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涉密文件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收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單位保密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到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保密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直接傳遞,不得任意橫傳。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保密員辦理手續;
5、涉密文件、資料,不經上級同意,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復印、翻印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復印、印製涉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復印後的涉密文件資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外出的,需經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不準在公共場所停留、游覽、購物、探親訪友等,返回單位後要及時交保密員保管,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8、幹部調動工作時,應將自己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資料須定期收回上交,發現丟失,及時匯報並立即追查處理。
法律依據
《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以下簡稱授權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機關、單位申請作出定密授權。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授權機關名單在有關范圍內公布。第七條 中央國家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省級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可以在主管業務工作范圍內或者本行政區域內作出授予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定密權的決定。
定密授權不得超出授權機關的定密許可權。被授權機關、單位不得再行授權。
㈡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保密工作,嚴格執行有關各項制度和規定,增強保密觀念,提高防範意識,需要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1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 報告 、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議、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文件等四個級別:
1、“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系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4、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由擬制人根據文件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將文件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絕密文件與機密文件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文件由各部門或項目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其專用章戳由總裁保管。
2、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3、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左上角列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應列印“內部文件”、“內部資料”等字樣。
第四條文件列印
1、絕密、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列印。
2、秘密、內部文件:打字員打好後,應將磁碟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列印人員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第五條分發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文件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文件嚴禁在計算機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絕密文件、機密文件:公司總裁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秘密文件:項目經理以上領導及其簽字批準的人員。
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復印申請單,機密文件必須
交由總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門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文件保管、存檔
1、絕密、機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文件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1)公司絕密以及行政機密、秘密文件在在檔案室存檔;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 離職 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九條過期文件的銷毀
超過保存期限且經總經理以上級別鑒定審批的無價值的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且制定銷毀清冊入檔保存。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制度由遼寧緣泰集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予以執行;
總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2
一、目的:
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製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目錄、清單、合同、協議、記錄等。
三、密級劃分
保密文件分為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和內部公開文件:
1、“機密”文件:指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及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保密”文件:指關系公司未來發展,對公司根本利益有影響的保密文件;
3、內部公開文件:指在公司內部公開,向外擴散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文件。
四、密級確認
保密文件根據文件密級不同,由擬制人提交部門領導做密級確認。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
1、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確認。
2、保密文件:各部門經理確認。
3、內部公開文件:發文部門根據需要確認。
五、密級標識
1、機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機密”字樣。
2、保密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保密”字樣。
3、內部公開文件應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受控”字樣。
六、列印和發放
1、機密文件、保密文件、內部公開文件需專人列印。
2、文件發放要有記錄。機密文件、保密文件須發至收文人本人並有簽收記錄。內部公開文件可按部門發放。
3、如確需對外提供保密文件的,應按密級由相關領導書面批准後,在提供前應先與需要方簽訂保密協議。
七、查閱、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文件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2、復制許可權:
復制文件須填寫復印申請單。
機密文件:總經理簽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門經理簽字批准。
八、保管、存檔
1、機密文件: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保管。
2、保密文件:收件人保管。
3、內部公開文件:部門負責人保管。
4、機密、保密文件的查閱和復制應在文件保管處登記,以備核查。
5、機密、保密文件的保管人若將文件丟失,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挽回影響。
6、機密、保密文件須在存檔室存檔。
九、管理責任
1、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機密、保密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2、不得讓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摘抄機密、保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保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
