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聯網+」與大數據車險
「互聯網+」與大數據車險_數據分析師考試
「大數據」為車險行業發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保險公司通過「大數據」可以多維度實現車險的差異化定價,進一步推動風險和保費更加科學合理地匹配。「互聯網+」時代,中國保信在大數據車險的應用場景及市場展望中究竟佔有何等地位?
銀行業有銀聯 (中國銀行卡聯合組織),證券業有中證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保險業有中國保信(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互聯網+」時代,建設信息共享平台成為各金融行業摘取大數據果實的強勁抓手。
事實上,保險是對「大數據」擁有天然需求的金融行業。隨著保險業進入大發展時代,包括財險、壽險以及健康險等,對匯聚各險種數據資源進行整合利用,通過數據信息的挖掘和共享,建立一套科學的行業定價基準和風險數據指標的要求越來越迫切。
當前,正值商業車險改革、車險經營模式創新、車聯網應用與探索的關鍵時期,在這場商業車險改革大戲中,如何實現車險產品從「以車定價」轉向「以人定價」,最終實現品牌車型以及使用者的差異化定價,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統一建設、運營和管理保險信息共享平台,為保險公司之間及保險業與其他行業之間信息交互提供支持的中國保信總裁吳曉軍應邀發表權威觀點。
車險改革與「大數據」戰略
《當代金融家》:近日,保監會印發了《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了商業車險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同時明確了各相關單位的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負責擬定商業車險示範條款和保費行業基準,建立商業車險新型條款評估和保護機制;財產保險公司負責自主確定商業車險條款,科學釐定商業車險費率,依法報批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建立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監測調整機制。在這場商業車險改革「大戲」中,應如何看待中國保信的位置及作用?
據我們所知,中國保信在籌備期間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整合車險平台。如今距離公司成立已有一年,各項准備工作已基本齊備,6月1日商改平台將正式上線。請您分享一下車險信息平台對商業車險改革起到的重要作用?
吳曉軍: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在「大數據」時代,汽車產業的形態正在發生深刻改變,與之相連的車險業務變革也隨之初顯端倪。隨著「大數據」應用的日益廣泛,將影響並引領車險業走向費率市場化、管理精細化、數據規范化,為此應當未雨綢繆,勵精圖治,各方共同推進「大數據」在車險乃至保險領域的互動和應用。
某種意義上,成立中國保信最大的趨勢是推動行業數據整合,因此,中國保信是以支持行業發展、服務保險監管、保護保險消費為使命,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市場化公司,主要職責是建設和運營集中統一、設計科學、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保險業數據信息共享和對外交互平台。
中國保信被天然賦予了「大數據」的政策基因和行業責任,按照保監會關於全國車險平台整合工作方案,中國保信是全國車險平台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單位,因此我們希望能夠廣泛聽取行業各方對車險平台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探索建立行業各方共同參與的信息平台共享共建機制,在平台需求分析、管理和決策,以及網路連接、介面標准、安全建設、技術架構上實現行業共商,在支持創新、服務發展、保護消費者利益上實現行業共贏。
全國車險信息平台是貫徹落實國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及商業車險監管政策規定,為建立車險信息共享與交互機制,支持我國交強險制度實施和車險市場科學發展而搭建的行業公共基礎設施。截至2015年3月底,全國車險平台覆蓋全國35個省市、59家保險總公司、820家省級保險分公司,擁有交強險和商業險兩個核心系統,以及若干周邊子系統和輔助系統,實現了行業多年車險承保和理賠數據的存儲、共享和實時交互。
全國車險平台從行業試點探索,全國推廣到功能不斷拓展和完善,已經經歷和伴隨了車險市場改革發展近10年時間,車險信息共享機制對於行業實施大數據戰略和推進費率市場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首先,車險信息平台是行業與外部數據交互應用的重要基礎和依託。目前,全國車險平台已經與公安、交管、稅務等相關外部管理單位實現了一定范圍的信息交互和共享。我們也積極引入公安部、交通部、中國汽車研究中心等行業數據管理部門的權威身份、交通和汽車生產數據,依託行業數據共享的優勢,拓寬行業整體數據維度。未來,我們還將積極引入公安、氣象、醫療、教育、信用、移動通信等外部數據,主動與交管、稅務、經偵、社保等公共管理部門進行數據交互,依託車險多維度數據支持保險自身信用體系建設,並納入國家徵信體系,發揮外部數據在行業內部治理中的獨特作用,依託行業信息共享機制有效延伸保險參與社會治理的范圍和觸點。
其次,車險信息平台是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技術支撐。此次商業車險改革以市場化為導向,對現有定價模式、費率浮動機制、條款責任和體例都進行了大幅度調整,自去年以來,車險平台按照新的業務規則和監管需求進行了大量的系統改造,配合建設行業車型及純風險保費庫,落實代位求償及結算,組織保險公司進行系統開發、聯調測試,通過系統實現商改的有關規則調整。依託平台數據、技術和資源,配合保監會開展了數據提取和費率測算,未來可以依託平台實現費率測算常態化、費率監測動態化。同時,面對商改費率下行壓力,平台在加快推進反欺詐系統、數據分析系統等應用系統建設,促進保險公司反欺詐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提升,提高保費充足率,擠壓理賠水分,改善保險公司經營績效,促進商業車險改革成果實現與平穩過渡。
最後,車險信息平台是車險產品和服務創新的重要數據支持。我們希望依託車險信息平台為車險產品和服務創新以及「大數據」應用提供技術支持服務。一方面,積極探索和支持保險業參與汽車後市場。我國二手車市場高速發展、前景廣闊,北京、鄭州等地區的二手車交易已超過新車交易,但管理混亂、誠信缺失特別是價值和風險評估機制不健全是根本的制約因素。今年,我們已在北京地區試點汽車質量延保責任險的風險評估服務,未來將逐步搭建起延保業務專門平台,探索延保業務風險評估、數據採集與共享機制,培育和促進延保責任險市場發展。另一方面,我們也在積極探索車聯網技術應用研究。目前,我們受保監會委託,啟動了車聯網保險應用研究項目,內容包括車聯網技術和保險業應用的全球經驗,車聯網技術對車險市場的影響與挑戰、應用場景與模式、產品定價與監管等等,也希望依託車險平台為行業基於車聯網的產品創新、商業模式以及監督管理提供服務和支持。
「以客戶為中心」的大數據車險
《當代金融家》:眾所周知,車險定價方式主要有保額定價、車型定價及使用定價三類。我國目前仍處於保額定價階段,沒有費率區隔。而車型定價是歐美保險市場普遍採用的車險定價模式,對車輛風險的評估准確度更高。車型定價對「海量」數據以及數據處理的需求,令車險信息平台的建設必不可少。據此,您如何看「大數據」車險市場的應用場景與展望?
