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是什麼,有哪些要求內容呢
1、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設[2000]41)、《關於印發〈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建技)[2002]267),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有關審查機構,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與規范,對施工圖進行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准、規范執行情況等內容的審查。
2、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均應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對於開展施工圖設計咨詢的項目,如果咨詢深度達到施工圖審查的,可不再進行審查。對於特殊或重大工程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特殊處理。
3、施工圖審查分技術性審查和程序性審查。技術性審查是指具備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據國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規定、技術標准與規范、規定,對施工圖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准、規范執行情況等進行技術審查;程序性審查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圖的審查程序合法性進行審查。施工圖審查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基本建設必不可少的程序。
4、建設單位向施工圖審查機構報審材料齊備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發出《審查通知書》,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施工圖應標注有施工圖審查批准號,施工圖審查批准書是進行施工招投標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時,必須重新報送審批部門。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單位或部門必須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進行驗收。
5、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對本單位,或與本單位有直接經濟利益關系的單位完成的施工圖進行審查;審查人員要在審查過的圖紙上簽字。
Ⅱ 施工圖審查什麼內容
(一)建築物的穩定性、安全性審查,包括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體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節能、環保、抗震、衛生、人防等有關強制性標准、規范;
(三)施工圖是否達到規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損害公眾利益。
施工圖審查是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簡稱,是指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的審查。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施工圖審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施工圖審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單位將施工圖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時,應同時提供下列資料:
(一)全套施工圖。
(二)批準的立項文件或初步設計批准文件;
(三)主要的初步設計文件;
(四)工程勘察成果報告;
(五)結構計算書及計算軟體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