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貴陽大數據是一個什麼樣子的工程合法嗎
合法的。
貴陽大數據主要通過自主開發的大數據交易電子系統,線上與線下相互結合,撮合客戶進行大數據交易,促進數據流通,同時,定期對數據供需雙方進行評估,規范數據交易行為,維護數據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數據交易各方合法權益。
面向社會提供完整的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數據資產管理和融資等綜合配套服務,以及大數據清洗建模分析服務、大數據定向采購服務、大數據平台技術開發等增值服務。
交易數據是基於底層數據,通過數據的清洗、分析、建模、可視化出來的結果,徹底解決了數據交易如何保護隱私及數據所有權的問題。
交易數據主要是清洗建模後的政府數據、金融數據、互聯網數據。 目前,已有濟寧、寧夏、武漢、蘇州、貴陽等地政府相繼開通了政府數據公開賬戶。
(1)大數據交易合法嗎擴展閱讀:
貴州省近日發布了2017年大數據十大工程,其中擬定了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年度發展目標:交易會員達到2000家,交易規模累計3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
當前,大數據正在成為「新經濟」的新引擎,提供強而有力的經濟新動能,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作為中國首個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上已實現了一系列首創之舉。
於2015年4月正式掛牌運營的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是全球第一家大數據交易所,總部位於貴陽,目前已建成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四大運營中心。交易所旨在推動政府數據公開、行業數據價值發現,通過大數據交易,驅動貴州乃至全球大數據產業發展。
據《2016年中國大數據交易產業白皮書》預計,中國大數據產業市場規模2020年將達13626億元,其中大數據交易545億元。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合法的數據隱私保護條例下,未來大數據會作為國家與社會的重要資產,將誕生一個萬億級別的交易市場。
同時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在國家大數據政策的推動下以市場化方式運作,在中國大數據交易領域已是領軍者,未來有望成為中國上市的「交易所第一股」。
❷ 大數據變現是合法的嗎
這是一項國家戰略,是合法的,詳解如下:
在大數據成為趨勢,成為國家版戰略的今權天,如何最大限度發揮大數據的價值成為人們思考的問題。無論是對於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還是數量眾多的初創企業而言,大數據的變現顯得尤為重要。誰最先一步找到密碼,誰就能夠搶占市場,贏得發展。在探索大數據商業模式的同時,大數據正加速在各行各業的應用,大數據不僅為人們的購物、出行、交友提供了幫助,甚至還在高考這樣重要的事件中發揮作用。
大數據產業具有無污染、生態友好、低投入高附加值特點,對於我國轉變過去資源因素型經濟增長方式、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實現國家製造業30年發展目標有戰略意義。前幾年,國內大數據產業討論較多、落地較少,商業模式處於初探期,行業處於兩種極端:一種是過熱的浮躁帶來了一定的泡沫和產業風險;一種是懷疑大數據只是炒作,依然堅持傳統管理理念、經營模式。但是進入2015年之後,大數據產業告別了泡沫,進入更務實的發展階段,從產業萌芽期進入了成長期。當前,如何將大數據變現成為業界探索的重要方向。
❸ 大數據是合法的嗎
法律分析:大數據本身並非違法,因為這只是一種技術,主要是看使用該技術的人是拿來做什麼事,如何使用該種技術。如果涉嫌違法收集獲取個人數據,侵犯隱私的將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❹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屬於傳銷嗎
不屬於
交易所提供的只是交易的平台,至於企業與企業之間商業交易的數據,全是賣家通過各種渠道自行搜集、統計、分析之後提供的。
交易所執行會員制度,不論是賣家還是買家都需要先「入會」才能獲得交易資格。入會先提交申請,審核過關的才能進駐交易所。另外,該所尚不接受個人用戶參與交易。
數據值多少錢,由交易所與數據賣家協商制定。數據內容和交易價格在平台網站上掛出。買家看中了,在平台上拍下就算交易成功。
進入平台交易前,數據都要經過脫敏,抹去和隱私相關的信息。另外,數據交易的行業公約和大數據立法這兩個話題,已經引起各界廣泛關注。
賣家當然也可以選擇私下交易,但是在交易所這種大平台上交易肯定更省時省力。交易所已納入百餘位交易商會員,其中50家企業來自貴陽本地,另有70多家來自省外。
數據買家需遵守交易所制定的保護條例,不得私自轉售、泄露「數據產品」,以確保數據不被濫用。
平台搭建起來後,數據交易更加方便,利用數據掘金的公司也會活躍起來,每個人的生活會因此改變。打個比方,貴陽市民出行的數據經脫敏進入平台,有商家瞅准商機,買了這些數據做出一款APP,每天提前分析出貴陽每個堵點,每個人出行就更方便了。
拓展資料: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是經貴州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國第一家以大數據命名的交易所,是一個面向全國提供數據交易服務的創新型交易場所。
