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水泥標准國標規定
法律分析:水泥產品的最新標准為《通用硅酸鹽水泥》(GB 175-2007 )
法律依據:《通用硅酸鹽水泥》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通用硅酸鹽水泥的定義與分類、組分與材料、強度等級、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標志、運輸與貯存等。本標准適用於通用硅酸鹽水泥。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3、定義與分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通用硅酸鹽水泥 Common Portland Cement;以硅酸鹽水泥熟料和適量的石膏、及規定的混合材料製成的水硬性膠凝材料。
4、強度等級
硅酸鹽水泥的強度等級分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個等級,R表示早強型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的強度等級分為42.5、42.5R、52.5、52.5R四個等級。
⑵ 常用水泥有幾項主要技術要求如何區別廢品和不合格品
廢品水泥是指已不能硬化或基本不能硬化的水泥,而不合格水泥往往是原來合格的水泥因保存不當,硬化後達不到原有的指標。這種水泥是可以降級使用的。
現行規范規定:凡游離氧化鎂,三氧化硫,初凝時見,安定性中任一項指標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水泥,均為廢品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的細度、終凝時間、燒失量不符合該水泥標准中所列技術要求時,或混合材料摻加量超過最大限量和強度低於商品強度等級規定的指標時稱為不合格品。水泥包裝標志中水泥品種、強度等級、工廠名稱和出廠編號不全的也屬於不合格品。
⑶ 常用水泥有哪些技術要求
常用水泥的技術要求包括:細度,凝結時間,體積安定性,強度及強度等級。
水泥:粉狀水硬性無機膠凝材料。加水攪拌後成漿體,能在空氣中硬化或者在水中硬化,並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膠結在一起。
早期石灰與火山灰的混合物與現代的石灰火山灰水泥很相似,用它膠結碎石製成的混凝土,硬化後不但強度較高,而且還能抵抗淡水或含鹽水的侵蝕。長期以來,它作為一種重要的膠凝材料,廣泛應用於土木建築、水利、國防等工程。
水泥按用途及性能分為:
(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築工程通常採用的水泥。通用水泥主要是指:GB175—2007規定的六大類水泥,即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和復合硅酸鹽水泥。
(2)特種水泥:具有特殊性能或用途的水泥,如G級油井水泥、快硬硅酸鹽水泥、道路硅酸鹽水泥、鋁酸鹽水泥、硫鋁酸鹽水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