吳曉軍:首先,「大數據」將助推車險定價步入新的發展階段。「大數據」相對於保險定價依賴的傳統數據,已經從歷史數據擴展到在線數據,從樣本數據拓展到全量數據,從結構化數據拓展到非結構化數據。保險定價的基本原理就是「大數法則」,依託這一統計學定律,確保純風險保費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充足性。而「大數據」是一種新的定價理念和風險管理輔助工具,保險企業通過採集和獲取客戶行為、交易的網路數據進行關聯分析,找尋數據背後風險與成本、收益的匹配規律,可以推動保險公司客戶細分化、責任碎片化、產品定製化,優化精算定價模型,實現定價差異化、精準化。
我認為,在未來車險市場競爭中,無外乎兩個核心要素,一個是渠道,這是由「渠道為王」的保險業經營管理模式所決定的;另一個是定價,在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定價將成為保險企業安生立命的核心要素。誰擁有數據及數據技術,誰便具備了定價優勢,誰就能在新的游戲規則中勝出。
「大數據」在車險定價應用的一個典型案例就是UBI產品(Usage Based Insurance),即通過車聯網技術將駕駛操作、汽車運動狀態和車輛周圍環境等人、路、車數據信息進行傳輸和存儲。保險公司從數據中挖掘出用戶的駕駛習慣、思維習慣和行為模式,建立以「從人」為主的多維度定價模型。通過歐美車聯網保險市場的實踐驗證,基於駕駛行為的定價比傳統定價模式更為科學和有效。美國經歷了超過15年的研究推廣,車聯網保險產品和技術在車險市場已日趨成熟,在美國個人車險市場,前十大保險公司有9家已推出UBI產品。在國內,車聯網保險產品還處於起步探索階段。近年來,各方意識到車聯網在保險市場的應用潛力,都在積極探索家用車車聯網產品。如人保、平安等公司已經開始摸索產品形態,搭建產品流程及系統,收集研究客戶反饋。當然,車聯網在車險產品定價和創新應用方面,還應當與目前我國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政策和實踐形成良性互動。
其次,大數據將助推精準營銷和客戶細分,實現真正以客戶為中心。自改革開放以來,保險市場保費和資產規模迅速擴張,卻難以逃脫產品同質化、「跑馬圈地」、價格惡性競爭、服務體驗差的外部詬病,歸根到底還是源於「以產品為中心」的粗放式發展模式。然而,「以客戶為中心」的精準營銷、個性化服務,如果失去大數據的支持,無異於小船在大海上無導航漂泊,最終無法到達彼岸。「大數據」技術可以更加客觀、多維度地對客戶進行分析研究,必將成為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創造消費者需求的關鍵要素。
隨著車險網銷、電銷等直銷渠道的普及和快速發展,未來互聯網將成為車險市場的「主戰場」,互聯網車險市場具有信息量大、傳導速度快、高度透明的特點,保險企業必須藉助互聯網大數據精準了解客戶需求,確定渠道投入的方式方法,即「在對的時間、為對的客戶、提供對的產品」,全面提升客戶體驗,建立新型的網路自助服務體系,讓客戶足不出戶就可以方便快捷獲得投保選擇、電子保單、在線客服、報立案件、索賠、賠款支付等保險服務。通過互聯網提供保險服務,保險公司可以降低職場租金、代理人傭金和薪資,承保理賠實現無紙化、便捷化,費用成本可以大幅降低。這都有助於從價值上實現「以客戶為中心」,因此,未來車險市場將逐步形成線上、線下兩個平台。
再次,大數據將助推保險反欺詐風險識別與控制。據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的經驗估計,保險欺詐佔到保險賠付總額的10%~20%,而車險又是保險欺詐犯罪的「重災區」。我們從行業反欺詐實際工作中發現,當前車險欺詐案件呈現出團伙化、專業化、流程化等特點,整個保險欺詐案件的所有手續造假都非常縝密,背後已存在利益集團操作,傳統風險控制方式面臨「瓶頸」。「大數據」時代的信息技術和創新應用為保險反欺詐工作開創了新途徑,在數據完善和歷史積累的基礎上,從特徵分析、因子分析和網路分析入手,可以建立高效的反欺詐鑒別機制,提高反欺詐的靶向性。
近年來,車聯網技術已經在一些行業取得了成功,尤其是在物流運輸和車隊管理方面,利用車聯網技術,可以監測車輛、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去向;藉助車聯網數據,可以管理司機的駕駛行為,達到節油、省時和安全的目的,從而提高經營效益。未來,這些技術將會更加充分地運用到車險欺詐風險的識別與控制上來。
最後,大數據將助推保險與汽車產業的滲透與融合。在「大數據」時代,保險與汽車將會以數據為媒介進一步實現產業融合與滲透,現在車裡面裝有越來越多的智能設備,這些用途繁多的裝置原來是廠商在製造環節裝進去的,未來更多可能是基於保險視角前裝或後裝的。由於保險對車輛數據的採集和應用,對於汽車生產銷售、汽車安全隱患及事故處理、零配件的流通與使用,保險公司也許會比汽車製造商更早、更全、更快的掌握,因為前者更加貼近汽車用戶,承擔了大部分的車輛維修成本。未來汽車製造商會更加註重保險公司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升車輛性能,優化汽車後市場服務。
更為關鍵的是保險公司擁有車輛的索賠數據,通過將車輛數據與保險數據相結合,未來可以研究制定建立一套完善的車輛風險評級標准,這對車輛投保、汽車質量延保、二手車定價等均可以提供有效和准確的數據支持,並根據保險數據與車輛數據分析車輛安全狀況,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服務。
此外,其他行業的滲透也影響著傳統保險市場,特別是科技網路公司,通過對互聯網客戶數據的採集分析和「大數據」處理能力,將及時抓住機會,進行跨業經營,很多創新甚至可能顛覆車險市場的局部規則與業態。
「互聯網+」時代的二次創業
《當代金融家》:目前,雖然大部分險企都建有自己的資料庫,人保財險[微博]、國壽財險、平安財險和太平洋財險等多家公司也在試水車聯網,但中國保信的現有行業地位和今後發展前景,卻被市場各方看好。立足於行業背景,您對「大數據」時代的車險發展有何建議?
