在交流融合中發展的重要動力。
但是,公共文化的差異性也可能成為導致社會沖突和矛盾的重要原因。在現代社會,公共文化是社會成員國家認同的最重要載體,主流意識形態以象徵符號的方式,通過公共文化的儀式性而處處顯示國家的「在場」。但是,如果公共文化內部結構的差異過於巨大,就有可能使分屬不同地域、族群和層次的公共文化難以在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層面上實現整合,尤其是社會發展進入劇烈變化的時期,過於巨大的公共文化差異甚至有可能導致文化的分裂,從而加劇社會矛盾和沖突。因此,在面對公共文化的差異性上,一方面要從保持文化發展的內在活力出發,保護和發展公共文化內部的差異性;另一方面又要防止過大的差異性引發文化沖突,進而阻礙公共文化在國家層面上對社會的整合。總之,推進公共文化發展,不在於削除其差異性, 而是要使其保持內在和諧和張力,從而保障公共文化社會功能的實現。
四、文化生產視角下加快公共文化發展的若干思考從生產方式的角度看,公共文化是人類生產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文化生產的兩大基本形態之一, 公共文化的發展演進和形態變化,需要從文化生產的角度來理解和把握。作為一種特殊形式的社會生產,公共文化生產與物質生產一樣,也有其產品,即觀念形態的思想、意識、心理和情感等,而生產循環過程同樣也是一個投入產出過程。但是,公共文化生產有著與物質生產完全不同的經濟特性,不僅如此,還有著不同於非公共文化生產的性質。從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公共文化發展的實際情況看,與公共文化這一概念高度相關的文化發展實際狀況,其形態差異不僅僅體現在內容、生產形式、組織方式等體制多樣性上,而且從領域來看,也表現為不同形態的公共文化相互交叉的局面,甚至與經營性的文化生產也有著相互關聯和纏繞的復雜關系。
黨的十五大報告首次明確地把中國的文化發展區分為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兩大部分,黨的十六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國家支持和保障公益文化事業,並鼓勵其增強自身發展活力。公益性文化事業的基本內涵大致可以歸納為三點:一是公益性,所謂公益性文化事業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沒有生產性收入,經費由國庫支出的社會文化活動;二是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提供的服務內容,主要是知識、信息、歷史文化和娛樂等,主要的功能是增進公民的知識、道德修養,培育高尚的人格,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三是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服務對象是全體公民, 只要是公民,都有權享受國家法定的公益文化服務。劃入公益性文化事業的主要有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文化館、科技館等各種公共文化設施。
但是,由於公共文化形態的多樣性,以國家財政支撐的公益性文化事業體制無論在內容、活動方式,還是在組織形式上,都沒有全部覆蓋整個社會的公共文化領域。由此引出的一個問題是, 在中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下,如何從文化生產的視角著眼,進一步優化配置公共文化生產的各種資源, 充分激發中國公共文化生產的巨大潛力, 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這就必然要求, 國家的整體文化發展和管理體制要為更有效地推進公共文化發展提供保障。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國家支持和保障公益文化事業」。《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等政府文件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從概念、內容、性質、財政投入、稅收、人員、場館建設、設施、管理體制、政策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說法,這為公益性文化事業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進一步健康發展確定了方向,必將有力地促進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
❸ 國家關於公共文化建設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2011年10月,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討論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問題,提出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問題。
❹ 什麼是中央一號文件
就是中共中央在今年發的第一個文件,編號是「中發【2008】1號」
中央2008年1號文件就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❺ 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的文件背景
2015年1月14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物宴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祥梁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罩宴銀務均衡發展、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動力、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與科技融合發展、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務保障力度7部分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