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系統體系建設規劃包括的內容是:強化大數據技術產品研發,深化工業大數據創新應用,促進行業大數據應用發展,加快大數據產業主體培育,推進大數據標准體系建設,完善大數據產業支撐體系,提升大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指以數據生產、採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為主,進行的相關經濟活動稱為大數據產業,目前我國的大數據產業體系已初具雛形,大數據系統體系的發展建設有利於全面提升我國大數據的資源掌控、技術支撐和價值挖掘各方面的能力,加快我國稱為數據強國的步伐,同時有利支撐著我國成為製造強國、網路強國的建設工作。
(1)完善大數據擴展閱讀
大數據系統體系建設規劃發展原則:
創新驅動、應用引領、開放共享、統籌協調、安全規范。
大數據系統體系建設規劃發展目標:
技術產品先進可控、應用能力顯著增強、生態體系繁榮發展、支撐能力不斷增強、數據安全保障有力。
『貳』 如何運用大數據 完善培訓反饋機制
利用課程評估表,分階段進行問卷式培訓評估。
1、培訓後的課程評估表可以作為一個參考,但不必特別重視。通常來說,大多數學員都很感性,只要講師在課程的開始與結束的時候以新穎趣味的游戲活動取悅於學員,或以艱深的知識令學員折服,學員在培訓結束後填寫課程評估表時一般都不會去仔細思考自己究竟從課程當中學到了些什麼,往往會以對培訓表面印象進行評估。面對這樣的評估結果,我們顯然很難真正知道通過培訓,學員的知識、技能與態度與培訓前相比有哪些改進與提高。另外,課程評估表的設計也會對評估結果造成較大影響,學員一般不會願意花太多時間去填寫評價標准過於復雜的評估表,往往敷衍了事。但如果評價標准過於簡單,我們又無法得到想要的結果。因此培訓後的課程評估表可以作為一個參考,但不必特別重視。2、分階段進行問卷式培訓評估。
任何一種培訓都必須接受效果評估,否則培訓將流於形式,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為了避免培訓的盲目性,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培訓效果評估系統勢在必行。
『叄』 大數據未來的發展前景怎麼樣
大數據專業就業前景
1、大數據開發工程師,大數據開發主要是基於大數據服務平台,很多大中型業務應用包括企業級應用和各類網站。能夠進行構建大數據應用程序平台和開發分析應用程序。
2、大數據分析師,大數據分析師主要負責數據挖掘,使用Hive,Hbase等技術,專門為從事行業數據收集、整理、分析和基於數據的專業人士進行行業研究、評估和預測。通過使用Spotifre,Qlikview和Tableau等,新數據可視化工具能夠實現數據的數據可視化和數據呈現。
『肆』 福建省大數據發展條例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數據資源
第三章 基礎設施
第四章 發展應用
第五章 數據安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大數據有序 健康 發展,發揮數據生產要素作用,推進數字福建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徵的數據集合,包含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以及對數據集合開發利用形成的新技術和新業態。
第三條 大數據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創新引領、開放開發、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工作的領導,將大數據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 社會 發展規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大數據發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數字福建專項規劃,並向 社會 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統籌管理、開發利用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定期進行綜合評估。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發展促進工作。
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數據和相關安全監管工作,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數據安全監管工作。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標准化管理部門制定公共數據採集、匯聚、共享、開放、開發、交易、安全等標准。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和 社會 團體參與制定數據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以及技術規范。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貿易、數字技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促進人才、技術、資本、數據等要素融通。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大數據發展和數據安全宣傳教育,營造有利於大數據發展的良好氛圍。
第九條 鼓勵公民、法人、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或者其他 社會 組織在數據匯聚共享、開放開發、發展應用工作中先行先試、 探索 創新。
第二章 數據資源
第十條 公共數據資源實行目錄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制定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編制規范,組織編制並發布本省公共數據資源目錄。
設區的市、縣(市、區)公共數據資源目錄應當與省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相銜接。
第十一條 採集數據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向被採集者公開採集規則,明示採集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採集者同意。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和相關標准規范,組織開展數據採集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凡能通過共享獲取的公共數據,政務部門不得重復採集。
