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安全的核心數據是什麼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安全的核心是國民安全。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掘判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判早改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睜胡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國防法》第三條國防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安全保障。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加強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實現國防現代化。
② 國家安全的核心數據是
法律分析:國家安全的核心是國民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也就是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0個方面的基本內容: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國民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③ 國家安全的核心問題有哪些
維護國家安全的核心是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以及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必須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對內求發展、求變革、求穩定、建設平安中國,攜歷腔對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贏、建設和諧世界;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
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國;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打造命運共同體,推動各方朝著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1條規定,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制定《國家安全法》。
第2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維護國家安全的核心是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以及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第5條規定,
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辯衫,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這里的「中央國家安爛枝全領導機構」,就是指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
④ 數據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的數據安全制度包括哪些
數據安全法明確了6項數據安全制度:
(1)數據分類分級與核心數據保護制度。確立了依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程度進行分類分級的原則,要求國家網信部門協調編制重要數據目錄,各地區、各部門負責地方、領域的目錄編制和數據保護,特別強調對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
(2)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與工作協調機制。規定國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機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數據安全風險信息的獲取、分析、研判、預警工作。
(3)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要求對於發生數據安全事件的,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危害擴大,消除安全隱患。
(4)數據安全審查制度。要求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5)數據出口管制制度。要求對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國際義務相關的屬於管制物項的數據依法實施出口管制。
(6)歧視反制制度。規定對我國採取相關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國家和地區,我國可以對其採取對等措施。
一.數據安全與發展。
當前,數據已經成為我國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產要素之一,其有效利用事關社會和經濟發展,同時又從微觀到宏觀層面影響國家安全。因此,數據安全法首先闡明了數據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強調「國家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促進數據安全,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同時,數據安全法還明確了同步促進數據開發利用、數據安全的技術研究與應用、標准化以及教育培訓的措施,要求鼓勵數據安全檢測評估、認證等服務的發展,支持有關專業機構依法開展服務活動;建立健全了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要求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
二.數據安全義務。數據安全法規定了4類數據安全義務:
(1)數據處理者的安全義務。重要數據處理者應明確數據安全負責人和管理機構,定期開展風險評估,並向主管部門報送風險評估報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國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的出境安全管理依據網路安全法執行,其他數據處理者的數據出境管理由網信辦另行制定政策;組織、個人應合法、依規收集和使用數據等。
(2)數據交易中介服務機構義務。數據交易中介服務機構應當要求數據提供方說明數據來源,審核交易雙方的身份,並留存審核、交易記錄。
(3)有關組織、個人的數據支持義務。公安或國家安全機關因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或者偵查犯罪的需要調取數據,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依法進行,有關組織、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4)跨境司法或執法機構數據提供審批義務。未經主管機關批准,境內的組織、個人不得向外國司法或者執法機構提供存儲於境內的數據。
三.政務數據安全與開放。數據安全法就政務數據安全與開放作出相應規定。
(1)政務數據安全要求。一方面,國家機關應當依法合規收集、使用數據,並對履職中知悉的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數據予以保密。另一方面,國家機關需要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保障政務數據安全。
(2)外包政務系統數據安全要求。國家機關委託他人建設、維護電子政務系統,存儲、加工政務數據,應當經過嚴格的批准程序,受託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同時國家機關應當監督受託方履行相應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3)政務數據開放要求。除依法不予公開的數據外,國家機關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規定及時、准確地公開政務數據,同時應制定政務數據開放目錄,構建統一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務數據開放平台,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利用。
四.法律責任。對於數據處理者與數據交易中介服務機構不履行數據安全義務、數據安全監管履職國家工作人員濫權舞弊、違法獲取或濫用數據等行為,數據安全法也作出了相應的處罰規定。其中,對於不履行數據安全義務的數據處理者除罰款外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而對於違反國家核心數據管理制度且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違規數據出境或未經授權向外國司法或者執法機構提供數據的,同樣會處以相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對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重要數據目錄,加強對重要數據的保護。
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於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確定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行業、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機制。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數據安全風險信息的獲取、分析、研判、預警工作。
第二十三條國家建立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發生數據安全事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危害擴大,消除安全隱患,並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信息。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數據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依法作出的安全審查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對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國際義務相關的屬於管制物項的數據依法實施出口管制。
第二十六條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與數據和數據開發利用技術等有關的投資、貿易等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⑤ 國家核心數據是指哪些
國家核心數據是指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國家對其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
鑒於目前我國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而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領域多被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列為禁止或限制投資的領域,故普通外資企業處理的數據被識別為國家核心數據的可能性不大。
⑥ 國家安全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法律分析:國家安全的核心是鏈陪國民安全。國家安全包括10個方面的基本內容: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棚洞蠢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顫滲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第八條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國家安全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⑦ 關系什麼等數據屬於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
關系如下:
出自《數據安全法》。
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於國家核心數據,指並鍵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確定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行業、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這些規定說明,中國政府充分認識到了網路空間數據的類別與特徵,具有更強的精確性。
《數據安全法》的意義:
國家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促進數據安全,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開唯巧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國家實施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蔽碧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數據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數字經濟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根據需要制定數字經濟發展規劃。
⑧ 數據安全法中規定的國家核心數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數據安全法中規定的國家核心數據是指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針對國家核心數據要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對於違反國家核心數據管理制度,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有關部門最高可處一千萬元的罰款,並根據情況施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數據安全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國家核心數據位於數據分類分級制度的頂端,相比重要數據來說具有更高敏感性和關鍵性,在重要數據保護措施之上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對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重要數據目錄,加強對重要數據的保護。
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於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確定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行業、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