十、文件的銷毀
過保存期限的經總經理審批的無價值的文件,保管人員應對這些文件進行清理。並制定銷毀清冊保存。
十一、監督和檢查
部門領導應對本部門機密、保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並作好控制情況的相關記錄,公司對各部門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嚴重的要給予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密文件管理規定3
隨著公司的發展與規范,企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為了更加有力地貫徹實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業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針對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規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向外發布和擴散的檔,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檔、函件、文檔、報告、報表、紀要、目錄、清單、合同、協定、備忘錄等。
第一條密級劃分
保密檔根據其內容不同,劃分為機密、秘密、內部公開檔等三個級別:
1、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的保密檔案,包括以下幾類;
1.1 財務分析報告;
1.2 對高層管理者的考核報告;
1.3 對高層管理者工資分配方案及所屬文件;
1.4 涉及項目成本、利潤的報告或論證材料;
1.5 公司尚未實施或正在實施的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項目技術的核心資料;
1.6 公司 其它 認為應列入機密范疇內的文件資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檔;
2.1 公司注冊及相關文件;
2.2 技術資料、爆炸圖、原理圖、新項目ID圖紙等重要圖紙;
2.3 立項報告、產品發進度分析報告;
2.4 含有價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開或不宜公開情報的來往文書,以及與相關方簽訂合同、協議文
本;
2.6戰略合作夥伴的商業信息,如;對帳單、訂單及以盈利為目的的技術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請過程的尚未得到批復專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認為應列入秘密范疇內的文件材料。
3、內部公開文件:是指僅在公司內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門內部公開,向外擴散有可能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受控文檔。
3.1 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授控文件及各種工作條例、 規章制度 ;
3.2 一般業務工作來往文件(不涉及機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類一般性的請示、通知、會議紀要、簡報、情況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計劃、 總結 、報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 工作計劃 與 總結報告 ;
3.6 有關幹部任免、調配、定級等的文件;
3.7 財產、物資、檔案等各類行政交接手續憑證。
第二條密級確認
保密檔由擬制人根據檔密級不同,提交不同級別的領導進行密級確認,在確認 之前不得將檔內容透露給與確認密級無關的人。
密級確認的具體許可權為:
1、機密檔由公司高層領導確認。
2、秘密檔由各部門或專案經理級領導確認。
3、內部公開檔由發文部門根據需要進行確認。
第三條密級標識
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
1、機密文件應根據文件類型,分別用不同檔案袋密封,封口處加蓋“機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樣。
4、內部公開文件行政類應加蓋 “內部資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該“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條檔列印
1、機密文件:由專門人員負責列印。
2、秘密:由起草人員排好版經確認OK後,應加密存檔。未經授不得隨便列印、拷貝或以其它形式擴散到第三方。
第五條分發
1、機密、秘密檔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機密、秘密檔必須發至收件人本人,並由收件人簽收。
2、內部公開檔可以按部門分發或在公司內部公告欄內張貼,也可以在公司內部電腦網路上發布。
3、絕密、機密檔嚴禁在電腦網路上發布、公開和傳送,秘密檔如需在網路上傳送,應得到相應領導的批准。
4、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檔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相應領導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第六條查閱、申請復制
1、查閱許可權:
查閱公司檔必須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
1.1 機密文件: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批准。
1.2 秘密文件:公司副總經理或項目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批准。
2、嚴禁復制機密檔。
2.1 申請復制檔必須填寫書面申請單,機密檔必須交由總經理批准,秘密檔由副總
經理或項目經理簽字批准。
第七條檔保管、存檔
1、機密檔由檔案的簽發人或授權人親自保管。秘密檔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內部公開檔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2、機密、秘密檔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檔的復制應當在檔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3、如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慎將檔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盡快挽回影響。
第八條保密責任
1、機密、秘密檔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檔,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檔。
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機密、秘密文件。
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機密、秘密和內部公開文件。
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民事和刑事 責任。
第九條過期檔的銷毀
1. 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經權責人員確認無價值後,檔案管理人員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清理並用碎紙機粉碎銷毀。
2. 內部公開檔作廢,行政類不做統一處理,各部門自行負責處置;體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統一回收處理。含有技術參數、生產工藝參數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紙機粉碎銷毀。其它可做再生紙使用。
第十條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領導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檔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同時對本部門機要檔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 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最高領導。
第十一條附則
1. 本規定自總經理簽字批准後立即生效行;
制定: 審核: 批准:
猜你喜歡:
1. 秘密文件管理規定
2. 密級文件管理規定
3. 進一步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規定
4. 涉密文件管理規定
5. 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規定
㈢ 絕密級文件應當存放在哪裡
法律分析: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㈣ 國家涉密文件管理規定
1、涉密文件(包括確定密級的文件資料、圖表、刊物、教材等)的擬制、印刷、傳遞、承辦、借閱、保管、歸檔、移交和銷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簽字等手續。
2、涉密文件由各單位機要保密人員統一管理,閱辦涉密文件必須在辦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場所進行,涉密文件應存放在鐵皮櫃內;對密級文件必須實行專人保管,專冊登記,專櫃存 放,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資料。
3、發出、收進和內部運轉的涉密電報、文件、資料,必須登記、編號,在交接時,必須 履行簽字手續。外出開會發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單位後及時交給機要人員處理;
4、傳閱涉密文件、資料,由機要人員直接傳遞,不得逾越機要人員任意橫傳。因工作需 要長時間使用的,要向機要人員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㈤ 涉密文件怎麼處理
你是間諜?