吳曉軍:當今世界,數據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引領著電子商務、金融投資等各方面的創新與應用,推動了相關行業升級和轉型發展。「大數據」、車聯網和雲計算,已然成為未來車險市場轉型升級的核心驅動力,為保險業改造「紅海」、開創「藍海」提供了新的機會和場景。在「大數據」時代,如何構造新型的車險產業鏈,實現傳統車險與信息技術發展、與汽車工業發展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車險的內在價值,進而帶動其他相關產業的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講,更像保險業的「二次創業」,意義重要而深遠。
一要研究制定行業「大數據」戰略和設施框架。建議保險監管部門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和保單登記的監管制度框架,為行業「大數據」戰略實施建立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強行業級「大數據」建設,重點推動行業數據標准化建設和有效落地,提高數據整體質量。指導和優化行業共享資料庫的採集、存儲、處理與結果應用的流程和技術,研究建立行業數據分析框架和模型,依託數據挖掘、雲計算平台、虛擬化技術,支持海量、多結構類型、高頻度的「大數據」處理。加強行業信息共享的安全體系建設,保障保險機構與共享信息關聯生產的連續性、安全性和穩定性。
二要在保險經營和客戶服務中嵌入數據思維。保險公司應加強公司內部、各渠道、各產品線的數據整合利用,積極採集全面反映客戶行為特徵和交易偏好的移動互聯、社交媒體、電商、地理位置、OBD等線上數據,引入身份、信用、車輛、駕駛行為等線下數據,構建完整的客戶數據圖譜。依託數據挖掘技術,推進客戶需求分析和客戶群組細分,在公司內部建立客戶虛擬賬戶,豐富客戶全景視圖,加強客戶挽留與個性化推薦,促進客戶的獲取率、留存率和持續率。構建完善的客戶自助服務體系,改善客戶體驗、提升客戶忠誠度、提高客戶整體價值。保險經營中應嵌入數據分析思維,以數據分析為依據,找出最棘手問題的真正原因,預測未來情況,從而識別差異化競爭的機會並實現業務增長。
三要以數據為媒介,建立「汽車+保險」的生態圈。商業車險改革是中國保險業的「二次創業」,未來基於人、路、車等駕駛數據的UBI車險將成為核心。通過將車輛數據和保險數據相結合,保險公司可以進一步為汽車投保和延保,以及為二手車定價等提供准確有效的數據支持。在這樣的趨勢下,保險行業和汽車產業可以數據為媒介,進一步實現產業的相互滲透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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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保單託管的好處與壞處
保險託管的好處是信息全面、服務好,壞處是不能保證信息安全。
一、保險託管的好處
1、信息全面:可以對保單進行上傳管理,結合大數據進行管理,保險信息全頌陵面。
2、查詢便捷:通常可通過官網、APP、公眾號等途徑直接查詢,比較方便。
3、服務好:有效分析保單信息,基於用戶需求,提供針對性的保險建議與服務。
二、保險託管的壞處
保單管理平台目前並沒有形成監管機制,信息安全相對不能保證,具有一定的風險。
拓展資料:
保險單簡稱「野岩戚保單」。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
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1)雙方對有關保險標的事項的說明,包括被保險人名稱,保險標的的名稱及其存放地點或所處狀態、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費等。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承擔責任和不予承擔的責任等。
(3)附註條件,指保險條款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以及保單變更、轉讓和注銷等事項。保險單是簽訂保險合同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簡化形式,還可採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預約保險單,保險憑證或暫保單等形式。
保險單必須明確、完整地記載有關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單上主要載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限、賠償或給付的責任范圍以及其他規定事項。保險單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由保險人簽署,交由被保險人收執,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聲明事項
即將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資料列載於保險合同之內,作為保險人承保危險的依據。如被保險人的姓名與地址,保險標的名稱、坐落地點,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已繳保費數額,被保險人對有關危險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事項。
保險事項
即保險人應承擔的保險責任。
除外事項
即將保險人的責任加以適當的修改或限制,保險人對除外不保的危險所引起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條件事項
即合同雙方當事人為享受權利所需履行的義務,如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的責任,申請索賠的時效,代位求償權的行棗賀使,保單內容的變更、轉讓、取消,以及賠償選擇等。
其他事項
如解決爭議的條款,時效條款等。
『叄』 大數據在保險中的實時應用
大數據在保險中的實時應用
幾十年來,保險業一直在努力處理交易和風險管理方面的數據。電信與數據融合的前沿趨勢讓保險公司對客戶行為有了新的認知,而這被稱之為「大數據」。數據具有廣泛性、多樣性的特點,特別是能將傳統的關系型資料庫管理技術推向極致,並且讓人們越來越關注數據管理的新方法。大數據、分析和數據管理齊頭並進;美國1.1萬億美元保險市場的各家公司正在爭先恐後地開展自己的數據分析實踐。
大數據的實時應用案例
大數據技術可以使公司評估非結構化數據由不可行變為可行。這里將介紹一些大數據技術在保險領域的應用案例。
欺詐識別
大數據已經幫助保險人做出了改變。而今他們超越了以索賠為中心和以人為中心的演算法欺詐檢測技術。這些技術側重於分析索賠方、保險供應方和其他的信息來源(例如,同一個被保險人提交了多少份類似的索賠請求),並擴展到防火牆之外的數據源,以便基於外部信息分析(例如隊列分析 - 使用一個人的社交圈子來分析相關個體之間的類似行為),這里考慮到的是一群互相聯系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人。
在美國,每年健康保險欺詐給保險業帶來大約700億到2600億美元的損失;歐盟也有300億到1000億美元的損失。
欺詐檢測和預防主要通過兩種方法實現:
基於實時數據分析的欺詐審計規則(基於歷史數據的傳統類型)
欺詐預測記分卡(基於實時數據的新類型)
客戶關系管理(CRM)
所有的非結構化數據都可以提供給所有的保險公司,這可以成為「大數據分析」方法的基礎。一些非結構化數據源包括:
客戶線上文檔
如果這些文檔可以被輕松搜索到並且能匯集到企業的數據管理平台,那麼保險公司就可以獲得關於客戶的大量信息,包括對非標准、非結構化的生命健康的醫療報告信息,以及再保險和大型商業財產保險部門的信息。
客戶關懷通話記錄
這些內容包含了客戶來電自由形式的代表性評論,這些評論可以用來進行市場情緒調研,有助於形成策略和付諸實踐,以提高客戶的保留率,減少客戶流失。
點擊流數據
