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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數據重大建設基礎設施

發布時間:2023-06-15 01:39:37

『壹』 如何構建符合大數據時代的網路基礎設施

對於政府和企業來說,建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輿情監測機制是十內分緊迫而必要的。容

網路輿情是以網路為載體,以事件為核心,是廣大網民情感、態度、意見、觀點的表達,傳播與互動,以及後續影響力的集合。 帶有廣大網民的主觀性,未經媒體驗證和包裝,直接通過多種形式發布於互聯網上。

網路輿情六大要素:網路、事件、網民、情感、傳播互動、影響力


輿情監控系統通過對熱點問題和重點領域比較集中的網站信息,如:網頁、論壇、BBS等,進行24小時監控,隨時下載最新的消息和意見。下載後完成對數據格式的轉換及元數據的標引。對下載本地的信息,進行初步的過濾和預處理。對熱點問題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控,前提是必須通過人際交互建立輿情監控的知識庫,用來指導智能分析的過程。

網路輿情監測系統針對向互聯網這一新興媒體。通過網路輿情監測系統,相關部門可以及時了解網路輿情動態,關注到自己在網路輿情中的狀態,從而可以產生網路輿情預警,及時糾正應對網路上關於自己的負面輿論影響,為部門網路危機公關或品牌形象營銷提供數據依靠。

『貳』 十項大數據工程如何\\\"數據強國\\\"

十項大數據工程如何"數據強國"

據了解,《綱要》是我國發布的首個大數據國家行動計劃,旨在全面推進我國大數據發展和應用,加快建設數據強國。該計劃提出從政府大數據、大數據產業、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三個方面著手推進大數據領域的十大工程。

其中,包括推進政府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程、國家大數據資源統籌發展工程、政府治理大數據工程、公共服務大數據工程等4大「政府大數據」工程;工業和新興產業大數據工程、現代農業大數據工程、萬眾創新大數據工程、大數據關鍵技術及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工程、大數據產業支撐能力提升工程等5大「大數據產業」工程;以及網路和大數據安全保障工程。

2020年民生保障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開放

與十八大以來發布的諸多國務院文件一樣,《綱要》明確了行動計劃中的部分任務的完成時間:2017年底前跨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到2018年,開展政府和社會合作開發利用大數據試點,中央層面構建形成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數據服務平台,跨部門共享校核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基本建成,2018年底前建成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台等。

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數據處理、分析、可視化軟體和硬體支撐平台等產品。培育10家國際領先的大數據核心龍頭企業,500家大數據應用、服務和產品製造企業。實現關鍵部門的關鍵設備安全可靠。

2020年底前,逐步實現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

建立國家大數據發展應用統籌協調機制

《綱要》提出建立國家大數據發展和應用統籌協調機制,推動形成職責明晰、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強化國家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同時設立大數據專家咨詢委員會,為大數據發展應用及相關工程實施提供決策咨詢。

《綱要》還表示,要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政府信息資源管理辦法,建立政府部門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和共享復用制度;同時研究推動網上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工作,推動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基礎信息網路和關鍵行業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

另外,《綱要》明確要加快建立大數據市場交易標准體系,同時強化中央財政資金引導,集中力量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產業鏈構建、重大應用示範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

延伸

十項大數據工程如何「數據強國」?

1.政府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程

推動政府數據資源共享。制定政府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

形成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到2018年,中央政府層面實現金稅、金關、金財、金審、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農、金水、金質等信息系統通過統一平台進行數據共享和交換。

形成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台。建立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清單,制定實施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標准,制定數據開放計劃。

2.國家大數據資源統籌發展工程

整合各類政府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統。在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政府集中構建統一的互聯網政務數據服務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務平台。

整合分散的數據中心資源。構建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保障有力、綠色集約的政務數據中心體系。開展區域試點。

加快完善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到2018年,跨部門共享校核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等國家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基本建成。

加強互聯網信息採集利用。制定完善互聯網信息保存相關法律法規,構建互聯網信息保存和信息服務體系。

3.政府治理大數據工程

推動宏觀調控決策支持、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應用。探索建立國家宏觀調控決策支持、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應用體系。

推動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信用信息系統建設。鼓勵互聯網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市場化的第三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初步建成社會信用體系。

建設社會治理大數據應用體系。實時採集並匯總分析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

4.公共服務大數據工程

醫療健康服務大數據。建設覆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葯品供應、計劃生育和綜合管理業務的醫療健康管理和服務大數據應用體系。

社會保障服務大數據。建設由城市延伸到農村的統一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大數據平台。