政務部門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職責,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獲取非公共數據時,掌握非公共數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供相關數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公共數據。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存儲、管理全省公共數據資源。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通過本級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存儲、管理本地區公共數據資源,並接入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將業務系統接入本級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按照本部門數據資源目錄實時、全量匯聚,不得直接共享數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未能匯聚的數據應當經同級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確認,依託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以服務介面的方式提供共享服務。
省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的政務數據按照屬地原則及時迴流至設區的市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
第十三條 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數據治理工作機制,明確數據質量責任主體,完善數據質量核查和問題反饋整改機制,並對整改情況跟蹤督查。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加強數據質量管控,健全數據糾錯機制,對採集的公共數據進行校核、確認,確保數據准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第十四條 公共數據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和暫不共享三種類型。
無條件共享類公共數據可以提供給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共享使用;有條件共享類公共數據只能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的必要范圍內共享使用。凡列入暫不共享類公共數據的,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政策作為依據。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通過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共享和獲取數據,獲取的數據應當用於本部門履行職責需要,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其他目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所獲取的數據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公共數據開放應當遵循統一標准、分類分級、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原則。
公共數據開放分為普遍開放和依申請開放兩種類型。屬於普遍開放類的公共數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直接從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無條件免費獲取;屬於依申請開放類的公共數據,應當向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申請,經大數據主管部門徵求數據提供單位同意後獲取。
第十六條 公共數據資源實行分級開發。省人民政府設立全省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主體,承擔公共數據匯聚治理、安全保障、開放開發、服務管理等具體支撐工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本地區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主體。
二級開發主體基於具體應用場景,需要獲取一級開發主體匯聚治理的數據資源的,應當經大數據主管部門同意,並按要求使用數據,定期向大數據主管部門報告開發利用情況,所開發的數據產品應當註明所利用數據的來源和獲取日期。
二級開發主體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七條 依法獲取的各類數據經處理無法識別被採集者且不能復原的,可以交易、交換或者以其他方式開發利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開發利用公共數據資源獲得的合法收益,受法律保護。
數據交易、交換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 社會 公德,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社會 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多元化的數據合作交流機制,鼓勵掌握非公共數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政府共享數據,將相關數據向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平台匯聚,加強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深化融合。
鼓勵行業協會建立行業數據合作交流機制,推進行業數據匯聚、整合、共享。
第三章 基礎設施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遵循統籌布局、集約建設、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構建高速泛在、天地一體、雲網融合、智能敏捷、綠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數字信息基礎設施體系,為大數據發展提供支撐保障,數字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布局應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第二十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本級公共數據資源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推動數據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跨行業創新應用。
