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大數據管理局)設立和運作,創新大數據管理體制機制,推進我省大數據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高效服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和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大數據管理局是省政府依法設立,承擔大數據建設、管理和服務等職責,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列入行政機構序列,不從事法定職責外事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機構。第三條省大數據管理局在省政府領導下,堅持創新、市場化、與國際接軌的基本原則,統籌規劃,整體推進,加快推進海南大數據發展。第二章職 責第四條省大數據管理局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負責使用省本級財政性資金、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管理,市縣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審核;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智慧城市政策措施。
(二)負責推進社會經濟、民生保障各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引導、推動大數據分析研究和應用工作。
(三)負責統籌全省政務信息網路系統、政務數據中心、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以及全省基礎性、公共性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統籌政府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組織實施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負責政府數據資產的登記、管理和運營,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
(六)負責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國際國內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指導大數據、信息化、智慧城市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七)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省大數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關工作。第五條省大數據管理局配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承擔全省信息化相關規劃、監督職責,以及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第三章運作機制第六條省大數據管理局由省政府直接管理。省政府大數據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省大數據發展和管理的重大決策。第七條省大數據管理局實行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理事會決策、局長執行的治理架構。由省政府發起成立省大數據管理局理事會,代表省政府履行管理責任,決定發展戰略、項目投資、薪資總額和年度工作目標等重大事項。第八條在職責范圍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省大數據管理局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第九條按照「管運分離」的原則,省大數據管理局依法組建省大數據運營公司,承擔全省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設運維工作,省大數據管理局履行出資人職責。第十條省大數據管理局實行員額管理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省大數據管理局大數據架構師等高端特聘職位。內設機構由省大數據管理局自主管理,人員能進能出。第十一條省大數據管理局的登記機關是海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大數據管理局應建立章程並按章程運行,根據黨員人數,依規按程序相應成立黨的基層組織。第十二條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省大數據管理局理事會研究討論提出意見,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實施:
(一)全省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省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年度計劃和相關投資事項;
(二)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決)算報告;
(三)省大數據管理局薪酬方案、年金方案、管理層人員薪酬標准和激勵事項,以及相關管理制度。
(四)應當報請省政府決定的重大事項。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條省大數據管理局除局長外,實行企業薪酬制度和企業年金制度,其薪酬水平參考市場因素自主確定。建立完善個人薪酬與績效考核相掛鉤的激勵制度,薪酬能高能低。第十四條省大數據管理局應當按照科學合理、精簡高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聘用人員。第五章財務管理第十五條省大數據管理局經費來源主要由開辦資金、承接服務收入和其他合理合法的市場化收入組成。省大數據管理局相關支出從上述經費中保障。省大數據管理局的盈餘經費應當全部用於全省大數據管理業務發展。第十六條省大數據管理局作為一級財政預算單位管理,財政經費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並接受有關機構監督。
2. 山東省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電子政務建設與發展,推進政務數據共享與開放,提高政府服務與管理能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應用與服務、安全與保障以及其他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涉及國家秘密的,按照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法規執行。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電子政務,是指各級行政機關運用信息技術,向社會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政務數據,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等各類數據,包括行政機關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依法採集的、依法經授權管理的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託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等。第四條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管理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集約建設、整合共享、開放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相關工作的領導,將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建設、管理等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的管理、指導、協調、推進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託統一的政務服務平台,為轄區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在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本級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發展規劃,並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省級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發展規劃,制定本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相關建設專項規劃,並報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開發、維護或者購買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相關建設項目,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審核;涉及固定資產投資和國家投資補助的,按照有關投資的法律、法規執行。第十條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和管理省級電子政務雲節點,並統籌全省電子政務雲平台的建設、運行和監管,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雲服務管理體系。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電子政務雲節點的建設、運行和監管,並將建設方案報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不得新建電子政務雲節點;已經建設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逐步歸並整合。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託省級或者市級電子政務雲節點開展部署業務系統、應用管理等活動,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電子政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提高對政務服務的支撐能力。第十三條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統一身份認證、電子印章等共性應用支撐系統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為各級行政機關開展政務服務提供保障。第三章政務數據管理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政務數據的匯聚和統籌管理。第十五條政務數據實行目錄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省級政務數據總目錄,統籌全省政務數據目錄編制工作。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本級政務數據總目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的具體要求,編制本部門的政務數據目錄,明確政務數據的分類、格式、屬性、更新時限、共享類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內容,並報本級人民政府大數據工作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政務數據目錄更新機制;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修改或者本部門行政管理職能發生變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更新本部門政務數據目錄。