教育文化大數據。建立各階段適齡入學人口基礎資料庫、學生基礎資料庫和終身電子學籍檔案。

交通旅遊服務大數據。建立綜合交通服務大數據平台。建立旅遊投訴及評價全媒體交互中心。

5.工業和新興產業大數據工程

工業大數據應用。研究推動大數據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售後服務等產業鏈各環節的應用。

服務業大數據應用。研發面向服務業的大數據解決方案。

培育數據應用新業態。大力培育互聯網金融、數據服務、數據處理分析、數據影視、數據探礦、數據化學、數據材料、數據制葯等新業態。

電子商務大數據應用。電子商務企業應依法向政府部門報送數據。

6.現代農業大數據工程

農業農村信息綜合服務。建設農產品全球生產、消費、庫存、進出口、價格、成本等數據調查分析系統工程,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

農業資源要素數據共享。建立我國農業耕地、草原、林地、水利設施、水資源、農業設施設備、新型經營主體、農業勞動力、金融資本等資源要素數據監測體系。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建立農產品生產的生態環境、生產資料、生產過程、市場流通、加工儲藏、檢驗檢測等數據共享機制。

7.萬眾創新大數據工程

大數據創新應用。鼓勵企業和公眾發掘利用開放數據資源。

大數據創新服務。研發一批大數據公共服務產品。

發展科學大數據。構建科學大數據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發展科學大數據應用服務中心。

知識服務大數據應用。建立國家知識服務平台與知識資源服務中心。

8.大數據關鍵技術及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工程

加強大數據基礎研究。探討建立數據科學的學科體系;研究面向大數據計算的新體系和大數據分析理論,探索建立數據科學驅動行業應用的模型。

大數據技術產品研發。加強數據存儲、整理、分析處理、可視化、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領域技術產品的研發。

提升大數據技術服務能力。以應用帶動大數據技術和產品研發,形成面向各行業的成熟的大數據解決方案。

9.大數據產業支撐能力提升工程

培育骨幹企業。到2020年,培育10家國際領先的大數據核心龍頭企業,500家大數據應用、服務和產品製造企業。

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形成面向大數據相關領域的公共服務平台。

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大數據。形成全國統一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大數據平台。

10.網路和大數據安全保障工程

網路和大數據安全支撐體系建設。到2020年,實現關鍵部門的關鍵設備安全可靠。完善網路安全保密防護體系。

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建設完善金融、能源、交通、電信、統計、廣電、公共安全、公共事業等重要數據資源和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防護體系。

網路安全信息共享和重大風險識別大數據支撐體系建設。建立網路安全信息共享機制,推動政府、行業、企業間的網路風險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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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公安信息化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哪些

公安信息化的核心是對數據的採集與應用。在數據採集方面,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城市等項目建設了大量攝像頭等。
我國公安信息化發展較快,但受傳統觀念、資金投入、工作機制等影響,公安信息化建設仍存有較大發展空間。
1、基礎網路實現地域的全覆蓋基本的通訊網路建設是公安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是衡量公安軟硬體建設水平的基本要素,更是保證公安信息化資源有效傳播和共享的根本。未來,在通訊網路、監控視頻以及智能交通設施等方面將實現地域的全覆蓋。
2、治安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公安信息化建設下一步應以完善升級人口管理信息系統、配合警用地理信息系統三期建設和省級「情指一體」指揮調度平台建設、整合建立治安綜合業務應用系統為主線,進一步深化治安管理基礎信息化的應用水平,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治安「打防管控」的警務實戰化能力水平。
3、信息共享更加透徹信息化發展的過程中信息的整合和處理要依靠大數據的處理方式,簡單依靠傳統的警務處理模式已經無法完成大量信息資源的處理,單純依靠人力處理、篩選信息作用會越來越小,藉助大數據整合和雲計算各項工作會更加輕松、高效、便捷,通過城市間、國際警務間資源共享,實現信息資源的智能化高端應用,打造信息化的「智能城市」。

『肆』 最近都有說「新基建」,網上說包括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的發展,那對中小企業有什麼益處

數字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人工智慧、大數據、5G等高精尖技術支持。這些既是基礎專設施又是新興產業,一方屬面鏈接巨大投資與需求,另一方面牽著不斷升級的強大消費市場,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基石。事實上,西部資信長期以來致力於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手段構建數字經濟的新型基礎設施,為了能提供更精準的客戶畫像,西部資信持續地升級及改造其核心技術,在得到企業授權後,利用數據分析出企業數據維度,再通過數據模型對企業客戶的各項數據指標分析、審核,為客戶量身定製「信用通行證」。

『伍』 全面放開青島西海岸新區落戶限制!

