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清楚哪些東西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清楚下列三項事物:
一、會計憑證類
交接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報表附註、會計文件。
二、會計工具類
會計工具、印章和其他資料(如戶口登記簿、土地登記簿、會議記錄簿、文書檔案等)。
三、會計電算化類
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的企業,還應移交會計軟體、數據磁碟及相關資料。
(1)財務交接注意哪些財務數據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1、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託他人代辦交接,但委託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② 去新公司財務交接注意什麼
一般做交接時,要盡量了解財務工作流程,同時做好交拉事宜。主要的交接內容如下:
所有的賬本,總賬,明細賬,庫存賬等。
所有的憑證,按年查一下。
截止目前,銀行存款,現金,庫存,固定資產要盤點。
截止目前的科目余額表。
截止目前所有往來最好核一下。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等。
截止目前所有的稅務申報表。
所有的稅務登記賬號,密碼,包括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系統。
開發票的系統,目前發票的使用情況。
如果有工商年度,也要帳號密碼。
如果有社保,賬號密碼。
③ 公司財務需要交接什麼內容
公司財務交接需要交接的內容包括:財務軟體、財務數據、電子表格以及相關密碼的交接,有關印章票據、相關資質、證件的交接;會計檔案也要作為物體交接給新來的會計:以前年度的憑證、賬目、報表、合同、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
④ 財務工作人員離職填寫的工作交接清單需要注意哪幾點
交接內容: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
1、現金的交接:清點保險櫃中的現金,是否跟現金日記賬相符;如果不相符,是否有未走賬的原始單據,如果考慮這些因素的話,是否賬實相符。盡量讓前任會計在交接時點前將這些憑證都做到賬上,這樣既清晰又省時。
2、銀行賬戶的交接:保證所有銀行賬戶余額,與銀行日記賬余額核對相符,如果不相符,查找銀行余額調節表中的未達賬項原因;清點和記錄銀行票據的號碼和張數,並告知網銀U盾及密碼。
(二)會計資料
所有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審計報告等必須全部交接清楚,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會計資料按時間順序擺放,並核對賬實、賬賬、賬表是否相符,並需要在交接清單中註明會計資料數量和起止時間。
(4)財務交接注意哪些財務數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 財務交接注意事項
會計交接工作的程序\x0d\x0a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x0d\x0a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x0d\x0a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x0d\x0a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x0d\x0a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x0d\x0a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x0d\x0a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x0d\x0a2、移交點收。\x0d\x0a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x0d\x0a具體要求是:\x0d\x0a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x0d\x0a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x0d\x0a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x0d\x0a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x0d\x0a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x0d\x0a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x0d\x0a3、專人負責監交。\x0d\x0a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x0d\x0a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x0d\x0a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x0d\x0a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x0d\x0a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x0d\x0a\x0d\x0a所謂必要時由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單位監交或者主管單位認為需要參與監交。\x0d\x0a通常有三種情況:\x0d\x0a一是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代表主管單位監交。如因單位撤並而辦理交接手續等。\x0d\x0a二是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盡快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督促監交。如主管單位責成所屬單位撤換不合格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所屬單位負責人卻以種種借口拖延不辦交接手續時,主管單位就應派人督促會同監交等。\x0d\x0a三是不宜由所屬單位負責人單獨監交,而需要主管單位會同監交。如所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矛盾,交接時需要主管單位派人會同監交,以防可能發生單位負責人借機刁難等。此外,主管單位認為交接中存在某種問題需要派人監交時,也可派人會同監交。\x0d\x0a4、交接後的有關事宜:\x0d\x0a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x0d\x0a②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x0d\x0a③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x0d\x0a\x0d\x0a會計交接注意事項:\x0d\x0a第一.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x0d\x0a第二.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x0d\x0a第三.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x0d\x0a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⑥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清楚哪些東西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的東西如下:
1、印章類。財務專用章及用印記錄,發票專用章等。
2、票據類。未使用的空白票據、已使用過的存根、票據領購發放登記簿。
3、發票類。普通發票,增值稅進、銷項發票。
4、資料類。銀行開戶登記、銀行印鑒卡、銀行對賬單、報稅資料、各類盤點表、稅務登記證、外匯登記證、發票領用薄等。
6、報表報告類。審計報告、稅務申報表、匯算清繳報表、各項報表電子檔,董事會決議、借款合同等。
6、內部報表報告類。管理報表、財務報表、預算報表、分析報表等。
7、電子作業類。網上業務工作的登錄賬號及密碼,U盾,拷貝的數據磁碟等。
會計交接的注意事項。
會計交接的時候要注意,在跟交接人再三確認好企業正在進行的一些業務處理的關鍵點,近期的重大財務事項等;也要告知交接人近期需解決的一些重要事項。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因為會計人涉及的工作內容重要且廣泛,務必提前向企業提出會計交接申請。內容大致包括申請人姓名、交接原由、交接時間、交接的具體安排、有無重大報告事項等。
⑦ 請問會計交接工作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會計交接工作要注意以下事項: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2、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3、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4、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5、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6、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會計交接工作前的准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等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⑧ 財務移交應該注意什麼
財務人員工作交接注意事項有:做好記賬憑證,賬簿,財務報表,申報表,重要證件的交接。了解申報事宜,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當地稅局管理方式等。需要核實交接之前數據的准確性,雙方對交接資料清單確認無誤之後,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簽名完成交接手續。
專業財務人員的好處:
1.避免財務風險、享受合理避稅,在為您保守經營秘密的前提下,提供最優稅務籌劃方案,幫助您在財務上做到省時、省錢,充分利用國家政策,獲得法律保護,為企業合理規避財務風險。
2.經營管理長遠籌劃,定期進行相關的財務數據分析,為企業提供經營建議,以幫助企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可以正確協調好與稅務部門的關系,做好稅收籌劃、稅收申報等方面的工作,為企業長遠發展打基礎。
3.會計人員可靠性,會計人員的道德品德、專業水平受財政局監管。會計工作不會因人員變動或者離職而中斷,納稅申報及時准確,因此會計質量有保證。這些人員善於處理各種棘手問題,可以運用自己的經驗為客戶解決臨時出現的會計難題。
4.使企業享受高水平、專業化的會計全程服務,提高財務工作效率,會計內部有很細的分工,如總賬會計、成本會計、費用會計、往來會計等,專業程度很高。
財務人員需要的培訓:
1.更新觀念的培訓。培養財務人員用市場經濟的新觀念取代計劃經濟的舊觀念。
2.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培訓,財務人員支持財務工作,尊重財務人員,使企業上下自覺形成—種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氛圍。
3.國際化的培訓。採用國際化慣例,對新經濟業務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慣例進行處理,對常規的經濟業務,採取分步漸進方式對其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進行改革。
4.高素質、管理型的培訓。知識經濟呼喚高素質、管理型的會計人才,因此,企業須有一批復合型人才來充分發揮企業財務核心、監督、預測、決策、控制的作用。
⑨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些什麼
交接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報表附註、會計文件、會計工具、印章和其他資料(如戶口登記簿、土地登記簿、會議記錄簿、文書檔案等) 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的企業,還應移交會計軟體、數據磁碟及相關資料
一、交接前的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二、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
1、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5、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6、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三、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四、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9)財務交接注意哪些財務數據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1、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託他人代辦交接,但委託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⑩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清楚哪些東西
進行會計交接,具體需要交接清楚以下內容:
①會計實務資料。會計實務資料具體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報表附註等一切有用的會計文件。
②會計使用的相關工具。比如相應的印章等。
③會計電算化類。如果企業已經實行會計電算化,還需要交接清楚會計軟體、存儲電子數據的磁碟等相關資料。
①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尚未做賬務憑證處理的,應填制完整;尚未登記的賬務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會計憑證加蓋上經辦人印章。
②整理好移交的資料,實在無法完成的事項以及待辦事項需書面移交清楚。
③編制好移交清單,列明要移交的證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工具、印章等其他資料清單。另外注意交接時要在監交人的監督下,按移交清冊逐一交接,交接完畢後監交人、交接人和接收人均需在交接清冊上進行簽章,這樣才能明確責任,後續如果出了問題才能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