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警察釣魚執法合法嗎
不合法。從法理上分析,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這種行為如果運用不當將致人犯罪,誘發嚴重社會問題。釣魚執法是政德摧毀道德的必然表現。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訊問時不得採取誘導、欺騙、威脅的方式,而誘惑偵查帶「誘導取證」的痕跡,所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更何況,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第34條規定,行政執法必須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要求,「預設圈套」的執法方式也是明顯違規的。
(1)關於禁止釣魚執法的文件圖片擴展閱讀: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
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簡散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程序正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迴避。
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掘茄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
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並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權責統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攔襲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