7月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加快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全面放開西海岸新區落戶限制。

△圖源: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加快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56號,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關於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加快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如下:

關於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加快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更好發揮青島西海岸新區示範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深度參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海洋強省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推動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現就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加快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支持西海岸新區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國家級重點平台引才計劃。對西海岸新區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給予支持,省市聯合對西海岸新區新升級的國家級創新平台予以補助。支持吸氣式發動機熱物理實驗裝置等大科學裝置和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建設,打造國家海洋科學城。支持西海岸新區開展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市場化、企業化轉制改革試點。鼓勵金融和科創機構在唐島灣區域集聚,發展創投風投業態。實施科技金融和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積極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有效模式。(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發展海洋經濟

支持西海岸新區建設海洋特色鮮明的科教產業基地,推進科教與產業一體化發展。支持西海岸新區創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創新示範區。支持青島華大基因北方中心建設國家海洋基因庫,爭取進入國家基因庫序列。支持西海岸新區建設國家海洋環保大數據中心。統籌近海島礁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創新海島經濟發展新模式,爭取海上能源島建設全國試點。加快建設國家深遠海綠色養殖試驗區和現代化海洋牧場示範區。大力發展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海洋生物醫葯等特色優勢產業,加快中國海洋工程研究院、國家海洋葯物中試基地建設,支持創建省現代海洋產業「雁陣形」集群和國家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支持國家骨乾冷鏈物流基地相關區域規劃建設,打造東北亞水產品加工及貿易中心。建立完善東亞海洋合作平台工作機制,推動平台實體化運作,深度融入國際海洋開放合作。支持董家口港區開發建設納入國家、省相應發展規劃,加快建設世界一流海洋港口。提升青島港國際中轉能力,打造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省科技廳、省委外辦、省生態環境廳、省大數據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發展「四新」經濟

支持西海岸新區建設國內一流的工業互聯網產業園區。開展高端製造業「智變融合」試點,支持創建國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實驗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鼓勵和支持海洋領域的民營企業總部、區域總部、采購中心、研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和結算中心等總部經濟項目優先在西海岸新區落戶。支持靈山灣影視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創新,高水平建設東方影都,大力發展影視文化產業,打造全省「1+N」影視產業基地布局核心區。支持西海岸新區承辦5G高新視頻產業發展會議,加快推進5G高新視頻實驗園區建設,打造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高新視頻產業示範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一批重大項目先行先試

加強省級統籌,優先安排西海岸新區承擔國家、省級改革試點任務,優先向西海岸新區布局承載國家戰略的重大項目。支持西海岸新區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龍頭企業優先納入全省重點項目和領軍型企業扶持范圍。鼓勵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藍色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等在西海岸新區加大投入,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技術創新。支持西海岸新區加快LNG接卸設施和儲氣能力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用人機制

支持西海岸新區功能區探索實施聘任制、績效考核制,允許實行兼職兼薪、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薪酬制度。支持西海岸新區與省直部門幹部雙向交流。允許西海岸新區在編制限額內,每年自主確定公務員招錄人數,由青島市委編辦報省委編辦備案。在西海岸新區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融合的人才流動「旋轉門」機制,支持人才雙向流動。全面放開西海岸新區落戶限制。每年選派一批專業幹部到國內先進城市或跨國公司實踐鍛煉。支持西海岸新區選派幹部赴國境外開展幹部教育培訓。(省委組織部牽頭,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全方位高水平對外開放

加快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完善與黃河流域各省(區)海關的協作機制。支持建設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中日(青島)地方發展合作示範區,搭建國際開放合作戰略平台。支持西海岸新區建設國際社區、國際醫院、國際學校,營造國際化「模擬」環境,打造「國際客廳」品牌。爭取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國家級會展在西海岸新區設立分會場。在跨國公司領導人青島峰會、儒商大會暨青企峰會、日韓山東周、歐洲商務周、「對話山東」系列活動、山東國際儒商會、新動能·青島展覽洽談會等重大活動中開辟西海岸新區專場或重點進行推介。依託優良港口資源和基礎設施條件,支持在西海岸新區優先布局航運貿易、產城融合、海工裝備等業務板塊,加快現代化港口轉型升級、加快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打造國際陸海物流樞紐中心。(省商務廳牽頭,青島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貿促會、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高水平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

