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復信訪舉報增多的原因及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匿名舉報信訪量較大。所有信訪件中匿名舉報占信訪總量的70%以上,上訪人因心存顧慮,怕打擊報復、怕自己反映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被鄰里笑話等原因,大多以匿名形式發郵件,平時的電話訪也大多不願透露姓名。還有些人為了個人恩怨和利益,捕風捉影、誣告他人,多次反復向省市寫匿名信,而且匿名舉報大多線索不清、內容不具體、調查難度大,無形中加大了基層信訪工作量。
二是信訪上行趨勢明顯。隨著中央反腐敗工作的不斷深入,巡視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大量應該由縣和鎮紀檢監察機關解決的問題都匯集到市以上紀委。個別群眾在個人利益訴求得不到最大滿足的情況下,「信上不信下」,「信鬧不信理」,「信訪不信法」,一信多投、重復訪、越級訪。他們認為級別越高,閱批的信訪件震動就越大,解決問題就越快,個人得到的利益就越多。因此,越過鄉鎮、縣一級,誇大事實,直接向市、省,甚至中央反映。去年,我縣就收到省紀委下轉信訪件34件,市紀委下轉31件,重信重訪和一信多投11件,達30多次。
三是業務范圍外的信訪量增多。由於基層群眾對紀檢監察工作職能職責了解不夠,加之黨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不少高官被查處,群眾認為紀委的威力很大、威信很高,只要紀委出手,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只要紀委調查,領導幹部個個就得被處理,所以只要自己有解決不了的事,或是因個人恩怨想打擊報復的,就向紀委反映。如鄰里糾紛、征地拆遷、交通事故、環境污染、水利灌溉、土地承包等不屬於紀檢監察職責范圍的,為了利用紀委的權威解決自己的問題,把這些業務范圍外的事情都轉嫁為基層幹部或有關部門不作為等問題變相上訪,如果紀委不解決就謾罵,甚至干擾正常辦公秩序。
四是纏訪鬧訪問題突出。個別上訪群眾存在認識誤區、思想觀念不正確,在利益面前心態失衡,總想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對基層幹部不信任,聽不進接訪人員政策解釋,認為以上壓下,才能盡快解決問題,甚至認為信訪「包治百病」,什麼事都能解決,一些人抱著「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心理和「法不責眾」的錯誤認識,向黨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無理要求,當這些要求不能滿足時就不斷纏訪鬧訪或越級多頭上訪上訪,不給好處不停息,給了好處仍不息,慾望無限。
五是反映農村黨員幹部問題居高不下。近年來,因國家政策和項目建設不斷向農村傾斜,村組幹部手中掌握的各種資源日益增多,一些村組幹部由於私心過重或能力不足,在政策執行及資源分配過程中存在偏差、有失公平,損害群眾利益,經常激起民憤,引發群眾上訪,嚴重影響著農村的社會穩定。主要表現在一些村幹部黨紀國法觀念淡薄,貪污、侵佔、揮霍集體利益;工作方法粗暴簡單,作風霸道,村務財務不公開,損害群眾利益;農村低保申請審批、征地拆遷、退耕還林賠償標准不公開、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侵佔挪用等問題。
二、存在的困難
一是信訪初核壓力大。近年來,我縣的信訪總量逐年上升,特別是2014年較2013年有飛躍的提升,2013年縣本級信訪總量為69件次,業務范圍外的3件次;2014年信訪總量165件次,業務范圍外29件次。信訪件的上升為信訪初核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縣級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最基層組織,與群眾接觸最多,群眾投訴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就最容易引發越級訪和群體訪。鄉鎮和部門紀檢監察組織由於人員不足、能力不夠,缺乏查辦案件的條件,加之平時工作與村組幹部接觸較多關系較熟,下轉基層辦理的信訪件往往得不到群眾信任,不管反映的問題是大是小,是真是假,群眾都要求縣級紀委調查,無形中增加了縣級信訪初核工作量。
二是人員力量不足。隨著信訪量的不斷增加,基層人員力量不足、業務能力欠缺已成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縣級紀委信訪室按編制只有2人,有些縣區信訪室只有1人,還有的縣區甚至沒有信訪室,掛靠在辦案室或審理室兼職,在處理日常業務工作時,既要到政務大廳接訪,又要下基層巡訪、督導檢查,還要進行信訪件的初核,在工作中時常會出現信件積壓、辦結延時或顧此失彼的問題。另外加之基層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較少,業務知識、政策法規了解掌握不準確,處理基層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不足,在處理群眾信訪問題中往往不到位,導致有些群眾多次反復越級上訪。