由面向客戶的網站生成,可以分析這些數據,以發現顯示客戶傾向的瀏覽模式,尤其是當與呼叫中心記錄相關的時候,找出那些客戶在網路交互後立即呼叫的例子。
索賠管理
大數據也與索賠管理息息相關:運營商希望在索賠流程期間保存好圖像、視頻和文本標記(例如,來自警察檢查員或拖車司機的汽車保險索賠的文本標記)。結合投保人和受益人幾個實體(受益人、投保人、保險人)的匯總信息對非結構化數據的大數據分析變得尤為重要。
承保
在再保險和大型商業保險部門,大量的支持信息會作為信息提交的一部分(例如,損失歷史、財產計劃、車輛調度和董事的詳細信息)。
大數據技術使保險公司能夠快速地存儲和訪問任何數據,以便他們能夠通過分析來突出異常、某種模式和部分重點——這是人工閱讀文檔時代非常困難的事情。自動化數據管理的能力,以及記錄支持文檔的能力,使保險公司能夠創建風險和客戶檔案,這在整個公司中都是統一可審計的並且能夠提供豐富的分析資料。
『肆』 互聯網保險 大數據分析
一、互聯網保險創新的現狀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15年年初發布的《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報告》顯示,針對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公司分類,人身險公司有44家,財產險公司有16家,總體佔全行業133家產壽險公司的45%。包括中國人保財險、泰康人壽、平安人壽、太平洋保險、天安財險等在內的多家險企已率先在線上跑馬圈地,中國保險公司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來。
首先在監管層面,上個月,醞釀已久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終於由中國保監會發布,這標志著中國互聯網保險業務基礎監管規范的形轎返悉成。《辦法》以鼓勵創新、防範風險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基本思路,從經營條件、經營區域、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的基本規則;規定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負責;強化了經營主體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義務的內容和方式,著力解決互聯網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以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其次在保險主體方面,早在2013年,中國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並號稱是指尖上的保險;去年,以「理賠簡單,就在天安」為口號的天安財險「車易賠」APP在全國上線;隨後,「中國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線」等保險在線服務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可見,拼服務、拼體驗已經成為各家保險主體競爭的主要方向。同時,各家保險公司在立足保險本身的同時,從渠道上也不斷向外圍延伸,分別與P2P平台、信用保證機構等開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從服務創新、技術創新、渠道創新等三個方面對2014年60家提供互聯網服務的產、壽險公司進行評價後的前15名榜單:
二、互聯網保險創新背後的風險
應該說基於提升客戶體驗的互聯網保險創新,方向是對的。互聯網保險作為一個新興的領域,發展空間巨大,但同時互聯網保險創新也帶來一系列風險和問題。從目前已經暴露的風險來看,主要包括保險產品創新異位、消費者投訴急劇增加、消費者道德風險敞口擴大、風險評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險產品創新異位
自2013年底由「三馬」投資的眾安在線成立以來,帶動了中國各大保險主體在保險產品上的創新熱潮。盜刷險、高溫險、退貨險、喝麻險、世界盃足球流氓險等創新險種不斷涌現,壽險公司也相繼推出求關愛、愛升級、救生圈等所謂的基於微信平台的「扔撈」產品,名字一個比一個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險種初具規模,但更多的是為創新而創新。如世界盃足球流氓險從頭到尾就沒賣出幾份,導致本來就比較便宜的3元/份,到後期直接降價到1分錢/份,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噱頭。更有甚者,開發出霧霾險、賞月險、搖號險等,嚴重脫離保險的本質。
(二)消費者投訴急劇增加
據保監會近日公布的《關於2015年上半年保險消費者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15年上半年,中國保監會12378投訴維權熱線全國轉人工呼入總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綁銷售互聯網產品的投訴占據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險主體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務能力嚴重不足,片面注重銷售前端網路化,後台運營管理卻仍是傳統思維,前端和後台不配套,買時容易退時難,從而導致消費者投訴。
(三)消費者道德風險敞口擴大
目前,各家保險主體在理賠服務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簡易賠付,即保險公司對於一定金額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險事故實行簡易賠付,消費者通過保險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視頻,將事故現場信息傳輸到保險公司後台,保險公司審核確認後立刻賠付,全程一般在5分鍾左右時間世拿完成。應該說這種做法極大地簡化了理賠程序,縮短了理賠時間,方便了消費者。但是,客觀地講,我們也不得不面對當下國內的基本現狀,國民的平均道德水準有待提高,修理廠、4S店有組織地批量造假,保險欺詐層出不窮,這些無疑都將保險公司的風險敞口無限擴大。
(四)風險評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險從本質上是風險轉移的安排,應該有可量化的數據支撐,目前,很多產品的創新,缺少基本的費率釐定、成本測算等程序。同時,保險閉乎講究的是大數法則,如果一款產品不能具備一定規模,賠付水平就會極不穩定,風險管理也就無從談起。
三、互聯網保險創新的風險管理
(一)保險產品創新:回歸本質
保險,在法律和經濟學意義上,是一種風險管理方式。因此,保險產品創新的基本原則和底線是創新的產品具有風險管理的可能性,即通過經驗的積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夠降低保險標的風險。這也就是一般情況下地震、颶風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險范圍的根本原因,因為到目前為止,人類還無法通過自身的行為影響上述事件的發生。反觀現在的保險產品創新,霧霾險也好,賞月險也罷,甚至是高溫險,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這一基本原則。
之所以會出現現在這種情況,我想主要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保險本身,在目前的保險市場上,規模產品的同質性非常嚴重,基本相同的條款,基本相同的費率,基本相同的服務,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創新的目標已經不再是客戶的「需求」,而是客戶的「眼球」。記得若干年前,有一個保險公司開發了一個險種叫「酒駕險」,從始至終沒賣出一份保單,但公司從上到下都非常開心,因為這個產品在當時引起了包括新聞媒體、監管部門、同業公司以及消費者的極大關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與目前整個社會的大環境有關,當下,從集體到個體,在物質和經濟的指揮下,每一個社會組織和細胞都在極力獲取盡量多的資源,而忽視了資源本身的效用和價值。正像有一句話所說,走著,走著,忘記了出發的目的。
