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規范性文件,什麼叫規定性文件,兩者怎麼區別
規范性文件,是各級機關、團體、組織制發的各類文件中最主要的一類,因其內容具有手老約束和規范人們行為的性質,故名稱為規范性文件。
規定性文件是指規定了具體的內容、文字、風格、數量和大小等的文件。
兩者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規范性文件,是各級機關、團體、組織制發的各類文件中最主要的一類,因其內容具有約束和規范人們行為的性質。
規定性文件是指規定了具體的內容、文字、風格、數量和大小等的文件。
2、制定機關不同:
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是各級機關、團體、組織。規定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是組織。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於規范性文件的含義、制發主體、制發程序和許可權以及審查機制等,尚無全面畢螞升、統一的規定。但部分地區探索實現了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三統一」,初步實現了規范性文件的規范管理。
在我國唐代,封建法律就有律令格式之分。現代則有憲法、法律、法令、條例、規章、命令等。與規范性文件相對應的是非規范性文件,它是指國家機關在其許可權范圍內發布的只對個別人或個別事有效而不包含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的文件。
如判決書、任免令、逮捕證公證書、結婚證書等。非規范性文件是適用法律所產生的文件,不是法的淵源。
廣義
一般是指屬於法律范疇(即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國家機關和其他團體、組織制定的具有約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總和。
狹義
一般是指法律范疇以外的其他具有約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當前這類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體非常之多,例如各級黨組織、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人民團體、社團組織、企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等。
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並公開發布的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和特定事項,
涉及或者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本行政區域或其管理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間內相對穩定、能夠反復適用的行政措施、決定、命令等行政規範文件的總稱。
國家行政機關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物數以外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法律上稱之為抽象行政行為。由於這類行政規范性文件數量多,涉及面廣,是行政管理權和行政強制力的體現,直接關繫到公共利益、社會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因而日益受到公眾的關注;對抽象行政行為的法律監督也在逐步加強。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七條規定,如果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並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審查該文件的申請。
此外,國家法律對於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許可權正在逐步予以嚴格規范。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四條規定,除了本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及十三條的規定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補充:由於我國立法層級及形式多種多樣,名稱繁多(包括法、條例、辦法、規定等),當前對「規范性文件」無權威解釋和界定,初學者對「規范性文件」一知半解,這樣很難區別實踐中什麼是「規范性文件」。
規定性亦稱「規定」。事物自身的限定。決定一事物是其自身而區別於他事物的特性。例如,人的規定性就是決定人之所以是人而區別於其他事物(如動物)的特性。馬克思主義所說的社會關系的總和就是人的最根本的規定性。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規定性。
事物的基本規定性可以區分為兩個方面,即質的規定性和量的規定性。質的規定性從本質或性質上表明事物之間的區別。量的規定性是從事物的存在等級、規模和發展程度上表明事物的區別。任何事物都是質的規定性和量的規定性的有機統一。
規定性是事物「所以然」的根本所在,因而認識事物就必須認識事物的規定性,揭示事物的本質或性質和數量及其內在聯系。正確地把握事物的質的規定性,是認識事物的基礎,而正確地把握事物的量的規定性則是對事物認識的深化和精確化。
只有在認識事物的質的規定性的基礎上,才能認識事物的量的規定性;同時,又只有在認識了事物的量的規定性時,才算深化了對事物的認識。
⑵ 企業紅頭文件的格式是什麼
關於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
各項目經理部:
為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及現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標准、規范,順利完成本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確保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公司特製定《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現下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xx年x月x日
(2)規范性文件格式擴展閱讀:
企業紅頭文件的注意事項
1、企業內部由百總經理簽名向內部發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用紅頭文件。
2、紅頭文件需由上面向下面發正規的通知,企業、公司給政府部門的文件不能用紅頭文件。
