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的情況有哪些
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的情況有:
1、逾期送達的。
2、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3、未按規定格式填寫的。
4、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5、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招標投標法》第28條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招標人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並存檔備查。
(1)現場拒絕投標文件有哪些擴展閱讀:
投標注意事項:
1、投標書的寫作,要求實事求是、具體清晰、准確准時。工程投標書通常分為技術標、商務標和資格證明文件三部分。
2、技術標:主要是以施工組織設計體現,即所投標的主要施工工藝流程、技術規范。評標時,技術標一般佔30%。
3、商務標:主要是預算報價部分,即結合自身和外界條件對整個工程的造價進行報價。商務標是整個投標的重中之重,評標時,商務標一般佔70%。
4、資格證明文件:是以企業、人員、機械等相關資質等級要求。資格證明文件主要是審查公司有無投標、中標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項目資格等。
2. 哪些投標文件會被拒收
投標人遞交文件遲到,投標人未按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密封投標文件等等。
這些情況,投標文件都會被拒收。
3. 被評標委員會否決投標的情況有哪些
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
(2)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
(3)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4)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5)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6)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7)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4.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哪些情形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 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
2. 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
3. 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4. 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 投標的除外。
5. 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6. 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7. 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拓展資料:
一、 重新評審的情形有哪些:
評審結束後,可以重新評審的情形包括5種:
①資格性檢查認定錯誤;
②分值匯總計算錯誤;
③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准范圍;
④客觀分評分不一致;
⑤經評標委員會或磋商小組一致認定評分畸高、畸低。
二、 重新評審的程序有哪些:
1. 評審報告簽署前: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經復核發現存在需要重新評審情形的,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應當當場修改評審結果,並在評審報告中記載。
2. 評審報告簽署後: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現存在需要重新評審情形的,應當組織原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或者詢價小組進行重新評審,重新評審改變評審結果的,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3. 供應商對有關重新評審情形提出質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或者詢價小組進行重新評審,重新評審改變評審結果的,應當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三、 重新評審後的工作:
1. 根據重新評審的要求,除了復核時發生問題可以直接修改並記載外,在其他階段進行重新評審導致評審結果改變的,都需書面報告本級財務部門。書面報告不同於審批或備案,在實際工作中應准確把握其含義。可結合《〈條例〉釋義》中關於《條例》第四十四條的闡釋進行理解,即「經重新評審確定原評審報告中存在錯誤的應當糾正錯誤。改變原中標、成交結果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2、其中質疑事項確實存在評審錯誤,因而改變原中標、成交結果的,應當將相關情況報財政部門備案;其他事項的錯誤造成改變原中標、成交結果的,應當報請財政部門認定原中標、成交結果無效」。
5. 投標的否決項有哪些
投標文件內容有誤被否決的情況1.投標保證金繳納不合格(1)未按時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金額不足,或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短於投標有效期。(2)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如要求提交現金或者銀行保函但投標人提交銀行匯票的(3)出具投標保函的銀行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如招標文件要求地市級分行以上銀行)。(4)投標保函含有對招標人的支付要求進行抗辯或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如對兌現地域進行不合理限制)。(5)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而未從其基本賬戶轉出。投標文件內容有誤被否決的情況2.合同主要條件存在重大偏差(1)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如供貨期、竣工日期、服務完成日期等)嚴重超過標文件規定的期限。(2)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3)修改招標文件中合同條件的主要條款,如對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作出限制或擅自增加其他條款,提出不利於招標人的條件。(4)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勘察設計取費標准,或者低於成本惡性競爭的,其投標應予否決。(5)投標文件的供貨范圍(工程范圍、服務范圍)與招標文件要求存在實質性偏差(包括漏項、增項)。(6)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交貨地點、服務地點不滿足招標人要求。(7)提出中標後要將工程項目轉包或者肢解工程後分包給他人,或者將主體工程或者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6. 71.下列情形中,招標人應當拒收的投標文件有( )。 A.逾期送送達的 B.投標人未提交投
答案是A ,
根據《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B 選項 未提交投標保證金 是在評標環節 , 由評委所決定的廢標條件
7. 大部分或全部投標文件不被接受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分析:投標人不合格。未依招標文件的規定投標。投標文件為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的文件投標。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投標人直接或間接地提議給予或同意給予招標人或其他有關人員任何形式的報酬或利益,促使招標人在采購過程中作出某一行為或決定,或採取某一程序。投標人拒不接受對計算錯誤所作的糾正。所有投標價格或評標價大大高於招標人的期望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國務院對特定招標項目的評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8. 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的情形有哪些
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一)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
(二)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
(三)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四)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五)投標報價低於成本或者高於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六)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七)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第五十二條
投標文件中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者計算錯誤,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投標人作出必要澄清、說明的,應當書面通知該投標人。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不得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
9. 招標人對哪些情況的投標文件,可以拒絕或按無效標處理
招標人或其代理機構只有在接收投標文件時拒收投標文件,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封裝的,一種是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除此以外評判無效投標的權利在評標委員會。所有招標人接收的標書都應開標並唱標,之後交由評標委員會評審是否有效。
個人意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