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稅收大數據」會傷害納稅者的利益嗎
從理論上講,從2016年5月份開始,伴隨「營改增」的完成以及「金稅三期」的上線,至少所有企業納稅者已經納入增值稅系列,同時也進入稅務機關的增值稅監管系統,必須接受稅收大數據技術的全覆蓋。從此,企業納稅者的大部分重要涉稅信息,特別是增值稅發票的流轉行為將被全面監控,逃無可逃,這意味著,中國納稅者將進入稅務監管的「嚴冬」,面臨新的生存考驗。
一、「稅」網恢恢,疏而不漏
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的「金稅三期」工程,其能量究竟有多大雖不敢斷言,但它對企業增值稅發票真假以及流轉情況掌控的即時性與高效率毋庸置疑。比方說,如果甲企業在乙企業處取得了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稅務機關根據乙企業以往使用增值稅發票的歷史記錄以及經營業績情況,已將其列入疑似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黑名單」,那麼,稅務稽查人員完全可以做到即時取證,人贓俱獲,並同時對甲、乙企業過去增值稅發票與納稅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而追繳稅款,「應收盡收」。
事實上,「金三」上線之後,稅收大數據技術將全面助力稅務征管,提升稅收征管質效,在涉稅信息的搜集、抓取、存儲與使用方面高效率運轉。正是鑒於對此新變化的認知,以至於有媒體聲稱:稅務大開殺戒,一個偷漏稅的時代即將終結!
毋庸諱言,稅務系統通過多年來的績效考核、管理體制創新、征管模式更新換代,各級各類的業務培訓,比如從2016年起在全國稅務系統實施的素質提升「115工程」(即通過五年努力,打造一支擁有1千名領軍人才、1萬名業務骨乾和5萬名崗位能手的高素質人才隊伍。),以及「數字人事」等科技手段的使用,等等,已經大幅提升了稅務機關和人員的工作效率,促進了聚財目的的實現。在邏輯上便意味著,中國納稅者平均稅負的提高,可支配財富的減少。如果在宏觀經濟形勢比較好的情況下,納稅者的稅負提高一點,納稅者或許可以承受。但在中國經濟下滑早已成為公開秘密的大形勢下,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時間已持續很久的大背景下,如果任由稅務機關的征稅能力繼續提高,納稅者稅負繼續加重,或將適得其反,南轅北轍,背離稅收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福祉總量的終極目的。
就本質而言,稅收大數據技術作為一種洪荒之力,一旦被稅務機關借用,便會加劇征納稅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如果再加上征稅權力缺乏「閉環式」監督機制制約的話,便會增加征稅權尋租與腐敗的機會,大面積傷害納稅者的利益。
而且,伴隨稅收大數據技術的逐步運用,特別是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推進,每一個納稅者,不論是自然人納稅者,還是法人納稅者,都將隨著稅務監管系列制度的推進,全部納入國家稅收信息監管系統之中,實現全覆蓋,從而接受稅收大數據技術的審查與檢視,最終實現「稅」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目標,可以使稅務機關指哪打哪,做到精確稽查,精確打擊,精確收稅,「應收盡收」。
以個稅征管為例,隨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以及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落地,個稅納稅者逃稅將越來越難。而且,隨著明年對600萬以上銀行賬戶的檢查,個人涉稅信息會被稅務機關進一步掌握。又比如,伴隨實名辦稅制度在全國的推進,增值稅發票監控平台的構建,以及「金三」強大的大數據評估與雲計算技術能力的提升,包括「五證合一」後相關政府部門和組織的信息共享機制等監管舉措的落地,稅務征管權力將進一步擴張,征納稅者之間涉稅信息不對稱態勢也將進一步加劇。
而且,真正的問題或不在於稅務機關該不該監管,以及監管的松緊,而在於稅收的本質。就稅收的本質而言,國民交稅是為了從國家那裡交換到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納稅者給國家交稅,絕不是一種大公無私的行為。國民與國家之間是一種目的與手段的交換關系,不是一種原因與結果的交換關系。或者說,如果國家如約為國民提供了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如果財政預算公開透明,即便稅務機關自我授權擴權,借用了稅收大數據的技術力量聚財,國民對其正當性與合法性也許能夠默認。遺憾的是,當下財政預算公開透明還是一個有待突破的改革「瓶頸」,依然為社會輿論所長期詬病。
二、稅務監管的「嚴冬」有多冷
坦率地說,中國納稅者即將遭遇的稅務監管之「嚴冬」剛剛開始。
對中國納稅者而言,最難過的並不僅僅是稅務機關將借用大數據技術精確抓取信息、精確稽查與精準打擊和收稅;還在於稅務機關能藉助工商稅務,包括黨政等部門和社會組織的權威;再根據不同納稅者的身份特點所構建之龐大的協稅、互稅網路體系。這是一種「看不見」的聚財強制力,如果聚財需要,它隨時都可能成為斂財「預備隊」。而前不久某地借用紀委權威催繳黨員法人企業稅款一事,便是再典型不過的例證!