(二)保險風險管理:大數據為器
1.大數據在費率釐定中的應用。保單的費率設定是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源頭,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設定的費率對應於投保人的風險等級,風險越小,費率越低,盡量做到公平。確定費率較為關鍵的問題就是找出「影響賠付支出的風險因素或變數」,其實生命表就是「影響賠付支出的風險因素或變數」之一年齡的一個分類。再如,在車險定價中城市交通的擁擠程度、駕駛員的年齡、駕齡、性別、汽車的新舊程度等都可能是「影響賠付支出的風險因素或變數」,而這些因素或變數就是可以通過大量數據分析和處理來確定。
2.大數據在風險評估中的應用。在大數據時代,風險評估已經不僅僅局限於公司的歷史數據、行業的歷史數據,無論是風險特徵的描述還是數據資源的獲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據財產險市場70%以上份額的車險領域,保險公司可以獲取三個層級數據來支撐風險評估,第一層級是核心層,包括公司和行業數據,第二層級是緊密層,包括車型、汽車零整比、二手車等數據;第三層級是外圍移動層,包括利用車載感測設備收集駕駛員行為數據等。同時,對於保險公司的精算師來講,更多、更廣的數據獲取,可以更精確地識別個體對象的潛在風險,建立更加有效的數據模型,不斷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準程度,以幫助判斷和評估風險以及風險准備金。
3.大數據在反理賠欺詐中的應用。在確保數據資源的情況下,通過完整的、多樣化的數據(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內部保單及理賠歷史記錄、行業數據、徵信記錄、公共社交網路數據、犯罪記錄等),輔之以有效的演算法和模型,來識別理賠中可能的欺詐模式、理賠人潛在的欺詐行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詐鏈條,應該是未來反理賠欺詐的主要方向。而對於整個中國保險行業來講,盡快建立起一套行業級的保險數據信息平台,是反理賠欺詐的關鍵。目前,上海、江蘇等省市已經實現理賠信息數據共享,在這些地區反理賠欺詐行為的成效明顯提高。
4.大數據在保險行業風險管理中應用之核心—數據整合。目前保險公司的數據有行業平台的同業數據、前端客戶APP導入(或現場出單)數據,中端中介、渠道、理賠、呼叫數據,後端財務收付數據,另外,還有定價系統的汽車零配件數據、人事系統的人員數據、稽核審計風控系統的風控數據等,種類繁多和龐雜,因此,急需建立大數據平台進行數據整合,統一數據存儲和傳遞標准,並將不同系統進行數據打通,再根據不同需要進行數據挖掘。
(三)保險風險控制:新技術應用
未來,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將成為保險行業風險控制的主要途徑。在承保環節,基於大數據基礎的數據分析技術將在第一時間立體呈現保險標的各項數據和特徵,為承保決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資料,從源頭控制風險。在理賠環節,新技術、新設備同樣將被廣泛應用。在車輛保險領域,通過裝載在車上的無線電子設備,運用通訊網路,實現對車輛、道路以及行車駕駛員進行靜、動態信息提取和行為記錄,從而監督行車駕駛員人的行為風險和道德風險,並進行出險前預防、出險中響應和出險後處理,從而使保險事故管理變被動為主動,降低理賠成本。在人壽保險領域,利用能夠實時監控人體健康情況的可穿戴設備,來獲取和細分不同群體、不同年齡的人體健康和生死概率,並適時向客戶提供飲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議,從而降低投保人的醫療費用。在家庭財產險領域,通過智能家居系統對住宅進行遠程監控並及時發現和緩解風險,當家中發生煤氣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動關掉閥門,從而減輕損失等。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要有與之相對應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聯網保險創新也不例外。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互聯網保險創新都將在路上,基於互聯網保險創新的風險管理也必將亦步亦趨,緊緊跟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我不知道應不應該做保單管理
當然應該做,去下載個保單盒子吧,保單管理特別好。
『陸』 保險託管公司靠譜嗎
1、靠譜。保單託管就是保險單託管,就是把個人或家庭的保險單放在互聯網機構委託管理。這樣子就不用擔心保險單丟失,方便維護。是新時代流行的保單管理的方團畝隱式。保單託管意思就是保險單託管。保單託管是面向vip客戶提供的增值服務,為客戶解決保險單紙質不易保存等問題。
2、資產託管業務是指具備一定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與委託人簽訂委託資產託管合同,安全保管委託投資的資產,履行託管人相關職責的業務。銀行託管業務的種類很多,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委託資產託管、社保基金託管、企業年金託管、信託資產託管、農村社會保障基金託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託管、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託管、收支賬戶託管、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貴重物品託管等等。
拓展資料
一、保險(Insurance或縮寫為insur),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塌廳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二、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三、保險理解
1、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2、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
3、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耐喊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
4、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柒』 「大數據」的保險業應用主題
「大數據」的保險業應用主題_數據分析師考試
在數據應用呈現爆炸式發展的時代,不能把握「大數據」商機、引領潮流的保險企業,將可能逐漸喪失市場競爭力。
「大數據」是依託新的數據處理技術,對海量、高速增長、多樣化的結構和非結構數據進行加工挖掘,找尋數據背後的規律,以提高分析決策能力、優化流程和科學配置資源的管理工具。
「大數據」正在向經濟、社會、科學、文體及公共衛生等多個領域快速滲透。在網路技術、移動互聯、雲計算等新技術和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雙驅動下,金融與互聯網、各金融板塊之間的界限和壁壘被沖破,市場的游戲規則發生了深刻變化,誰掌握了數據,誰就掌握了競爭的制高點。
現代保險服務業要在經濟「新常態」中研究和實施「大數據」戰略,關鍵要找准大數據在保險業的應用場景、應用主題和應用策略。
