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南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zxx.hae.gov.cn/
河南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登錄入口: http://zxx.hae.gov.cn/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並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均無學籍。即使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學生可以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錄取信息,從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錄取。教育部已經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學生可以憑借有效的信息通過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從2009年,教育部就已經開始關注建立全國統一的學籍的問題,2010年的時候開始在全國部署,要求全國的中小學生所有的學校能夠為孩子們建立一個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到了2013年,全國初步建成管理系統。如果今後有這樣一個學籍系統的時候,像剛才提到一個人就有一個學籍號,這個還會學籍跟著每一個學生,如果他轉學這個學籍號也會跟著走。記者發現,在一些地方可能會出現這種學籍的取得、變動、喪失或者環節等方面管理不夠嚴謹這樣的情況,也就是說學生轉學了但是他的學籍並沒有跟上。
2013年9月1日起,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將建成投用,屆時每名中小學生都將擁有一個終身使用的學籍編碼,該系統學生的學籍檔案基本信息實行一次採集,對學生進行全國統一編碼,實現每名學生編碼全國唯一,終身使用,對學生進行電子身份管理。
(一).河南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入口:http://zxx.hae.gov.cn/
(二).河南學籍信息管理系統:http://zxx.hae.gov.cn/
(三).湖南學籍管理系統查詢系統:http://xjxt.hne.cn/
(四).湖南學籍管理系統入口:http://xjxt.hne.cn/
(五).小學學籍號在線查詢入口 如何查詢中小學生學籍號
(六).江西省中小學學籍系統網入口地址:http://zxxs.jxe.gov.cn/
(七).江西省中小學學籍系統登錄:http://zxxs.jxe.gov.cn/
(八).湖南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xjxt.hne.cn/
(九).湖南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官網登錄入口:http://xjxt.hne.cn/
(十).湖南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xjxt.hne.cn/
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目標是構建覆蓋全國的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每名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檔案,對招生入學、學籍注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異動、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等進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系統建設內容包括全國中小學學生(義務教育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學籍信息管理模塊、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模塊、校車管理模塊。 ;
㈡ 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查詢 學生學籍學歷查詢平台
全國學籍檔案管理系統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學信網。學信網是教育部學歷查詢網站,可查詢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
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查詢入口
>>>>點擊進入查詢<<<<
如何查詢學籍學歷信息查詢學歷時,分四種類型,除本人查詢和當年畢業生外,都要收費的:
一是本人查詢:注冊學信網帳號,登錄學信檔案,即可查詢本人學歷。
二是零散查詢:在學信網學歷查詢欄目進行查詢,當年畢業生免費。
三是單位會員查詢。單位在學信就業注冊並充值後即可多條查詢。
四是單位批量查詢。通過提供批量數據或專線接入等方式可進行批量查詢。
1、在電腦的桌面找到瀏覽器,輸入學信網幾個字,點擊搜索,之後你要找到學信網的官網,點擊進入官網網站界面。
2、上面會有很多信息,學籍、學歷、考研、高考、徵兵等等相關信息,你可以根據自己要求點擊進入,我這里以查找學籍和學歷,查找到你的畢業編號為例。不過首先要注冊,填寫相關信息。
3、在界面上進行注冊,注冊後直接登錄。在出現的界面上,你可以看到學籍、學歷的欄目。
4、學信網裡面要列印學歷證明是需要付錢的,通常是2元,現在不知道還是不是。如果只需查看就不用了。
5、點擊高等學籍圖標,會進入你的學籍信息界面。上面有你的各種學籍信息。
6、在界面的左邊找到學歷的圖標,點擊進入學歷界面,進入後,你可以看到自己的學歷編號。
㈢ 全國中小學統一學籍號查詢網官網
全國中小學學籍網登錄入口:http://zxx.hae.cn/ 具體學籍信息查詢步驟如下: 1、登陸學信網主頁。 2、找到網站右邊的「學信檔案」點擊「注冊」:進行實名注冊。 3、注冊完成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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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網登錄入口:http://xjxt.hne.cn/
1.河南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http://zxx.hae.cn/
2.浙江省中小學生學生電子學籍系統:https://xjglpt.zje.gov.cn/logon.action