三是落實「三轉」難度大。中紀委十五屆三次全會以來,從上到下都要求各級紀委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信訪工作同樣也要圍繞主業主職,轉變接信接訪的方式方法,開展政務大廳接訪、信訪直通車下訪,開通網路舉報郵箱、民情直通車信箱、12388熱線電話,不斷拓寬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渠道,雖然這些舉措為群眾投訴舉報提供了便利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群眾經常會把一些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土地糾紛等業務范圍外的信訪件投入郵箱,或是直接上訪,如果不接收,群眾就謾罵行政不作為、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等,如果接了,群眾不管什麼理由,都統統問紀委要結果,無形中為落實「三轉」增加了難度。
三、對策建議
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針對目前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外、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較多、匿名舉報和反映問題不具體給調查帶來一定難度等問題,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路等渠道和手段,通過集中宣傳和巡迴宣傳的方式,廣泛宣傳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法規制度、受理范圍、工作原則和程序,公開信訪舉報電話、網站、郵箱,大力倡導和鼓勵屬實名舉報,宣傳實名舉報辦法,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權利,依法有序參與反腐倡廉建設,以理性合法方式,通過正規渠道表達訴求、正確反映問題。
二要進一步釐清職能職責。要把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和一般性群眾信訪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分清界線,屬於業務范圍內的每一個信訪問題,都要認真核實,嚴肅查處,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不屬於紀檢監察業務范圍的,中省市紀委不予受理,做好勸返和解釋工作,縣級紀委要耐心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引導群眾向有關部門反映,確保信訪舉報職能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提高紀檢監察工作公信力。
三要切實加強基層培訓工作。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崗位調整較為頻繁,加之上級業務培訓較少,基層辦信辦案的能力普遍較差。省市每年能開展兩次以上紀檢監察業務培訓,並將培訓的范圍延伸到基層縣鎮一級紀檢幹部,使中省市的新要求、新措施、新辦法能直接傳遞到基層,著力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能力不足、本領恐慌的問題。同時,經常性地開展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檢查指導,提高基層辦信辦案能力和綜合素質,確保群眾投訴得到合理解決,打消上訪人怕打擊報復的內心顧慮,取得群眾對紀檢監察組織的信任和支持。
四要加大信訪件的督查督辦力度。加大對信訪件的初核工作的督辦力度,特別是對屬實名舉報、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問題、集體訪等問題,堅持優先直批快轉,屬於實名舉報的,查實後立即予以回復;非實名舉報或集體舉報的,召開一定范圍的黨員幹部大會予以通報,消除舉報人的疑慮,從而有效減少越級訪和重復訪的發生,確保群眾舉報「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同時,加大對基層信訪件的督查力度,對基層紀委不重視、處理不及時、落實不到位甚至拖著不辦的問題,嚴肅問責,以查辦信訪件的成效取信於民。
五要全面深化制度建設。一是積極推進部門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群眾重大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形成推動信訪舉報工作的合力;二是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組織協調機制、督辦督查機制、考核評價機制,鞏固提升領導幹部掛牌群眾點名接訪制度和信訪聽證終結制度成效,確保制度有效落實;三是加強信訪監督工作,通過信訪談話、下發信訪監督詢問書、提醒書、警示書、誡勉書等形式,對黨員領導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四是扎實開展信訪舉報民情直通車制度,堅持定期到信訪大廳、下基層巡迴接訪,確保制度發揮應有的效用。
② 信訪大數據能做什麼
通過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挖掘用戶信息價值,更加有效地增強信訪效率,更好的滿足老百姓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