第二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推進全省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鄉寬頻、移動互聯網覆蓋率和接入能力,推進全省通信骨幹網路擴容升級,構築空天地海一體化信息網路。
第二十二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構建全省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統籌推進數據中心、超算中心和邊緣計算節點等算力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雲計算等大數據計算能力工程,構建高效協同的智能算力生態體系。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動交通、能源、水利、生態、市政等領域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級。
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網信等有關部門應當構建全省統一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平台,建立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標准體系,完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第四章 發展應用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堅持應用和服務導向,以數字化轉型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創新,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促進民生改善,完善 社會 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 科技 、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等有關部門應當推進通信設備、核心電子元器件等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推動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雲計算、網路安全等新興數字產業的發展,形成創新協同、布局合理的產業生態體系。
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規劃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培育優勢特色軟體產業集群,構建 健康 可持續軟體產業生態。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應當推動數字技術在農業生產管理智能化過程中的應用,提升農業生產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農產品加工、倉儲、冷鏈、配送等環節數字化建設,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 科技 、工業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支持製造業企業將大數據融入生產經營各環節,推動數字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方面應用,推進大型製造業企業和特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培育面向工業設計和智能製造的公共服務平台,推動製造業數字化。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揮大數據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的作用,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重點拓展交通、金融、商貿、物流、教育、醫療、養老等領域數字應用場景建設,創新服務產品和模式。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城市信息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健全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建立涉農信息普惠服務機制,推進鄉村管理服務數字化,推動數字鄉村建設。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數字化 社會 治理和大數據輔助決策機制,在 社會 態勢感知、綜合分析、預警預測、公眾參與等方面,加強大數據創新應用,提升政府科學決策和 社會 治理能力,提高宏觀調控和風險防範水平。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建設全省電子政務網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和協同辦公,推進縱向貫通,優化辦事流程,推動政務服務便捷化、標准化。
第五章 數據安全
第三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明確各環節中數據安全的范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堅持數據安全和數據開發應用並重,建立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以及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容災備份能力建設,保障數據採集匯聚、共享應用和開放開發等環節的數據安全。
第三十一條 開展數據採集、使用等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數據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和 社會 公共安全,保守國家秘密,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採集、傳播、泄露、篡改、交易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軍工科研生產、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內容的數據。
第三十二條 開展涉及個人信息的數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所採集的個人信息進行去標識化或者匿名化處理,記錄數據處理全流程,不得泄露或者篡改採集的個人信息。
第三十三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數據資源使用的監管制度,並會同本級有關政務部門加強數據資源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共數據的,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並暫停提供數據服務;拒不改正的,可以終止提供數據服務。
