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息技術服務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信息技術服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增稅率是6%,信息技術服務屬於現代服務業,現在服務業稅率為6%;從事信息技術服務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的是3%的徵收率。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規定:2019年4月1日起我國增值稅稅率一共有4檔:13%,9%,6%,0%。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四、保持6%的稅率不變,所以銷售無形資產(除土地使用權)稅率為6%,現代服務是6%。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一、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二、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三、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四、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