圍繞投資和貿易便利化實施制度創新,在西海岸新區全域率先復制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經驗。支持青島片區開展棉花、油氣、礦石、橡膠等大宗商品交易,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宗商品交易配置平台。支持西海岸新區和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踐行《落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先期行動計劃》。依託西海岸新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大力發展跨境貿易。建設區域性離岸貿易中心。加快建設「中日韓消費專區」。支持經青島港中轉出口的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確定青島港成為離境港。支持青島片區開展保稅倉庫與出口監管倉庫「兩倉合一」試點。支持在西海岸新區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安全模式試點工作,支持推動數據要素流動和培育數據交易市場。支持在青島片區加強國際商事糾紛審判組織建設,支持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方面先行先試,對於交易環節真實合法性得到確認的境內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支持以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省商務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大數據局、省法院、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證監局、青島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要素支撐保障

推動西海岸新區用海項目列入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優先納入省級以上相關規劃,保障項目用海。支持西海岸新區選擇有條件的區域開展區域評估,入區項目不再單獨評估。支持黃島石化區及周邊區域功能規劃調整,加快董家口經濟區化工園區擴區,發展高端石化產業。在西海岸新區實施碳捕捉技術產業化試點。支持西海岸新區創新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試點。支持西海岸新區在能源、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探索在西海岸新區建立以產出效益定能源資源使用權的指標分配和交易機制。支持合理安排新區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指導青島市在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對新區建設用地規模予以傾斜。支持申請金融監管「沙盒機制」試點,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發起設立民營銀行和批復設立證券等法人金融機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銀保監局、青島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著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支持西海岸新區對標深圳、浦東新區、海南自貿港等先進地區,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支持西海岸新區爭創全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省級業務信息系統或平台向西海岸新區開放相應許可權和埠,深化流程再造和「一網通辦」。進一步加快推行政務服務標准化,對省政務服務系統新建事項,實現逐級認領,打造服務效率最高、綜合成本最佳新區。支持設立中國青島西海岸新區國家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業務受理窗口。支持設立破產審判庭,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加強債權人權益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駐區銀行由支行升格為二級分行,進一步加大業務授權和資源傾斜配置力度。(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省法院、青島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規劃建設青島西至京滬高鐵二通道連接線、青島至日照高鐵等重大交通項目。加快推進董家口港集疏運鐵路規劃建設。加快推進疏港型、園區型鐵路建設,推動西海岸新區和青島膠東國際機場高鐵、高速、客運直達,打造膠東「一小時交通圈」。支持西海岸新區規劃建設面向未來的城市交通體系,預留與周邊地區軌道交通接點。強化青島西站樞紐功能,支持增開部分始發終到列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高品質城市治理

因地制宜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污水提質增效和排水設施補短板行動。支持西海岸新區在青島市房地產市場調控「一城一策」框架范圍內,探索實施差異化精準調控政策。建設新型智慧城市,打造區域性「城市雲腦中樞」。深化社會治理改革創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在西海岸新區均衡布局,引導省、市屬基礎教育名校在西海岸新區設立分校。爭取省級綜合性和專科醫療機構入駐西海岸新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政法委、省大數據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健全協調推進機制

定期在西海岸新區召開山東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集聚各類海洋優勢資源和創新要素,統籌協調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健全《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條例》落實機制。支持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與西海岸新區建立創新聯動發展機制。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資金安排、體制創新、試點示範等方面對西海岸新區予以積極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陸』 福建省大數據發展條例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數據資源

第三章 基礎設施

第四章 發展應用

第五章 數據安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大數據有序 健康 發展,發揮數據生產要素作用,推進數字福建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包含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以及對數據集合開發利用形成的新技術和新業態。

第三條 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開發、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工作的領導,將大數據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 社會 發展規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大數據發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數字福建專項規劃,並向 社會 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統籌管理、開發利用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定期進行綜合評估。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發展促進工作。

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數據和相關安全監管工作,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數據安全監管工作。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標准化管理部門制定公共數據採集、匯聚、共享、開放、開發、交易、安全等標准。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和 社會 團體參與制定數據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以及技術規范。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貿易、數字技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促進人才、技術、資本、數據等要素融通。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大數據發展和數據安全宣傳教育,營造有利於大數據發展的良好氛圍。

第九條 鼓勵公民、法人、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或者其他 社會 組織在數據匯聚共享、開放開發、發展應用工作中先行先試、 探索 創新。

第二章 數據資源

第十條 公共數據資源實行目錄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制定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編制規范,組織編制並發布本省公共數據資源目錄。

