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庭的定義是什麼
家庭是指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基礎上產生的,親屬之間所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1]家庭是幸福生活的一種存在。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社會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從社會設置來說,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設置之一,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種制度和群體形式。從功能來說,家庭是兒童社會化,供養老人,是滿足經濟合作的人類親密關系的基本單位。從關系來說,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緣和收養關系的人們長期居住的共同群體。
(1)家庭是由不同個人系統組成的擴展閱讀
在過去的中國家庭里,常常有一個「家長」,他(她)在處理家庭事務上「說了算」,有著絕對的權威。而現在的大多數家庭里,通常由夫婦或夫婦與其他成員共同制定家庭發展計劃、共同商討家庭事務。非但如此,逐漸深入到家庭成員生活觀念里的共同分擔家務,也使家庭分工更加合理。無論丈夫或妻子都願意支持對方事業的發展。
中國人歷來有尊老愛幼的傳統。雖然許多家庭的兩代人不住在一起,但他們依然來往密切,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老人的法律義務。中國人的親情關系也非常濃烈,他們不僅和自己的父母、子女來往密切,在兄弟姐妹之間,在舅甥、叔侄之間,人們都能深深地體味著親情的溫暖。
B. 家庭是由不同家庭成員組成的.英文翻譯,准確!
A family consists of different memebers.
C. 家庭社會工作的家庭社會工作理論
在社會學中,角色指與一定的社會地位、社會身份相聯系的被期望的行為。個人在社會生活中會基於一種地位和身份,按照一定期望,選擇一定行為模式去履行角色。社會角色是社會互動的重要依據和標准,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就該有什麼樣的行為。通常,個人在行使自己的角色時,會受到三個因素的影響:
1、個人經驗、能力、人格的影響。這是影響角色行使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對於一個還沒有做過父親的人而言,他很難想像父親這個角色在行為時應該注意的是什麼。個人既往經歷過的事情對個人扮演角色起到一定的作用。而對於一個能力較強的人來說,他可以通過同他人的互動,學習到如何以適當的角色同他人交往。個人人格的特點也同樣會影響到角色的行使,例如一個個性內向的人,如果要他在晚會上擔任主持的角色的話,無疑會是一項艱巨的挑戰。
2、自我參與的程度。一般而言,自我參與的程度會影響到角色行使的認真程度。自我參與的程度越深,自我投入越多,角色行使越加認真,反之,自我參與的程度較淺,自我投入較少,角色行使的程度也就越加隨意。一個在家庭中認真承擔職責的父親和一個認為家庭生活無聊至極的父親,兩者對於家庭生活的參與程度並不相同,因此,他們對於父親這個角色的行使也就存在不同,前者可能會是一個勤奮、負責的父親,而後者可能則是一個在家庭中得過且過的父親。
3、行使角色所佔據的時間長短。行使角色占據的時間越長,角色對之投入的精力和時間相對較多,角色行使會較為認真、用心,反之,行使角色占據的時間較短,角色則會較為隨便。
每一個人在社會里不僅只是扮演一種角色,而是根據情境以及互動對象的不同,扮演多種不同的角色,如一個人在家庭中可以是和藹的父親,溫柔的丈夫,孝順的兒子,在工作單位中則是有威望的領導,會辦事的得力下屬,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又是一個可以讓人信賴的老友。這些角色彼此之間不能混淆,否則就會增添他人的困擾。如果用領導的角色和自己的家人打交道,時時要求家人聽從自己的要求,對家人的一切指手畫腳,無疑會引起家人反感,最終引發矛盾或沖突。如果一個人無法掌握在何種情境下該扮演何種角色,或者碰到特定的他人應該用何種角色回應的時候,緊張、壓力乃至問題就會產生。