直言之,未來中國納稅者不僅要面臨諸多大數據技術支持下的稅務監管無形之網,還將面臨各種社會組織有形之網;不僅要面臨稅務系統內強大技術信息網的監管,還將擔心稅務系統之外種種正式與非正式組織之網的時刻惦記。
更為要命的是,一旦全社會進入「稅」網恢恢,疏而不漏之地,或是中國經濟動力全面消減衰弱之時。因為面對「稅」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大環境之時,理性的納稅者,要麼選擇歇業停產,要麼選擇減產,降低經營成本,或者為了規避稅務機關查「老賬」,選擇通過注銷企業的路子逃稅避禍,或者跑路,移民國外,等等。
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家的首創精神與逐利本能是市場經濟的原動力。企業家進取心的減弱,無異於經濟動力系統運轉的減速。邏輯上,經濟將繼續下滑,稅源會逐步萎縮,公共產品將供給不足,社會治理便進入「死循環」。不論是政府,還是納稅者,誰都不願意看到這種景象。這是一種互害的選擇,也是一種極不理性的選擇。
三、消減恐懼,尋找「過冬」大智慧
稅收大數據既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能量與資源,具有嫌貧愛富、恃強凌弱與欺軟怕硬的特性,誰有權和能力最先使用和借用,便對誰有利。如果稅務機關最先且有能力使用稅收大數據技術,那稅收大數據便等於擴大了稅務機關的征管權力,可以通過加劇征納稅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助力稅務機關高效聚財;反過來意味著稅收對納稅者權利的侵害加劇,使其可支配財富減少。毋庸諱言,在初級發展階段,稅收大數據技術最容易被稅務機關所利用和借用,從而對納稅者權利形成新的侵害。
或許在一些專家學者看來,中國納稅者的大口徑宏觀稅負並不高,比2013年各國平均水平38.4%還低9.4個百分點,比發達國家平均水平42.8%低13.8個百分點,比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33.4%還低4.4個百分點。且不說這種統計結果依據的是公信力早已式微的統計部門數據,也不說未將通貨膨脹因素計入。至少此主張者的目的,無非是在告訴社會,稅務機關還可以通過稅收大數據技術的應用,通過加強稅務監管,遏制稅收收入下滑的趨勢,彌補經濟不景氣的減收缺口,繼續滿足政府的剛性需求。問題在於,中國真的還有提高稅負的空間和機會嗎?
天津財經大學李煒光教授主持的調研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家認為稅負很重和較重的比例已經很高,達到87%,認為稅負可以接受的,僅佔8%。這意味著,稅務機關運用大數據擴權,進一步強化稅務監管的諸多舉措,很可能給中國經濟雪上加霜。更為嚴峻的現實是,民企承擔了全國稅收收入的50%,民企稅負占企業總成本的40%,企業總稅率是世界第二,高達67.8%。而國企只承擔了全國稅收收入的30%,並呈下降趨勢。而且,稅負輕重還不僅僅是一個數量問題,它更是一個關涉企業家主觀感受的主客體相互交織的質量問題。即稅負輕重不是稅制改革的根本問題,根本在於權利與權力的關系問題,以及征納稅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是否公正平等。
因此,對企業納稅者而言,面對稅務監管的「嚴冬」,特別是民企法人納稅者該如何「逃生」,或已成為一個不得不直面並必須做出選擇的緊迫問題。對個體納稅者而言,這同樣是一個不得不直面的現實問題。既要避免對大數據技術、對數字經濟的崇拜心理,也應克服對稅收大數據技術、對稅務監管的恐懼心理,理性應對,利之中求大,害之中求小。畢竟,生存才是企業家心中最高的律令,自利無所謂善惡。
當然,中國納稅者要順利「過冬」,除了抱團取暖之外,關鍵在於政府的稅收治理智慧。如何在加強征管,密織「稅」網,高舉聚財「利劍」的同時,能綜合平衡轉型社會的特質、經濟下滑的現實,以及納稅者權利意識高漲等重要因素,警惕唯財是圖、唯利是圖的野性沖動。而且,必須明確稅制改革的終極目的在於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福祉總量,而不是聚財。同時還應盡快構建「閉環式」征管權力的監督制衡機制。
筆者以為,一是能不能對民營中小微企業進行一次性稅務赦免,給一個時限,對之前的稅收情況不再深究,從而消減這些企業的恐懼與焦慮心理,能聚精會神地從事創獲物質和精神財富的活動,從而為未來中國市場經濟培育和保留一批新生的力量。二是稅務機關能不能集中精力,把重點放在打擊那些以倒賣虛開增值稅發票為業的企業方面,以維護市場競爭的公正性與稅收的公正秩序為主責。三是能不能在財政預算的公開透明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通過預算大數據技術的運用,實現政府開支的「可視化」,使征稅與用稅改革並舉。四是能不能逐步建立納稅人主導的稅制。
B. 稅收政策論文需要數據支撐嗎
需要
一、什麼是大數據、數據運用的目的是什麼呢
大數據簡單的可以理解為,數量特別大,數據類別特別大的數據集合。可以供使用者就不同需求,運用分析不同的現象、問題,通過數據的整合比對進而得出結論。對於數據運用的目的概括起來主要能夠解決四個問題:一是反映情況。通過數據運用,可以反映一個、一組、一類或整體事物的有關情況。這類的數據應用,特點是只對數據進行簡單的整理和簡單的計算、數據加工沒有特別的目的和意圖。二是找問題。根據經驗,先預設事物可能存在某種問題,然後通過選取一定的數據和採用一定的運算方法來驗證問題是否存在。比如,我們在推算考慮某種可能是否會發生的時候,都是根據以往的經驗來設計若干指標來找出問題。三是找規律。通過兩組及以上不同時期數據的比較總結出事物發展的規律、聯系來。四是找趨勢。要觀察事物的發展趨勢,一般都要通過某項數據在各個不同時間點上的數值來反映發展或變動的趨勢。不管是利用數據來反映情況和發現問題,還是找規律和找趨勢,根本的目的都是為了加強管理,所以,數據應用工作的本質是一種管理活動。
二、稅收征管的含義
稅收征管就是對稅收政策的落實和執行所開展的各項管理工作,都是關於稅收政策在具體執行中如何落地的一些規定,包括納稅登記、發票、申報、徵收、退稅、評估、稽查、違章處理、復議投訴、政策咨詢和宣傳以及稅收票證、稅收核算分析業務等等。而在2009年的時候,稅務機關對於稅收業務進行劃分以後,對於現在的稅收征管特指稅收監管工作,其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納稅人偷漏稅或者說如何准確的把偷漏稅問題給查出來。