它旨在促進數據流通,規范數據交易行為,維護數據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數據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向社會提供完整的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數據資產管理和融資等綜合配套服務。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全程參與了貴陽大數據產業頂層設計、產業規劃和產業推動,當前正在參與工信部《大數據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大數據交易標准、大數據技術標准、大數據安全標准等國家大數據戰略頂層設計,同時在全國布局三十個交易中心。
截至2015年底,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交易金額已突破6000萬元人民幣,會員數量超過300家,接入的數據源公司超過100家,數據總量超過10PB,已發生實際交易的會員超過70家。
❺ 大數據合法么
是犯法的,嚴重侵犯個人隱私,但是資本控制的社會,法律對資本沒有效力,資本需要海量的個人隱私謀取利益。
❻ 大數據殺熟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大數據成熟是指利用大數據平台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市場行為。據《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新規》稱,大數據的成熟行為利用該演算法對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因此,必須依法懲處和規范。
什麼是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指的是一些電商平台運營商使用大數據分析、演算法和其他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其他運營商的偏好和商業習慣,以及成本或適當營銷策略以外的因素,在相同的商業條件下,為相同的商品或服務設定不同的價格。其次,為了消除競爭對手或壟斷市場,在市場上沒有主導地位的電子商務平台運營商通過補貼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卸載,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其他運營商的合法權益。
❼ 數據交易合規研究者齊愛民:鼓勵金融教育等探索行業交易規則
數據交易問路之專家訪談
數據交易所的核心競爭力,在於效率、合規與安全,需要系統研究數據交易方式與交易場景,推動數據產品標准化,創新 探索 新型交易模式。我國大數據交易產業仍然處於初級 探索 階段,雖然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但大數據交易發展存在諸多障礙。
那麼,國內數據交易市場現狀如何?數據交易存在哪些問題?數據交易需要什麼樣的發展路徑?齊愛民曾經帶領團隊到杭州、貴陽、武漢等多地數據交易場所調研,是重慶大學法學院二級教授、重慶大學國家網路空間安全與大數據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就上述問題接受南都專訪。
以政府主導大數據交易平台模式為主
南都:齊教授曾經帶領團隊到多地數據交易場所調研,據您觀察目前國內數據交易市場發展現狀如何?主要包括哪些類型?
齊愛民: 目前,各地積極響應國家關於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發展規劃。2021年期間,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上海數據交易所相繼成立,中新天津生態城獲批設立北方大數據交易中心。就整體而言,我國在數據確權、數據定價、交易模式、制度建設等方面尚處於 探索 階段。
在交易類型上,我國以政府主導的大數據交易平台模式為主,還包括互聯網企業生態體系內的數據交易和第三方數據公司推動的數據交易。對於大數據交易平台中的數據交易,目前交易主體以央企、國企以及研究機構為主,商業機構因合規風險等考量尚未大范圍參與到大數據交易平台之中。在交易內容上,各交易平台有所不同,有的交易平台提供API數據服務,有的交易平台提供經過加工後的數據產品,還有的交易平台提供原始的數據集。
南都:調研主要發現數據交易存在哪些問題?經過幾年發展是否得到改進?對此有什麼建議?
齊愛民: 我們2016年前後對北京、上海、杭州、貴陽、武漢等地的大數據交易平台進行調研,發現7個問題包括:各類數據主體缺乏共享理念;數據交易平台定位不明;數據交易缺乏統一標准;數據法律屬性與歸屬存爭議;交易規則理論亟待創新;缺乏跨學科人才和培養基地建設不足;政府數據分類不明,存在交易風險。
經過這幾年發展,我國在數據要素市場頂層規劃以及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發展上有了較大進步,但數據流通的基礎法律制度構建問題仍未得到很好解決,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幾乎陷入業務停滯狀態,國內同類大數據交易所也尚未形成較為成熟的商業模式。我認為,應當吸取前幾年大數據交易平台實踐 探索 的經驗和教訓,一方面鼓勵各地開展大數據交易試點工程和規則制定,另一方面也應當從法律層面解決數據的權屬、數據價值評估、數據交易的邊界等基礎性問題。
南都:目前市場上數據交易平台主要包括政府類數據交易場所、數據服務商等,各有什麼優勢?隨著數據應用更精細化,您認為哪些數據更符合市場需求?
