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一號文件是什麼
「中央一號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發的第一份文件。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開始發布《第一號文件》。現在已成為中共中央重視農村問題的專有名詞。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連續五年發布以農業、農村和農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作出具體部署。2004年至2017年又連續十四年發布以「三農」(農業、農村、農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了「三農」問題在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時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一是強調糧食主產區農民增收和貧困地區農民增收這兩個重點和難點。
二是從農業內部、農村內部和農村外部這三個層次,提出促進農民擴大就業和增加收入的有關政策。
三是從為農民增收創造必要外部條件的角度,提出了開拓農產品市場、增加對農業和農村投入,以及深化農村改革的政策措施。
四是強調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政策。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確定,進一步解放思想,穩中求進,改革創新,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堅持農業基礎地位不動搖,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確定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
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要用發展新理念破解「三農」新難題,提出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公布,提出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18年中央一號文2月初公布,提出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文件確定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
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
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文件從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方面進行安排部署。
⑵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文件歷史
中央的一號文件並非年年都聚焦「三農」問題。細數改革開放以來的多份中央一號文件,其中以「三農」為主題的一號文件共有17個。這17個文件也並非一直連續,中間有過中斷。
20世紀80年代初,在農村改革如火如荼推進的大背景下,從1982年到1986年,中央連續5年發布以農業、農村和農民為主題的五個一號文件,對當時的農村改革和農業發展作出具體部署。18年後,自2004年起,中央一號文件又連續12年聚焦「三農」。
盤點新世紀以來的這12份中央一號文件,其中既有針對「三農」工作全局的,也有專門針對農業科技、農田水利、新農村建設等專項工作的。一號文件連續12次鎖定「三農」,凸顯出「三農」問題在中國「重中之重」的地位。
一號文件涉農傳統為何在20世紀80年代中斷?對這一問題當時全國從上到下有這樣一種認識: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從農村開始,基本問題已經解決了,重要問題都在城市,工作重心也從農村開始轉到城市。
時隔18年後,一號文件為何又重新鎖定「三農」?這背後又有著更為深刻的背景:20世紀末,中國農業生產環境出現復雜局面,農民收入增幅連續幾年低速徘徊在4%以下。此外,城市改革經過10多年「加速跑」後,城鄉發展嚴重失衡,影響到了小康社會建設進程。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繼續鎖定「三農」,表明「三農」問題在中國「重中之重」的地位非但沒有弱化,反而更為加強。中國正處在四化建設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沖刺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能缺了農村這一頭。四化建設,必須補齊農業這一短板。在國家各項工作中,「三農」的重要屬性仍十分明顯。這些因素決定「三農」仍是中央亟須和重點部署的工作,也正是緣於此,201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第12次將靶心鎖定「三農」。
從2004年起,一號文件連續12年「鎖定」三農主題
2004年,《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
2005年,《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
2006年,《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2007年,《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2008年,《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
2009年,《關於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
2010年,《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
2011年,《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2012年,《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2013年,《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
2014年,《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2015年,《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⑶ 中央一號文件內容
中共中央(2006)一號文件原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了今後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為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幾年,黨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支農惠農的重大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部署,切實加強「三農」工作,農業和農村發展出現了積極變化,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糧食連續兩年較大幅度增產,農業結構調整向縱深推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會事業進一步發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干群關系明顯改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好形勢,對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必須看到,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農業基礎設施脆弱、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決好「三農」問題仍然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重大而艱巨的歷史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戰略部署,始終把「三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實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快農村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步伐。
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加速推進現代化,必須妥善處理工農城鄉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進步。農村人口眾多是我國的國情,只有發展好農村經濟,建設好農民的家園,讓農民過上寬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才能不斷擴大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當前,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初步具備了加大力度扶持「三農」的能力和條件。「十一五」時期,必須抓住機遇,加快改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局面,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十一五」時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基礎的關鍵時期,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邁出重大步伐的關鍵時期,是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取得突破進展的關鍵時期,也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加速推進的關鍵時期。「十一五」時期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協調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當前,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3)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而繁重的歷史任務,必須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必須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斷創新農村體制機制;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必須堅持科學規劃,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逐步推進;必須堅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中,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議,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順應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變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2006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並逐步形成新農村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要把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轉向農村。提高耕地佔用稅稅率,新增稅收應主要用於「三農」。抓緊制定將土地出讓金一部分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管理和監督辦法,依法嚴格收繳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都要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建設標准農田。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金融機構要不斷改善服務,加強對「三農」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種形式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征地、戶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
