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為落實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標准規章制度屬於什麼范疇
屬於企業管理大法,就如同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前提是,制定企業管理制度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能違法勞動或檔法、合同法、安者局全法等,在企業內,為落實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標准規章制度屬於行為規范和日首團讓常管理范疇
B. 什麼叫「制度」什麼叫「規定」二者什麼區別
二者可大可小(范圍上講)因用於不同的場合和不同的文件當中意義不一樣。就解釋來看:制度一般是用於比沒逗搏較大的方面(政治制度,經濟制度)也理解為某項具體的實施准則如退休制度、請假指轎制度。而規定一般適用於對某項事物的性質、質量、數量的決議,枯祥如規定為xxx規定你做xxx是一種結果。
C. 辦法、條例、計劃、規定哪個不屬於規章制度類文書
規章制度是單位制定的,用於組織鄭廳生產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
計察納劃不屬於規章制度類文書;辦法敗叢沒、條例和規定屬於規章制度類文書.
D. 制度、條例、規定的區別
主要區別
條例是法律性質文件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最高行政機關制發的,規定是對有關工作和事項根據條例做出的具體規定,制度是不同單位機關在內部實行的規章制度。
(4)文件規定內容屬不屬於制度范疇擴展閱讀:
制度
制度用的地方不同,所包含的意義也不同。比如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就是大的制度。當是一個企業的制度時,一般是指公司內部人員所要遵守的規章制度。
參考資料:規定-網路條例-網路制度-網路
E. 水利部發布的管理規定是屬於行政法規還是規章制度
1、水利部發布的管理規定是屬於部門行政規章。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各組成部門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兄棗弊、決定、命令,在本部門許可權內按照規定程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2、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於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3、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行政羨族法規的制定主體是國務院,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岩枯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
F. 制度性文件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規范性文件,是各級機關、團體、組織制發的各類文件中最主要的一類,因其內容具有約束和規范人們行為的性質,故名稱為規范性文件。 規定性文謹早件是指規定了具體罩基的內容、文字、風格、數量和大小等的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物晌謹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G. 生活中有哪些是屬於制度的范疇
制度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制度一般指鉛知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都有其具體的做槐並消事准則,目的都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
制度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制度,也稱規章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蔽昌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
規章制度的使用范圍極其廣泛,大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行業、各系統,小至單位、部門、班組。它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准則和依據,因此,規章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H. 請問規章制度屬於公文的一種嗎
不屬於,就是制度!
I. 制度性文件是指什麼
制度性文件是指規章制度,條條框框的規定性文件。
制度的作用有: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鞭策性和激勵性。
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規范性和程序性。
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J. 規定和辦法屬於法律范疇嗎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例如哪慧:
《XXX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制定者是XXX市人大,其地位是地方性法規;
《XX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的制定者是地方政府,其地位是地方政府規章;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的制定者是財政部,其地位是部門規章;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制定者是國務院,其地位就是行政法規。
所以說,《立法法》所規定的幾個法律層次,除了狹義的法律之外碧汪,其他皆有可能使用「管理辦法」這個稱謂。
某些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有時也會把一些內部悔緩仔管理制度冠以「管理辦法」之名,這些是不屬於法律范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