三、對於大數據和稅收征管兩者是如何的聯系起來的,如何實現了稅收征管的優化提高
一是准確運用數據來反映問題、發現問題、找出規律、趨勢,運用數據的管理的本質可以實現信息管稅,就是利用數據來進行稅收征管。稅收征管中稅務機關可以通過比較同一行業內同時期、同規模、同環境下的企業發票開具、經營情況、申報納稅情況可以得出一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律,發展趨勢等。通過對比不同企業對於這一規律是否差異過大,偏離實際過多,進而可以根據數據分析得出企業是否存在虛開發票等問題,實現稅收征管稽查的目。例如我們企業經營中會經常提到的稅負水平、稅負率等,對於同行業,同一時期,同等規模的企業,出現了相較於其他企業的數據異常情況,稅務機關就可以很快的分析得出企業的經營是否存在問題。這樣,對於同行業同時期的稅負水平運用就較為直觀的體現了大數據運用於找規律找趨勢與稅收征管結合上的運用,實現了稅務機關的信息管稅。當不同企業,不同時期的數據信息可以互通有無、交叉比對,則對於稅務機關發現企業問題實現稅收征管則變得的更加容易。二是大數據的運用消除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幫助稅務機關實現稅務的應收盡收。稅收數據應用主要是圍繞如何弄清稅源這個核心來開展的,稅務機關弄清了稅源實現了對於徵收方的信息掌握,實現了征納雙方信息的對稱。稅務機關作為政府的稅收職能部門,收好稅是稅務機關的天職。收好稅的最高目標是「應收盡收」,要做到「盡收」那麼稅務機關必須弄清「應收」,弄清「應收」關鍵是要弄清應稅戶,應稅收入、應稅行為和應稅財產等法定稅基即稅源。稅收工作中要求納稅人辦理登記、領用發票、進行申報、渉稅審批,目的無不是為了弄清和掌握稅源;稅務機關徵收稅款、開展評估、實施稽查,進行處罰和組織收入,確定收入任務、進行收入分析和預測,以及專業化管理、風險管理、大企業管理等等,無不以稅源為根據。所以,在數據應用中,不管各項工作的叫法是什麼,都是從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層次來抓稅源,有的是分析宏觀稅源,有的是分析行業中觀稅源、有的是評估和核實具體戶的微觀稅源。弄清稅源,是稅收管理和稅收征管各項工作的根本,掌握稅源是稅收工作的主線,貫穿於稅收征管工作的全過程,它是稅收工作的核心基石。抓住了稅源,就抓住了稅收的根。三是稅收數據應用工作的重點主要是信息管稅和稅源專業化管理、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評估。重點稅源管理和大企業管理、稅務稽查和稅務審計、稅收會計和統計核算、明細查詢和綜合查詢、稅收經濟分析和收入分析預測、稅收征管狀況分析和征管質量考核、稅收政策評估和執法考核、任務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方面。這些數據應用工作的名稱和叫法,有的是傳統的叫法,比如會計核算和統計核算、征管狀況分析和征管質量考核,有的是近幾年新提出來的叫法,比如稅源專業化管理、風險管理、納稅評估、大企業管理從根本上大數據的運用解決促進了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四、稅收征管與數據運用未來發展方向
稅收征管的發展方向和發展路徑就是信息管稅,核心一要利用數據來管稅,不能讓數據躺在那睡大覺,不為所用,要讓數據站起來說話;二要利用信息化技術來讓數據站起來。數據是躺著還是站起來,最終取決於信息化技術的利用,沒有信息化,數據肯定站不起來,沒有好的信息化,數據要麼站得不起,要麼站得不直。因此,今後稅收征管的關鍵就是兩個利用,兩個利用是提升稅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大數據時代,是一個充滿機遇和挑戰的時代,稅收征管應更加註重創新與變革,真正讓大數據發揮作用、體現價值。稅務機關也應隨著時代更新觀念,在信息系統建設、數據管理、人才培養、應用機制等方面進行變革,培養自身大數據運用的能力,避免空談「大數據」,能夠真正讓大數據發光發熱。
C. 新的稅收征管改革,是否意味著稅收嚴征管時代的來臨
我不認為新的稅收征管改革意味著稅收嚴征管時代的來臨。
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名義發布稅收征管改革的文件是比較少的,顯示中央是把稅收征管改革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來考慮的。
以我從事稅務工作三十多年經驗看,所謂稅收嚴征管時代是上世紀的事,那時候市場主體少,經濟活動范圍狹窄,稅務幹部幾乎能夠緊盯著分管范圍所有的經營行為,加之財政壓力大,稅收征管非常嚴。
現在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起征點一提再提,經濟業態層出不窮,市場主體數量急劇膨脹,「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雖然稅收征管力度從法規上要求沒有變化,實際上應該寬松許多。
新的稅收征管改革文件剛剛下發,我的理解是依託信息化、大數據,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納稅人將更加方便,稅務部門應該提供高效的服務。
但是,不要試圖擺脫監管,大數據時代給經濟活動帶來方便,也給稅收監管提供了途徑。大家都在網路上繳稅、收稅、辦理業務,不打照面,說不定一張罰單就到了你的郵箱,稅務局請你「喝茶」肯定就是大事不妙了。
新的稅收征管改革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大變化:
1.以票控稅向大數據管稅轉變。 這是稅收征管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未來的稅收征管通過數據信息的監控進行稅收風險識別,逐步擺脫以票控稅的傳統征管方式。未來相信會通過數據信息的共享與大數據分析,稅收風險識別水平會進一步提升。