第三十四條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制定數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安全評測、風險評估和應急演練;發現共享數據使用部門有違規、超范圍使用數據等情況,應當向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通報,要求暫停或者終止對其提供數據服務;發生重大數據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並向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和網信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在處理和使用公共數據過程中,因數據匯聚、關聯分析等原因,可能產生涉密、涉敏數據的,應當由專家委員會進行安全評估,根據評估意見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政務部門應當會同大數據主管部門按照保密、安全監管等規定,提高風險識別和風險處置能力,定期對開放的數據進行風險評估。
有關行業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的數據安全保護規范和協作機制,加強對數據風險的分析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警示。
第三十六條 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單位,應當明確數據安全保護的工作責任,加強平台數據安全保護措施,防止數據丟失、毀損、泄露、篡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接觸、破壞、侵入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省大數據發展水平和各地區經濟差異,統籌規劃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完善大數據產業鏈,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要求,制定促進本地區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建立政產學研用合作機制,推動關鍵技術、重點產品、配套服務、商業模式等創新發展。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優先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大數據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數字園區建設和龍頭企業培育。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大數據產業金融服務,拓寬大數據企業融資渠道。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加大對大數據應用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扶持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數據龍頭企業和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培育大數據創新企業。
第三十九條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建立數字園區,促進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
數字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大力推進大數據產業集群招商、關聯業態和衍生業態招商,引進國內外知名大數據研發機構、大數據企業孵化器、大數據企業、大型數據中心,鼓勵和支持入園企業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
第四十條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培育數據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數據交易活動,促進數據資源有效流動。
省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規范數據交易行為,鼓勵和引導數據交易主體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加強對數據交易平台的監管。數據交易平台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數據交易過程中的個人信息泄露。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大數據發展應用重點領域,制訂大數據人才發展計劃,培養和引進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工程系列職稱中增設大數據相關專業,為大數據人才開展教學科研和創業創新等活動創造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本土大數據產業人才培養和專業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企事業單位採用設立研發中心、學術交流、技術持股、期權激勵、服務外包、產業合作等方式開展產學研合作,實現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大數據項目建設用地,對符合條件的新增大數據項目建設用地,統籌安排年度計劃指標。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要,對大數據企業用電給予扶持。電力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推動供電企業為大數據企業提供用電保障。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群體提供相應的智能化產品和服務,保障其在出行、就醫、辦事、消費等方面的基本服務需求。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大數據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大數據發展應用及相關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大數據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採集、匯聚、共享、開放、開發公共數據的;
(二)未按照規定實現政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的;
(三)篡改、偽造、泄露數據的;
(四)未依法履行數據安全保護職責的;
(五)其他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
