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數據安全問題及應對思路研究
大數據安全問題及應對思路研究
隨著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的快速發展,全球數據量出現爆炸式增長。與此同時,雲計算為這些海量的多樣化數據提供了存儲和運算平台,分布式計算等數據挖掘技術又使得大數據分析規律、研判趨勢的能力大大增強。在大數據不斷向各個行業滲透、深刻影響國家的政治、經濟、民生和國防的同時,其安全問題也將對個人隱私、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帶來巨大的潛在威脅,如何應對面臨巨大挑戰。
一、大數據安全關鍵問題
隨著數字化進程不斷深入,大數據逐步滲透至金融、汽車、製造、醫療等各個傳統行業,甚至到社會生活的每個角落,大數據安全問題影響也日益增大。
(一)國家數據資源大量流失。互聯網海量數據的跨境流動,加劇了大數據作為國家戰略資源的大量流失,全世界的各類海量數據正在不斷匯總到美國,短期內還看不到轉變的跡象。隨著未來大數據的廣泛應用,涉及國家安全的政府和公用事業領域的大量數據資源也將進一步開放,但目前由於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尚不健全,極有可能造成國家關鍵數據資源的流失。
(二)大數據環境下用戶隱私安全威脅嚴重。隨著大數據挖掘分析技術的不斷發展,個人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變得非常緊迫。一是大數據環境下人們對個人信息的控制權明顯下降,導致個人數據能夠被廣泛、詳實的收集和分析。二是大數據被應用於攻擊手段,黑客可最大限度地收集更多有用信息,為發起攻擊做准備,大數據分析讓黑客的攻擊更精準。三是隨著大數據技術發展,更多信息可以用於個人身份識別,個人身份識別信息的范圍界定困難,隱私保護的數據范圍變得模糊。四是以往建立在「目的明確、事先同意、使用限制」等原則之上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在大數據場景下變得越來越難以操作。
(三)基於大數據挖掘技術的國家安全威脅日益嚴重。大數據時代美國情報機構已搶佔先機,美國通過遍布在全球的國安局監聽機構如地面衛星站、國內監聽站、海外監聽站等採集各種信息,對採集到的海量數據進行快速預處理、解密還原、分析比對、深度挖掘,並生成相關情報,供上層決策。2013年6月底,美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爆料,美國情報機關通過思科路由器對中國內地移動運營商、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等骨幹網路實施長達4年之久的長期監控,以獲取網內海量簡訊數據和流量數據。
(四)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能力不足引發數據資產失控。一是基礎通信網路關鍵產品缺乏自主可控,成為大數據安全缺口。我國運營企業網路中,國外廠商設備的現網存量很大,國外產品存在原生性後門等隱患,一旦被遠程利用,大量數據信息存在被竊取的安全風險。二是我國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防禦手段能力建設處於起步階段,尚未建立起針對境外網路數據和流量的監測分析機制,對棱鏡監聽等深層次、復雜、高隱蔽性的安全威脅難以有效防禦、發現和處置。
二、國外大數據安全相關舉措及我國應對思路
目前世界各國均通過出台國家戰略、促進數據融合與開放、加大資金投入等推動大數據應用。相比之下,各國在涉及大數據安全方面的保障舉措則起剛剛起步,主要集中在通過立法加強對隱私數據的保護。德國在2009年對《聯邦數據保護法》進行修改並生效,約束范圍包括互聯網等電子通信領域,旨在防止因個人信息泄露導致的侵犯隱私行為;印度在2012年批准國家數據共享和開放政策的同時,通過擬定非共享數據清單以保護涉及國家安全、公民隱私、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數據信息;美國在2014年5月發布《大數據:把握機遇,守護價值》白皮書表示,在大數據發揮正面價值的同時,應該警惕大數據應用對隱私、公平等長遠價值帶來的負面影響,建議推進消費者隱私法案、通過全國數據泄露立法、修訂電子通信隱私法案等。
我國在布局、鼓勵和推動大數據發展應用的同時,也應提早謀劃、積極應對大數據帶來的安全挑戰,從戰略制定、法律法規、基礎設施防護等方面應對大數據安全問題。
(一)將大數據資源保護上升為國家戰略,建立分級分類安全管理機制。一是把數據資源視為國家戰略資源,將大數據資源保護納入到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框架中,構建大數據環境下的信息安全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提升服務能力和運作效率。二是通過國家層面的戰略布局,明確大數據資源保護的整體規劃和近遠期重點工作。三是對國內大數據資源按實施分級分類安全保護思路,保障數據安全、可靠,積極開展大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針對不同級別大數據特點加強安全防範。五是盡快制定不同級別的大數據採集、存儲、備份、遷移、處理和發布等關鍵環節的安全規范和標准,配套完善相應的監管措施。