設區的市、縣(市、區)公共數據資源目錄應當與省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相銜接。

第十一條 採集數據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向被採集者公開採集規則,明示採集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採集者同意。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和相關標准規范,組織開展數據採集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凡能通過共享獲取的公共數據,政務部門不得重復採集。

政務部門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職責,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獲取非公共數據時,掌握非公共數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供相關數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公共數據。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存儲、管理全省公共數據資源。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通過本級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存儲、管理本地區公共數據資源,並接入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將業務系統接入本級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按照本部門數據資源目錄實時、全量匯聚,不得直接共享數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未能匯聚的數據應當經同級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確認,依託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以服務介面的方式提供共享服務。

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的政務數據按照屬地原則及時迴流至設區的市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

第十三條 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數據治理工作機制,明確數據質量責任主體,完善數據質量核查和問題反饋整改機制,並對整改情況跟蹤督查。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加強數據質量管控,健全數據糾錯機制,對採集的公共數據進行校核、確認,確保數據准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第十四條 公共數據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和暫不共享三種類型。

無條件共享類公共數據可以提供給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共享使用;有條件共享類公共數據只能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的必要范圍內共享使用。凡列入暫不共享類公共數據的,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政策作為依據。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通過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共享和獲取數據,獲取的數據應當用於本部門履行職責需要,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其他目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所獲取的數據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公共數據開放應當遵循統一標准、分類分級、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原則。

公共數據開放分為普遍開放和依申請開放兩種類型。屬於普遍開放類的公共數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直接從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無條件免費獲取;屬於依申請開放類的公共數據,應當向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申請,經大數據主管部門徵求數據提供單位同意後獲取。

第十六條 公共數據資源實行分級開發。省人民政府設立全省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主體,承擔公共數據匯聚治理、安全保障、開放開發、服務管理等具體支撐工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本地區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主體。

二級開發主體基於具體應用場景,需要獲取一級開發主體匯聚治理的數據資源的,應當經大數據主管部門同意,並按要求使用數據,定期向大數據主管部門報告開發利用情況,所開發的數據產品應當註明所利用數據的來源和獲取日期。

二級開發主體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七條 依法獲取的各類數據經處理無法識別被採集者且不能復原的,可以交易、交換或者以其他方式開發利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開發利用公共數據資源獲得的合法收益,受法律保護。

數據交易、交換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 社會 公德,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社會 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多元化的數據合作交流機制,鼓勵掌握非公共數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政府共享數據,將相關數據向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加強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深化融合。

鼓勵行業協會建立行業數據合作交流機制,推進行業數據匯聚、整合、共享。

第三章 基礎設施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遵循統籌布局、集約建設、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構建高速泛在、天地一體、雲網融合、智能敏捷、綠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數字信息基礎設施體系,為大數據發展提供支撐保障,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布局應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第二十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本級公共數據資源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推動數據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跨行業創新應用。

第二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推進全省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鄉寬頻、移動互聯網覆蓋率和接入能力,推進全省通信骨幹網路擴容升級,構築空天地海一體化信息網路。

第二十二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構建全省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統籌推進數據中心、超算中心和邊緣計算節點等算力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雲計算等大數據計算能力工程,構建高效協同的智能算力生態體系。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動交通、能源、水利、生態、市政等領域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級。

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網信等有關部門應當構建全省統一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平台,建立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標准體系,完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第四章 發展應用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堅持應用和服務導向,以數字化轉型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創新,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促進民生改善,完善 社會 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 科技 、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等有關部門應當推進通信設備、核心電子元器件等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推動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雲計算、網路安全等新興數字產業的發展,形成創新協同、布局合理的產業生態體系。

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規劃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培育優勢特色軟體產業集群,構建 健康 可持續軟體產業生態。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應當推動數字技術在農業生產管理智能化過程中的應用,提升農業生產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農產品加工、倉儲、冷鏈、配送等環節數字化建設,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 科技 、工業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支持製造業企業將大數據融入生產經營各環節,推動數字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方面應用,推進大型製造業企業和特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培育面向工業設計和智能製造的公共服務平台,推動製造業數字化。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揮大數據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的作用,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重點拓展交通、金融、商貿、物流、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數字應用場景建設,創新服務產品和模式。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城市信息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健全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建立涉農信息普惠服務機制,推進鄉村管理服務數字化,推動數字鄉村建設。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數字化 社會 治理和大數據輔助決策機制,在 社會 態勢感知、綜合分析、預警預測、公眾參與等方面,加強大數據創新應用,提升政府科學決策和 社會 治理能力,提高宏觀調控和風險防範水平。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建設全省電子政務網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和協同辦公,推進縱向貫通,優化辦事流程,推動政務服務便捷化、標准化。