二、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
(5)大力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國家創新基地和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在機構設置、人員聘任和投資建設等方面實行新的運行機制。鼓勵企業建立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國家在財稅、金融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給予扶持。改善農業技術創新的投資環境,發展農業科技創新風險投資。加強農業高技術研究,繼續實施現代農業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盡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農業科技成果。針對農業生產的迫切需要,加快農作物和畜禽良種繁育、動植物疫病防控、節約資源和防治污染技術的研發、推廣。把農業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財政支持的優先位置,提高農業科技在國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繼續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和國外先進農業技術引進資金。加強種質資源和知識產權保護。要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和建設,積極探索對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服務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完善農技推廣的社會化服務機制。深入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擴大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專項補貼規模。鼓勵各類農科教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多元化的農技推廣服務。加強氣象為農業服務,保障農業生產和農民生命財產安全。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提高重要農時、重點作物、關鍵生產環節和糧食主產區的機械化作業水平。
(6)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促進入市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鼓勵商貿企業、郵政系統和其他各類投資主體通過新建、兼並、聯合、加盟等方式,在農村發展現代流通業。積極發展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和消費品連鎖經營,建立以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為核心的新型營銷體系,改善農村市場環境。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連鎖化「農家店」。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隊伍。加快農業標准化工作,健全檢驗檢測體系,強化農業生產資料和飼料質量管理,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供銷合作社要創新服務方式,廣泛開展聯合、合作經營,加快現代經營網路建設,為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提供服務。2006年要完善全國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網路,實現省際互通。
(7)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必須堅持立足國內實現糧食基本自給的方針,穩定發展糧食生產,持續增加種糧收益,不斷提高生產能力,適度利用國際市場,積極保持供求平衡。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續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和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加快建設大型商品糧生產基地和糧食產業帶,穩定糧食播種面積,不斷提高糧食單產、品質和生產效益。堅持和完善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保持合理的糧價水平,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調控,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繼續執行對糧食主產縣的獎勵政策,增加中央財政對糧食主產縣的獎勵資金。
(8)積極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快建設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積極發展特色農業、綠色食品和生態農業,保護農產品知名品牌,培育壯大主導產業。繼續實施種子工程。大力發展畜牧業,擴大畜禽良種補貼規模,推廣健康養殖方式,安排專項投入支持標准化畜禽養殖小區建設試點。要加強動物疫病特別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突發疫情應急機制,加快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穩定基層獸醫隊伍。積極發展水產業,擴大優質水產品養殖,發展遠洋漁業,保護漁業資源,繼續做好漁民轉產轉業工作。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擴大園藝、畜牧、水產等優勢農產品出口,加強農產品對外貿易磋商,提高我國農業應對國際貿易爭端的能力。
(9)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要著力培育一批競爭力、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企業集群示範基地,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與農戶有機結合的組織形式,讓農民從產業化經營中得到更多的實惠。各級財政要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龍頭企業發展,並可通過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發展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和「訂單農業」。通過創新信貸擔保手段和擔保辦法,切實解決龍頭企業收購農產品資金不足的問題。開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增值稅改革試點。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快立法進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於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信貸、財稅和登記等制度。
(10)加快發展循環農業。要大力開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農業技術,重點推廣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相關產業鏈接技術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制定相應的財稅鼓勵政策,組織實施生物質工程,推廣秸稈氣化、固化成型、發電、養畜等技術,開發生物質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質產業。積極發展節地、節水、節肥、節葯、節種的節約型農業,鼓勵生產和使用節電、節油農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努力提高農業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農業面源污染。
三、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
(l1)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按照國內外市場需求,積極發展品質優良、特色明顯、附加值高的優勢農產品,推進「一村一品」,實現增值增效。要加快轉移農村勞動力,不斷增加農民的務工收入。鼓勵和支持符合產業政策的鄉鎮企業發展,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服務業。著力發展縣城和在建制的重點鎮,從財政、金融、稅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為小城鎮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外來人口較多的城鎮要從實際出發,完善社會管理職能。要著眼興縣富民,著力培育產業支撐,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引導企業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務,增強縣級管理能力,發展壯大縣域經濟。
(12)保障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務工農民流動和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鄉就業公共服務網路,為外出務工農民免費提供法律政策咨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工資保障金等制度,切實解決務工農民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務工農民的職業安全衛生保護。逐步建立務工農民社會保障制度,依法將務工農民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探索適合務工農民特點的大病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險辦法。認真解決務工農民的子女上學問題。
(13)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要加強國家對農業和農民的支持保護體系。對農民實行的「三減免、三補貼」和退耕還林補貼等政策,深受歡迎,效果明顯,要繼續穩定、完善和強化。2006年,糧食主產區要將種糧直接補貼的資金規模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補貼力度。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適應農業生產和市場變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對種糧農民的支持保護制度。
(14)加強扶貧開發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實行整村推進的扶貧開發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抓好貧困地區勞動力的轉移培訓,扶持龍頭企業帶動貧困地區調整結構,拓寬貧困農戶增收渠道。對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實行易地扶貧。繼續增加扶貧投入,完善管理機制,提高使用效益。繼續動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沿海發達地區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事業。切實做好貧困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工作。
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
