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固定資產報廢要向稅局備案嗎
定資產提前報廢不需至稅務機關備案,但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產生了損失需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需要向稅務機關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的規定,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產生的資產損失需專項申報扣除,年度納稅申報時先填寫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和A105091《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再按照資產損失類別逐筆填報《資產損失專項申報表及明細表》。
(1)國稅2011年25號文件內容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價值大,時間長,如果企業將其出售,納稅人仍然要交稅。固定資產是企業進行各項活動的載體,一個企業若想要得到很好的發展,那麼管理好固定資產就顯得十分重要,這不僅要保證資產安全,還要提高資產的收益。
根據稅法的規定,銷售固定資產本身可能涉及的稅收主要是增值稅或者營業稅。連帶的還有所得稅、城建稅等。
對於不同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建築物,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遊艇,其他固定資產,徵收稅款的規定各有不同。
② 免稅期間所形成的虧損能否進行彌補
答:《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第三條規定,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通知》和本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 第四條規定,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 根據以上規定,農信社聯社辦公樓的損失屬於在實際處置、轉讓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屬於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即在2011年申報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不得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當期形成虧損的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也不得用當期和以後納稅年度應稅項目所得抵補。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無論是否處於免稅期,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形成的虧損均可按規定期限彌補。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不得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當期形成虧損的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也不得用當期和以後納稅年度應稅項目所得抵補。
③ 匯算清繳時長期掛賬的往來科目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逾期的應收賬款
企業的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用於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各類墊款、企業之間往來款項)等貨幣性資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以及債權性投資和股權(權益)性投資。根據國稅總局2011年25號文件《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規定,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在提供一下相關證明可以確認為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1、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2、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3、屬於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4、屬於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5、屬於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6、屬於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7、屬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同時也規定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所以,企業逾期的應收賬款若是符合規定,在提供了相關證明和專項報告的前提下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長期掛賬的應付款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企業為什麼會有長期掛賬的應付款項?對方為何不要錢呢?年底要重點梳理一下應付賬款掛賬的原因,比如是否因為雙方合同有異議或者糾紛?或者是存貨或設備抵債,財務上還沒處理?或者此筆業務就是未發生的虛假交易?稅務部門肯定會重點關注金額巨大的應付賬款,並究其來源的,看是否存在應計入收入的款項而掛在應付賬款的現象。因此企業長期掛賬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在匯算清繳的時候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個稅手續費返還的掛賬
企業每年一般可以從稅務部門返還的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款2%的手續費返還,多數企業將這筆返還收入計入了其他應付款科目。根據財行[2005]36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關於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應該單獨核算,計入企業收入。
根據京地稅企(2007)392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征稅款返還手續費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中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精神,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託代征稅款(以下簡稱「三代」)納稅人取得的返還手續費收入,應並入納稅人年度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三代」而產生的有關支出可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按照相關稅收規定稅前扣除。
往來項目應該定期及時清理,重視往來項目中長期掛賬未解決的事項,按賬齡管理,及時查明掛賬原因,進行必要的財務處理,避免造成稅務風險。
④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中二十三條專項報告指的是什麼
第二十三條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專項報告就是指由企業寫的詳細說明應收款項的發生時間、事由、過程、清收以及公司內部處理意見的情況說明。而且要註明企業會計已經列為財產損失的時間,憑證字型大小。通過這個報告可以看出,即使會計已經作損失,在稅局未批准之前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⑤ 國稅公告 2011 25號文件失效了嗎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本法規第十二條自2013年11月8日起廢止。
其他條款仍有效
--------------------------------------------------------------------------------------------
2011年25號的失效條款為:
第十二條[本條失效]企業因國務院決定事項形成的資產損失,應向國家稅務總局提供有關資料。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有關情況後,將損失情況通知相關稅務機關。企業應按本辦法的要求進行專項申報。
⑥ 稅務局開錯發票少交稅了怎麼辦
把稅補上。
「符合作廢條件」需同時具有以下情形:
①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②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③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法律依據】
正確的開具要求: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2011年第25號)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二)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三)若不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的,可以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7號)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錯誤及處理辦法
(一)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二)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廢,可以直接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再開具正確藍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但 提醒大家: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三、增值稅發票稅率(徵收率)開具錯誤及處理辦法
(一)納稅人處理方式
1.納稅人應持《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至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按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2.次月開具紅字發票,再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3.如形成多繳稅款,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也可留抵後期應納稅額。
4.稅控設備因申報比對不符被鎖定,納稅人應憑稅務機關出具的異常轉辦單,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解鎖稅控設備並清卡。
⑦ 請問固定資產報廢時,都需要到到稅務局做申報嗎如果需要的話,都需要准備些什麼多謝啦
固定資產報廢時不論正常到期報廢還是提前報廢都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但申報的方式不同,前者是清單申報,後者是專項申報。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第九條 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
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第十條 前條以外的資產損失,應以專項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無法准確判別是否屬於清
單申報扣除的資產損失,可以採取專項申報的形式申報扣除。
關於提供資料的問題,25號公告也有規定: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二)固定資產盤點表;
(三)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四)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情況說明;
(五)損失金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
確認:
(一)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二)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核銷資料;
(三)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材料;
(四)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
(五)損失金額較大的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法定
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被盜損失,為其賬面凈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相關資料;
(二)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
(三)涉及責任賠償的,應有賠償責任的認定及賠償情況的說明等。
具體再看一下25號公告,規定的還比較清楚。
除上述資料外,還應填寫《企業資產損失清單申報扣除申報表》或《企業資產損失專項申報扣除申報表》,申報後稅務機關會給企業一份,作為已經申報的憑據。
⑧ 增值發票納稅識別號開錯了怎麼辦能改嗎
增值發票納稅識別號開錯了是不可以修改的。沒法修改或者出具其他說明性的文件來修正。
⑨ 基金投顧怎麼財產申報
匯算清繳對資產損失申報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類型,需要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有以下五種情況:
(一)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概括講,其實就是正常經營資產損失,由於生產行為或正常市場交易行為造成的資產損失。
例如:生產設備由於中途更新,出售陳舊設備,售價低於賬面價值的形成損失。經營油品企業,正常管理庫存也會出現一定的揮發比例。企業在證券市場買賣股票發生虧損。
另外一種資產損失申報類型是專項申報。就是針對非正常經營造成的資產損失進行申報,具體分四大類:
(一)貨幣資產損失;
包括現金損失、銀行存款損失和應收及預付款項損失等
(二)非貨幣資產損失;
這類損失如:存貨受災毀損,固定資產被盜等
(三)投資損失;
這類投資損失列入非正常經營損失,跟正常經營的投資區別在,不通過公開交易市場進行投資,投資標的沒有公開報價。如企業間各類股權投資、債權投資。
(四)其他;
資產損失填報
資產損失申報,填寫匯算清繳A105090表,根據資產損失情況,填報相關內容。
A105090表
屬於清單申報類型的資產損失,只需要填報A105090表。
屬於專項申報類型的資產損失,依據國稅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匯算清繳過程要提供三大項材料,一是稅前扣除申請報告;二是會計處理憑證;三是資產損失證據材料
各地稅前扣除申請報告格式各異,需要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資產損失需要提供什麼證據材料?國稅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針對不同類型的資產,羅列了詳盡的證據類型,在此不贅述。只要能充分證實所擁有的資產不能全部或部分收回,就表明遭受損失。
對於仍處於催收過程的資產,如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對外借款等,沒有充足依據表明已經受到損失,先計提壞賬損失、減值損失,在年度匯算清繳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增。
還要注意,有些資產已經確定損失,如往來客戶單位賒購欠款,該客戶已經破產清算,之後五年內都不做專項申報,就會超出追補確認成本費用的期限,就失去壞賬稅前扣除的權利。
⑩ 我想問一下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裡面規定的法定資產損失是指什麼樣的損失
不是,以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既包括實際損失,也包括法定損失;法定資產損失與實際資產損失的區別主要在於企業是否對資產作了變賣、拍賣、銷毀等等實際處置。涉及到具體資產是屬於哪一類別時,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斷定。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
第三條 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通知》和本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第四條 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