3.天津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zxxxj.tj.e.cn/uids/
4.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s://www.ahe.net/SMS.UI/Pages/Common/Login.aspx
5.遼寧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xjxt.lndise.com/
6.廣東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183.62.54.81/
7.雲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zxxs.ynjy.cn/
8.吉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zxxs.jle.gov.cn/
9.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http://zxxs.jxe.gov.cn/
10.福建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zxxs.fje.gov.cn
11.廣西南寧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www.gxnnxj.com
12.河北省學籍管理系統:xjgl.hee.cn
13.湖北學籍系統登錄網址:zxxs.e21.cn
14.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基本信息查詢系統:xjcx.hne.cn
15.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zxxs.sxe.gov.cn
16.山東省中小學學籍管理平台:www.sdbe.gov.cn
17.陝西學籍信息系統:124.115.170.185
18.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平台:qgh.shsim.net
19.四川省學籍信息網:zxxs.sce.net
20.青海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http://xjgl.qhe.cn/
21.新疆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網址:jjc.xje.gov.cn
22.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雲平台網站:www.cmis.bje.cn
23.甘肅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網址:zxxs.gse.cn
24.江蘇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gzgl.etec.e.cn/uids/index.jsp
25.貴州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zxxs.gzsjyt.gov.cn/
26.重慶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222.177.23.154/
27.黑龍江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xjw.hlje.gov.cn/
28.內蒙古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www.nmgov.e.cn/ztzl/ztlm_xjxxgl/
29.寧夏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61.133.202.238/
30.海南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210.37.24.34/
31.西藏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http://ndb2.xzmy.e.cn/xjglgz/
1、打開桌面上的「IE」瀏覽器。
2、登錄網址:http://zxxs.sxe.gov.cn/
3、在學籍系統界面輸入ID號、密碼、驗證碼(系統隨機生成,登陸時按實際填寫),再點擊「登錄」。
4、登錄系統後,查找系統界面右面上的第二個圖標「學籍管理」
5、點左邊的「學籍注冊」
6、再點學籍注冊下的「學籍注冊」進行注冊。
㈣ 河北學籍管理系統平台登陸地址
2018年河北學籍管理系統平台登陸地址: http://xjgl.hee.gov.cn/
一、作為學生家長應該關注學籍的哪些相關內容?
學籍是指某個兒童少年作為某所學校學生的身份。學籍檔案是記錄學生就學和成長過程的重要載體。學籍管理是指學校和有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學籍進行管理的行為,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部已建成全國聯網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各類學籍業務均納入系統管理。
擁有學籍是每個學生應有的權益。在經過批準的學校學習的學生都具有學籍。新入學或轉學後,家長應及時到學生所在學校確認是否已為學生建立或轉接學籍,是否「人籍一致」。「人籍分離」等問題可能導致學生無法辦理與學籍相關的各種管理服務業務,甚至影響升學。學生離校時,家長要及時告知原學校學生的去向,方便原學校協助辦理相應的學籍管理服務業務。此外,家長還要對學生的學籍信息進行核對,確保准確無誤。
二、學生入學或轉學,地方教育部門是否可將有無學籍作為入學門檻或條件?
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
三、學生入學後應如何辦理學籍手續?
學生被學校招收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應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應為學生新建學籍並通過查重程序。如果遇到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故障等特殊情況,學校可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等業務,線下流程完成後,即可作為擁有連續學籍的計算時點,學生即應視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如參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的考試及各種活動),之後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最終以學籍系統記錄的信息為准。
四、關於學籍信息更新有哪些要求?