2.稅收執法監督會進一步加大。 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是否公正執法、精準執法的內外部監督力度會加大。特別是整個執法過程的信息化管理,為執法監督提供了信息化平台,未來總局、省局都可以通過金稅系統監督基層稅務機關執法規范化情況。
3.對打擊偷逃騙稅行為進一步深化稅收風險管理理念。 對風險高發地區、行業、人群進行重點執法監督檢查,提供隨機抽查比例 擴大檢查覆蓋面。
4.加大高收入、高凈值人群的稅收服務與監管。 目前高收入、高凈值人群稅收征管還存在很大漏洞,很多高收入、高凈值人群收入申報漏報、少報,這樣不利於公平稅負。一部分高收入、高凈值個人投資資產等快速增長,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與之不能配比。一方面說明我們個人所得稅稅收征管存在薄弱環節,另一方面監督檢查力度還不夠。某明星巨額偷稅案實際上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
偷逃稅與反偷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隨著稅收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稅收監管會更加科學、精準,稅收征管漏洞會進一步壓縮。
老周覺得未必是這樣。
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是國家治理的大方向。那在稅務這塊業務方面是個什麼操作呢?也就是減少事前管理,加大事中和事後管理。
比如稅務登記,在三證合一之前,企業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如果再去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的話,還需要把辦理營業執照的那套資料再單獨向稅務局報送一份,可現在辦理稅務登記只需要在金三系統調入工商登記信息就可以了,不遠再單獨報送紙質資料了。
再比如發票領用方面。在放管服改革前,企業想要領用發票是需要稅務局調查審批的,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審核就更為嚴格,得看你的賬目做的如何,是否有保管專票的場地和保險櫃等。
可現在對普通發票的領域都可以實現即辦了,哪怕你是當天辦的稅務登記證,當天就可以把普通發票領走,不需要任何審批。對於專用發票只要不超過25份分數和10萬元開票限額,也是可以即使辦理的,非常方便。
在稅務檢查也塊也是逐步規范了,以前稅務局搞檢查是非常隨意的,專管員可以隨意去企業檢查賬目。可現在不一樣了,除非是上級大數據監控的風險疑點,不然稅務局是要求專管員少下企業檢查的。
當然,我們不能把國家放管服的政策理解為稅務部門在弱化自身的監管職能,而是稅務局改變了監管方向和監管策略。
隨著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層面的大數據監控網路也在不斷的完善,個人信用體系建設也初有成效。在這些手段的支撐下,稅務監管逐步走向了「數據+信用」的模式。
也就是說,稅務局都是信任為基礎去相信每個企業都是遵紀守法的,不會像防壞人一樣去監控企業,但是一旦你違法了被發現,那麼接下來的信用體系就會對你形成極大的威懾,會讓相關責任人員承擔很大的懲罰後果,從而在全 社會 形成一種不敢違法的良性 社會 效果,這比起「打地鼠」式的稅務監管有效多了。
比如現在歐美發達國家的稅務管理模式也是這樣,那些關鍵的收入數據和稅收優惠條件,都是你自己申報填寫,如果被監控到惡意申報,將會受到嚴格的法律制裁的。
所以,對於稅務監管的嚴和松,我們要辯證的看待,稅務部門不會事事都管你,但作為企業要嚴格要求自己,不然你就會遭到嚴征管。
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稅,稅收嚴管時代不是將要到來,而是已經到來,不要再對稅務風險視而不見了,國家稅收征管力度會顛覆傳統思維,超出你想像。
恰恰相反,新的稅收征管改革,對合法納稅、依法納稅的老百姓是好消息,將提供更好的服務!
但是對逃稅扣稅,特別是一貫如此的企業和個人,將通過大數據和互聯網手段,實現更精準、更全面徵收!
對新富起來的新業態群體,或者擁有數字財富的人將納入其中!
因為數據表明,他們才是稅收徵集的大頭!
稅收征管漏洞稅務部門一直以來在想方設法堵塞。征管體制改革也就是稅務部門對待納稅人的稅收管理模式的提升和轉化,目的是憑借信息化手段實現稅收大數據比對風險管理,更好為納稅人服務,減輕納稅人、稅務機關的征納成本。
可以說,對納稅人管理更加公平了,服務更好了。
是對違反了稅收法律規行為的更為精確的執法。摘要的部分是稅務部門己在開展的工作,《意見》的要旨是指這些工作的開展要遵循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推進征管改革、深化放管服、優化執法方式、實現理念方式手段的全面變革,實現「四精」。總體預期是營商環境更優,守法經營者將「一年到頭見不到稅管員」的「無事不擾」,違法偷逃騙抗稅者將「寸步難行無躲藏間」的「精確執法」,高信用等級者將「享受高級別的稅務禮遇」的「免予審查(稽查)」,納稅服務將享多空間立體多方位線上線、互聯網互動、全天候不打烊、隨叫隨到的「店小二」式的權威統一服務,納稅服務和稅務監管將如影隨形無時不在…
我認為改革十分必要,國家這幾年出台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但還有一些企業特別是一些小型服務企業瞞報收入,長期經營長虧不倒,你出台的優惠政策他不用享受自己就給自己全免了,長期收入零申報。還有一些企業為了上市為了貸款而利用增值稅抵扣進項稅的政策幾個關聯企業之間虛開增值稅發票,虛增收入財務造假。希望加強稅收監管,特別打通銀行與稅務的關聯通道,讓偷稅者的每一筆收入都能照張納稅。如果有可能恢復產品稅取消增值稅。
不是,是科學征管時代的到來。
征管改革的核心,是基於大數據基礎上的風險管理,所謂的「雙隨機一公開」不是嚴管,而是科學管理!保證可公開信息在公眾監管之下,所有企業在同等條件下被檢查的機會是均等的,避免了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公!
