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招投標中的標底和標書分別是什麼
1、標底標底是由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准備招標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設備,或工程和設備都有而計算出的一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於工程(或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於合同價格。標底是招標單位的絕密資料,不能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我國國內大部分工程在招標評標時,均以標底上下的一個幅度為判斷投標是否合格的條件。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 標底的編制是工程招標中重要的環節之一, 是評標、定標的重要依據, 且工作時間緊、保密性強, 是一項比較繁重的工作。在評標時,投標方的投標價與標底比較,根據評標的評分表,綜合商務分、技術分等最後評定中標方。標底的設置造成了只要投標人預先知道標底就能鐵定中標的情形。形成了那個年代的操作手法:找業主(或委託的造價機構),拿標底價,輕松中標。 國家目前積極推行無標底招標,其中規定涉及國有投資項目一律不得設置標底。二、標書 標書這個稱謂至今我沒有發現有規范界定。通俗意義上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都統稱為標書,看使用人的角度:投標人的標書就是指投標文件,招標人的標書就是指招標文件。甚至在詢價、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中,都可以以」標書「二字代稱。② 建設工程招標文件有哪些主要內容
招標文件是招標的依據,其主要內容包括:(1)工程綜合說明。(2)必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3)工程量清單。(4)由銀行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預付的百分比。(5)主要材料(鋼材、木材、水泥等)與設備的供應方式,加工訂貨情況和材料、設備差價的處理方法。(6)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採用的技術規范。(7)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評標、定標原則。(8)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及調整要求。(10)應交納的投標保證金額度。其數額視工程投資的大小確定。(11)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③ 招標文件和標底一般載明哪些內容
招標文件一般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1)招標人須知。這是招標文件中反映招標人的招標意圖,每個條款都是投標人應該知曉和遵守的規則的說明。
(2)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
(3)技術規格。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或技術要求是招標文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指招標項目在技術、質量方面的標准,如一定的大小、輕重、體積、精密度、性能等。技術規格或技術要求的確定,往往是招標能否具有競爭性,達到預期目的的技術制約因素。因此,世界各國和有關國際組織都普遍要求,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應採用國際或國內公認、法定標准。本條第2款規定「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准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實質上就是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規格有法定公認標準的,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技術規格時應予遵循、採用,不得另搞一套。
(4)招標價格的要求及其計算方式。投標報價是招標人評標時衡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應事先提出報價的具體要求及計算方法。如在貨物招標時,國外的貨物一般應報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目的地的價格(CIP),國內的現貨或製造或組裝的貨物,包括以前進口的貨物報出廠價(Exworks)(出廠價或貨架交貨價)。如果要求招標人承擔內陸運輸、安裝、調試或其他類似服務的話,比如供貨與安裝合同,還應要求投標人對這些服務另外提出報價。在工程招標時,一般應要求招標人報完成工程的各項單價和一攬子價格,該價格中應包括全部的關稅和其他稅。招標文件中應說明招標價格是固定不變的,或是採取調整價格。價格的調整方法及調整范圍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招標文件中還應列明投標價格的一種或幾種貨幣。
(5)評標的標准和方法。評標時只能採用招標文件中已列明的標准和方法,不得另定。(6)交貨、竣工或提供服務的時間。
(7)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