助力保險費率市場化
保險作為一種風險轉移和管理工具,是一種社會群體之間的風險救助機制。保險產品機理主要是遵循統計學范疇的「大數法則」,基於歷史風險發生和損失的數據進行分析和預測,在重復隨機現象中找出「必然」規律,依靠精算技術實施產品定價、建立財務運行機制。有些觀點認為大數據顛覆了「大數法則」,實際上,雖然兩者都是在「大量」數據基礎上進行風險和財務預測,但在保險產品定價機制中的作用基點是完全不同的。
「大數法則」是保險定價的根本法則,特別是針對車險、壽險、健康等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領域,必須依託「大數法則」確保行業基準純風險損失率釐定的公平性、充足性和安全性。也就是說,「大數法則」是保險運行管理的數理邏輯,是保險業不可動搖的理論和定價基礎。而「大數據」主要發揮保險定價的輔助作用,特別是採集和獲取客戶行為、交易的網路數據進行關聯分析,找尋數據背後風險與成本、收益的匹配規律,推動保險公司客戶細分化、責任碎片化、產品定製化,優化精算定價模型,主要基於附加費率建立科學、有效的保險費率浮動機制和差別化定價機制。
因此,「大數據」並沒有顛覆「大數法則」,而是對保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的重要優化和改進,是一種以新技術為依託、更加精細化的風險管理輔助工具。
目前,新一輪保險費率形成機制改革步伐明顯加快,非車險、意外險、投資連結險、普通型壽險、萬能險等已經相繼放開,商業車險、分紅險市場化改革也即將發令放行,更多的產品定價權和選擇權將交給市場。科學、有效的費率形成機制是市場化改革成功的關鍵。應全面構造以「大數法則」為基礎的基準費率和以「大數據」技術為輔助的附加費率和產品創新機制。
一方面,保險監管部門應主導構建公開公正的保險基準費率形成機制,建立保險基準費率定期測算和發布機制,特別是借鑒國際上的成熟經驗和模式,設立獨立的保險費率釐定機構,形成主要保險產品的定價參照基準體系。另一方面,要鼓勵保險企業在遵循基準費率的同時,發揮大數據在保險產品區域化、差別化、個性化的創新支撐作用,處理好產品創新與風險、成本、收益的關系。
驅動新一輪轉型發展
自改革開放以來,保險市場保費和資產規模迅速擴張,卻難以逃脫產品同質化、「跑馬圈地」、價格惡性競爭、服務體驗差的外部詬病,歸根到底還是源於「以產品為中心」的粗放式發展模式。由於保險企業數據維度、質量、可利用度和處理能力不足,向「以客戶為中心」的集約化管理模式轉型「常提卻難新」。
伴隨金融綜合化、保險集團化、渠道多元化發展,特別是電銷、第三方電商、移動互聯等新渠道的興起,保險數據的歷史積累、採集維度、關聯分析與實踐應用日益成熟,由於大數據有利於提升保險企業對客戶行為特徵、風險和產品偏好的分析能力,為保險企業客戶關系管理、風險識別與定價、營銷策略分析、理賠欺詐風險防控提供了新的驅動力,成為保險業新一輪轉型發展的「利器」。
因此,保險企業應找准大數據在經營管理中的應用場景,著力解決制約轉型發展的關鍵環節。
一是加強數據資源內外部整合。加強集團內部、各渠道、各產品線的數據整合利用,積極採集全面反映客戶行為特徵和交易偏好的移動互聯、社交媒體、電商、地理位置、OBD等線上數據,引入身份、信用、車輛、駕駛行為等線下數據,為大數據技術應用建立現實基礎。
二是構建完整的客戶數據圖譜。依託數據挖掘技術,推進客戶需求分析和客戶群組細分,在集團或公司內部建立客戶虛擬賬戶,豐富客戶全景視圖,加強客戶挽留與個性化推薦,促進客戶的獲取率、留存率和持續率。構建完善的客戶自助服務體系,改善客戶體驗、提升客戶忠誠度、提高客戶整體價值。
三是提升數據發現和決策能力。重點提升對非結構化數據的存儲、加工和分析能力。圍繞交叉和二次銷售、精準營銷、代理人甄選和流失預警,加強數據分析和快速響應,整合昂貴的渠道資源,提升銷售渠道價值。通過理賠洞見分析、反欺詐關聯分析,提升成本精細化管理、精準打擊欺詐行為。
四是加強數據架構規劃。引入新的大數據分析工具和存儲技術,提高對語音、視頻、圖片、網路日誌等非結構化數據的分析處理能力,對信息模型、主輔數據源以及數據集成架構進行前瞻性設計,加強主數據和元數據管理,推動信息數據的邏輯整合。提高自身數據質量,注重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
開創「數據治理」新模式
在保險資金運用和費率市場化加快推進的背景下,按照保監會「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市場化改革思路,市場化的「新常態」使傳統的文件出台、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保險市場治理手段難以奏效,滯後的監管技術手段將無助於有效防控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客觀上要求保險監管部門從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數據手段」治理市場轉變:
一是從場外交易向場內交易轉變。通過建立保險產品交易、中介交易和資產交易的交易場所和信息平台,促進保險交易的透明化、規則化和信息對稱化;二是從監管信息統計與非現場監管向保單登記管理轉變。市場和風險的快速變化,促使保險監管從依靠時滯的統計數據和局部的樣本數據,向保單級的全量數據和實時的生產數據演變;三是由條款費率靜態審批管理向基準費率測算常態化轉變。定價權逐步交給市場後,產品創新必然層出不窮,基準費率常態監測、回溯分析和定期測算是產品監管和風險控制的必然要求。
基於上述行業轉型發展和市場治理需求,應從提高行業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高度,科學規劃行業大數據體系。
一是全面推進行業信息共享與應用。在客戶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建立行業中央集成數據倉庫,打破企業之間的數據孤島,將分散在各保險機構的數據,按照客戶、保單、業務等多個主題進行採集、存儲和有限共享,充分釋放數據共享在規范市場行為、反保險欺詐、提升定價能力、促進精細化管理等方面的內在價值。
二是主動與外部數據交互應用。拓寬行業整體數據維度,依託行業數據共享的平台優勢,積極引入公安、氣象、醫療、教育、信用、移動通信等外部數據,主動與交管、稅務、經偵、社保、徵信等公共管理部門進行數據交互,發揮外部數據在行業內部治理中的獨特作用,依託共享平台有效延伸保險參與社會治理的范圍和觸點。
三是研究制定行業大數據戰略和設施框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和保單登記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為行業大數據戰略實施建立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強行業數據標准建設,規范統一共享介面標准,提高數據整體質量;不斷優化共享資料庫的採集、存儲、處理與結果應用的流程和技術,研究建立行業數據分析框架和模型,依託數據挖掘、雲計算平台、虛擬化技術,支持海量、多結構類型、高頻度的大數據處理。加強行業信息共享的安全體系建設,保障保險機構與共享信息關聯生產的連續性、安全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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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車險大數據平台哪個好有沒有懂這方面的人推薦一下
車險大數據平台的話要根據走的那個數據,還有每個車的型號不一樣。
『玖』 保單怎麼利用軟體去進行管理呢
答復:告訴你這位同學,一般保險業務員對於訂單客戶,都是採取訂單跟蹤的方式,每次保險單號都是系統生成的號碼,比如:客戶舉前姓名及有效舉弊身份證號碼、保險種類編碼、簽單交易碼、保險單客戶號碼、次年催繳保險單號碼、保正答族險單繳費明細清單,等等,這些詳細內容都是保險公司通過系統認證的,保險業務員做的這些工作很具體,客戶保單都是業務員來完成這些工作的,進而,保險公司對其客戶建立資料庫檔案的詳細資料,保險業務員對其所有客戶負責、敬業,以用心服務於大眾顧客,讓顧客信賴於公司產品的品牌和聲譽,對於國企保險公司而言任重道遠,對於客戶而言專心、專業。
謝謝!