學籍信息是維護學生權益的依據。學籍信息更新是確保學籍信息准確的必然要求。《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快問題學籍處理和建立數據質量核查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2015〕2號)要求各地各校加強宣傳和督促檢查,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常態工作機制,每學期核查一次學籍信息變動情況。學生家長有義務及時將學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的變動情況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將學生信息的變動情況通知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內及時更新。
五、學籍號有幾種?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較為常見的是「G」字頭正式學籍號和「L」字頭臨時學籍號。
「G」字頭正式學籍號:具有「L」字頭臨時學籍號的學生經過全國查重和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進行比對,通過後分配「G」字頭正式學籍號,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後,通過學籍系統下發。「G」字頭正式學籍號為「G+身份證號」,但學生身份證號發生變化等特殊情況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頭臨時學籍號:學生首次注冊學籍後,分配「L」字頭的臨時學籍號。「L」字頭學籍號按照身份證號編碼規則生成,與身份證號相似,但與身份證號不具有對應關系。「L」字頭臨時學籍號是學生獲得正式學籍號前辦理各項業務的依據,在辦理有關業務時與正式學籍號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辦理有關業務時應對持有臨時學籍號的學生一視同仁。
「J」字頭學籍號是為暫無公民身份證號或原公民身份證號不可用的學生設計的。編碼規則與身份證號相同。學生獲得身份證號後,可以申請將學籍號更改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但保留原來的記錄。
六、「G」字頭正式學籍號是否一定和身份證號一致?
「G」字頭正式學籍號依據身份證號生成,因此一般情況下二者應一致。之後學生身份證號發生變化才會導致不一致。不一致也不會影響學生辦理任何業務,因此無特殊理由沒有必要申請修改正式學籍號。特殊情況需修改「G」字頭正式學籍號的,需要依申請按流程重新辦理。
七、獲得「G」字頭正式學籍號後,是否可修改其中的關鍵信息?
「G」字頭學籍號具有性。獲得了「G」字頭正式學籍號的學生,其學籍號不能輕易修改。因戶籍關鍵信息變動,確需對「姓名」和「身份證號」兩項關鍵信息進行修改的,必須履行相關程序。修改時,應由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內上傳戶籍等相關證明材料照片或掃描件,縣級學籍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後提交中央資料庫進行全國查重和身份比對,對沒有問題的,可進行修改。學籍修改情況的歷史信息將隨學籍永久保留。
八、已獲得的「G」字頭正式學籍號是否可刪除?
原則上不允許刪除「G」字頭正式學籍號。「G」字頭正式學籍號通過了全國查重、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比對等一系列程序的嚴格檢驗,是學生身份的標識。如涉及問題學籍確需刪除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佐證材料報教育部審核後方可刪除。
九、轉學、畢業後跨省就學辦理時間有什麼要求?
為做好畢業結業和升級處理工作,每年從7月15日零時至8月14日24時,學籍系統暫停發起轉學業務,其他時間均可發起,7月15日零時之前發起的轉學業務可繼續辦理。
每年畢業後跨省就學新業務發起時間限定為8月15日零時至12月14日24時、3月1日零時至5月31日24時。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在國家規定的統一時段中,根據各自實際又規定了本省的轉學及畢業後跨省就學時段,在這種情況下,以省級規定為准。
十、「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狀態的學籍是否可以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
為了方便群眾,學籍系統除了允許在校生狀態(休學除外)的學生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業務外,還允許處於「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等狀態的學生辦理此類業務。轉學完成後,學籍狀態不變,在轉入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後變為在校生狀態。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休學」狀態的學生,須在原就讀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十一、辦理轉學時,家長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通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信息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轉出學校通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信息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各地各校不應再要求家長(學生)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因為在學籍系統中辦理轉學業務流程時,已經設置了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核辦環節,相當於紙質材料的蓋章審批,因此除了因系統故障需要先線下辦理以外,不應要求學生家長再提供紙質轉學審批表。
十二、畢業後跨省就學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為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減少跨省業務糾紛,轉入省、轉出省及學生家長應注意以下內容:
學生跨省流動客觀存在,必須加以規范和引導。轉入省份應明確外省學生就學、升學的條件和辦理的程序,指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妥善處理和核辦畢業後跨省就學。就學和升學條件不得違反國家招生入學總體政策,不得利用學籍系統搶奪或變相搶奪生源。
轉出省份對於外省份同意接收的要及時辦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違規招生、學生分數可能未達到接收省份要求等理由駁回申請。
學生家長應提前多了解和遵循相關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以免出現不必要的跨省業務糾紛。
十三、畢業生被學校錯誤調轉學籍後怎麼辦?