(二)完善法律法規,加大個人信息保護監管力度。一是積極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的立法工作,探索通過技術標准、行業自律等手段解決法律出台前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加快《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在《網路安全法》中對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用戶信息保護作出明確法律界定,為相關工作開展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加強對個人隱私保護的行政監管,同時要加大對侵害個人隱私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對個人隱私保護的測評機制,推動大數據行業的自律和監督。
(三)加強國家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提升大數據安全保障與防範能力。一是促進技術研究和創新,通過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激勵關系國家安全和穩定的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採用安全可控的產品,提升我國基礎設施關鍵設備的安全可控水平。二是加強大數據信息安全系統建設,針對大數據的收集、處理、分析、挖掘等過程設計與配置相應的安全產品,並組成統一的、可管控的安全系統,推動建立國家級、企業級的網路個人信息保護態勢感知、監控預警、測評認證平台。三是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應對網路攻擊,通過大數據處理技術實現對網路異常行為的識別和分析,基於大數據分析的智能驅動型安全模型,把被動的事後分析變成主動的事前防禦;基於大數據的網路攻擊追蹤,實現對網路攻擊行為的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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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情報學屬於大數據相關專業嗎
情報學屬於信息管理學科,屬於大數據相關專業,情報學的研究對象是科學情報及其活動規律,它幫助人們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手段,提高情報產生、加工、貯存、流通、利用的效率,追求的目標是最佳的標引方案、最少的情報查找時間、最大的情報流通,在就業市場上可為前景廣闊,需要的人才量很大。
現在國內情報學教育沒有統一的標准,學校與學校之間學習內容差別很大,課程設置和導師研究方向差別也較大,學生來源差別也比較大。因此就業方向差別也較大,從信息技術,到企業管理,再到市場營銷,再到科學研究,圖書館管理等,可以說是五花八門。
就業方向:
本專業畢業生可到信息咨詢公司、大型企業、信息資源開發與服務公司、政府機構、情報研究所、安全局、高校與公共圖書館等從事信息搜集、信息管理、信息開發、競爭情報、信息咨詢與服務、相關學科的科研和教學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也有一部分畢業生選擇繼續讀博或出國。
公安情報學的學生畢業後將直接從事公安情報工作,包括國內安全保衛、各類刑事犯罪偵查、社會治安管理情報的搜集、整理、分析和使用等工作,或從事相關專業的教學、科研工作。
❸ 如何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將高新科技與情報信息工作相結合
隨著學科的深入交叉融合及社會發展、經濟發展與科技發展一體化程度的增強,情報研究正從單一領域分析向全領域分析的方向發展。
首先,表現在各領域中的情報研究從視角、方法上的相互借鑒。從方法上看,社交網路分析方法、空間信息分析等其他學科的分析方法,廣泛應用於軍事情報、科技情報等領域,心理學等領域的理論也用於情報分析的認知過程,以指導情報分析及其工具的研發。同時,情報學中的引文分析等文獻計量方法也被借鑒用於網站影響力評估。從技術上看,可視化、數據挖掘等計算機領域的技術,為情報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技術視角,情報研究獲得的知識反過來又給予其他技術領域的發展以引導。可見,無論從思想上、方法上、技術上,各領域之間的交叉點越來越多,雖然這種相互借鑒早就存在,但現在意識更強、手段更為綜合。 其次是分析內容的擴展,這也是最為重要和顯著的變化。在情報研究過程中,不僅僅局限於就本領域問題的分析而分析,而將所分析的內容置於一個更大的情景下做通盤考慮,從而得出更為嚴謹的結論。聯合國的創新倡議項目GlobalPulse在其白皮書「BigDataforDevelopment:Opportunities&Challenges」[7]中指出,情境是關鍵,基於沒有代表性樣本而獲得的結論是缺乏外部合法性的,即不能反映真實的世界。在情報研究領域,一些數據往往因為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完整,如早期的科技數據,可能由於國際形勢等外部因素,導致一些國家的科技信息無法獲取,基於這樣缺失的分析樣本來評估該國的科技影響力,如果僅就數據論數據,無疑是會得「正確」的錯誤結論,這時應針對這樣的異常情況,將研究問題放置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揭示背後的原因,從其他方面收集信息來補充,才能得出符合實際的結論。也就是說,必須要考察不同時間戳下的相關信息,再對分析內容加以擴充,這實質是一種基於時間軸的擴展。另外,將內容擴展至本領域的上下游則是一種更為重要的擴展。例如,考察某項技術的發展前景,如果僅就該技術本身來討論,可能會得出正面的結論,但如果結合特定地區人們對該技術的態度、當地的技術水平、物理條件、發展定位等,卻可能會得出相反的結論。這就說明,在很多領域中,環境不同,發展程度不同,要解決的問題也就不同。一些地區當前關注的問題不一定就是其他地區要關注的問題,某些欠發達地區當前不一定就必須照搬另一些所謂發達地區的當前做法。這需要通盤考察,分析相關思想、觀點和方法產生的土壤、使用的條件,結合當前環境再做出判斷,否則可能會對決策者產生誤導。