角色緊張是實際生活中行使角色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它指的是,同一個時間里對於一個角色的扮演者或者是角色來說,有太多而且不同(或者根本上是沖突或相反)的期待和需求,而角色的行使者無法完成這些期待和需求,從而產生心理上的壓力。
可以將造成角色緊張與壓力的因素歸納為六點(宋鎮照,1997):
(1)教化的不足或者准備不足。有些結婚不久的年輕夫婦在家庭生活的適應上常常會出現各種問題,例如無法在家裡進行有效溝通;不能達到自已的要求時,會採取單身時採用的方式予以抵抗而不顧對方的感受;仍然保持單身時的生活方式或行為方式而不願意遵守新的家庭的時間安排和生活方式,等等。造成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當事人對於自己成為兩人世界中的一員及未來家庭生活的准備不足和事先的教化不夠,他/她沒有清醒地意識到結婚意味著角色的轉變,他們不再是原來的單身身份,而成為一個必須在家庭里承擔相應職責和義務同時又要兼顧對方感受的夫婦。因此,在熱戀的青年成為年輕夫婦之前,社會(例如通過新婚學校)及家長應該向他們說明家庭及夫婦生活同以前生活的不同之處,教導他們了解夫婦生活中必須注意的要點,這樣才會有助於當事人實現角色的轉變,較快地適應新的個人角色。
(2)角色轉變。在角色的轉變過程中,個人因為已經熟悉原來角色的規范與要求,而對新的角色存在一定的疏離,產生沖突。上面所舉的例子也可以說明這個問題。
(3)角色沖突。角色沖突有三類,第一類是角色間的沖突,多個不相容角色之間無法協調,比如父親需要同孩子保持親密的關系和較長時間的相處,但是父親因為在單位中擔任一定的領導職位,無法同孩子經常在一起,這樣,父親的角色同領導的角色就存在沖突;第二類是角色內沖突,對同一個角色有幾個不相容的期待,如妻子對丈夫的要求很高,希望丈夫在家裡把家務料理得妥妥貼貼,在外面又可以掙大錢,可以讓妻子在別人面前感到顏面有光,但是丈夫知道自己的能力水平一般,很難家庭內外樣樣出色,這樣,雙方在丈夫這個角色的期待上就存在矛盾;第三類是角色與人格沖突,或者是角色人格與真正人格相沖突,角色的行為規范要求與本人真正的人格特質相沖突,如丈夫的要求做事果斷,敢於承擔責任,但實際上個人的性格卻十分依賴,這樣,性格與丈夫的角色之間產生沖突。
(4)當要求不一致的時候,雙重標準是關鍵因素。如在有的家庭里,妻子要求丈夫多忍耐,吃虧是福,而自己卻處處不肯讓步,時時想佔便宜,甚至不願付出只想索取。如此一來,家中的孩子在這個問題上便無所適從了。
(5)當社會變遷的速度太快的時候,容易產生社會脫序的迷亂現象,致使規范要求模糊不清,影響到角色行為的表現。
(6)介於兩個不同文化系統下或者兩個不同社會團體邊緣的邊緣人,如妻子來自社會的上層,而丈夫卻出身社會的底層,等等。
角色行使除了受不同角色定義規范的影響之外,還受到個人對情境定義的影響。所謂的情境定義是指個人對於一連串外在環境的解釋與評估,它的目的是在於幫助個人選擇一個較為恰當的反應與行為,以對應於其所面臨的情境。情境定義是一種過程,是個人對其所處情境的解釋、了解與評估的反應。情境定義不同,個人的反應與行為也會有所區別。依照情境定義的觀點,個人角色是由一組特定社會行為模式所界定。如妻子這個角色是通過在家中遵循相應規范、承擔妻子職責等行為來界定的。就每一個情境而言,都有適合於這個情境的一組行為模式,所以,個人在互動的場合中,會盡量製造最合適的情境行為要求,以得到互動對象的接納。如果個人不能夠依照這個情境的行為模式行動,問題就會產生。如妻子不能完成妻子的任務,父親不能很好地履行父親的責任,這都是不符合情境要求的行為。因此,家庭社會工作者應該對情境加以評估,發現影響角色行使的因素,並盡量減少不利因素的作用。
