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靜態投資回收期計算公式
靜態投資回收期計算公式:
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原始投資合計/投產後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凈現金流量。
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建設期。
靜態投資回收期可根據現金流量表計算,其具體計算又分以下兩種情況:
1、項目建成投產後各年的凈收益(即凈現金流量)均相同,則靜態投資回收期的計算公式如下:P t=K/A。
2、項目建成投產後各年的凈收益不相同,則靜態投資回收期可根據累計凈現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現金流量表中累計凈現金流量由負值轉向正值之間的年份。其計算公式為:Pt=累計凈現金流量開始出現正值的年份數-1+上一年累計凈現金流量的絕對值/出現正值年份的凈現金流量。
靜態投資回收期用處
靜態投資回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項目方案的資金回收能力,其計算方便,有助於對技術上更新較快,資金短缺或未來情況難以預測的項目進行評價。但它不能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也沒有對投資回收期以後的收益進行分析,從中無法確定項目在整個壽命期的總收益和獲利能力。
它有「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兩種形式。其單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資回收期一般從建設開始年算起,也可以從投資年開始算起,計算時應具體註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靜態投資回收期
⑵ 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公式是
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公式如下:
靜態投資回收期=(累計現金凈流量出現正值的年數-1)+上一年累計現金凈流量的絕對值/出現正值年份的現金凈流量。
動態回收期=(累計現金凈流量現值出現正值的年數-1)+上一年累計現金凈流量現值的絕對值/出現正值年份現金凈流量的現值。
包含內容
它有「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兩種形式。其單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資回收期一般從建設開始年算起,也可以從投資年開始算起,計算時應具體註明。
靜態投資回收期是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時收回初始投資所需要的時間,應滿足下式:
前t項之和(CI-CO)的第t項=0
式中:CI—現金流入,CO—現金流出;—第t年的凈收益,t=1,2,···Pt;Pt—靜態投資回收期。
計算出的靜態投資回收期應與行業或部門的基準投資回收期進行比較,若小於或等於行業或部門的基準投資回收期,則認為項目是可以考慮接受的,否則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