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向上級請示的公文格式是什麼
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十五條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一)原則上主送一個上級機關,根據需要同時抄送相關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不抄送下級機關。
(二)黨委、政府的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應當經本級黨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權;屬於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應當直接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三)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如需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請示,應當提出傾向性意見後上報,不得原文轉報上級機關。
(四)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五)除上級機關負責人直接交辦事項外,不得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公文,不得以本機關負責人名義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
(六)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一個上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另一個上級機關。
關於請示的其他要求。
1、一文一事。為了便於領導批復,請示行文必須一文一事。這就是說,每則請示只能要求上級批復一個事項,解決一個問題。
2、請批對應。一請示,一批復。沒有請示就沒有批復。請示所涉及的問題,一般較緊迫,沒有批復,下級機關就無法工作。因此,下級機關應及時就有關問題向上級機關請示,上級機關應及時批復。
3、事前行文。請示應在問題發生或處理前行文,不可先斬後奏。
❷ 政府機關公文材料標准頁邊距應該是多少
政府機關公文材料標准頁邊距應該是: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2)轉報文件的格式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精簡)
一、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標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准。
1、GB/T 148 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2、GB 3100 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3、GB 3101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4、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單位;
5、GB/T 15834 標點符號用法;
6、GB/T 15835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
二、術語和定義
1、字(word)
標示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在本標准中,一字指一個漢字寬度的距離。
2、行 (line)
標示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在本標准中,一行指一個漢字的高度加3號漢字高度的7/8的距離。
三、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 g/m2~80 g/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80%~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四、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2、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3、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4、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五、主體
1、標題
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注方法見7.4.2。
3、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4、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5、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❸ 正式公文的發文格式有什麼具體要求
公文中各要素標識規則
本標准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8.1眉首
8.1.1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行;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面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
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著頁顯示正文。
8.1.5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主體
8.2.1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序號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公文生效標識
8.2.6.1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8.2.6.2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附註
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號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8.3版記
8.3.1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8.3.2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的一頁,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