❹ 公安情報學的形成與社會信息化,公安信息化發展的關系
公安情報學是社會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發展的產物,是公安情報工作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普通情報學基本原理與公安特色的結合。
在公安信息化和社會信息化背景之下,公安情報工作經歷了深刻的變革,與公安信息化同步協調發展,這也是公安工作為適應新形勢所要發展的必然要求。
(4)大數據環境下的情報學擴展閱讀:
公安情報工作從傳統的人力情報方式轉變為當前的以信息資源為基礎和科技手段為載體的新模式。在信息化的科技環境下,為推動公安情報工作的進一步創新發展,應加強信息整合與挖掘。
以大數據驅動警務改革,推進情報信息技術的深層次應用,建設分析研判綜合應用系統,實現公安情報信息應用全方位覆蓋;現代公安部門在實施偵破案件、打擊犯罪的警務活動中,情報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是決策的依據和基礎。
❺ 網路安全技術會成為未來發展趨勢嗎
2021年7月10日,滴滴事件之後,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修訂了《網路安全審查好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規賣畝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國外上市須審查。由此可見我國打擊網路安全行為的決心,未來在我國打擊網路安全不斷加碼的情況下,我國對網路安全人才的需求將會增加。
網路安全行業主要企業:目前國內網路安全行業的主要企業有深信服(300454)、安恆信息(688023)、綠盟科技(300369)、啟明星辰(002439)、北信源(300352)等。
本文核心數據:中國大數據市場規模,中國網路安全技術研發崗位人才專業背景分布
1、國家網信辦擬重新修訂《網路審查辦法》
在滴滴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以及《國家安全審查辦法》後,網信辦決定對《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重新修訂。
2021年7月10日,網信辦《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開始徵求意見,草案主要針對企業海外上市可能給國家安全帶來的風險進行了預判和解決辦法。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目前,滴滴出行APP是我國受理啟用《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進行審查的企業,但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知,BOSS直聘、貨車幫、運滿滿等掌握著大量用戶個人信息的企業也將受到審查。
2、大數據市場規模不斷提升增加了我國隱私數據監管的難度
根據中國信通院數據顯示,2016-2019年我國碧毀大數據市場規模呈不斷上升趨勢。大數據是指在一定時間內用常用軟體對內容進行抓取和處理的數據集合,不同於傳統的數據抓取方式,在大數據環境下,80%以上都是非結構化數據通常採用非關系型資料庫(NoSQL)存儲技術完成對大數據的抓取、管理和處理。
而非關系型資料庫目前尚無嚴格的訪問控制機制及相對完善的隱私保護工具,現有的隱私保護技術,如去標識化、匿名化技術等,多適用於關系型資料庫。因此,大數據環境下,傳統的數據監管技術已經失效,目前我國較難以對大數據進行監管。此次滴滴事件就是利用「滴滴出行」APP對用戶信息進行了大數據抓取。
3、在大數據的發展下,我國針對網路安全的人才需求將會增加
綜合來看,隨著滴滴事件的發酵,國家網信辦開始對《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可以看出我國對打擊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決心,未來,我國對網路安全領域的人才需求或將加大,國家也會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對網路安全領域人才的培養。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網路安全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❻ 大數據對科學研究的影響
(1)第一種範式:實驗
在最初的科學研究階段,人類採用實驗來解決一些科學問題,著名的比薩斜塔實驗就是一個典型實例。1590年,伽利略在比薩斜塔上做了「兩個鐵球同時落地」的實驗,得出了重量不同的兩個鐵球同時下落的結論,從此推翻了亞里士多德「物體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的學說,糾正了這個持續了1 900年之久的錯誤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