3. 如何看待大數據管理局
名義上監管和服務的職能部門,貴州大數據局算是全國首例示範單位。因為不是局裡的,只是頻繁和區里的大數據委對接工作。
藉助數據為人民服務成了政府政務工作的核心理念之一,大數據管理局的出現,不管是出於主動推進還是被動的響應,都為政府實現數字化政府的建設、政府數字化轉型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大數據管理局的職責
一、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智慧城市的政策措施;
二、利用大數據開發推進經濟、民生,引導並且推動大數據分析研究和應用;
三、對政務信息網路系統、政務數據中心、基礎性以及公共性的政務信息化項目進行建設和管理。
4. 大數據管理局有實權嗎
各地大數據管理局,基本都隸屬於省部級部門直轄,副廳級機構,為政府提供施政參考。屬於職能機構,沒什麼決策權,也沒有什麼執行權。但是很多時候這個部門的一些微妙的結論可以對當地經 濟、社會 活動產生一定的影響。
大數據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省政務服務和政務信息化相關政策、標准規范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省「數字政府」建設,擬訂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推進全省「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統籌省級政務信息系統建設規劃,提出項目建設具體意見。
(五)統籌管理政務雲平台、政務服務平台、金融服務共享平台和電子政務網路等。
(六)統籌推進全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機構開展工作。
(七)組織協調全省政務服務環境優化和評價工作,負責省級政務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省行政審批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相關工作,負責全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標准化建設。
(九)統籌全省數據資源管理和建設工作。組織推動大數據研究、開發、應用和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服務大數據產業發展。
(十)統籌全省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字政府」平台安全技術和運營體系建設,監督管理省級信息系統和資料庫。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
《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第一條 為了全面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管理能力,加快數字強省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5. 貴陽市大數據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大數據安全管理,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推動實施大數據戰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應用中的安全保護、監督管理以及相關活動。
涉及國家秘密的大數據安全管理,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安全,是指大數據發展應用中,數據的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和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安全責任單位)採取保護管理的策略和措施,防範數據偽造、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非法使用等風險與危害的能力、狀態和行動。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是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採集、存儲和關聯分析,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
本條例所稱數據,是指通過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系統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化的信息。第三條實施大數據安全管理,應當堅持正確的網路安全觀,遵循統一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風險防控、權責統一、包容審慎、支持創新的原則。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區(市、縣)人民政府領導本轄區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條市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大數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監管等工作。區(市、縣)網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綜合協調本轄區大數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機關負責開展大數據安全的等級保護、日常巡查、執法檢查、信息通報、應急處置等監督管理工作。區(市、縣)公安機關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大數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本市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區(市、縣)大數據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大數據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保密、國家安全、密碼管理、通信管理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加強大數據安全能力建設,履行大數據安全保護職責,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和社會監督。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網信、公安、大數據等主管部門和安全責任單位、大眾傳播媒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統一的大數據安全監管服務、投訴舉報平台,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投訴舉報危害大數據安全的行為;有關部門應當對投訴舉報予以保密。第二章安全保障第九條安全責任單位應當根據職責明確、意圖合規、質量保障、數據最小化、最小授權操作、分類分級保護和可審計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實性、可控性、可靠性和可核查性。第十條安全責任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大數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安全責任單位應當根據數據的生命周期、規模、重要性和本單位的性質、類別、規模等因素,建立安全管理內控制度和支撐保障機制,明確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不同崗位的安全管理職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第十一條安全責任單位應當根據數據類型、級別、敏感程度以及數據安全能力成熟度等要求,制定安全規則、管理規范和操作規程,採取相應的安全管理策略、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實施有效管理。第十二條安全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大數據安全等級保護要求進行系統安全功能配置,制定實施系統配置技術管理規程、軟體采購使用限制策略和外部組件使用安全策略,規定配置管理的審批、操作流程,提供符合規范標準的管理與服務,對系統重要配置進行及時更新。第十三條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制定完善訪問控制策略,採取授權訪問、身份認證等技術措施,防止未經授權查詢、復制、修改或者傳輸數據。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實行加密等安全保護,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的數據依法進行脫敏脫密處理。第十四條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大數據安全審計制度,規定審計工作流程,記錄並保存數據分類、採集、清洗、轉換、載入、傳輸、存儲、復制、備份、恢復、查詢和銷毀等操作過程,定期進行安全審計分析。
6.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