第五章 數據安全

第三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明確各環節中數據安全的范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堅持數據安全和數據開發應用並重,建立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以及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容災備份能力建設,保障數據採集匯聚、共享應用和開放開發等環節的數據安全。

第三十一條 開展數據採集、使用等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數據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和 社會 公共安全,保守國家秘密,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採集、傳播、泄露、篡改、交易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軍工科研生產、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內容的數據。

第三十二條 開展涉及個人信息的數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所採集的個人信息進行去標識化或者匿名化處理,記錄數據處理全流程,不得泄露或者篡改採集的個人信息。

第三十三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數據資源使用的監管制度,並會同本級有關政務部門加強數據資源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共數據的,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並暫停提供數據服務;拒不改正的,可以終止提供數據服務。

第三十四條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制定數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安全評測、風險評估和應急演練;發現共享數據使用部門有違規、超范圍使用數據等情況,應當向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通報,要求暫停或者終止對其提供數據服務;發生重大數據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並向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和網信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在處理和使用公共數據過程中,因數據匯聚、關聯分析等原因,可能產生涉密、涉敏數據的,應當由專家委員會進行安全評估,根據評估意見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政務部門應當會同大數據主管部門按照保密、安全監管等規定,提高風險識別和風險處置能力,定期對開放的數據進行風險評估。

有關行業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的數據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數據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警示。

第三十六條 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單位,應當明確數據安全保護的工作責任,加強平台數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數據丟失、毀損、泄露、篡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接觸、破壞、侵入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省大數據發展水平和各地區經濟差異,統籌規劃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完善大數據產業鏈,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要求,制定促進本地區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建立政產學研用合作機制,推動關鍵技術、重點產品、配套服務、商業模式等創新發展。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優先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大數據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數字園區建設和龍頭企業培育。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大數據產業金融服務,拓寬大數據企業融資渠道。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加大對大數據應用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扶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數據龍頭企業和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培育大數據創新企業。

第三十九條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建立數字園區,促進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

數字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大力推進大數據產業集群招商、關聯業態和衍生業態招商,引進國內外知名大數據研發機構、大數據企業孵化器、大數據企業、大型數據中心,鼓勵和支持入園企業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

第四十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培育數據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數據交易活動,促進數據資源有效流動。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規范數據交易行為,鼓勵和引導數據交易主體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加強對數據交易平台的監管。數據交易平台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數據交易過程中的個人信息泄露。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應用重點領域,制訂大數據人才發展計劃,培養和引進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工程系列職稱中增設大數據相關專業,為大數據人才開展教學科研和創業創新等活動創造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本土大數據產業人才培養和專業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企事業單位採用設立研發中心、學術交流、技術持股、期權激勵、服務外包、產業合作等方式開展產學研合作,實現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大數據項目建設用地,對符合條件的新增大數據項目建設用地,統籌安排年度計劃指標。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要,對大數據企業用電給予扶持。電力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推動供電企業為大數據企業提供用電保障。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群體提供相應的智能化產品和服務,保障其在出行、就醫、辦事、消費等方面的基本服務需求。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大數據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大數據發展應用及相關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大數據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採集、匯聚、共享、開放、開發公共數據的;

(二)未按照規定實現政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的;

(三)篡改、偽造、泄露數據的;

(四)未依法履行數據安全保護職責的;

(五)其他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

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主體和二級開發主體在數據使用過程中侵犯國家、 社會 和他人合法權益、利用公共數據獲取非法利益以及未履行數據安全保護職責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履行平台管理職責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八條 非法採集、使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軍工科研生產、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數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非法接觸、破壞、侵入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的,由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是指政務部門以及公益事業單位、公用企業。

(二)公共數據,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在依法履職或者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過程中收集、產生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各類數據及其衍生數據,包含政務、公益事業單位數據和公用企業數據。

(三)非公共數據,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開展活動所產生、獲取或者加工處理的各類數據。

(四)政務數據,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採集、獲取或者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所產生的數據。

第五十條 本條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日報)

『柒』 未來可期丨人工智慧基礎數據標注行業相關政策匯總

近年來,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已成為國家重要戰略,也是國家供給側改革的創新引擎。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人工智慧發展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

為搶抓人工智慧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期,國務院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提出了面向2030年我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重點任務與保障措施,加快推進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 科技 強國。