原則上,被招生的學生到下一階段學校入學報到後學校才能調轉學籍並再次變為在校生。對誤調轉學籍的,學籍系統將按照「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增加回退功能,允許區(縣)學籍管理部門在學生畢業後半年內將被誤招學生退至畢業生狀態,然後再由實際錄取的學校將其學籍調入。
十四、小學新生入學政策年齡有哪些要求?
《義務教育法》對未滿6周歲的兒童是否必須入學沒有做出具體規定。根據其確定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學生入學政策年齡的具體日期由各省份根據實際自行設定。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供了入學截止日期控制功能,由省級學籍管理部門自行設置。
十五、學生家長如何反映學籍相關問題?
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建立完善處理群眾投訴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4〕50號),建立了群眾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涉及省內市與市之間轉學和業務辦理的,須由省級處理。涉及市內縣與縣之間業務的,須由市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涉及縣內學校間業務的,須由縣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僅涉及一所學校業務的,須由學校或縣級處理並公布辦理方式和電話。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協調。
㈤ 河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zxx.hae.gov.cn/
河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登錄入口: http://zxx.hae.gov.cn/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新形勢下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國所有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小學、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和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學生(以下簡稱學生)。
第三條 學生學籍管理採用信息化方式,實行分級負責、省級統籌、屬地管理、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各地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全國聯網的學生電子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電子學籍系統),制訂相關技術標准和實施辦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本行政區域內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制訂本省(區、市)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指導、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各地和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按照國家要求建設電子學籍系統運行環境和學生資料庫,確保正常運行和數據交換;作為學籍主管部門指導其直管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並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
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家和本省(區、市)關於學生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作為學籍主管部門指導其直管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並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督促學校做好學生學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學校負責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開展日常學籍管理工作,確保信息真實、准確、完整。
第二章 學籍建立
第四條 學生初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後,學校應為其採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學籍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准學生學籍。
第五條 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學籍號具體生成規則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訂。
逐步推行包含學生學籍信息的免費學生卡。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除普通學校接收特殊學校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外,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七條 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
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
一、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
二、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
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
四、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
五、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
六、享受資助信息;
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學籍基礎信息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訂。
第八條 學籍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納入電子學籍系統管理,紙質檔案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負責管理。
逐步推進學籍檔案電子化,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合並的,其學籍檔案移交並入的學校管理。
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第十條 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准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
第三章 學籍變動管理
第十一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十二條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第十七條 特教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教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工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商定。
第十八條 省(區、市)直管學校、設區的市直管學校學生的轉入轉出情況,由學校每學期書面告知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九條 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第二十條 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接續原來的學籍檔案。
第二十一條 學生死亡,學校應當憑相關證明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注銷其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依法及時書面上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其保留學籍,並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輟學的,就讀學校的學籍主管部門應於每學期末將學生學籍檔案轉交其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為學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配備或指定學籍管理員,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機制。
對學籍管理員當實行先培訓後上崗,並保持相對穩定。各級學籍管理員的基本信息須報送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
第二十四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每學期復核學生學籍,確保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本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准確。
