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數字經濟時代「數權」問題的幾點思考
"數權"就是數據權益,分為所有權、使用權、交易權等。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各類數據被作為數據資產,越來越具有市場價值。出於各種利益誘惑,數據也被濫用或非法交易,嚴重侵犯了政府、企業或個人的合法權益。目前國內「數權」的現狀令人堪憂,保護「數權」任重道遠。
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嚴厲打擊數據黑市交易,營造安全有序的市場環境。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聯合發布相關文件,明確提出嚴厲打擊平台企業超范圍搜集手機個人信息等違法行為,從嚴防控非必要搜集數據行為,依法依規打擊黑市數據交易。
然而非法搜集、佔有、使用、買賣各類涉及政務、交易、個人信息等數據的行為屢禁不止。尤其是個人信息更為嚴重,可能大家都遇到過剛買完房,各種中介的電話就沒完沒了;孩子剛入學,各種培訓機構的電話接二連三的打進來;在網站搜索了一個關鍵詞,瀏覽網頁時就會看到各種購物網站的相關產品廣告。這些令人頭痛的騷擾電話和廣告的背後,是對數據要素的非法侵佔和數據黑市的非法交易。
工信部年初印發《「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要素價值體系,並明確發揮大數據特性優勢,強化大數據在政府治理、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應用。在進行數據挖掘利用的同時,如何依法合規地使用數據要素,保護數據權益,也將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
其實國家先後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規,來規范數據的合法使用,保護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網路安全法》主要規范了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的活動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管;《數據安全法》主要規范除個人信息以外的其他數據的安全、治理和交易行為;《個人信息保護法》 主要是對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的保護。
今年2月15日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布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正式施行。既是適應國際國內網路安全新形勢的必然舉措,也是進一步落實2021年新實施的《數據安全法》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的必然要求。
數據權益的保護需要依靠法律依據,需要依法規范數據的獲取、存儲、管理、使用、交易等過程,保護數據權益人的數據所有權、使用權、交易權。然而當前對於數據權益的法律邊界不是很清晰,需要企業和個人基於倫理准則去處理數據,數據倫理也是一個社會責任問題。尤其是涉及個人隱私數據時,倫理准則和法律規范都非常重要。
數據要素作為一種資產,業內也在一直爭論其權屬問題,到底數權應該歸誰,政府、企業、還是個人?
首先來看政務平台行政業務數據,隨著數字政府的推進,各級政府部門、行管部門都在開發應用數字政務平台,但由於政府自身很少有信息化系統建設能力,多數是通過科技公司建設開發的,毋庸置疑政務數據歸政府部門所有。一些系統建成後有些是由政府部門自己維護管理,還有些地方政府部門沒有相應的技術能力,必須依賴科技公司進行運行維護管理,因此這些科技公司擁有一些涉及政府運營或行政審批數據的許可權,這樣就造成了一定的風險。
再來看電子商務平台交易數據和社交平台的用戶數據,數字經濟時代,人們的衣、食、住、行、就醫、社交、工作都深度依賴互聯網,各類電商平台和手機應用不僅記錄著你的交易數據,甚至追蹤你的每次點擊操作,你的瀏覽行為和關注商品都會被採集下來,還有各種物聯設備,隨時追蹤著你的位置信息、實時監測數據,這些數據可能進入非正常營銷活動,有些被大數據用來「人肉搜索」、「殺熟」,甚至被用來被騙。這些平台採集的數據都屬於個人隱私,所有權不應當歸平台或開發公司所有,平台和公司只能在有限授權下使用,更不能用來非法交易和傳播。
首先,政府要加大立法和監管執法力度。應該依據《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這幾部法律法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另外,政府部門需要不斷增強內部技術能力和數據治理能力,做好政務數據的數據安全和數權保護。
其次,企業要嚴守法律和道德底線。企業經營活動應該依法合規進行,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既要遵守法律法規,更要守住道德底線。
再次,個人要提高自我數權保護意識,在上網購物、使用手機應用的時候,多留意冗長的格式化「隱私」申明,避免不法商家在你不注意的情況「被動授權「你的隱私數據的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