(15)大力加強農田水利、耕地質量和生態建設。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發展節水灌溉,繼續把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作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加大大型排澇泵站技術改造力度,配套建設田間工程。大力推廣節水技術。實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負責,逐步擴大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規模。切實抓好以小型灌區節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為重點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實施新一輪沃土工程,科學施用化肥,引導增施有機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測土配方施肥補貼,繼續實施保護性耕作示範工程和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試點。農業綜合開發要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改造中低產田和中型灌區節水改造。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繼續推進生態建設,切實搞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穩定完善政策,培育後續產業,鞏固生態建設成果。繼續推進退牧還草、山區綜合開發。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做好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加強荒漠化治理,積極實施石漠化地區和東北黑土區等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電、采礦等企業的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機制,從水電、礦產等資源的開發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企業所在地環境的恢復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礎設施建設。在鞏固人畜飲水解困成果基礎上,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優先解決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蟲病區的飲水安全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從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農村沼氣建設投資規模,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戶用沼氣,支持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以沼氣池建設帶動農村改圈、改廁、改廚。盡快完成農村電網改造的續建配套工程。加強小水電開發規劃和管理,擴大小水電代燃料試點規模。要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油(水泥)路,東、中部地區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區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積極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和整合涉農信息資源,強化面向農村的廣播電視電信等信息服務,重點抓好「金農」工程和農業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程。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出勞,開展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辦法給予支持。按照建管並重的原則,逐步把農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管護納入國家支持范圍。
(17)加強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推進,農民迫切要求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工作,安排資金支持編制村莊規劃和開展村莊治理試點;可從各地實際出發制定村莊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的指導性目錄,重點解決農民在飲水、行路、用電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難,凡符合目錄的項目,可給予資金、實物等方面的引導和扶持。加強宅基地規劃和管理,大力節約村莊建設用地,向農民免費提供經濟安全適用、節地節能節材的住宅設計圖樣。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注重村莊安全建設,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災害對村莊的危害,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村莊治理要突出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著節約原則,充分立足現有基礎進行房屋和設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農民負擔,扎實穩步地推進村莊治理。
五、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培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
(18)加快發展農村義務教育。著力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2006年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對其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2007年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這一政策。繼續實施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工程和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改善農村辦學條件,逐步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保障水平。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的力度,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大力度監管和規范農村學校收費,進一步減輕農民的教育負擔。
(19)大規模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提高農民整體素質,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迫切需要。繼續支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提高農民務農技能,促進科學種田。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規模,提高補助標准,增強農民轉產轉崗就業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場、多元辦學的培訓機制。各級財政要將農村勞動力培訓經費納入預算,不斷增加投入。整合農村各種教育資源,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從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較大幅度提高補助標准,到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要不斷增加投入,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鄉村醫生實行補助制度。建立與農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的農村葯品供應和監管體系,規范農村醫療服務。加大農村地方病、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農村衛生人才培養的經費預算,組織城鎮醫療機構和人員對口支持農村,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加強農村計劃生育服務設施建設,繼續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21)繁榮農村文化事業。各級財政要增加對農村文化發展的投入,加強縣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發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基層服務點,構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文體活動,保護和發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優秀傳統文化,創新農村文化生活的載體和手段,引導文化工作者深入鄉村,滿足農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農村業余文化隊伍,鼓勵農民興辦文化產業。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管理,抵制腐朽落後文化。
(22)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進一步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災民補助等社會救助體系。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落實軍烈屬優撫政策。積極擴大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試點和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實施范圍。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導健康文明新風尚。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激發農民群眾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傳統美德,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農村形勢和政策教育,認真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積極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開展和諧家庭、和諧村組、和諧村鎮創建活動。引導農民崇尚科學,抵制迷信,移風易俗,破除陋習,樹立先進的思想觀念和良好的道德風尚,提倡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農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會風貌。
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
(24)進一步深化以農村稅費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2006年,在全國范圍取消農業稅。通過試點、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創新鄉鎮事業站所運行機制,精簡機構和人員,5年內鄉鎮機構編制只減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員,確保社會穩定。要按照強化公共服務、嚴格依法辦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認真解決機構和人員臃腫的問題,切實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加快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級政府責任明確、財政分級投入、經費穩定增長、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中央和省級政府要更多地承擔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深化農村學校人事和財務等制度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對鄉村債務進行清理核實,2006年選擇部分縣(市)開展化解鄉村債務試點工作,妥善處理歷年農業稅尾欠,完善涉農稅收優惠方式,確保農民直接受益。深化國有農場稅費改革,將農業職工土地承包費中類似農村「鄉鎮五項統籌」的費用全部減除,農場由此減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國有農場要逐步剝離辦社會的職能,轉變經營機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發揮示範作用。
