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規包括
法律分析:法規包括法令、條例、規則、章程等法定文件。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法規也具有法律效力。法規多稱為條例,也可以是全國性法律的實施細則,如治安處罰條例、專利代理條例等。法規應該遵循的原則很多,根據不同的層次,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 政治原則和憲法原則。這是我國行政法的最高原則,它規定行政法的發展方向,道路和根本性質。第二類 是行政法的一般原則,也叫基本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❷ 我國的法律法規的種類都有哪些
我國的法律法規的種類,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憲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的總章程,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國最主要的法律淵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機關及調整的對象和范圍不同,法律可分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規定和調整國家和社會生活中某一方面帶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會關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則》、《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等。
3、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的有關國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於憲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制定的法律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轄區內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於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
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依照法定的自治權,在其職權范圍內制定的帶有民族區域自治特點的法律規范性文件。
6、行政規章:行政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為了管理國家行政事務所制定的法律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的效力低於前面五種法的形式,但同樣是我國法的淵源之一。
7、特別行政區的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法律包括與基本法不相抵觸的原有法律,是我國法的一部分,是我國法的一種特殊形式。
8、國際條約:國際條約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之間規定相互這間權利和義務的各種協定。是我國法的一種形式,對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❸ 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有哪些
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教事業發展的意見》。
❹ 公司法律文件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有關公司法律規定包括《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民法典》,《保險法》,《票據法》,《證券法》等。當然,對公司的運營和管理具有絕對權威性的法律肯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只是在公司的各個不同階段,開展相關經營業務的時候都有著不同的法律參考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❺ 我國法律有哪些
我國基本法律包括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等。可分為七大類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經濟法
5、社會法
6、刑法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我國基本法律包括有: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總則、、選舉法、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大和地方各級政、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基本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調整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帶有普遍性的社會關系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統稱,如刑法、民法、訴訟法以及有關國家機構的組織法等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法律都有哪些作用?
一、指引作用。這是指法作為一種行為規范,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
二、評價作用。這是指法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三、教育作用。這是指通過法的實施,法律規范對人們今後的行為發生直接或間接的誘導影響。
四、預測作用。這是指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范的規定,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後果,從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五、強製作用。這是指法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實現,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懲罰違法行為。法的強製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❻ 我國有哪些法律法規把你知道的寫出來不少於五個
我國的法律法規有:
1、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
2、行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等。
3、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
4、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
5、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
7、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志願者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活動。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野生動物保護知識教育。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❼ 稅務法律法規有哪些
稅收法律法規從類別分有兩類,實體法和程序法。具體如下:
1、程序法就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實體法就比較多,按照規范的范圍和領域分為,流轉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所得稅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及其實施細則。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規定,稅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稅收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范圍內普遍適用,具有僅次於憲法的法律效力。目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稅收實體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以下簡稱《車船稅法》);稅收程序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規范性決議、決定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法律解釋,同其制定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如,1993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
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我國現行稅法絕大部分都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類型:
1.稅收的基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條規定,稅收基本制度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比如,現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契稅、資源稅、船舶噸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關稅等諸多稅種,都是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條例。
2.法律實施條例或實施細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車船稅法》、《稅收征管法》,由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實施條例或實施細則。
3.稅收的非基本制度。國務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包括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通知、決定等。比如200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中有關房地產交易營業稅政策的規定。
4.對稅收行政法規具體規定所做的解釋。比如2004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解釋的復函》(國辦函〔2004〕23號)。
5.國務院所屬部門發布的,經國務院批準的規范性文件,視同國務院文件。比如2006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經國務院批准發布的《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
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廉潔自律准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❽ 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教事業發展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銜接融通,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國家採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均衡發展。
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