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數據主體的權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數據主體的權利共有三類:第一類是維護主猜禪體尊嚴的權利,包括知情權、訪問權和更正權;第二類是消極控制數據使用的權利,包括清除權(被遺忘權)、限制處理權、拒絕權、拒絕自動分析權;第三類是數據移穗梁塵轉權(數據攜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第二渣謹款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五條 第三款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❷ 個人數據主體權利包括
法律分析:數據主體在其個人數據被處理中享有以下權利:知情權、 訪問權、反對權、 可攜權、 糾正權、 刪除權/被遺忘權、 限制處理權、免受數據畫像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個人對其個人信息的處理享有知情權、決定權,有許可權制或者拒絕他人對其個人信息進行處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條個人有權向個人信息處理者查閱、復制其個人信息;有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個人請求查閱、復制其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及時提供。個人請求將個人信息轉移至其指定的個人信息處理者,符合國家網信部門規定條件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提供轉移的途徑。
第四十六條 個人發現其個人信息不準確或者不完整的,有權請求個人信息處理者更正、補充。個人請求更正、補充其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對其個人信息予以核實,並及時更正、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