征管改革是基於跨部門信息共享大數據基礎上的改革,通過比對稅務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如市場監督管理、住建、外經貿等相關信息,分析納稅人申報數據是否准確,對於存在風險的納稅人進行排查,沒有風險的情況下盡量減少對納稅人的打擾,對於納稅人來說,數據在部門之間跑路,減少了應對稅務檢查的負擔,新征管模式是一種雙贏的新型管理模式,對於依法經營、誠信納稅的納稅人,管理全部轉化為服務,納稅體驗大幅度提升。
這不叫嚴管。這是基於大數據背景下,被管理對象漏管、懈管的情況基本不存在,稅收征管數據越來越真實,稅收的功能越來越強大。
D. 金稅四期工程啟動實施 各地部署「以數管稅」
在廣東省發布的方案中,其明確要以稅務執法、稅費服務、稅務監管為切入點,並提出2022、2023和2025年的三個階段性目標,在7個方面近30項改革任務中,提升稅收征管的數字化能力占據核心地位。
然而,要實現上述任務,其中一個關鍵的背景是金稅四期工程的啟動實施。2020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曾發布金稅四期相關項目的政府采購意向公告,采購主要為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端等項目提供配套功能。
「經過近一年的部署和技術建設,目前金稅四期已完成主要流程的升級,相比金稅三期,四期工程的最終目的是將企業經營賬簿數據納入稅收系統,從而實現增值稅申報和企業銷售數據的結合,這是以數治稅順利實施的重要技術保障。」一位地方稅務部門人士表示。
在金磚國家稅務局長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指出,大數據時代的稅收治理必然進入「以數治稅」階段。「當前,我們正以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啟動實施金稅工程四期建設,持續拓展稅收大數據資源,深入推進內外部涉稅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數據有機貫通。」王軍說。
在財稅人士看來,中國稅收征管經歷「經驗管稅」和「以票管稅」兩個時期後,「以數治稅」的來臨也是必然趨勢。
國家稅務總局的資料顯示,「經驗管稅」時期,稅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人的經驗積累而提升,體現的是加法效應。而進入「以票管稅」時期,稅收征管效能主要依靠票的關聯監控而提升,這主要體現的是倍增效應。
此後一段時間,依託金稅工程和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我國稅收征管不斷升級。特別是2014年以來,稅務部門對金稅工程進行的系統性改造,為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創造了條件。
2020年,增值稅專票電子化首先在寧波、石家莊和杭州3個地區進行前期試點,按照安排,增值稅專票電子化將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
根據中辦、國辦的要求,2021年要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同時要制定出台電子發票國家標准,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並在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王軍表示,以數治稅主要通過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能歸集,實現對同一企業或個人不同時期、不同稅種、不同費種之間,以及同規模同類型企業或個人相互之間稅費匹配等情況的自動分析監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金稅四期雖然主打「以數治稅」概念,但從稅收征管現狀看,短期內企業尚不可能完全擺脫「發票依賴」,然而不可否認,未來增值稅申報與企業經營數據有機結合將是必然。
華稅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士介紹,根據增值稅法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於銷售環節,因此應當與銷售收入有關聯,而與發票開具無關。因此,無論是否開具發票,企業發生銷售行為、取得應稅收入的,都應當計繳稅款。
而對於沒有發生銷售行為,不需要承擔增值稅納稅義務的,也不應當計繳稅款,這可以有效降低增值稅虛開現象的發生頻率,從而避免國家稅款損失。
基於此,在金磚國家稅務局長會議上,王軍表示,從「經驗管稅」到「以票管稅」再到「以數治稅」的過程,其實也是促進納稅人從「被動遵從」到「主動遵從」再到「協同遵從」的過程,這是稅收現代化不斷向前邁進的過程。
E. 大數據時代,預測分析技術可應用於哪些稅收工作