公共數據資源一級開發主體和二級開發主體在數據使用過程中侵犯國家、 社會 和他人合法權益、利用公共數據獲取非法利益以及未履行數據安全保護職責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履行平台管理職責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大數據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八條 非法採集、使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軍工科研生產、商業秘密、個人信息等數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非法接觸、破壞、侵入公共數據匯聚共享、統一開放、開發服務等基礎平台的,由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是指政務部門以及公益事業單位、公用企業。
(二)公共數據,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在依法履職或者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過程中收集、產生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各類數據及其衍生數據,包含政務、公益事業單位數據和公用企業數據。
(三)非公共數據,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開展活動所產生、獲取或者加工處理的各類數據。
(四)政務數據,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採集、獲取或者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所產生的數據。
第五十條 本條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日報)
『伍』 淺談基於大數據時代的機遇與挑戰論文
淺談基於大數據時代的機遇與挑戰論文推薦
在學習和工作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論文吧,論文的類型很多,包括學年論文、畢業論文、學位論文、科技論文、成果論文等。為了讓您在寫論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淺談基於大數據時代的機遇與挑戰論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淺談基於大數據時代的機遇與挑戰論文
1、大數據的基本概況
大數據(Big Data)是指那些超過傳統資料庫系統處理能力的數據,其具有以下四個基本特性,即海量性、多樣性、易變性、高速性。同時數據類型繁多、數據價值密度相對較低、處理速度快、時效性要求高等也是其主要特徵。
2、大數據的時代影響
大數據,對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具有較為深遠的影響,其可幫助人們進行量化管理,更具科學性和針對性,得數據者得天下。大數據對於時代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大數據決策」更加科學有效。如果人們以大數據分析作為基礎進行決策,可全面獲取相關決策信息,讓數據主導決策,這種方法必將促進決策方式的創新和改變,徹底改變傳統的決策方式,提高決策的科學性,並推動信息管理准則的重新定位。2009 年爆發的甲型H1N1 流感就是利用大數據的一個成功範例,谷歌公司通過分析網上搜索的大量記錄,判斷流感的傳播源地,公共衛生機構官員通過這些有價值的數據信息採取了有針對性的行動決策。
(2)「大數據應用」促進行業融合。雖然大數據源於通信產業,但其影響絕不局限於通信產業,勢必也將對其他產生較為深遠的影響。目前,大數據正逐漸廣泛應用於各個行業和領域,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以數據分析為輔助手段加強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運營管理,如麥當勞、肯德基、蘋果公司等旗艦專賣店的位置都是基於大數據分析完成選址的,另外數據分析技術在零售業也應用越來越廣泛。
(3)「大數據開發」推動技術變革。大數據的應用需求,是大數據新技術開發的源泉。相信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計算機系統的數據分析和數據挖掘功能將逐漸取代以往單純依靠人們自身判斷力的領域應用。藉助這些創新型的大數據應用,數據的能量將會層層被放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大數據在個人隱私的方面,容易造成一些隱私泄漏。我們需要認真嚴肅的對待這個問題,綜合運用法律、宣傳、道德等手段,為保護個人隱私,做出更積極的努力。
3、大數據的應對策略
3.1 布局關鍵技術研發創新。
目前而言,大數據的技術門檻較高,在這一領域有競爭力的多為一些在數據存儲和分析等方面有優勢的信息技術企業。為促進產業升級,我們必須加強研究,重視研發和應用數據分析關鍵技術和新興技術,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夯實發展基礎,以大數據核心技術為著手點,加強人工智慧、機器學習、商業智能等領域的理論研究和技術研發,為大數據的應用奠定理論基礎。二是加快基礎技術(非結構化數據處理技術、可視化技術、非關系型資料庫管理技術等)的研發,並使其與物聯網、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等技術有機融合,為解決方案的制定打下堅實基礎。三是基於大數據應用,著重對知識計算( 搜索) 技術、知識庫技術、網頁搜索技術等核心技術進行研發,加強單項技術產品研發,並保證質量的提升,同時促使其與數據處理技術的有機結合,建立科學技術體系。
3.2 提高軟體產品發展水平。
一是促進以企業為主導的產學研合作,提高軟體發展水平。二是運用雲計算技術促進信息技術服務業的轉型和發展,促進中文知識庫、資料庫與規則庫的建設。三是採取鼓勵政策引導軟硬體企業和服務企業應用新型技術開展數據信息服務,提供具有行業特色的系統集成解決方案。四是以大型互聯網公司牽頭,並聚集中小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對優勢資源進行系統整合,開拓與整合本土化信息服務。五是以數據處理軟體商牽頭,這些軟體商必須具備一定的基礎優勢,其可充分發揮各自的數據優勢和技術優勢,優勢互補,提高數據軟體開發水平,提高服務內容的精確性和科學性。同時提高大數據解決方案提供商的市場能力和集成水平,以保障其大數據為各行業領域提供較為成熟的解決方案。
3.3 加速推進大數據示範應用。
大數據時代,我們應積極推進大數據的示範應用,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實踐:第一,對於一些數據量大的領域(如金融、能源、流通、電信、醫療等領域),應引導行業廠商積極參與,大力發展數據監測和分析、橫向擴展存儲、商業決策等軟硬體一體化的行業應用解決方案。第二,將大數據逐漸應用於智慧城市建設及個人生活和服務領域,促進數字內容加工處理軟體等服務發展水平的提高。第三,促進行業資料庫(特別是高科技領域)的深度開發,建議針對不同的行業領域建立不同的專題資料庫,以提供相應的內容增值服務,形成有特色化的服務。第四,以重點領域或重點企業為突破口,對企業數據進行相應分析、整理和清洗,逐漸減少和去除重復數據和噪音數據。
3.4 優化完善大數據發展環境。