在將角色和互動理論適用在家庭社會工作的時候,工作員需要了解當事人對角色的定義如何,角色行使過程中的沖突是什麼,問題在那裡,角色行動的具體情境如何,幫助當事人更好地適應自我的角色,完成角色的任務。 黑爾(Hill)指出:「家庭因為家庭成員對家庭的生理、心理、社會需求,與來自社會的期待和環境的因素,促使家庭在不同階段有所改變」(周月清,2001);因此其提出「家庭發展」的三個重要現象:1、家庭發展是一個組織的與互動的現象;2、它強調家庭生涯中家庭行為的相互與延續關系;3、確認「發展」是改變的來源,包括有功能性改變上的要求,及生活壓力的發生。
家庭發展理論主要建立在以下四個假設之上(Doherty,1989):
1、人們是行動者(actor),也是反應者(reactor)。
2、家庭成員的增加與減少是互動的重要變項。
3、家人在同一處所的互動,不同於家人在不同處的互動。
4、轉銜(transition)事件(急速的改變),會對家庭結構帶來改變。
家庭生涯的發展階段如同個人的生涯發展一樣(Erikson,1963),Duvall早在1950年代就將家庭分成八個階段(見表四);同時家庭的發展階段和個人發展階段一樣,不同階段有不同的任務和需求。對家庭生涯發展階段的了解有助於家庭工作者從事家庭評量(family assessment),以確認家庭在何種生涯發展階段的壓力,尤其針對那些非傳統的家庭(如單親家庭),有助於了解個案家庭是處在何種家庭階段,以及預測個案家庭可能有的任務和角色壓力(周月清,2001)。
表四 家庭生活周期與家庭發展任務(Duvall&Miller,1985) 家庭生活周期階段 家庭中的角色 家庭發展任務 1,新婚期 妻子
丈夫 ·發展相互滿足的婚姻生活
·懷孕及即將成為父母的適應
·適應彼此的親戚網路 2,育兒期 妻子——母親
丈夫——父親
女兒——姐妹
兒子——兄弟 ·適應新生子女的誕生、成長
·發展一個可以滿足的雙親、新生兒的家 3,學齡前期 妻子——母親
丈夫——父親
女兒——姐妹
兒子——兄弟 ·以激發性、成長方式適應學齡前期子女的重要需求
·充沛的精力適應及因對子女需求,父母因此缺乏隱私 4,學齡期 妻子——母親
丈夫——父親
女兒——姐妹
兒子——兄弟 ·有學齡子女的家庭以建設性方法適應社區的生活
·鼓勵子女教育上的成就 5,青少年時期 妻子——母親
丈夫——父親
女兒——姐妹
兒子——兄弟 ·青少年在自由及責任之間取得平衡
·發展中年父母(子女已成年)的興趣和工作 6,空巢期 妻子——母親——祖母
丈夫——父親——祖父
女兒——姐妹——姨、姑
兒子——兄弟——舅、伯叔 ·成年子女離家就業、服兵役、上大學、另組新家庭等等。
·維護支持性家庭關系 7,中年父母期 妻子——母親——祖母
丈夫——父親——祖父 ·新的婚姻關系重建
·維護老的及年幼的親屬關系 8,老年家庭成員 寡婦/鰥夫
妻子——母親——祖母
丈夫——父親——祖父 ·因對喪偶及獨處
·親近家人或適應老年生活
·適應退休生活 對那些有障礙子女尤其是重度無法生活自立的障礙子女的家庭而言,家庭始終處在子女的養育期,特別是對社會福利制度落後的國家,家庭始終停留在第二個發展階段(育兒期),而走不下去,父母永遠扮演照顧子女的角色,片刻也不休息,直到障礙子女或是父母終老至死。這種家庭的生命周期及其家庭要完成的任務,與一般常態發展的家庭差異極大。根據家庭發展理論,障礙者家庭的需求可稱為是「特殊性需求」,因其不是在家庭正常發展下及在期待中發展的一般性需求,因此對這些有特殊性需求的家庭介入,就必須根據其特殊性的發展需求;而這也就是當我們與一般家庭比較時,障礙者家庭之所以為弱勢家庭的原因,即它需要社會福利系統的介入,協助其能滿足家庭發展階段任務的達成。 社會工作者平克斯(Pincus)與米納漢(Minahan)在概括社會工作實務過程的要素中,提出了「四個基本系統」的理論,指出社會工作過程是社會工作者運用各種知識與資源,與各要素系統共同努力,通過一系列具體的工作達到工作目標的改變過程。
「四個基本系統」為社會工作者提供了一個實務工作的參考架構,這四個系統是: 行動系統是指那些與社會工作者一起工作,實現改變目標的人。誠如上所舉的例子,行動系統就是與社會工作者一起進行改變努力的系統,系統中的所有人士是社會工作者開展工作的同盟軍。
基本系統理論對家庭社會工作來說,意味著開展工作需要調動家庭內外的各種資源,受虐婦女的改變和家庭問題的解決也是家庭內外各種系統共同努力的結果。
另外一個社會工作者Doherry在針對系統理論運用在家庭社會工作實務時,提出了以下家庭系統理論的假設(Doherry,1989):
(1)家庭關系是人們心理健康與個人是否病態的主要影響因素。
(2)家庭互動的模式,可以代代相傳。
