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填寫籃球比賽記錄表
一、記錄犯規:
無論何時,隊員發生侵人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對第54條打架除外)或技術犯規,記錄員還應登記犯規隊員的球隊犯規。
要登記在記錄表上隊名與隊員姓名之間的"全隊犯規"的方格內。方格有4排,每排各有4個方格,每排分別在每節(以及可能發生的決勝期)使用。
當某隊的隊員發生犯規時,記錄員要依次在方格內用一大「×」劃掉從1至4的方格。
此後,當出現第5次犯規時,規則第57條(全隊犯規--處罰規則)的規定開始實行。
二、累積分
記錄員要記錄兩隊按時間順序得分的累積分一覽表。
記錄表上有4個「累積分」欄。
每一欄含有4列豎式方格:
左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A」隊記錄,右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B」隊記錄。
在中間兩列方格內是兩隊的累記分(160分)。
對有效的投籃得分,記錄員首先要畫一斜線/;對任一有效的罰球得分,記錄員要畫一塗實的圓圈。在球隊剛得分時,將其累積分按上述方法記錄在總得分上。
然後在新的總得分數同側,(新的/或。的旁邊)的空格內,記錄員要登記投籃得分或罰球得分的隊員號碼。
三、記錄員必須遵循這些附加的要求:
記錄員投籃得3分時應在適當的欄內畫一圓圈套住該隊員的號碼。
記錄球隊將球進人本方球籃得分時應記錄對方球隊隊長得分。
記錄當球沒有進人球籃而得分(第43條干擾球)時應記錄投籃的隊員得分。
對
4
×
12分鍾的比賽,在每節結束時記錄員要用粗線畫一圓圈套住每一隊最後的得分數。
在每一半時結束時,記錄員要用粗線畫一圓圈套住每一隊最後的得分數,並在最後的得分數和最後得分的隊員號碼下面畫一粗橫線。
在下半時和任一個決勝期開始時,記錄員要從得分的中斷處繼續按上述的方法記錄。
比賽終了時,記錄員要在每隊的最終得分數和最後得分的隊員號碼下面畫兩條粗橫線,隨後他要畫一條斜線通到該欄的底部將每隊剩餘的數字(累積分)劃掉。
無論何時只要可能,記錄員要與球場記分板核對他的累積分。如果不一致,並且他的記錄是正確的話,他要立即設法糾正記分板上的比分。如無把握或其中一隊對改正比分提出異議,則一旦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立即報告主裁判員。
四、總結:
每節結束時,記錄員要將兩隊的得分填人記錄表下端的適當區間內。
他也要填寫最終和任一個決勝期的得分。
比賽結束時,記錄員要填寫最後的比分和勝隊的隊名。
然後記錄員要在記錄表上簽字,接著由計時員、3O秒鍾計時員、副裁判員和主裁判員進行會簽。
主裁判員最後在記錄表上簽名,此舉主裁判員最後在記錄表上簽名,此舉結束了對該場比賽的管理。
註:如果某隊長在記錄表的「球隊抗議隊長簽名」欄內簽名,記錄台人員和副裁判員均要留下等候主裁判員的處理,直至他允許大家離開。
『貳』 怎樣填寫籃球比賽計分表
籃球計分表填寫方法:
填寫參賽球隊班級名稱和球衣顏色。(如:高一(8):紅色)賽前10分鍾填寫甲隊上場隊員名字,姓名與球衣號相對應,直接在該隊隊長名字後面標出(CAP)以示之。
在開賽時上場隊員欄隊員的號碼旁邊畫上一個小「X」並套上圓圈。每次在替補隊員首次上場比賽時記錄員要重復這個程序:畫上一個小「X-(不畫圓圈)
當某隊教練員請求的暫停被批准時,記錄員在該隊暫停的適當的空格內登記一個大「X」。在上半時給予暫停時,要填寫在球隊下方相應的暫停空格內。在下半時和任一個決勝期要按上述相同的方法填寫。在每半時或每個決勝期結束時,將沒有用過的暫停空格用兩條平行線段劃掉。
隊員侵人犯規的記錄符號用中「P」來表示。如果其隊員比賽中發生侵人犯規時,應在該隊員名字後面的犯規欄內根據相應的犯規次數登記一次「P」。
教練員自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被判技術犯規時,用「C」來表示,教練因其他原因被判技術犯規,則用「B」來表示。
如果某隊隊員犯規達到5次,記錄人員應提示裁判(舉換人和5數牌)將其罰替換下場,不得在參加本場比賽。
『叄』 籃球記錄表填寫示例
籃球比賽記錄表填寫方法一在規則第4.4.5款中提到的正式的記錄表是經國際籃聯世界技術委員會和國際籃球聯合會批準的。它包括1張正頁和3張副頁,紙張顏色均不同。正頁是白色的,交給國際籃聯。第一副頁是藍色的,交給竟賽的主單位;第二副頁是粉紅色的,交給比賽的勝隊;最後一張副頁是黃色的,交給比賽的負隊。註:建議記錄員使用兩種不同顏色的筆,上半時一種顏色,下半時一種顏色。如果情況許可,記錄表可以用電子的方式准備和完成。在比賽開始前至少以20分鍾,記錄員要按下列格式准備記錄表:在記錄表頂部空間內填寫兩隊的隊名。第一隊總是當地(主)隊。至於聯賽或在中立球場進行比賽,則第一隊是秩序冊上列前的隊。第一隊是「A」隊,第二隊是「B」隊。如果比賽是聯賽的一部分或是一場特定的比賽,記錄員要填寫:比賽名稱。比賽編號。比賽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的姓名。記錄員接著要填寫兩隊球員的姓名。「A」隊占據記錄表的上半部,「B」隊占據下半部。
『肆』 籃球記錄台報告怎麼寫
.比賽結束時,記錄員應做哪些具體工作?
(1)在記錄表下端指定的欄內,填寫下半時的比分和決勝期的得分。(2)在記錄表下端指定的欄內,填寫最後的比分。(3)在記錄表下端指定的欄內,填寫勝隊的隊名。(4)然後記錄員要在記錄表上簽名,接著由計時員、30秒鍾計時員、副裁判員、主裁判員簽名。(5)按規則的規定分發記錄表。
24.正式比賽的記錄表應記錄幾份?完成記最後如何分發?
正式比賽的記錄表應一式四份。根據記錄表紙的四種不同顏色進行分發。正頁是白色的,交給國際籃聯。第一副頁是藍色的,交給競賽的主辦單位。第二副頁是粉紅色的,交給比賽的勝隊。最後一張副頁是黃色的,交給比賽的負隊。
『伍』 籃球裁判記錄表(是要有表格填寫的)怎麼寫
籃球比賽記錄表:
記錄員應與比賽開始前至少20分鍾准備本場比賽的記錄表;記錄員應在比賽前至少10分鍾時,請雙方主教練確認他們的名單,包括球隊成員的姓名和相應的球衣號碼;指明本隊首發出場的五名隊員並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此部分是為記錄表的最後一部分,除裁判員簽字外,其餘全部由記錄員填寫,要求用藍色筆填寫,字跡工整,盡量用印刷體,最後簽字的順序為從右向左順時針進行,主裁判元簽字完畢後,此張記錄表不可更改並且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