合同,資料就不多介紹了,有很多加密軟體,WORD本身也有加密功能。主要介紹下硬碟加密和光碟加密。
一、修改硬碟分區表信息 。硬碟分區表信息對硬碟的啟動至關重要,如果找不到有效的分區表,將不能從硬碟啟動或即使從軟盤啟動也找不到硬碟。(危險不適用)
二、對硬碟啟動加口令。在CMOS中可以設置系統口令,使非法用戶無法啟動計算機,當然也就無法使用硬碟了。(容易破解)
三、對硬碟實現用戶加密管理。及電腦增加普通用戶,來賓用戶,管理用戶。根據不同用戶,修改不同許可權,達到硬碟和文件加密目的。(同樣容易破解)
四、硬碟加密軟體。常用的有 MagicLocker 紫電硬碟加密神 SecurStarDriveCrypt CompuSec PWMBR Prayaya加密王
五、光碟加密。
將數據刻錄到DVD光碟上,盡管這樣帶來了便捷,但數據安全隱患也隨之而來。如果光碟丟失,重要數據很容易被他人利用,為了滿足用戶需求,不少第三方刻錄軟體提供了加密功能,譬如「SecureBurn」、「光碟加密大師」、「加密金剛鎖」、「Roxio Media Creator」等軟體,通過它們製作好需要刻錄的加密文件,刻錄後的光碟需要密碼才能打開,否則光碟信息無法顯示,以此保護光碟數據不被盜用。盡管這種刻錄加密方式比較簡易,但對於學生、家庭等個人用戶而言,已經可以提供不錯的隱私保護能力。
㈥ 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規定
接收國家涉密文件、資料,密件包裝應當由保密人員拆封,為規范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管理,制定了哪些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條、各種涉密和內部文件、刊物、資料、檔案必須堅持統一管理的原則,嚴格文件、資料的印發、傳遞、清退、立卷歸檔、銷毀等制度。
第二條、所有秘密、機密、絕密文件(資料)均應由專人保管,認真登記,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條、凡上級發來的和我開發區制發的標明密級的文件、資料及刊物,應按規定的范圍閱讀和傳達,不經原制發機關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擴大范圍和翻印。需傳閱或承辦的密件,有關領導和承辦人要做到及時閱批、承辦,不得橫傳、積壓。絕密級文件原則上不出辦公室,不得攜帶外出。需要承辦部門帶回辦理的密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用後及時歸還;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四條、各種密件應指定專人管理,查閱文件、檔案必須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要有人監督。
第五條、為確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存放機要室或鐵制文件櫃內,並做到經常清點、核對;存放保密文件、資料也必須配置專櫃,符合保密要求。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時,不得將密件放在桌面上,閱過的文件要及時退回機要室,來不及閱讀的文件要鎖進文件櫃中或暫時退回機要室保管。
第六條、對秘密文件、資料,從擬稿到審查、修改、簽發均要保守秘密。打字、文印室是機要重地,印製秘密文件要專人負責,列印完的文件及時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廢棄文件要集中收存、統一銷毀,個人不得利用廢棄紙張另作私用或不經清理出售,嚴防失泄密。非打字、印刷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文印工作場所。
第七條、上級下發的涉密文件、資料及黨工委、管委會印發的秘密文件、內部資料不得作廢紙處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給廢品收購部門和個體商販,要對應銷毀的涉密文件資料進行統一造冊,交黨政辦後按程序處理。
第八條、國家絕密級、機密級文件、資料、音像製品、光碟等秘密載體應通過機要交通傳遞。確因工作需要需隨身攜帶秘密級文件、資料等秘密載體外出的人員,一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到密件不離人,不允許攜帶密件探親、訪友或出入公共場所,以防泄露國家秘密。
第九條、復印涉密文件一律到黨委辦公室辦理復印,秘密文件、資料及發文部門規定不準翻印的文件,未經原發文機關批准不得擅自復印。復印件與正本文件的秘級相同對待,應嚴格收發、傳閱登記、立卷歸檔及清退、銷毀制度,復制的廢品要及時銷毀。嚴禁在營業性場所列印、復印、傳輸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第十條、嚴禁在使用移動通信工具時談論、收發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嚴禁在涉密會議的場所使用移動通信工具。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國家秘密信息和不宜公開的開發區內部事項。
第十二條、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有關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
第十三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照相應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應將其交黨政辦公室,統一銷毀,並登記備案。涉密計算機改作他用或報廢時,使用部門應報管委會同意,並將計算機硬碟進行低級格式化處理,銷毀所有涉密信息。
第十五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