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息安全包括哪些內容
保證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未授權拷貝和所寄生系統的安全性
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涉及資訊理論、計算機科學和密碼學等多方面的知識,它研究計算機系統和通信網路內信息的保護方法,是指在信息的產生、傳輸、使用、存儲過程中,對信息載體(處理載體、存儲載體、傳輸載體)和信息的處理、傳輸、存儲、訪問提供安全保護,以防止數據信息內容或能力被非法使用、篡改。
信息安全的基本屬性包括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認證性和不可否認性,主要的信息安全威脅包括被動攻擊、主動攻擊、內部人員攻擊和分發攻擊,主要的信息安全技術包括密碼技術、身份管理技術、許可權管理技術、本地計算環境安全技術、防火牆技術等,信息安全的發展已經經歷了通信保密、計算機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保障等階段。
(1)網路信息安全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機密性是指信息不泄漏給非授權的個人和實體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只有得到授權或許可,才能得到與其許可權對應的信息,通常機密性是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對傳輸的信息進行加密保護,防止他人譯讀信息,並可靠檢測出對傳輸系統的主動攻擊和被動攻擊,對不同密級的信息實施相應的保密強度,完善密鑰管理。
2、對存儲的信息進行加密保護,防止非法用戶利用非法手段通過獲得明文信息來達到密的目的。加密保護方式一般應視所存儲的信息密級、特徵和使用資源的開發程度等具體情況來確定,加密系統應與訪問控制和授權機制密切配合,以達到合理共享資源的目的。
3、防止由子電磁信號泄漏帶來的失密,在計算機系統工作時,常會發生輻射和傳導電磁信號地漏現象,若此泄漏的信號被他方接收下來,經過提取處理,就可能恢復出原始信息而造成泄密。
『貳』 網路安全有哪些內容
網路安全五個屬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以及不可抵賴性。這五個屬性適用於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教育、娛樂、醫療、運輸、國家安全、電力供給及通信等領域。
第一、保密性
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者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保密性是指網路中的信息不被非授權實體獲取與使用。這些信息不僅包括國家機密,也包括企業和社會團體的商業機密或者工作機密,還包括個人信息。人們在應用網路時很自然地要求網路能夠提供保密服務,而被保密的信息既包括在網路中傳輸的信息,也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系統中的信息。
第二、完整性
數據未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或丟失的特性。數據的完整性是指保證計算機系統上的數據和信息處於一種完整和未受損害的狀態,這就是說數據不會因為有意或者無意的事件而被改變或丟失。除了數據本身不能被破壞外,數據的完整性還要求數據的來源具有正確性和可信性,也就是說需要首先驗證數據是真實可信的,然後再驗證數據是否被破壞。
第三、可用性
可用性是指對信息或資源的期望使用能力,即可授權實體或用戶訪問並按要求使用信息的特性。簡單來說,就是保證信息在需要時能為授權者所用,防止由於主客觀因素造成的系統拒絕服務。比如網路環境下的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第四、可控性
可控性是人們對信息的傳播路徑、范圍及其內容所具有的控制能力,即不允許不良內容通過公共網路進行傳輸,使信息在合法用戶的有效掌控之中。
第五、不可抵賴性
也就是所謂的不可否認性。在信息交換過程中,確信參與方的真實統一性,即所有參與者都不能否認和抵賴曾經完成的操作或者承諾。簡單來說,就是發送信息方不能否認發送過信息,信息的接收方不能否認接收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