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包括技術措施和法律手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數據技術所產生的利潤空間和驅動力使得網路作品的非法復制與盜用有了經濟學的合理性。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既要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來規范作品網上傳輸行為;既可以通過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又可以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 網路版權如何保護
法律分析:1、針對計算機信息方面我國加大了對網路著作權的監管力度和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網路作品可以向網路著作權相關登記中心進行登記。2、律新增了著作權中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擴大了以往傳統著作權的保護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四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行使權利,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3. 互聯網版權保護包括了哪些方式
在如今這個互聯網高速發展的社會,網路上的資源大多具有開放性和共享性,這也使得互聯網版權保護難度大大的增加。但我們也不能因為難度大就不保護自己的版權了,那麼互聯網版權保護包括了哪些方式?互聯網版權保護包括了哪些方式?互聯網版權保護包括了哪些方式?一、技術措施技術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數據技術所產生的利潤空間和驅動力使得網路作品的非法復制與盜用有了經濟學的合理性。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首要的是加快技術創新並予以發展性應用。用技術來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成為數字領域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通過開發防火牆技術、信息加密技術、水印載入技術、ca認證技術等,有效地阻止、限制或禁止不正當接觸或復制網路作品的行為,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和網路文獻信息安全。二、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一方面,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既要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來規范作品網上傳輸行為;既可以通過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又可以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另一方面,要加強網路執法,提升法律地位,維護法律權威。加強對網路傳播和經營活動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採取審查准人制度,實施跟蹤監督,制止侵權行為的發生。法律在保護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正當的財產權利及其基於這種權利帶來的財產性利益的同時,也要為權利的行使設置邊界,為權利人的行為劃定籬笆,調節網路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保證網路作品得到合理使用。三、道德調控網路是自由與責任相統一的新領域。法律的共性不能完全涵蓋網路著作權保護中的特殊性,技術的受動本質要求人類對其予以理性的應用,道德作為人類一種主體的自律機制,能克服技術與法律的弊端與不足,時刻約束和監督網路主體的行為。最後,完善網路道德原則。1、堅持誠實信用原則。網路作品使用中產生的道德危機要求網路各方彼此相互尊重,恪守網路誠信。2、堅持公平正義原則。明確著作權人和社會公眾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信息共享和信息獨有之間尋找一個度的考量。3、堅持主體性原則。網路不同於現實生活環境,其道德約束力完全來自於主體具有的道德意識和判斷,不單是要求網路主體對自己的行為具有選擇權和決定權,更重要的是要承擔相應的行為責任。
4. 我國網路版權保護制度有哪些簡要的概述一下
目前,我國網路版權保護制度主要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有網路版權保護的相關內容,明確了信息網路傳播權是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還規定了技術保護措施和權利管理信息以及網路版權的鄰接權等內容。
2.2006年國務院頒布事實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是專門關於網路版權保護的行政法規。
3.2005年,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國家版權局和信息產業部聯合頒布了《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規定了網路版權行政保護的適用范圍、實施網路版權行政保護的管理部門和管轄權,確定了權利人的通知和互聯網內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制度,界定了版權權利人、互聯網內容提供者、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保護網上著作權方面的責任及免責情形,並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4.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進行了修改。
綜上所述,我國現已基本形成關於網路版權保護的三個方面的法律制度,即:關於民事權利保護的民法通則、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擬議中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關於行政保護的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關於刑事保護的刑法、著作權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5. 版權保護主要是保護什麼東西呢
版權,又稱著作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著作權保護的范圍具體包括: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語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當於語言文字的符號來表達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頭語言創作的、未以任何物質載體固定的作品,如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祝詞、佈道等。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五、攝影作品:攝影作品,是指藉助於攝影器材,通過合理利用光學、化學原理,將客觀物體形象再現於感光材料上的一種藝術作品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6. 網路版權的保護途徑有哪些
網路版權的保護途徑如下:
1、技術措施技術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加快技術創新並予以發展性應用。用技術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是數字領域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法律手段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3、國家為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作品的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7. 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知多少
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越來越多人選擇在網路上發表文章著作,這就產生了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問題,那麼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有哪些呢?對於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你又知道多少了?接下來就跟隨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吧。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知多少網路版權的保護措施:1、技術措施技術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數據技術所產生的利潤空間和驅動力使得網路作品的非法復制與盜用有了經濟學的合理性。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首要的是加快技術創新並予以發展性應用。用技術來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成為數字領域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通過開發防火牆技術、信息加密技術、水印載入技術、CA認證技術等,有效地阻止、限制或禁止不正當接觸或復制網路作品的行為,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和網路文獻信息安全。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版權的保護,一方面,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既要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來規范作品網上傳輸行為;既可以通過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又可以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我國先後出台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修改了著作權法,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為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作品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另一方面,要加強網路執法,提升法律地位,維護法律權威。加強對網路傳播和經營活動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採取審查准人制度,實施跟蹤監督,制止侵權行為的發生。同時,要依法規范網路主體的責、權、利,確保涉網各方的利益平衡與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網路空間中,作品權利人、網路服務商、傳統媒體、網路用戶都是網路主體。正如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一樣,有權利的人也容易濫用權利。著作權人要求擁有作品的絕對專有權,而權利的相對性又不能容許它無限擴大。法律在保護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正當的財產權利及其基於這種權利帶來的財產性利益的同時,也要為權利的行使設置邊界,為權利人的行為劃定籬笆,調節網路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保證網路作品得到合理使用。
8. 網路著作權保護作品的范圍
著作權人:網路著作權保護作品的范圍是什麼?網路著作權保護作品的范圍是什麼原則上講,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保護范圍,在網路上也同樣受到保護。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列舉的作品范圍:1、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築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計算機軟體;(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2、其他智力成果:(1)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2)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
9.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有什麼
網路版權保護的途徑具體如下:
1、技術保護措施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用技術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
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3、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