大部分的人類行為具有慣常性和可預測性,因此,預測分析技術普遍適用於與人類行為有關的領域,從這個角度看,預測分析可以應用於幾乎所有稅收工作。在《大數據預測》列舉的147項案例中,與稅務工作相關的僅有1項,其主要原因在於這門科學是伴隨著互聯網技術普及而興起的新興科學,目前還沒有廣泛推廣。但這同時意味著,它在稅收工作中的應用具有無限的前景和可能性。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筆者經常腦洞大開、浮想聯翩,在此寫出幾個不成熟的設想,供拋磚引玉之用。
在稅收政策出台前,可通過預測企業或個人行為預先調整政策。例如,有些人對香煙價格敏感,煙癮不大,提高香煙的消費稅會使他們少買香煙或改買更便宜的香煙,這對於稅收屬於調減因素;有些人對香煙價格不敏感,提高香煙的消費稅不會影響他們的購買選擇,這對於稅收屬於調增因素。如果可以預測不同的稅率變化對香煙消費者行為的不同影響,進而找到均衡點,就可以將其作為稅率調整的依據,更好地達到政策目的。
在納稅服務工作中,可以通過預測分析實現個性化的精準服務。例如,在稅收宣傳中,政策宣傳冊應該推送給真正需要它們的納稅人。如果可以預先判斷納稅人的業務現狀和走向,評估其對稅收政策的重視程度,就可以有針對性地發放資料,用更低的成本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
在稅務稽查工作中,可以通過預測分析提高稅收違法的識別率。例如,個別企業在提供服務時通過個人開立的賬戶收取業務款項,以達到少計收入、偷逃稅款的目的。如果可以預測個人財務狀況並與其銀行往來賬目比較,用有限的稽查力量對風險較高的賬戶定向稽查,就可以更為精準地打擊稅收違法行為,起到更強的震懾作用。
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信息搜索記錄預測涉稅輿情並採取應對措施;可以通過多重指標預測員工的離職可能性並降低離職率;可以預測各種文體活動對員工工作狀態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活動;可以通過預測分析技術來判斷互聯網技術問題,防範網路流量的驟然增加,等等。
F. 如何利用大數據平台提升稅收治理
一、用「互聯網+」大數據強化稅源控管
「互聯網+」大數據條件下,稅務部門在積累了納稅人大量有價值數據基礎上,通過與工商、銀行、海關、技監、住建、房產、規劃、社保、審計等部門聯網,在雲計算數據綜合分析判研的驅動下,從海量數據中挖掘有價值的經濟稅收數據,從所有經濟稅收數據信息中掃描、控管全部的經濟稅源。如地稅部門要建立個人財產收入信息大數據平台,通過對個人的房產租賃、存款利息、有價證券溢價、財產增值、股權轉讓、投資收益等財產收入的海量數據進行綜合的邏輯判研和嚴密的數理分析,使個人財產的稅源在「互聯網+」大數據的透視下一覽無遺。基於雲計算、大數據的運用,通過對稅收彈性分析、稅負分析、稅收關聯分析等方法,對經濟形勢作科學研判,對稅收收入作精準預測,就能對動態的經濟稅源進行有效嚴密控管。一言蔽之,稅收數據挖掘有多深,雲計算數據就有多精,稅源控管就有多准。「以票控稅」時代將終結,「人海戰術」被「雲海戰術」所取代,以專業、精準的大數據分析,可以牢牢控管住所有的經濟稅源。
二、用「互聯網+」大數據應對新生業態的稅收征管
在「互聯網+」大數據的作用下,網路銷售平台、互聯網金融等新興經濟業態以其虛擬、無址、跨域、高效、隱蔽等特點,使經營地點、稅源歸屬、征管許可權、稅收分配等發生重大變化,極大地挑戰了傳統的稅收征管模式。為加強對新生業態稅收征管,稅務部門要通過「互聯網+」大數據,從「管事制」向「管數制」轉變,實施「數據管稅」:將納稅人稅收、財務、經營等信息鏈條完全打通,實現涉稅信息電子化,稅務機關、納稅人、消費者和第三方部門的信息數據,完全取代紙質申報和發票等實物載體,構建以信息數據為核心要素展開的稅收征管新模式;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助推納稅人自助式管理,使納稅人自主申報、稅收政策自動適用成為征管主流;藉助「互聯網+」大數據效率高、成本低的優勢,改變以往征管強調抓大放小、集中精力管好重點稅源,轉變為大企業與中小型企業並重,重點稅源與非重點稅源並重;對稅收信息判研出納稅人的異常數據,為一線稅管員提供「精確制導」,以強化稅收征管。
三、用「互聯網+」大數據加強稅收風險管理
「互聯網+」大數據通過雲計算等技術手段,使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逐步互聯共享,稅務部門從海量資料庫中獲取大量有價值的涉稅數據,為推動稅收風險管理提供有利條件。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涉稅事項逐步發展為納稅人對照稅法和稅收政策、自行掌握執行、稅務機關進行後續管理的方式。稅務機關更多地通過大數據、涉稅信息平台抓取有關經濟涉稅信息數據進行比對分析、評估判研,將所有的海量涉稅信息轉化為可量化、可比對的數據,實現涉稅信息的數字化管理。通過網路技術、信息技術、整合技術等判研,對納稅人涉稅情報進行智能化分析、計算、比較、判斷、甄別、聯想和定性,依據採集和積累的征管基礎數據、風險分析數據、第三方數據等信息資源,多角度對稅收風險進行綜合關聯分析,精準計算出如稅負、稅種、行業、納稅規模、納稅信用、納稅遵從等各種稅收風險指數,揭示涉稅風險的發展規律。針對不同類別、不同稅收風險的納稅人,採取不同的稅收風險應對措施:對高風險的納稅人實施稅務稽查,對中等風險的納稅人進行稅務約談,對較低風險的納稅人則通過納稅輔導以促進納稅遵從。
