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5年,目前還存在哪些問題
3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5周年。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公益組織——北京市東城區源頭家庭及社區發展服務中心2016年3月1日實施《反家暴法》5年,對北京市各級法院對外公開的320份家暴判決書和175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判決進行了大數據分析,並提交了研究報告。報告顯示,88%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女性仍然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體。從判決的數量來看,家庭暴力受害者尋求司法救濟的意願不高,加上這種案件的證據困難和認定困難,家庭暴力認定率低,要求賠償的支持率也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申請人身安全令的數量不高,但法院發行率高達80%。
反家暴法實施5周年,最近的司法大數據研究報告顯示了這些特點。
在損害賠償規定方面,建議明確家庭暴力受害者在不離婚的情況下,是否有權以暴力主張損害賠償。改善家庭暴力案件損害賠償的標准和范圍。
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建議增加具體措施,如禁止與申請者通話、通信或其他不必要的聯系。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居住地、學校、工作場所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其他場所進行可能影響申請人生活、學習、工作的活動。禁止對申請者及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生、收入來源等進行審查。命令長期施暴或處於暴力循環的被請求人依法接受心理咨詢或行為矯正等。還建議完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事件的證據責任分配製度,降低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證明標准,充分發揮保護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