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安全法的頒布,對你的網路生活有了哪些積極影響
您好,
出台《網路安全法》,可以補上我國參與國際網路安全治理的短板。
我國的網路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較為落後,限制了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網路安全合作和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治理。很多國家的政府和行業組織在評估網路安全狀況時,都明確指出中國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能力,因此都不願意和中國政策對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國代表參與相關的規則制定。
特別是在隱私保護、數據跨境和個人信息安全領域等關鍵網路空間國際規則制定的領域,對中國一直或明或暗的排斥。如美歐發布了新的《隱私盾》協議,規定美歐之間加入協議的企業可以自由的傳輸數據。但這些國家卻不願意跟中國簽署類似的數據跨境傳輸協議,認為中國沒有法律保障,不能對數據進行嚴格保護。因此,中國的數據可以向外流通到美歐,但是很多在歐美經營的中國企業,卻不能將相關的數據傳回中國。這不僅提高了企業經驗成本,同時也對我國的國家主權是一種損害。《網路安全法》的發布和實施,可以有效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讓我國能夠有底氣更主動、更積極的參與相應的國際規則制定。
其次,出台《網路安全法》將會激發廣大發展中國家提高網路安全保護的動力。
與發達國家積極立法應對網路安全威脅相反,廣大的發展中國家在應對網路安全威脅挑戰上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和防禦能力。我國《網路安全法》的出發點和所要應對的問題與很多發展中國家相似,有共同的理解基礎。《網路安全法》制定和頒布,為發展中國家探索網路安全治理做出了良好的示範作用,法理制定過程中的經驗可以被發展中國家借鑒和參考。
網路安全是全球性問題,很多專家都用「水桶理論」來形網路空間的安全狀況,只要有一塊短板,整個安全的水平就會下降。發展中國家數量占據了國際社會的主流,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網路安全威脅的能力,是提高全球網路安全水平的重要部分。《網路安全法》頒布之後,我國政府應當專門就《網路安全法》在起草和實施過程中所總結的經驗教訓向廣大發展中國家分享,共同維護全球網路安全。
再次,出台《網路安全法》也有利於全球ICT企業更好的在華經營。
《網路安全法》兩個版本的草案都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相關報道,美國商會和歐盟商會也分別組織了在華的跨國企業積極研究《網路安全法》(草案),並針對草案提交了大量反饋意見,其中有些意見也被吸納進正式文本當中。
網路空間法制化是一個大的趨勢,對很多跨國企業而言,雖然法律提高了成本,但通過合規性可以有效降低運營的戰略風險。《網路安全法》的頒布可以幫助跨國企業更好的做好合規性工作,同時也可以用法律在保護自己在華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