(8)投標保證金的數額或其他形式的擔保。在招標投標程序中,如果投標人投標後擅自撤回招標,或者投標被接受後由於投標人的過錯而不能締結合同,那麼招標人就可能遭受損失(如重新進行招標的費用和招標推遲而造成的損失等)。因此,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保證金或形式的擔保(如抵押、保證等),以防止投標投標人違約,並在投標人違約時得到襝。投標保證金可以採用現金、支票、信用證、銀行匯票,也可以是銀行保函等。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宜太高,現實操作中一般不越過投標總價的2%,以免影響投標人的積極性。中標人確定後,對落標的投標人應及時將其投標保證金退還給他們。(9)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10)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11)開標、評標的日程安排。
(12)主要合同條款。合同條款應明將要完成的工程范圍、供貨的范圍、招標人與中標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除一般合同條款之外,合同中還應包括招標項目的特殊合同條款。 《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還規定,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這個規定,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中,招標人不得把作為招標項目組成部分的標段劃得過小。標段劃分太小,一方面不利於那些經營規模大、技術力量且經驗豐富的承包商投標,另一方面會使招標達不到「物有所值」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必須保持合理的工期,工期過短,容易發生偷工減料、粗製亂造,基礎設施應具備的條件得不到保證。因此,在需要劃分標段和確定工期時,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標底:通俗的講就是發包方定的價格底線。和拍賣類似,拍賣品也有底價,當競拍價格低於底價時,拍賣師可以宣布流標(拍賣作廢)而不承擔責任。換到工程中,當所有的競標價格低於標底價格時,發標方可以宣布流標,不承擔責任,當然工程里幾乎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
招標的標底,為什麼是重要商業機密:
首先,國家法律法規:根據工程根據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標底一經審定應密封保存至開標時,所有接觸過標底的人員均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泄漏。
④ 招標的時候 標底是什麼意思
標底指內部掌握的建設單位對擬發包的工程項目准備付出全部費用的額度。標底一般先由設計單位、工程咨詢服務部門或專門從事建築預算定額部門,編制出設計概算或施工預算,然後經建設單位和主管機關、建設銀行等共同審查後確定。
如果有一方中標,不用把標底前給中標方,標方的標底被對手知道了會導致不公平競爭。標底是選擇中標企業的一個重要指標,在開標前要嚴加保密,防止泄漏,以免影響招標的正常進行。標底確定得是否合理、切合實際,是選擇最有利的投標企業的關鍵環節,是實施建設項目的重要步驟。
(4)施工招標文件的內容有標底嗎擴展閱讀
標底是由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准備招標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設備,或工程和設備都有而計算出的一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於工程(或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於合同價格。招標項目設有標底的,招標人應當在開標時公布。標底只能作為評標的參考,不能以投標報價超過標底上下浮動范圍作為否決投標的條件。
標底價格是招標人的期望價格,招標人以此價格作為衡量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的一個尺度,也是招標人控制投資的一種手段。
《招標投標法》沒有規定招標必須設有標底,但也沒有禁止設置標底。對「設有標底的」,還提出了「必須保密」的要求和評標「應當參考標底」的要求。可見,標底價格是法律許可的,也是我國招投標中習慣使用的。
⑤ 工程施工招標標底採用什麼編制
工程施工招標標底採用什麼編制我國現行法規沒有統一的規定;有的地方則要求招標工程必須編制標底,且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查批准。
標底的實質是業主單位對招標工程的預期價格,其作用,一是使建設單位(業主)預先明確自己在招標工程上應承擔的財務義務;二是作為衡量投標報價的准繩,也就是評標的主要尺度之一;同時,也可作為上級主管部門核實投資規模的依據。標底可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也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或造價咨詢機構編制。標底價格的組成,除現行概/預算應包括的內容外,還應考慮現場的實際情況和工程的具體要求而發生的措施費、不可預見費以及價格變動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標底由主管部門封存,在開標前要嚴格保密,待開標後才能公開。標底的具體編制方法如下:
標底的編制原則
1.根據國家規定的工程項目劃分、統一計量單位、統一計算規則以及施工圖紙、招標文件、並參照國家編制的基礎定額和國家、行業、地方規定的技術標准、規范,以及生產要素市場的價格,確定工程量和計算標底價格。
2.標底的計價內容、計算依據應與招標文件的規定完全一致。
3.標底價格應充分考慮各種措施費用,應力求與市場的實際變化吻合,要有利於競爭和保證工程質量。
4.招標人不得因投資原因故意壓低標底價格。
5.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並在開標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