四、用「互聯網+」大數據做好納稅服務
「互聯網+」大數據條件下,納稅人類型、辦稅業務、時空跨度、新興業態的多樣化,必然導致納稅服務需求的多元化。針對當前稅務部門大眾化的納稅服務資源和能力過剩,個性化納稅服務不足的困局,必須從納稅人的個性化需求出發,切實改進納稅服務的有效供給,以滿足納稅人個性化的納稅服務需求。稅務部門要依託大數據分析制導服務供求,做到始於需求、終於滿意。在「互聯網+」大數據相互作用下,個性化納稅服務需求容易被識別,對於納稅大戶、高新技術企業、小微企業等個性化、特殊化的納稅服務容易實現。因此,稅務部門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納稅人,從改變納稅服務的供給側角度入手,根據每個納稅人所需求的納稅服務進行「私人定製」,一改粗放型「端菜式」的納稅服務為精準型「點菜式」的納稅服務。要藉助「互聯網+」大數據,超越時間、空間、地域、業態等限制,使納稅人可以在家裡、辦公室、旅行途中通過互聯網全流程、無紙化辦理所有涉稅事務,在大大降低納稅成本的同時,享受到精準、便捷的納稅服務。要充分依託互聯網和移動通訊技術,構建「實體辦稅廳+網上辦稅+移動辦稅終端+自助辦稅終端」的納稅服務平台,將申報繳稅功能拓展到移動互聯網,支持銀行轉賬、POS機刷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支付等稅款繳納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
G. 2021年起公司不要再用個人賬戶收款了,涉嫌偷稅!銀行稅務已共享
近日,多起公司用個人賬戶收款未申報構成偷稅的案件被通告,涉及公司紛紛被追繳稅款,同時還被追收了罰款。
無錫市某公司個人賬戶收款未報稅,最終補稅500多萬,被罰款近300萬;北京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個人賬戶收取客戶購貨款,公司少繳增值稅37萬余元,企業所得稅10萬元,最終該公司被追繳合計金額的0.5倍罰款。
以上案例都說明了一件事: 2021年起私戶逃稅真的走不通了,銀行、稅務信息已經共享,可以大數據隨時比對企業申報數據是否真實,一旦被查到,後果不僅僅是補繳稅款這么簡單,構成犯罪的還將承擔相關刑事責任。
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銀稅互動」活動,意在通過銀行、稅務建立合作機制,轉換企業納稅信用,幫助小微企業獲得貸款。實際上,「銀稅互動」的深入開展打通了銀行與稅務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企業在稅務部門的涉稅數據只要企業授權銀行便可以查看詳細情況,不僅在審批貸款時起到關鍵性作用,同時在貸後管理中,也通過共享數據隨時監測企業經營狀況,反映企業真實經營狀態,及時管控異常風險等。
對於稅務部門來說,企業在銀行的賬戶包括私人賬戶,一旦有何資金變動,稅務部門也能及時透明化監管。自2021年起,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反洗錢機構合作力度加大,公司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重要監控。因此,對於公司而言,這種做法必須要拋棄了,稅務監管不再是法外之地,偷稅漏稅一旦被查明必將受到嚴懲。
並且, 五證合一後,稅務、工商、社保、統計、銀行等介面,個稅社保、公積金、殘保金、銀行賬戶等,應該在稅務系統裡面一覽無余!企業在某個部門有任何異動,都將體現在稅務系統中,那麼你企業就要被查了!
隨著「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的發展,國家稅收也緊跟步伐走進了稅收大數據時代,金稅三期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金稅三期系統的功能十分強大,不僅能夠覆蓋稅務全業務,簡化涉稅事項,實現業務規范統一化、稅收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加強納稅遵從風險管理。
金稅三期大數據會從如下幾個維度進行檢驗並判斷出異常 :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庫存、銀行賬戶和應納稅額等。 在金三稅務系統動態監測下,企業的經營異動、發票異常、稅務率降低等,系統會自動預警,也就是說,不用競爭對手舉報企業,稅務局在辦公室看著系統里就知道那一家企業可能涉嫌偷稅了。
此外,稅務工作一年一年逐步優化,在各納稅人帶來辦稅便利的同時,也更新了很多機制,以往企業欠賬虛開發票也有可能會被識別出來,也就意味著,虛開發票這條路徹底被堵死了,根本行不通!
以前,很多納稅人為了節稅會選擇公對私來逃避稅款,但是現在多部門數據共享、金稅三期系統動態監控,這一招已經失效了!「互聯網+大數據」下,企業被透明化監控,任何風吹草動都會被看得一清二楚,更別說用私人賬戶收款不申報納稅了。當然,企業只要行的端坐的正,真實的、准確的、合法的經營、開具取得發票和做賬並按時按規申報,即使是被查,企業申報的數據就會是有力證據,如果作假核對不上,那就等著接罰單吧!