『拾』 大數據保單管理辦法
一、我國保險監管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保險監管體制機制也幾度變更。1950年1月,保險業明確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管理。1952年,保險業劃歸財政部管理。1959年,保險業再度被劃歸中國人民銀行領導。1965年,人民銀行、財政部明確國內保險業務由財政部管理,國際保險業務由人民銀行管理。改革開放以後,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負責保險監管。1998年11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方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依法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標志著我國保險監管走向了專業化、規范化的新階段,我國保險監管制度體系不斷發展完善。
(一)監管法規不斷健全。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以相關法律為核心、行政法規為支撐、部門規章為主幹、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等四個層次構成的保險監管法規體系。一是法律層面。1995年《保險法》正式頒布,並分別於2002年、2009年兩次進行修訂,完善了保險經營行為基本規范和保險監管主體框架。《海商法》和《刑法》中也分別對海
上保險和保險犯罪進行了規定。二是行政法規層面。國務院曾於1983年頒布《財產保險合同條例》,1985年頒布《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加入WTO後,國務院分別於2001年出台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2006年出台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2年出台了《農業保險條例》,對保險經營管理的一些重點領域進行了專門規范。三是部門規章層面.保監會現行有效的部門規章共50部,大體分為經營主體、產品費率、資金運用、專業人員、償付能力、依法行政等六個方面,夯實了保險監管的制度基礎。四是規范性文件層面。保監會及各派出機構針對監管實際,制定了大量的規范性文件,為加強和改進監管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監管體系初步形成。認真落實國家金融監管部署,保險監管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一是監管框架逐步完善。改革開放初期,保險監管以市場行為監管為主。1995年頒布的《保險法》首次提出償付能力概念,1998年保監會成立後,提出市場行為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並重。隨著國有保險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革,2003年保監會發布指標規定,償付能力監管實質性起步。隨著保險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上市,2006年保監會發布指導意見,正式引入公司治理監管,探索建立償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場行為為支柱的監管框架,並於2009年設立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公司治理監管委員會。新形勢下,保監會於2012年啟動了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建設。根據國際金融危機後的監管改革趨勢,強化公司治理監管。二是監管組織逐步健全。保監會目前設置16個職能部門和2個事業單位。從2000年開始,保監會陸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平行設立了36個保監局。為加強基層市場監管,保監會於2010年在蘇州、煙台、汕頭、溫州、唐山五個地級市試點設立區域保監分局。三是監管格局逐步建立。加強與黨政部門、司法機關、其他金融監管機構等的溝通合作,推動社團組織發揮自律、維權、協調等作用,支持新聞媒體、會計審計、評級機構、消費者等發揮監督作用,初步形成了專業監管、部門辦作、行業規范、社會監督的大監管格局。
(三)監管手段日益豐富。不斷創新和豐富監管方式方法監管的執行力和有效性得到提升。一,是分類監管。從償付能力、公司治理、內控合規、財務、資金運用,業務經營等方面對保險公司實分類監管,提高了監管效率。二是非現場監管。建立保險監管統計制度體系,積累保險數據資產,加強市場運行和保險風險的監測、分析、預警,提高非現場監管效力。推動保險業和保險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三網一庫」,基礎架構,開發保險統計信息系統等25個應用系統,設立保險信息平台公司,推進監管電子政務建設。三是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規程和手冊,規范檢查流程和標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現場檢查效率。組織開展綜合性、系統性和專項檢查,提高現場檢查的針對性。加大違法違規處罰力度,對保險機構和高管人員實施「雙罰」,提高監管威懾力。四是信息公開。建立保險信息披露制度,發揮保監會官網、新聞發布會、微博微信、行業網站等平台作用,及時發布保險新聞、統計數據、行政許可和處罰等信息。五是其他手段。逐步建立保險保障基金等制度,率先在我國金融業創建了市場化的風險自救機制,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堅實屏障。
一、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基本
思路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必須立足中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深化改革理念,加強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順應保險業發展趨勢,遵循監管規律,立:足我國實際,借鑒國際經驗,落實「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要求,深化保險監管改革,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保險監管制度,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使市場在保險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監管作用,推動保險業發揮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功能,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和時代特徵的現代保險業,服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二)總體要求。一是遵循基本規律。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最基本的要求是借鑒國內外保險監管的歷史經驗和有效做法,深刻把握保險發展和監管規律。要堅持保險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險監管與保險業發展相適應,監管制度與保險監管需要相適應。要發揮市場配置保險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完善市場激勵和約束機制,激發市場活力,提升市場運行效率。要健全法律法規,依法嚴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防範保險風險,彌補市場不足和解決市場失靈。要從保險市場實際出發,把握階段性特徵,科學確定監管目標、原則和支柱。
二是體現中國特色。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最核心的要求是立足國情,符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和監管實際。要圍繞國家全面深化改革戰略及總目標,推進保險監管制度現代化。要把握我國保險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深度和密度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保險服務能力不強的特徵,堅持在加強監管中促進行業發展,推動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要把握我國保險消費者還不理性、經營主體還不成熟、市場機制還不健全的特徵,完善市場規則,強化公司治理和市場行為監管,營造良好市場環境。要把握我國保險業基礎薄弱、發展迅速、正在轉型升級和成為全球主要保險市場的特徵,兼顧審慎性與經濟性,合理確定監管約束特別是償付能力和資本約束的標准。
三是順應時代趨勢。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最鮮明的要求是把握國際金融改革的最新動向,順應當今國際保險監管的變革趨勢。要把握國際保險監管趨於統一的趨勢,在形成監管框架、制定監管制度、完善監管規則中,更加註重保護消費者權益,注重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注重公司治理、保險集團、償付能力和資本約束監管。要把握國際保險監管強調自主的趨勢,結合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實情和自身利益訴求,匯集各家之長,積極推進我國保險監管改革,在國際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管改革中爭取更大話語權。
(三)主體框架。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要立足我國經濟社會和保險發展實際,總結保險監管實踐,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努力構建中國特色的「3-4-3」保險監管主體框,即三個監管目標、四項監管原則、三大監管支柱。
1.監管目標。一是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險產品服務相對復雜,保險市場信息不對稱廣泛存在,要通過保險監管,加強對保險供給者行為的約束,防止保險消費者權益受到惡意侵害。消費者權利保護是理性消費行為的重要保障,要通過保險監管,加強對消費者安全、知情、選擇、求償、公平交易、監督等權利的保護,促進合理消費,優化保險資源配置,提升保險市場運行效率。我國保險業服務廣度、深度還十分有限,要通過保險監管,推動保險業為消費者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險產品和服務。
二是防範市場風險。保險市場的持續健康穩定運行與消費者權益息息相關,與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直接相關。要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建立健全涵蓋承保、信用、市場、操作、流動性、信譽等各類風險的全方位風險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囊括風險識別、評估、計量、監測、控制、處置等各環節的全流程風險防範機制。要強化保險市場主體的自我約束和風險管控,加強保險監管的外部約束和風險防範,築牢防範化解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三是促進市場繁榮。只有繁榮發展的保險業,才能為消費者和經濟社會提供更加全面豐富的風險保障。要完善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有序競爭。要完善市場體系,優化市場結構,推動市場主體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增強綜合競爭力。要爭取政策法規支持,推動保險業發揮功能作用,在現代金融、社會保障、災害救助、社會管理和農業保障等五大體系建設中發揮支柱作用。