(25)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鞏固和發展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成果,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縣域內各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擴大郵政儲蓄資金的自主運用范圍,引導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調整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定位,拓寬業務范圍和資金來源。國家開發銀行要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資源開發。繼續發揮農業銀行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規范民間借貸。穩步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加快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各地可通過建立擔保基金或擔保機構等辦法,解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給予適當扶持。
(26)統籌推進農村其他改革。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健全在依法、自願、有償基礎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林業健康發展。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建立產銷區穩定的購銷關系,加強國家對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縮小征地范圍、完善補償辦法、拓展安置途徑、規范征地程序的要求,進一步探索改革經驗。完善對被征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加強對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拓寬就業安置渠道,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
七、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鄉村治理機制
(27)不斷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障。要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主題,在全國農村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引導廣大農村黨員學習貫徹黨章,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宗旨。要結合農村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正面教育,解決黨組織和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主要問題,解決群眾最關心的重點問題,務求取得實效。加強農村基層組織的陣地建設,繼續搞好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論、法律法規和實用技術培訓力度,引導農村基層幹部發揚求真務實、踏實苦乾的工作作風,廣泛聯系群眾,增強帶領群眾增收致富的能力。關心和愛護農村基層幹部,繼續開展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充分發揮農村共青團和婦聯組織的作用。
(28)切實維護農民的民主權利。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讓農民群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監督權。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健全農民自主籌資籌勞的機制和辦法,引導農民自主開展農村公益性設施建設。開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活動,推動農村基層志願服務活動。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增強農民的法制觀念,提高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妥善處理農村各種社會矛盾,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黃賭毒」
⑷ 誰有歷年來,中共中央的"一號文件"
歷年來中央一號文件簡介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一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對迅速推開的農村改革進行了總結。文件明確指出包產到戶、包干到戶或大包干「都是社會主義生產責任制」,同時還說明它「不同於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1982年「一號文件」與之後的連續4個中央關於農村政策的「一號文件」在中國農村改革史上成為專用名詞———「五個一號文件」。
1983年1月,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正式頒布。從理論上說明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的項目,承包期應當更長一些。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取消了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一九八六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個「一號文件」。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
2004年1月,針對近年來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增長緩慢的情況,中央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的第六個「一號文件」。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即第七個「一號文件」公布。文件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200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2004年以來中國連續第三個以農業、農村和農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這份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顯示,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今年將邁出有力的一步。
1,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全文)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01/29/content_5670478.htm
2,中共中央國務院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注三農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
http://www.people.com.cn/GB/jingji/1037/3155616.html
3,2006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2005年12月31日)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PI-c/1130430.htm
4,2004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全文)
http://news.sohu.com/2004/02/08/50/news218985090.shtml
⑸ 10個以「三農」問題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
1982—1986:譜寫中國改革進程的五個輝煌篇章
波瀾壯闊的中國改革事業,發端於農村。研究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不能不研究農村改革,不能不知道一個專用名詞——「五個一號文件」。
「五個一號文件」是指從1982年到1986年,黨中央制定和頒布的關於農村工作的五份文件。這五個一號文件,記錄了中國共產黨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指導中國農村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對實現農村改革率先突破、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解放農村生產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深深地印在億萬中國農民的心坎。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一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總結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農村改革,進一步放寬了農村政策,肯定了「雙包」(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制。
1983年1月,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正式頒布。文件從理論上肯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責任制。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延長土地承包期。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文件使農民吃了「長效定心丸」。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中心內容是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個一號文件。文件進一步擺正了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學的同時,強調增加投入,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2004—2008:統籌城鄉進程中的五座新豐碑
歷史的車輪駛入21世紀,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勢頭不減,「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已成為現實。同時,為中國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強大動力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卻陷入滯後窘境。
1997年至2003年,農民收入連續7年增長不到4%,不及城鎮居民收入增量的五分之一。糧食主產區和多數農戶收入持續徘徊甚至減收,農村各項社會事業也陷入低增長期。
面對「三農」嚴峻形勢,黨中央審時度勢,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對城鄉發展戰略和政策導向做出重大調整:黨的十六大指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更多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再三強調。
2004年2月8日,新世紀的第一個關於「三農」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公布。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第六個涉農的一號文件。自此,中央一號文件重新鎖定「三農」問題。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公布,要求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公布,要求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公布,提出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公布,提出要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