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行海外代付辦理條件有哪些
海外代付辦理條件:
1、已有辦理海外代付所需的授信額度;
2、具備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3、具備進出口經營資格,相關業務涉及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的,應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中的企業;
4、客戶主營業務突出,履約能力強,經營情況良好,具有較強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願;
5、客戶資信良好,在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中無不良授信記錄和惡意逃廢債行為,在外匯局、海關、稅務等其他機關無重大違規記錄;
6、基礎交易背景真實,客戶、交易對手及業務相關人員、收付款銀行及中轉銀行、交易背景等符合我行業務合規審查要求;
7、業務資料完整有效。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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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海外代付的簡介及利率
簡介
企業首先向國內銀行提出一個可接受的價格範圍及期限,然後境內銀行代表其向境外分支或合作機構詢價,並在上述范圍內確定一個最優價格。然後國內銀行承兌,境外分支或合作機構向進口商海外客戶直接支付貨款;到期日後,企業向國內銀行支付本息以及承兌費,國內銀行則向境外分支或合作機構支付本息。上述產品的關鍵在於利用了境內銀行的海外代理網路,幫助境內企業獲得即期的海外低成本融資,同時與境內銀行遠期售匯業務相結合,幫助企業獲得在升值背景下的匯差收益。一家銀行的資質評級、代付行網路以及其在相應代理行的授信額度,都將在一定意義上影響到境內銀行開展此項業務的規模和優勢。 1.出口商希望獲得即期付款,但進口商及進口商銀行希望遠期付款並獲得資金融通。
2.我國資金成本高於出口方所在國家和地區。 一、海外機構與國內聯行辦理海外代付業務的程序
1.海外機構與國內聯行簽署《海外代付協議》
2.國內聯行按照協議規定事先向海外機構提出申請,並將信用證副本或托收面函復印件寄送海外機構;
3.國內聯行收到信用證項下單證一致的單據或客戶對托收款項承諾付款函/承兌匯票,並同意為客戶辦理進口押匯融資時,向海外機構發出加押電,明確付款責任,並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項;
4.海外機構按照國內聯行指示對外支付;
5.融資到期後,國內聯行按照協議規定向海外機構償付。
二、海外機構與國內同業辦理海外代付業務的程序
1.海外機構與國內同業簽署《海外代付協議》;
2.國內同業按照協議規定向海外機構發出加押電,明確付款責任,並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項;
3.海外機構按照國內同業指示對外支付;
4.融資到期後,國內同業按照協議規定向海外機構償付。
C. 求問銀行海外代付應如何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89 如果代付行是一家境內銀行,則在境內代付行對外付款時,境內進口商應在境內開證行(即原始經辦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原始經辦行應及時跟蹤境內代付行對外付款情況;境內代付行應於對外付款當日將付款日期幣種金額等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原始經辦行。原始經辦行收到書面通知後,應按書面通知中的付款日期生成申報號碼,並由客戶申報在相應的貨物貿易交易編碼下。 61 在國內貨物買賣中,境內開證行根據境內買方的申請開立遠期信用證,受益人為境內特殊經濟區域的賣方。開證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後,委託一家境外銀行即期付款給信用證下的境內受益人時,應要求該境外銀行(即境外代付行)在付款電文中註明此筆款項為代付款性質;信用證到期時境內買方再通過開證行向境外代付行支付代付的款項利息以及相關費用。89 境外代付銀行付款給境內受益人時,境內受益人應在其解付行/結匯中轉行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申報在「其他投資-負債-獲得外國貸款-獲得國外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本金」項下,新版交易編碼「802023」,交易附言註明:代付款項的匯入。89 在信用證到期日境內買方通過開證行向境外代付行支付代付的款項以及利息時,境內買方應在開證行(即原始經辦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即分別申報在「其他投資-負債-償還外國貸款-償還國外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本金」和「收益-其他投資收益-借款及其他債務利息支出」項下,交易編碼分別為「802023」和「302031」,交易附言註明:代付款項匯出。61 境內某銀行(A銀行)根據境內進口商的申請開立了假遠期信用證(即代付業務),並委託境內外資銀行代付,代付銀行再委託一家境外銀行即期付款給境外出口商。融資到期後,境內A銀行將代付款本金及利息劃往境內代付的銀行,境內代付的銀行同境外銀行清算。這類業務的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該由哪家銀行辦理?申報時點是境內外資銀行代付日期還是融資到期企業實際付款日?61 分析與結論:89 境內進口商應當在境內代付行向境外付款時,在經辦銀行(即境內開證行A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申報在相應的基礎交易項下,即本金申報在貨物貿易項下,利息申報在收益項下。89 申報時點為資金跨境支付時,本例中為歸還境外銀行代付款項時。(盡管利息是支付給境外代付銀行的)
D. 辦理海外代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海外代付辦理材料:
1、海外代付業務申請;
2、全套進口單據;
3、信託收據(如有需要);
4、進口商品的國內銷售合同(如有需要);
5、國際結算相關業務授權書 ;
6、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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