最後, 企業在經營中千萬要注意別公對私、私對私,該申報就及時申報,該交稅就交稅,同時也還要注意大額轉賬, 這些可能也會帶來不利影響~
H. 電子商務時代稅收面臨哪些重大機遇
電子商務時代稅抄收面襲臨的重大機遇如下:
一,源頭採集:推進電子商務的稅收登記和納稅申報
稅收數據的收集對於解決大數據時代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至關重要,相應納稅主體必須在涉稅信息的供給中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即時追蹤:建立電子商務的稅收代征與數據交換制度
電子商務時代可以依據網路支付第三方掌握的特點,建立由網路支付平台(支付寶、財付通、快錢支付、網上銀行)進行代繳代征稅款的法定機制,由稅務主管機關依法委託相關的網路支付平台代征有關供貨方,特別是無稅務登記的供貨方從事網路交易的稅費,以解決征稅難的問題。
三,後續監管:建立電子商務稅收數據的風險評估與管理機制
為防止「信息偏在」和增強稅收數據的確定性,還應在納稅人自主申報和法定代征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電子商務數據分析、比對,做好稅收數據的風險評估和管理。
I. 如何應對大數據時代稅務管理和稅務策劃工作
面對撲面而來的大數據,面對海量的數據、碎片化的信息,傳統的稅收征管與充滿現代氣息的大數據不期而遇,將產生怎樣的效果呢?面對大數據的挑戰,稅收征管將如何充分運用大數據的思維和手段,推進稅收治理能力現代化、法制化,不斷提高稅收管理水平。
大數據向稅收征管工作提出挑戰
大數據、雲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非常廣泛,涉及到各行各業,特別是當前的稅務部門,正處在管理轉型的關鍵階段,大數據將對稅收征管工作產生巨大的影響。
影響之一:解決數據共享問題。大數據促進了數據內容的交叉檢驗,隨著數據量和不同來源的數據種類的增多,數據判斷預測的指向性會更強,准確率更高。目前,無論是稅務機關內部還是外部第三方涉稅數據的流動性和可獲取性都較弱,稅務機關的信息獲取渠道並不通暢。主要是因為內部流程和環節沒有理順,信息的共享利用受到了制約;外部協調難度較大,職能部門與稅務機關的涉稅信息交換尚未制度化、常態化。對稅務機關獲取第三方信息的權利,以及第三方向稅務機關提供涉稅信息的義務尚缺乏明確的法律支持。大數據將促使考慮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解決各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問題。
影響之二:解決數據挖掘問題。數據挖掘一般是指從大量的數據中自動搜索隱藏於其中的有著特殊關系性的信息的過程。數據的價值在於更深層次的挖掘和再運用,最大限度地發揮數據的價值。但是,目前稅務機關並未能有效利用和深入挖掘自身已有的數據,更未能有效獲取和利用第三方數據。即使是利用,也更關注數據的基本利用。我們需要對數據價值再利用、數據整合再利用和潛在挖掘數據的運用,使信息管稅的效能充分體現,讓數據產生生產力,讓數據產生稅源。從海量數據中發現有用的信息,深入挖掘分析,與征管系統數據綜合利用。
影響之三:促進風險管理提檔升級。風險管理的核心是基於大數據的風險分析識別和多元策略的風
險應對。在風險控制建設中,引入先進的數據分析工具,打造一體化、智能化的數據分析應用功能區,為數據分析常態化運作提供功能強大的網上風險分析識別工作,為各級稅務機關開展分層分類管理,實施多層次、差別化風險應對提供了精確「制導」的操作。
大數據時代稅收征管准備好了嗎?
面對海量碎片化的信息,如何在短時間內「淘」出有價值的資料,為稅收征管工作服務,大數據時代的稅收征管工作準備好了嗎?
應對之策一:搭建綜合性的省級應用數據共享。數據只有不斷流動和充分共享,才有生命力。應在各專用資料庫建設的基礎上,通過數據集成,實現各級各類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和數據共享。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應當履行稅收協助職責和義務,促進稅務部門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切實維護稅收公平,為全面深化改革、實現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稅收保障。將市場經濟主體的各類經濟活動納入稅收監控。涉稅信息交換還將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互聯互通,深入挖掘涉稅信息的應用效益。
應對之策二:充分釋放大數據蘊藏的能量。風險是由於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風險管理的關鍵在於能否把海量數據轉化為有效的征管資源。因此,將源自各方、結構形式各異的原始數據轉變成可資利用的征管資源,成為稅收大數據管理的關鍵節點。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管理轉型升級的步伐不斷加快,稅源管理的復雜性、艱巨性、風險性不斷加大。而基層稅源管理人員總量增幅有限,傳統粗放的稅源管理模式,已經難以適應新的發展要求,面臨的執法風險也日益顯現。稅收工作要適應大數據的發展,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釋放大數據蘊藏的能量,推進組織結構變革和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提升稅收征管管控能力,防範稅收執法風險,促進稅收堵漏增收的管理目標。
應對之策三:創新數據挖掘分析方法。建立稅收數據倉庫,對分散在各個應用系統中的數據進行集成、整合和統一管理,實現數據資源省級集中和共享,為數據挖掘分析提供基礎支持。對不同類型的稅收情況,找到稅收管理的薄弱環節,對有疑點的、存在問題多的行業從微觀上進行納稅評估、稅務稽查,採取切實措施強化管理,堵塞漏洞。 (牛俊梅 陳小剛 李勝)
J. 稅務四個轉變是指什麼
答,「四個轉變」:即:固定管戶向流程管事轉變、事前審核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無差別管理向風險管理轉變、經驗管理向大數據管理轉變。一是固定管戶向流程管事轉變。這是轉變征管方式的核心。改變原先分戶到人、各稅統管的模式,取消稅收管理員「管戶制」,全面推行「管事制」。將涉稅事項分解到納稅服務、日常管理、風險應對等不同崗位,明晰崗責流程。各管理環節和崗位之間依據法定職權、依照法定程序辦理,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各類管理事項實行派單管理和流程推送,環環相扣,實現流水作業和監控考核。二是事前審核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的要求,除保留減免稅、稅務行政許可等少數行政審批事項外,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實現稅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後管理轉變,還責還權於納稅人。推行納稅人自主申報,完善包括備案管理、申報管理等在內的事中事後管理體系,出台相應的管理辦法,確保把該管的事項管住、管好,防範稅收流失。三是無差別管理向風險管理轉變。重組稅收征管業務流程,改革稅收管理員管戶制,變管戶為管事,讓專業的人通過統一規范的流程去做專業的事,實施專業化管理。同時,在優化納稅服務的同時,對納稅人稅法遵從狀況進行風險分析,開展「稅收風險提醒」。四是經驗管理向大數據管理轉變。抓住稅收大數據時代即將到來的歷史機遇,發揮主觀能動性,培養大數據思維,不斷拓寬渠道,多方採集獲取納稅人申報納稅和生產經營信息、第三方和互聯網涉稅信息、跨境稅源涉稅信息、國際稅收情報交換信息,做好涉稅信息歸集、整理、分析,發揮稅收大數據優勢,加強數據增值應用,積極推動數據信息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