2.監管原則。一是維護公平與促進效率相統一。正確處理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堅持使市場在保險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推動保險資源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堅持更好發揮監管作用兼顧效率和公平,營造競爭環境,規范市場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穩定運行。
二是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相統一。建立有效的保險監管治理機制,統籌協調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順應保險創新趨勢,強化功能監管和全流程監管,加強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監管協調,推進監管的統一性和連續性,避免監管「真空」和監管重疊。注重整體風險防範,改進機構監管,加強保險集團和法人機構監管。
三是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相統一。在注重防範單一保險機構風險的同時,分析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對保險業的整體影響。關注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風險狀況,重視金融風險的跨境與跨行業傳遞,重視逆周期監管,防範順周期對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放大效應。
四是原則監管與規則監管相統一。完善保險監管法規,制定標准明確、程序規范的具體規則,提高監管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注重運用原則監管,提高監管的指導性、靈活性、適應性,為鼓勵創新、增強市場活力創造空間。
3.監管支柱。一是公司治理監管。良好的公司治理是現代保險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強化市場主體自我約束的內生機制,也是加強保險監管的微觀基礎。要強化公司治理監管理念,完善制度機制,深化股權監管,突出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要強化公司章程約束,提高董事、監事和管理層專業水平,完善制衡機制,強化公司治理的剛性約束。要推動公司治理從「形式規范」向「治理實效」轉變,防範治理僵局、管控薄弱、資產安全、高管瀆職等風險,從保險市場源頭保護消費者權益。
二是償付能力監管。償付能力監管是保險監管的重要內容,是風險監管的主要手段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最終防線。要借鑒吸收國際上償付能力監管的最新成果,結合我國保險市場實際,按照風險導向、中國特色、國際可比的原則,加快建設我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要強化定量資本、定性監管、市場約束等三方面要求,完善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的整體架構和具體規則。要嚴格落實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強化償付能力監管的剛性約束。
三是市場行為監管。市場行為監管是確保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的重要保障,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直接方式。要明確市場行為監管的邊界和內容,發揮好市場機制和政府監管的作用。要加強市場行為監管的統籌規劃和系統管理,建立市場行為監管與公司治理監管、償付能力監管等制度的聯動與觸發機制,形成有效銜接、相互協調的市場風險防範體系。
三、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著力點
現在我國保險監管改革既面臨著難得的歷史機遇,又面臨著重大的歷史考驗,推進保險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任務很重,必須在一些重點領域和環節不斷取得突破。
(一)加強保險公司治理和內控監管。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是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基石,也是防範化解保險風險的第一道防線。要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監管水平,強化市場主體自我激勵約束的這一內生機制,夯實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制度保障。一是強化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落實董事會的全面與首要責任及履職要求,加強董事資格審查,完善董事培訓機制,建立健全董事會及成員的履職評價與問責機制,增強董事的盡責履職能力,提高董事會專業、高效、勤勉水平。二是強化內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礎地位。制定保險公司內部控制評價辦法,引導保險公司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提高內控執行力。強化保險總公司對分支機構的管控責任。三是強化集團監管在公司治理中的突出地位。完善保險集團防火牆制度,規范保險集團內部資源整合和關聯交易。制定保險集團並表監管辦法。建立保險集團風險控制標准。強化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四是強化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在公司治理中的關鍵地位。健全保險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關鍵崗位專業人員資質管理制度。加強董事會秘書管理,強化總精算師、合規責任人、審計責任人等關鍵崗位職責,增強經營管理層的執行力。加強對司高管層高管層的穩健薪酬和執業行為監管。
(二)改進市場行為監管。市場行為監管是對保險業務全流程監管的重要內容,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直接手段。要注重標本兼治,制定科學規則,明確監管重點,抓好制度落實,提高市場行為監管的有效性。一是加強市場監測檢查。堅持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相結合,不斷豐富保險監管工具箱。構建涵蓋各類風險的風險模型和監管指標體系,加強對風險的識別、評估、預警、控制和處置。改進現場檢查方法,規范檢查流程和標准,提高現場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改進保險產品監管c積極推進費率市場化改革和條款標准化、通俗化,探索建立產品創新保護機制,鼓勵行業產品創新和結構調整。完善監管規則,改進保險產品審批和備案標准,建立科學的費率形成、條款執行、事後評估、產品糾正等全過程監管機制。三是強化保險中介監管。完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准人退出制度,強化公司法人治理和內控建設。穩妥推進保險營銷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保險兼業代理監管制度,探索兼業代理法人機構集中管理模式。加強保險中介從業人員資質管理。四是建立健全互聯網保險監管制度。制定互聯網保險監管辦法。建立互聯網保險的經營行為、數據信息、信息安全等技術標准,健全數據獲取、電子簽名、隱私保護等法規制度,促進互聯網保險規范運行。五是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構建政府主導、執法聯動、公司為主、行業協作四位一體的反保險欺詐工作體系。
(三)完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建設以風險為導向、符合我國實際、具有國際可比性的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提升保險業風險管理能力,是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的重要任務。一是完善資本約束機制。科學把握我國保險公司實際風險狀況,按照共同而有差別的原則,建立與風險緊密掛鉤的資本要求。建立定量風險和定性風險相結合的綜合評級機制,科學評價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流動生風險,全面反映公司風險狀況。完善逆周期資本監管制度。二是強化全過程風險監管。充分運用定量監管、定性監管和市場約束等手段,形成對風險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過程監管。建立和完善保險公司流動性風險監管體系。完善償付能力壓力測試體系,健全償付能力J預測分析和風險預警系統。三是完善資本補充機制。建立健全多層次和多元化的資本補充機制,支持保險公司創新和豐富資本補充工具,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利用國內外金融市場和各種社會資本,增強保險業資本實力。
(四)完善保險法規體系。法規制度具有長遠性和根本性的特徵。完善保險監管法規制度,必須抓好三項工作。一是做好「一法兩條例」的相關工作。積極推動《保險法》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修訂,加快研究制定《巨災保險條例》。二是加快制度的「廢改立」工作。本著急用先建的原則,加快建立健全市場准人退出、治理理賠難和銷售誤導、網路保險、資金運用等關鍵監管環節的規章制定工作。探索負面清單模式下的監管方式,擬定保險業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方案。三是推動相關領域保險立法工作。加強保險宣傳和溝通協調,推動相關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商業保險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健全商業保險參與現代金融、社會保障、農業保障、防災減災、社會管理等五大體系建設的制度安排。
(五)積極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加快構建「兩地三中心」的數據管理架構。完善信息化建設標准體系,搭建一體化的保險信息監管應用平台。推進保險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司化、專業化運營,深化保險數據開發利用,建設全國統一規范的行業運行和風險數據採集研究中心,構建「一站式、智能化」的保險監管信息
公共服務系統。研究探索保單登記、通賠通付、第三方支付、數據託管等服務領域,不斷開發數據衍生應用領域。探索保險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加強監管政策引導和制度約束,從維護金融安全穩定的戰略高度,提升全行業信息安全意識,抓住信息設備購置、軟體應用、維護維修、日常保障等重點領域,全面加強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
(六)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作用。行業自律是實現金融穩定的重要力量,要加強各級保險行業協會建設,發揮自律、維權、協調、交流、宣傳等功能作用,防範化解保險風險,提升服務、協調和專業能力。建立覆蓋全行業的自律體系,增強自律公約束力,依法維護行業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促進行業科學發展。
(七)充分利用保險監管派出機構資源,加強基層保險監管工作、、加強監管自身建設,是提高監管科學性有效性的內在要求,要進一步加強監管組織、機制和隊伍等建設,提高監管能力,提升監管質量與效率。修訂《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進一步明確派出機構監管職責,完善派出機構內設部門設置。堅持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統一,完善保監會機關內部協作機制,促進監管的統籌協調、溝通會商相信息共享。完善保監會機關部門與派出機構之間的縱向聯動機制,促進監管的統一規范、協作有力。逐步擴大法人機構屬地監管試點,有序推進屬地監管常態化。建立健全監管績效評價機制。積極探索因地制宜的差異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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