(3)家庭健康與否,是建立在家庭的向心力及個別家庭成員是否被尊重的平衡點上(即兩者皆要被重視)。
(4)家庭有否彈性,是家庭功能達成的關鍵;即家庭越有彈性(可塑性),就越能協助家庭有良好功能。
(5)家庭互動的分析,需要從家庭的三角關系來探討(婚姻與親子)。
(6)個人的問題,經常與其家庭的互動模式和家庭價值觀有關。
(7)小小系統的改變,都有可能引起主要系統的改變。
(8)實務工作者介入到家庭,即成為家庭的新系統。
實務工作者視家庭為一個系統,也就是把家庭看作是由個人組成的一個小的社會系統,負責個別家庭成員的社會化、親密關系、規則學習(Minuchin,1974),而家庭成員彼此之間的相互關系就構成家庭的整體(wholeness)。就一般系統理論而言,家庭是由家中成員的復雜因素或成分組成的動力系統,,個別成員是家庭的次系統,他們是相互依賴、相互關聯的,任何一個次關系皆會影響家庭整個系統(Holman,1983)。因此Kerr和Bowen指出從家庭系統理論評量家庭時,要包括八個部分:①家庭成員的差異性(differentiation);②三角關系(triangles);③核心家庭的情緒過程;④家庭投射過程;⑤代與代之間傳承的關系;⑥手足關系;⑦情緒的切割;⑧社會情緒過程(周月清,2001)。
系統理論應用在家庭實務工作時,有三個主要概念:①界域;②溝通模式;③家庭結構。 1、社會沖突理論家庭觀
社會沖突理論應用在家庭的主要觀點包括:
(1)社會沖突是人們生活的基本要素,沖突存在於任何社會互動形式中,同樣也存在於家庭生活及家庭互動關系中。
(2)個別行動者會依其個人的喜好行動,包括需要、價值觀、目標及資源,因此在其日常生活與人互動中會有各種理由詮釋其欲求、利益及追求的方式,因此不可能要求每個行動者都是為了達到社會最大的利益而行動。
(3)無論是就個人或是團體而言都會有沖突發生,運用在家庭時情況亦同,如家中不同的成員會有其不同的目標、價值、興趣及時間規劃,且會與家中其他的成員產生沖突。
(4)家庭的沖突也可能來自於同樣的目標與興趣,但限於資源(愛、注意、權力、金錢)分配的不足,因此會有競爭。家庭沖突論者視個人喜好作為了解家庭關系及互動的主要因素。
(5)家庭是勞動力來源的體系,會影響家庭的權力、性別關系和生活;通常,家中的男人參加工作賺錢養家,而女人則負擔家中未領薪的勞務,這種狀態成為主流社會典型的「家庭形態」,由此男人在家中成為擁有較高權力者。
(6)「權力」(power)是家庭沖突理論的重要概念,存在於家庭內外系統之間,而這會受社會文化、階層的影響,如就家庭內而言,與性別、年齡有關。
2、社會沖突理論運用在暴力家庭
從沖突理論來解釋家庭暴力,有兩個假設:
(1)家庭生活會出現沖突;
(2)社會階層化的合法性和權力的不同,允許家中居較高權力者用暴力對待家中權力較少者。這也是西方社會最常使用的「權力與控制」的不平等兩性關系來定義婚姻暴力,包括使用武力、脅迫、經濟控制、隔離以及男人特權,對其配偶行使身體、心理、經濟、性的虐待(周月清,1995)。
另外就兒童虐待案例而言,父母視子女為其財產,因此為了控制子女而行使暴力。由此可見,錢力、拳力與權力涵義相同,「錢力」與「拳力」會提升「權力」,因此得以控制另一方,此即為權力的不平衡所帶來的家庭沖突。實務工作者介入的目的在促使家中權力重新配置,使受虐待者可以在家中擁有平等的權力。而這也是我們倡導男女兩性平權社會,以作為家庭暴力防治的最根本工程,也可以說是沖突理論的運用。 增權理論是研究權力如何影響行為的一種觀點,因為個人行為的方式實際上是同個人擁有的權力聯系在一起的,所以,增權理論試圖解釋個人如何通過社會介入來增加他們的權力。從最基本的層次看來,增權意味著獲得或轉移法定權力及正式權力的一個過程,那麼,增權當中的「權力」是什麼樣的權力呢?增權理論認為權力是沒有限制的,但是能夠在社會介入的過程中被產生,它較強調增加三種不同的權力:
1、個人層面的權力,指的是個人感覺到自己是一個有能力的個人,這種個人層面的權力也相當於「個人效能」。一個自覺到自身存在的個人,才能正視問題的產生或解決。增進個人權力的一個方法就是幫助個人界定並理解他已有的權力,包括對個人的事務作出自己的決定,也就是說,個人通過提高自我認識,覺悟到自己地位和能力,最終對個人的命運做出決定。