3、對主管部門、上級(總公司)的請示報告類文件,可用上報類紅頭文件。
4、對各部門下發的公司各類決策性文件、各部門負責人任職通知等度用下發性紅頭文件,或者公司老總允許使用紅頭文件下發(或上報)的其它重要文件。
⑶ 政府紅頭文件分大紅頭,小紅頭,都是什麼格式的 ,有沒有詳細的講解和範文
大紅頭和小紅頭往往與所發文件字頭使用的字的大小有關,當然,紅頭也和文件的發文字型大小有關。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所謂大紅頭,就是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大字型大小的紅頭文件,比如:**市人民政府文件。大紅頭文件的發文字型大小往往是「*政」多少號文件。
所謂小紅頭,就是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小字型大小的紅頭文件,比如:**市人民政府(通知),它的發文字型大小往往是「**政函」多少號文件,有的甚至沒有發文字型大小。
大紅頭:
(3)規范性文件格式擴展閱讀: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這是行政訴訟法實施24年以來的第一次「大修」。針對新行政訴訟法增設的新制度、新規定,最高法此次制定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直接認定「紅頭文件」合法性
規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不作為認定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並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闡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應當向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提出處理建議,並可以抄送制定機關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李廣宇稱,行政訴訟法這次修改增加規定,可以一並請求審查規范性文件,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
「所謂規范性文件,是指俗稱的『紅頭文件』。大量的『紅頭文件』由於針對不特定的公眾能夠反復適用,往往涉及面非常廣、持續的效力非常久。而且如果一旦違法,所帶來的損害是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不能同日而語的。」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直接對「紅頭文件」提起訴訟。
由一個具體的個人針對「紅頭文件」提起訴訟,事實上是行使了公眾訴訟的權利,這個訴訟應當屬於公益訴訟。而公益訴訟主張的是公眾的普遍利益,但是需要有法律的明確規定。目前,公益訴訟還沒有正式寫進行政訴訟法,個人針對抽象行政行為的起訴因此無法納入受案范圍。
⑷ 紅頭文件格式標准樣板是怎麼樣的
紅頭文件標准格式樣板(正規詳細版)
一、目前我國通用的公文載體、書寫、裝訂要求的格式一般為:
公文紙一般採用國內通用的16開型,推薦採用國際標准A4型,供張貼的公文用紙幅度面尺寸,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保密等級字體:一般用3號或4號黑體
緊急程度字體:字體和字型大小與保密等級相同(3號或4號黑體)
文頭的字體:大號黑體字、黑變體字或標准體、宋體字套色(一般為紅)
發文字型大小的字體:一般採用3號或4號仿宋體
簽發人的字體:字體字型大小與發文字型大小相同(3號或4號仿宋體)
標題的字體:字體一般宋體、黑體,字型大小要大於正文的字型大小。
主送機關的字體:一般採用3號或4號仿宋體
正文的字體: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
附件的字體: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
作者的字體:字體字型大小與正文相同(3號或4號仿宋體)
日期的字體:字體字型大小與正文相同(3號或4號仿宋體)
注釋的字體:小於正文的的4號或小4號仿宋體
主題詞的字體:常用3號或4號黑體
抄送機關的字體:與正文的字體字型大小相同(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或小一號的文字
印發說明的字體:與抄送機關的字體字型大小相同(常用3號或4號仿宋體)或小一號的文字
二、紅頭文件格式要包含以下因素:
1、企業標識
企業標識也就是所謂紅頭文件的那個紅頭,例如公司名稱是「河北宏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那麼這個企業標識就是「河北宏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件」字樣。
2、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一般包括發文單位代字、年份和序號等,如「河北宏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發文單位代字可以確定為「宏意」,這個公司各個部門都需要發文,可以用各部門簡稱來識別各部門的文件,例如人力資源部簡稱「人」、行政辦公室簡稱「辦」等。
年份是4位的年份,序號是全年中整個單位按發文時間早晚來編制的自然序號,序號不得有虛數0。
如宏意人2號,代表2016年河北宏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發布的文件,在單位發文中總序號是第2。
3、標題
標題並非是制度標題,標題的格式一般為《關於XXXX的通知(請示、指示)》。如薪酬管理制度,標題應該為「關於下發《薪酬管理制度》的通知」。
4、主送單位
主送單位就是文件發給哪些單位。
5、正文
此正文並不是制度的正文,而是通知的內容,一般來說這種附帶制度的通知文件正文是比較簡單的,例如「各部門:《薪酬管理制度》已制訂完畢,自2016年11月1日起生效,請遵照執行。」
如果是修訂的制度,正文中要說明替換的文件情況,如「各部門:
《薪酬管理制度》已修訂完畢,自2016年11月1日起生效,同時宏意人【2015】15號《關於下發<薪酬管理制度>的通知》廢止,請遵照執行。」
6、落款
一般包括發文單位、日期和印章。
7、附件
附件一般為制度正文內容,制度正文的構成要素在非紅頭文件的講解中予以說明。
8、主題詞
主題詞是表達通知文件主題的詞或片語,一般不超過5個,不過現在黨政機關公文格式中取消了主題詞,主題詞的目的本身是為了便於管理和檢索。
筆者認為企業的紅頭文件中帶主題詞是沒有意義的,列出此項是讓大家對有所了解。
9、抄報
一般用於上級單位中,除了主送上級單位外,其它相關需要知曉此事的上級單位用抄報。
10、抄送
抄送是將文件發送給與公文有關的單位或遵照執行的單位,一般用於平級和下級單位。
11、印發單位及日期
指公文印發的單位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