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國內人工智慧產業規模突破1500億元,帶動相關產業規模超過1萬億元。

而作為人工智慧重要基礎的數據服務行業,在本輪人工智慧熱潮中也得到長足的發展。無論是國家、政府政策層面,還是 社會 經濟發展層面,人工智慧基礎數據服務行業的重要性均獲得了越來越廣泛的認可,越來越多的國家與地方政策開始向行業內傾斜。

本文將總結歸納近年來國家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關於人工智慧基礎數據服務行業的重要相關政策內容。

國家發改委、 科技 部等《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標准體系建設指南》

建設內容中,提出支撐技術與產品標准,涵蓋大數據標准,核心內容為規范AI研發與應用等過程涉及到的數據存儲、處理等相關技術要素,包括數據治理、數據共享開放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國家實施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數據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數字經濟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 社會 發展規劃,並根據需要制定數字經濟發展規劃。」

「國家支持開發利用數據提升公共服務的智能化水平。」

「國家支持教育、科研機構和企業等開展數據開發利用技術和數據安全相關教育和培訓,採取多種方式培養數據開發利用技術和數據安全專業人才,促進人才交流。」

十九大報告

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人工智慧發展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1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清單》

任務指出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構築高質量發展新優勢。數據基礎設施建設中提到,要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保護, 探索 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體系。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

促進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深化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研發應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生物醫葯、新能源 汽車 、新材料等新興產業集群,壯大數字經濟。加快在各行業各領域推進「互聯網+」。

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與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聯合向 社會 發布16個新職業

2020年2月,數據標注員被正式定義為「人工智慧訓練師」並納入國家職業分類目錄。人工智慧訓練師新職業隸屬於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人員小類,主要工作任務包括:標注和加工原始數據、分析提煉專業領域特徵,訓練和評測人工智慧產品相關的演算法、功能和性能,設計交互流程和應用解決方案,監控分析管理產品應用數據、調整優化參數配置等。

《山西省加快數據標注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要加強政策扶持,設立省級人工智慧基礎數據產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優化產業扶持政策;要加強產教融合,推動省內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與數據服務領域企業加強對接交流,促進教育與產業深度融合;要加強合作交流,積極融入京津冀數字經濟核心經濟圈,搭建產業合作平台,鼓勵組建產業發展聯盟,推動我省數據標注產業穩步快速發展。

『捌』 國家實施什麼戰略推進數據基礎

國家實施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數據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

大數據發展日新月異,我們應該審時度勢、精心謀劃、超前布局、力爭主動,深入了解大數據發展現狀和趨勢及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分析我國大數據發展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推動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加快完善數字基礎設施,推進數據資源整合和開放共享,保障數據安全,加快建設數字中國,更好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要求:

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離不開大數據發展和應用。我們要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推動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繼續做好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這篇大文章,推動製造業加速向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發展。

要深入實施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戰略,系統推進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建設,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數字經濟。

