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屬於招標內容的一部分么
基本上算,除合同額外說明規定的不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根據這一條款,施工合同應當根據招投標文件來簽訂,應當是招投標文件的承續;施工合同應當與招投標文件是一致的,這種一致既是主體的一致,更是造價、工期、質量等內容的一致。遵照這一要求操作的結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範本中不需再單獨列明招標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邏輯。要注意的是這里是強行性而非任意性規定,即在實質上招標文件就是也應當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B. 招標文件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招標文件應包括的內容有: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准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是指招標人(買方)事先發出招標通告或招標單,品種、數量、技術要求和有關的交易條件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邀請投標人(賣方)參加投標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八條 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積等;(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的空間;(四)土地用途、規劃條件;(五)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六)出讓金等費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C.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1)投標邀請;
(2)投標人須知,包括密封、簽署、蓋章要求等;
(3)投標人應當提交的資格、資信證明文件;
(4)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文件編制要求和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
(5)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要求和數量,包括附件、圖紙等;
(6)合同主要條款及合同簽訂方式;
(7)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時間;
(8)評標方法、評標標准和廢標條款;
(9)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二條
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他人名義投標。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二)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三)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四)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五)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二、招標文件的組成要素有哪些
招標文件的組成要素包括: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技術標准和要求、合同條款;
3、參考資料,供投標人了解分析與招標項目相關的參考信息。
D. 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具體是哪些.請生意經朋友幫忙
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就應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內容大致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關於編寫和提交投標文件的規定,載人這些內容的目的是盡量減少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或承包商由於不明確如何編寫投標文件而處於不利地位或其投標遭到拒絕的可能性;一類是關於投標文件的評審標准和方法,這是為了提高招標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類是關於合同的主要條款,其中主要是商務性條款,有利於投標人了解中標後簽訂的合同的主要內容,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其中,技術要求、投標報價要求和主要合同條款等內容是招標文件的內容,統稱實質性要求。所謂招標文件實質性就是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就是投標文件應該與招標文件的所有實質性要求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如果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規定的實質性要求不相符,即可認定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招標人可以拒絕該投標,並不允許投標人修改或撤銷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招標文件一般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1)招標人須知。這是招標文件中反映招標人的招標意圖,每個條款都是投標人應該知曉和遵守的規則的說明。(2)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3)技術規格答燃首。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或技術要求是招標文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指招標項目在技術、質量方面的標准,如一定的大小、輕重、體積、精密度、性能等。技術規格或技術要求的確定,往往是招標能否具有競爭性,達到預期目的的技術制約因素。(4)招標價格的要求及其計算方式。投標報價是招標人評標時衡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應事先提出報價的具體要求及計算方法。招標文件中應說明招標價格是固定不變的,或是採取調整價格。價格的調整方法及調整范圍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招標文件中還應列明投標價格的一段顫種或幾種貨幣。(5)評標的標准和方法。評標時只能採用招標文件中已列明的標准和方法,不得另定。(6)交貨、竣工或提供服務的時間。(7)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8)投標保證金的數額或其他形式的擔保。在招標投標程序中,如果投標人投標後擅自撤回招標,或者投標被接受後由於投標人的過錯而不能締結合同,那麼招標人就可能遭受損失(如重新進行招標的費用和招標推遲而造成的損失等)。因此,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保證金或形式的擔保(如抵押、保證等),以防止投標人違約,並在投標人違約時得到賠償。(9)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10)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11)開標、評標的日程安排。(12)主要合同條款。合同條款應明確將要完成的工程范圍、供貨的范圍、招標人與中清數標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