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為啥會有「殺熟」
大數據殺熟,估計是不少人第1次聽到的新詞彙,但是這個詞兒估計對很多企業來說,確實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因為有很多企業發布的軟體中,都存在有殺熟的行為,而針對此種現象,相關部門也發出禁令,從10月1日起大數據殺熟行為被禁止。那回歸本題,為啥會有這種殺熟行為?
03.為了把錢賺回來
當然了,話說回來,為了吸引新顧客,這些軟體必須要自己漏點血,但是他們能甘心嗎?反正不能入不敷出吧,所以就得想辦法把錢賺回來。而賺回來的辦法就是從老用戶身上下手,畢竟這些軟體認為這些老用戶。已經是他們的囊中之物了,而且有輕微變動了,估計也不會發現啥,況且基本上所有的軟體都是用的這一種套路,所以都是用戶和消費者們,基本上也早已經熟知了這個套路,心裡基本上也都是默認了,看著這些老用戶,根本沒什麼反抗之力,那些人就更肆無忌憚了。
2.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這是種什麼行為
大數據殺熟行為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今年在旅遊APP上情況尤甚,對於新用戶來說,第一次瀏覽酒店時推薦的都是些低價酒店,但是當你瀏覽過一些高價酒店後,系統就會瘋狂向你推薦高價酒店,甚至同一家酒店你再也買不到他們的低價房間,只有高價房等著你。
所謂“大數據殺熟”,涉嫌“價格欺詐”,侵害消費者知情同意權。文旅部的這則規定,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回應了社會熱點、行業痛點,填補了在線旅遊領域行政規范和市場監管的空白,將對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總結:隨著中國互聯網的不斷發展,5g智能的逐步落地,大數據將在越來越多的場景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時,對於這種數據的結果應用,應該更多的運用在對於社會發展、企業效率等更有幫助更有意義的事情上,而不應該用來成為一種謀取更多利益或更好壓榨勞動力的營銷工具。
3. 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實施:不得大數據殺熟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各種智能設備的深入應用,我們生活越來越便捷的同時,個雹陪逗人隱私信息保護也面臨嚴峻挑戰。現如今個人信息泄露情況十分普遍,個人信息保源賣護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據悉,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面我們來具體了解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於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對人臉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作出規制,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制等,充分回應了社會關切,為破解個人信息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目前,仍有一些應用程序存在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的問題,我國已形成一套相對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為針對越來越多的企業利用大數據分析、評估消費者個人特徵用於商業營銷的「大數據殺熟」問題,個人信息保護法給予明確禁止,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亂帶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以上就是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內容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4.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了
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明令禁止此類行為,將版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權。規定明確了,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將維護消費者權益進行到底。並且10月起施行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成為首個對大數據「殺熟」行為作出規范的條款。這也意味著,一直處於灰色地帶的在線旅遊平台大數據「殺熟」行為,被劃上了一道「紅線」。
律師:「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對客戶實施了價格欺詐,客戶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是500元的賠償。」
——中國經濟周刊
5.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這對我們生活影響大嗎
大數據這個東西,許多人基本都是只聽說過這個詞彙,覺得它很厲害,並不了解它具體可以干什麼?通俗的來講,它就是超級巨大量的數據統計計算,可以准確得到所需求的信息。而這個技術手段用在正途上,就是為民造福,用歪了就可以進行精準殺熟。
02、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隨著《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的推出,大數據殺熟行為被明令禁止,生效時期是10月1日起,它明確了不能濫用大數據侵犯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這個規定一出,必然會對大數據殺熟的不良現象產生打擊,它可以有效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讓我們的消費更加安全,不用擔心被價格欺詐。假如我們以後遇到了大數據殺熟行為,可以依法提出3倍的賠償,最少500元起。
可以預想到,大數據殺熟被禁止之後,我們的生活會變得更加舒心,最起碼不用擔心被當成肥羊,希望大數據可以得到更有效的監管,讓它更好的服務社會,推動社會的進步。
6.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你有遭遇過大數據殺熟嗎
有,這事就太多了。
01、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商家欺詐客戶需要3倍賠償。根據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告,裡面明確說明在線旅遊經營者不能再利用大數據殺熟行為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這個規定從10月1日開始執行,違反這個規定客戶可以主張賠償,起步在500元以上。
律師:“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對客戶實施了價格欺詐,客戶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是500元的賠償 。”
還有我們上網購物的時候,你會發現自己會員價還不如一個從來沒有網購價格實惠。我媽幾天前在網上看到一個鍋,真心實惠50元,可是她不會下單,就讓我下單,好傢伙,你知道我發現啥?我頁面顯示這個鍋需要55元,真的令人我非常懷疑人生......
03、最後。給官方點贊,這個規定實在給力。
7.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了
是的,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了,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律師:「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對客戶實施了價格欺詐,客戶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是500元的賠償 。」
此外,在旅遊者點評方面,《規定》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做出評價,對旅遊者做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在線旅遊經營者刪除法律、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評價信息的,應當在後台記錄和保存。
(7)十一禁止大數據殺熟擴展閱讀:
明令禁止!下月實施!
同一家酒店的同樣房型,一個旅遊網站常客看到的價格比新用戶看到的價格貴了百元以上;同一個人查詢某個航線的機票,幾分鍾前的機票價格是1500元,過幾分鍾再查,這個價格就可能變成了1700元……
一些大型旅遊網站存在的類似大數據「殺熟」行為,不少人都曾遇到並吐槽。盡管一些互聯網平台用「新客優惠」這樣的理由解釋第一種現象,但第二種瞬間跳價的情況,互聯網平台並不能自圓其說。
對此,10月起施行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成為首個對大數據「殺熟」行為作出規范的條款。
這也意味著,一直處於灰色地帶的在線旅遊平台大數據「殺熟」行為,被劃上了一道「紅線」。未來消費者再遇到類似問題,將有法可依。
8. 在線旅遊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還有哪些行業需規范
其實在產品銷售電商平台、手機應用服務、票務等行業,也存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需要規范的真的不僅僅是在線旅遊行業。
禁止大數據殺熟,跟你想的可能不太一樣。文化和旅遊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指出,
手機平台不同,也會引起殺熟。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不知道有沒有同時使用過蘋果手機及安卓手機,在購買會員之類的服務的時候,你是否對價格足夠敏感呢?當我們在某網站購買會員服務的時候,曾經就有眼尖的網友發現,在安卓買比蘋果手機上面買便宜了幾塊錢……
原來網站還會根據你使用的手機進行“殺熟”呢……同樣的ID,只是換了個手機,價格就蹭蹭蹭地上冒……
所以消費者被殺熟,真的是防不勝防,坑太多了啊……
9. 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殺熟指的是什麼
這個殺熟其實非常好理解,拿某網約車平台舉例吧,我經常打車,而你不經常打車。某一天咱倆同時設定相同的目的地和起點,會發現我這邊預估價格可能要比你高很多。這就是所謂的大數據殺熟,這種殺熟體現在各行各業,各種你日常生活中所要用到的各個軟體當中。
二.大數據殺熟明令禁止後,真的能有所緩解嗎?說實話,有用肯定是有用,但想從根本上杜絕,以目前的懲罰力度來看還是很難的,而且一個新的政策在短時間內必定是不完善的,舉個例子,人家只需要直接在規則上增加新老用戶使用優惠券的區分,那麼殺熟依舊可以在不經意間做到。而這確實不違規的。比方說,你購買某些視頻平台的會員會發現,很多時候,新用戶前三個月的價格都會非常便宜,且開通自動連續續費,會在這個基礎上再便宜許多,那這種情況可能就需要另行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