『玖』 數據中心基礎設施是大數據戰略成敗的關鍵

數據中心基礎設施是大數據戰略成敗的關鍵
為了成功實施大數據戰略,企業數據中心基礎設施的建設應當從圍繞雲計算,過渡到圍繞大數據展開,這需要數據中心基礎架構為大數據作出五大改變。
以下內容轉自機房360:
為大數據選擇新的硬體、存儲和其它數據中心基礎設施,這是IT專業人員們所面臨的新挑戰。
大數據是具備空前規模和形式的非結構化信息。它包括視頻、圖像,以及半結構化的數據(例如在Web上常見的電子郵件和文本)。隨著基於感測器的移動Web監視設備和輸出數據越來越多,可用的數據量將繼續呈指數級增長。
推行大數據戰略的壓力往往來自高層,因為管理者相信,能有效運用數據的企業將比落後者具備更大優勢。大數據戰略需要數據中心基礎架構作出的改變主要有五點:
一、支持大數據的硬體
大數據導致的存儲需求量每年都將增長60%至80%,鑒於這種快速增長和當前的成本限制,IT采購者應選擇在可擴展性和存儲速度上最具成本效益的硬體。類似大型機的向上擴展體系結構重新興起,因為它們能夠經濟高效地擴展,降低總體擁有成本。同樣,在提升性能方面,固態硬碟(SSD)和固態卡帶都比傳統磁碟做得更好。
類似IBM Netezza和Oracle Exadata的硬體裝置已被證實能有效兼顧可擴展性和性能。考慮採用硬體裝置來支持關鍵大數據業務,但也應確認設備的架構能在未來提供快速性能升級。
二、圍繞大數據選擇存儲
在成功的大數據策略下,企業可以將來自內部的高質量數據與Hadoop挖掘自多個雲供應商的低質量數據進行整合。這也就改善了業務相關數據的質量,讓分散在各地的數據能組織成為具備一致和及時性的大數據資源。
大數據正在改變中央數據倉儲和松耦合數據集市的決策基礎,後者的存儲庫規模要小得多,既可以替代中央數據倉庫,也可以成為中央數據倉庫的數據源。隨著各地辦事機構或者國際子公司的增加,中央管理層在業務線擴大的同時更需要高質量的數據來維持管控力度,避免權力的分散。
新的軟體技術承擔了繁重的存儲相關處理工作。由Composite Software(剛剛被Cisco收購)和Denodo提供的數據虛擬化軟體能自動發現數據源並提取數據充實全局元數據存儲庫,為整個組織提供跨越內部和外部的所有數據的公共資料庫外觀和體驗。主數據管理軟體通過創建公用主記錄提高了數據質量,消除了費時的數據倉庫檢索。
企業Web外鏈需求加深了對公眾和混合雲的依賴。許多大型企業發現他們需要來自於多個雲供應商的大數據,卻不能指望供雲應商會負責整合這些數據。企業只能從數據虛擬化供應商尋求工具來跨多個雲整合大數據。
三、利用SSD的存儲分層策略
存儲成本很高,而且越快的存儲也就越昂貴。最重要的是,大數據要求存儲同時提供大容量和「大」性能。存儲分層在存儲資源池中提供多種成本/性能選項,從昂貴的高性能固態存儲到傳統的串列SCSI(SAS)磁碟存儲,這些選項的組合降低了總擁有成本。在主內存和磁碟之間增加一個固態層將有助於將大數據任務的性能維持在高位,而且不會引起存儲成本失控。
SSD的用量應遵從「90-10」的存儲分層規則:成本和速度的最佳組合比例是:使用大約10%的SSD和90%的機械硬碟。這一策略讓IT公司用僅增加10%成本的代價就能獲得90%以上的性能提升。主內存和SSD的容量比例也遵從同樣的規則。
由於SSD的性能價格比的提升速度超過傳統磁碟(容量提升,價格降低),預計在不久的將來傳統磁碟和SSD的配置比例會變為遵循80-20的規則。
IBM BLU Acceleration這類最新的縱列和內存資料庫設施能利用SSD獲得遠超傳統磁碟的性能,它們的設計能夠有效發揮SSD這類「扁平化磁碟」的優勢。
四、大數據分析和報告能力
雖然嵌入式分析工具已經可以利用報告和自動優化功能改善業務流程,但大數據再次改變了分析規則。例如,和傳統上對單個客戶進行主要行為分析洞察相比,大數據戰略能為每個客戶創建一個迭代和洞察分析線程,讓公司能跟蹤客戶並更好地維持與所有客戶的長期關系。
典型的大數據分析從業人員被稱為數據科學家,和常規的IT主管不同,他們更可能同時擔任CMO(營銷總監)。然而,IT專業人員必須明白他們公司的大數據策略對數據科學家的工作產生的影響。
這意味著需要在自動化的報告和嵌入分析之外人工添加第三方審議內容:專設和鬆散耦合分析。支持專設查詢的分析和統計工具是必要的軟體前提。許多傳統IT供應商以及雲供應商——如IBM、Cognos和Birst——正在擴充這些功能。
五、企業中的Hadoop
Hadoop為數據密集型應用提供「緊貼著」MapRece文件系統處理程序框架的分布式文件系統。此文件系統支持針對富文本數據的並行事務擴展,例如社交媒體數據。
許多IT公司通過在企業內創建自己的Hadoop版本來解決從Web獲取Hadoop數據源的問題。然而,缺乏專業知識是一種挑戰:精通這種發展中的Web數據管理框架的專業和藝術的IT管理人員猶如鳳毛麟角。
組織開發他們自己的數據管理工具時應該留意,如IBM、Oracle和EMC的這些主要供應商,往往既提供專有產品用於訪問Hadoop數據,也可進行定製開發,讓IT公司不需要專門的數據歸納措施就能訪問需要的數據。如果您決定搭建自己的數據平台,供應商也提供整合服務,使Hadoop更貼合現有IT資源來高效運作。
每個公司圍繞大數據的相關決策都會有所不同。請記住,隨著圍繞大數據的技術演變,大數據戰略也應當及時調整,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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