信息安全問題是大數據應用面臨的主要問題,因此,我們應加強對基於大數據的情報收集分析工作信息保密問題的研究,制定有效的防範對策,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同時,為優化完善大數據發展環境,應採取各種鼓勵政策(如將具備一定能力企業的數據加工處理業務列入營業稅優惠政策享受范圍)支持數據加工處理企業的發展,促使其提高數據分析處理服務的水平和質量。三是夯實大數據的應用基礎,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以政府為切入點,推動信息資源的集中共享。
做到上面的幾點,當大數據時代來臨的時候,面臨大量數據將不是束手無策,而是成竹在胸,而從數據中得到的好處也將促進國家和企業的快速發展。
大數據為經營的橫向跨界、產業的越界混融、生產與消費的合一提供了有利條件,大數據必將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對人們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同時大數據時代對人類的數據駕馭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戰與機遇。面對新的挑戰與發展機遇,我們應積極應對,以掌握未來大數據發展主動權。
結構
論文一般由名稱、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附錄等部分組成,其中部分組成(例如附錄)可有可無。
1、論文題目
要求准確、簡練、醒目、新穎。
2、目錄
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短篇論文不必列目錄)
3、內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內容的摘錄,要求短、精、完整。
4、關鍵詞定義
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彙。關鍵詞是用作計算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徵的詞語,便於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彙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題詞是經過規范化的詞,在確定主題詞時,要對論文進行主題分析,依照標引和組配規則轉換成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語。(參見《漢語主題詞表》和《世界漢語主題詞表》)。
5、論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稱前言、序言和導言,用在論文的開頭。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寫出作者意圖,說明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並指出論文寫作的范圍。引言要短小精悍、緊扣主題。
(2)論文正文:正文是論文的主體,正文應包括論點、論據、論證過程和結論。主體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a.提出問題-論點;
b.分析問題-論據和論證;
c.解決問題-論證方法與步驟;
d.結論。
6、參考文獻
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是將論文在研究和寫作中可參考或引證的主要文獻資料,列於論文的末尾。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標注方式按進行。
7、論文裝訂
論文的有關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經過檢查,再沒有什麼問題,把它裝成冊,再加上封面。論文的封面要樸素大方,要寫出論文的題目、學校、科系、指導教師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論文的題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寫在表皮上,不要寫裡面的補頁上。
;『陸』 大數據未來的發展前景怎麼樣
大數據市場規模不斷提升增加了我國隱私數據監管的難度
根據中國信通院數據顯示,2016-2019年我國大數據市場規模呈不斷上升趨勢。大數據是指在一定時間內用常用軟體對內容進行抓取和處理的數據集合,不同於傳統的數據抓取方式,在大數據環境下,80%以上都是非結構化數據通常採用非關系型資料庫(NoSQL)存儲技術完成對大數據的抓取、管理和處理。
而非關系型資料庫目前尚無嚴格的訪問控制機制及相對完善的隱私保護工具,現有的隱私保護技術,如去標識化、匿名化技術等,多適用於關系型資料庫。
因此,大數據環境下,傳統的數據監管技術已經失效,目前我國較難以對大數據進行監管。此次滴滴事件就是利用「滴滴出行」APP對用戶信息進行了大數據抓取。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網路安全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柒』 如何正確認識大數據的價值和效益
1、數據使用必須承擔保護的責任與義務
我國數據流通與數據交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數據源活性不夠,數據中介機構還處於起步階段;多源數據的匯集技術尤其是非結構化數據分析技術滯後;缺乏熟悉不同行業並掌握在特定領域使用數據技術的人才。
數據的價值在於融合與挖掘,數據流通、交易有利於促進數據的融合和挖掘,搞活數據從而產生效益。數據共享開放、流通交易和數據保護及數據安全對數據技術提出嚴峻挑戰,對法律的制定及執行提出了很高要求。為此,數據使用必須承擔保護的責任與義務。
『捌』 如何實現大數據時代的政府治理創新
1、在政府系統進一步確立大數據的理念,研究制定大數據施政發展規劃
2、夯實大數據產業基礎,提供大數據施政平台技術支撐。
3、打通各部門各層級之間信息孤島,實現大數據信息資源互聯共享。
4、發揮第三方力量的作用,政府積極購買大數據相關技術服務
『玖』 大數據可以做什麼
從大數據的技術體系來看,大數據涉及到數據的採集、整理、存儲、安全、分析、呈現和應用,這一系列操作的結果就是讓數據產生價值,也就是「數據價值化」,隨著未來更多的社會資源將進行數據化改造,大數據所能夠起到的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所以當前更多的企業對於大數據越來越關注,而掌握大數據技術的職場人也會有更多的發展機會。對於企業來說,利用大數據技術不僅能夠全面升級自身的運營方式,也能夠促進企業的管理,以及產品的創新。從這個角度來看,大數據的發展前途對於企業的發展前途有重要的影響,在當前產業結構升級的大背景下,大數據的發展前景還是非常廣闊的。當然,企業要想充分利用大數據,還需要逐漸完善大數據的應用體系,包括物聯網、雲計算、傳統信息系統等。對於職場人來說,掌握大數據技術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自身的崗位升級,而且也會打開更多新的就業渠道。目前大數據崗位比較集中在互聯網領域,這與互聯網行業自身的特點有關系,隨著大數據技術逐漸開始落地到傳統行業領域,整個傳統企業會釋放出大量的大數據崗位,而且這些崗位的附加值往往也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