2、人際交往的權力,指的是個人運用社會能力影響他人的權力。譬如個人可以在於他人交往中,意識到自己能夠掌握談話和決策的技巧,能與他人建立平等的關系。個人具備的社會交往能力來源於他在社會中所處的位置、扮演的角色、人際交往的相關技巧、自信、甚至個人的吸引力。影響人際交往的一些要素同性別、種族、外貌等先致方面有關,而另外一些影響要素則完全是可以通過技巧、後天的學習和努力達致改變的。因此,界定人際交往技巧缺乏、學習新的技巧和後天資源的不足是增權過程的一個關鍵步驟。
3、政治權力,意指個人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手段影響組織、社區、社會資源分配的能力。資源的稀缺性和有用性,使得資源成為不同個體之間競爭的對象。個體如果能夠在組織內部乃至更大的范圍內對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具有控制的力量,那麼,不論這種力量的性質如何,個體完全可能比其他人的資源佔有上具有更多的優勢,從而便利地實現自身的目的。
增權理論對家庭社會工作實務的啟示在於:為求助的家庭提供的任務,除了切實地幫助對象解決物質上的問題、擺脫困境和重建家庭的互動模式及規范外,對家庭及其成員的能力建設同樣重要。通過各種手段對服務對象賦權,使其最終感到自己是有能力的、有信心的、能夠依靠自己的力量來尋找資源和面對今後相同或相似的生活困境,這些服務對象的成長標志,才是家庭社會工作的真正成效和服務目標。
D. 什麼是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的定義:家庭中成員的構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狀態,以及由這種狀態形成的相對穩定的聯系模式。
家庭結構包括兩個基本方面:①家庭人口要素。家庭由多少人組成,家庭規模大小。②家庭模式要素。家庭成員之間怎樣相互聯系,以及因聯系方式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家庭模式。
家庭人口要素 家庭可以分為大家庭和小家庭。相對來說,人口較多的稱為大家庭,人口較少的稱為小家庭。
家庭模式要素 家庭結構有不同的分類。分類的方法不同,家庭模式的含義也不相同。
家庭結構的人口要素和模式要素之間的關系 家庭人口和家庭模式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一般來說,核心家庭人口較少,主幹家庭人口居中,聯合家庭人口較多。然而,由同樣人口組成的家庭,人和人的關系不同,其組成的家庭模式也可能不同。
E. :簡述家庭的主要功能是什麼
家的功能一般有以下幾種:
1、社會化教育功能
童年期是一個人的接受社會化教育的關鍵時期,而家庭是兒童社會化的第一場所。這里的社會化教育,我們也可以理解為家庭教育,是通過各種教育途徑,學習社會知識、技能和規范,從而形成一個人自覺遵守與維護社會秩序、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的過程。
這包含了學習生活知識、學習社會規范、培養性格情操、協調人際關系、指導生活選擇等各個方面。
4、重建家庭系統,可恢復家庭的功能
家庭是個系統,家庭成員是系統的組成部分,包括各個成員之間的相互交流,也包括由這些交流所引發的生理心理的過程,如思維、情感、激素分泌或疾病。
之所以說,家庭是有功能的,而孩子的症狀也是有功能的。是因為,當一個家庭系統的秩序、結構、平衡被擾亂時,家庭成員就會自動去維持家庭系統平衡,出現各種補位及代償,甚至需要各種症狀:生病、意外、死亡、偏差行為、各種成癮等。
了解家庭系統的功能後,我們就可以通過家庭系統重建,來恢復一個家庭的功能。改變原來讓個人產生心理症狀的家庭關系模式,引入新的認知模式、家庭相處模式和溝通模式。
F. 家庭是由什麼所構成生活單位
爸爸媽媽老婆老公孩子一起組成的
G. 家庭是由什麼組成的
人們常把家庭稱為社會的細胞。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是由夫妻關系和子女關系結成的最小的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共同體。若干個血緣關系較近的家庭,謂之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