第二十五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非經學籍主管部門書面批准,學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嚴防學籍信息外泄和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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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教育行政部門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一、不為已接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的;
二、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或學籍檔案的;
三、不及時把學籍變動信息納入學籍檔案的;
四、不及時報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
五、接收學生不為其辦理轉學手續的;
六、不按規定為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學生學籍信息的;
八、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的外籍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學籍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訂或完善實施細則。 ;
㈥ 小學生學籍號查詢網站
小學生學籍號查詢網站方法如下(微信公眾號):
1、打開「微信」的搜索功能,然後點擊「公眾號」查詢;
(6)學籍管理網站有哪些擴展閱讀
2015年1月21日,教育部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全國中小學生發放了正式學籍號,目前,各地正在抓緊落實。該系統於2014年1月10日全國聯網試運行。
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採集後,為確保以學生身份基本信息為核心的數據准確,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及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對學生數據進行核查對比,對准確無誤的核發全國唯一的正式學籍號。
學生正式學籍號的發放,標志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入新的應用階段,將在中小學招生入學、學籍注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異動、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等方面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㈦ 查學歷是在哪個網站
查學歷是在學信網進行查詢,學信網依託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學籍學歷、畢業生就業信息一體化的大型數據倉庫。
開通「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內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等平台,開通學歷查詢系統、在線驗證系統、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和錄取檢查系統、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學歷認證網上辦公系統等20餘個信息系統。
(7)學籍管理網站有哪些擴展閱讀:
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作為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工作的政務平台。該平台將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和畢業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等功能結合在一起,實現高校學生全程網路化管理。
學籍學歷信息同時面向學生和社會提供查詢服務。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需求研討會。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平台用戶包括高校、省級、教育部三級學籍學歷管理部門,每級包含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教育四種類型的管理用戶。
㈧ 幼兒園學籍網查詢登錄入口,全國統一幼兒園學籍號查詢網站是哪個
最近不少家長都在關注幼兒園學籍辦理的問題,有傳言說幼兒園沒有學籍就不可以上小學,這引起了不少家長恐慌。其實幼兒園建立學籍也是為了完善全國學期教育信息規范,不會影響孩子以後入學,那麼幼兒園學籍網查詢登錄入口怎麼查,全國統一幼兒園學籍號查詢網站是哪個?
家長想知道孩子幼兒園學籍網查詢登錄入口需要去找孩子所在幼兒園學籍管理的老師,老師會幫忙辦理幼兒戶籍,只需要家長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就行。鑒於學生學籍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就好比身份證一樣,一般的網站都是查不出來的,沒有賬號密碼,家長們知道網站也進不去。
全國統一幼兒園學籍號查詢網站指的就是全球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登錄,一般網上都可以查詢到這個系統的網址,登錄就可以進入網站,不過賬號和密碼可能是幼兒園管理的。如果需要錄入或更改孩子學籍信息,需要找老師說明情況,讓老師幫忙修改。
總之,學籍是重要信息,不是隨便就能查的,如果想要查自家孩子幼兒園的學籍號,建議家長向幼兒園老師咨詢。
㈨ 學歷證書查詢網站都有哪些
教育部唯一指定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是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工作的政務平台。該平台將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和畢業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等功能結合在一起,實現高校學生全程網路化管理。
學籍學歷信息同時面向學生和社會提供查詢服務。
平台用戶包括高校、省級、教育部三級學籍學歷管理部門,每級包含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教育四種類型的管理用戶。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主辦。
學信網依託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學籍學歷、畢業生就業信息一體化的大型數據倉庫,開通「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內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等平台,開通學歷查詢系統、在線驗證系統;
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和錄取檢查系統、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學歷認證網上辦公系統等20餘個信息系統。
(9)學籍管理網站有哪些擴展閱讀:
注冊制度
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學年電子注冊是完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加強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監督,加強高校學生管理,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發展的需要,實現對普通高校學生在校期間全過程的規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學生數據信息庫。
學籍電子注冊與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相銜接,經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學生獲得的畢業證書才能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
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是指高校通過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在網上核對新生錄取信息,包括:考生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入學年月、錄取院校、專業,層次(本科、專科<高職>、預科),錄取類型(統考、單招、保送等)。復查合格的方可取得學籍。
學年電子注冊是在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基礎上,對在校學生新學年學習資格的認定,注冊內容包含各年級在校生新學年學籍注冊、上一學年學籍變動及獎懲等情況。
具體包括:
1、 學籍狀態:注冊學籍、暫緩注冊、保留學籍、預科轉正、休學(分病休、其他兩類);
2、 學籍變動:升級、跳級、留降級(重修)、轉學(入、出)、轉專業、專升本、本轉專、復學;
3、 學籍注銷: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死亡等及其他原因;
4、 學籍記載:獎勵級別及名稱、處分種類及原因;輔修專業證書、肄業證書、學習證明。
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應於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學年電子注冊應於10月底前完成。注冊的學籍信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學生提供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