齊愛民: 目前國內知名的大數據交易平台,如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上海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主要是由政府支持建設,這類數據交易場所具有較高的可信度,能夠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下擴大參與主體的范圍,激發數據交易主體的積極性和交易市場的活力,可以促進數據資源整合、規范交易行為、降低交易成本、增強數據流動性,在數據來源、運營規范化等方面有較大優勢。
數據服務商以服務客戶的特定數據分析需求為目標,通過將合法收集到的數據經過加工處理後提供給客戶來盈利,其服務方式更加靈活和多樣化,如幫助客戶進行消費者身份驗證和欺詐檢測,為客戶提供營銷效果分析等。我認為,一些數字化程度較高的領域,如金融、醫療、教育、交通等領域的數據對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具有較大影響,也更符合數據交易市場需求。
南都:高質量數據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門、頭部互聯網平台及金融機構等主體手裡,我們需要如何培育多樣化數據供需市場及交易場景?
齊愛民: 我認為需要確立一些基本的法律制度,如數據的法律性質,數據交易的邊界等,一方面讓高質量數據的控制者敢於並積極釋放數據,另一方面也讓數據需求方放心使用數據。數據交易市場培育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我們不應過分仰賴大數據交易平台這一當前的主流模式,還應鼓勵金融、教育等數字化程度較高的領域開展行業內的數據交易規則 探索 ,從而形成多樣化的數據交易市場。
南都:我國《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法》被作為網路空間治理和數據保護的三駕馬車,目前數據交易仍然面臨哪些新難題?需要如何完善交易模式與法律制度的構建?
齊愛民: 我國近些年在網路空間立法方面取得了較大成效,《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台為數據交易確立一些基礎邊界,但數據交易仍面臨權屬不明、定價模式不成熟等問題,阻礙了數據的自由流通和開發利用。我國《民法典》第127條肯定數據的合法性,為數據交易的專門立法提供了民事基本法支撐。
我認為,首先要在民法層面確立數據的法律性質。其次,通過部門規章等方式建立數據資產評估制度,推動形成多元化的數據定價模式。最後,對大數據交易平台等數據服務提供者設立准入門檻和備案登記制度,採取政府和平台協同監管模式,加強對平台內交易主體和交易活動的合規審查,尤其是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安全和國家數據主權的風險評估和防範。
南都:數據權屬是數據立法繞不開的問題,深圳出台國內首部綜合性數據立法,提出數據權益概念,《上海市數據條例》提出授權運營等,2022年1月25日天津發布數據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目前,對於數據確權、數據交易在立法層面有哪些經驗?地方數據立法應往何處?
齊愛民: 數據確權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數據不同於傳統的有形商品,具有非競爭性,直接採取確權的方式可能並不利於數據的流通。目前,我國法律層面尚未確立數據的權利歸屬,但對數據交易活動的開展以及邊界作出了一些原則性規定。例如,《網路安全法》第42條允許將匿名化後的個人信息提供給他人,為數據交易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數據安全法》第33條規定數據交易中介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數據提供方說明數據來源,審核交易雙方的身份,並留存審核、交易記錄。《民法典》《刑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確立了禁止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的法律底線。
在促進數據交易方面,深圳、上海、天津等地進行地方立法 探索 ,其內容更多是鼓勵市場主體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開展數據交易創新實踐。我認為,對於一個剛剛建立還尚未成熟的市場,應當給予市場主體更多自由 探索 空間。在各地相繼建設大數據交易平台的情況下,應當允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的數據交易實踐制定具體的交易規則,如《天津市數據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在規則的適用過程中不斷完善數據交易制度,待相關經驗成熟後再上升為國家立法。
出品:南都大數據研究院 數字政府研究中心
策劃:王海軍 統籌:鄒瑩 凌慧珊 研究員:袁炯賢 設計:劉寅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