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早些年,宽带刚兴起,有线为什么不利用已连千家万户的机会发展宽带
本行业问题,我来回答。
这个问题比较有意思,广电是有机会发展宽带的,只不过被叫停了,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中国的宽带是从2000年ADSL进入中国的时候开始建设的,在ADSL之前的宽带是窄带的2B+D的ISDN,带宽只有128Kbps。 2000年,法国的阿尔卡特公司把ADSL技术带入了中国,才开始了中国的宽带建设,那个时候的互作的运营商是电信局,也就是现在中国的运营商们的前身。
ADSL是可以在双绞线(也就是原来的电话线)上达到上行1M,下行8M的技术,是中国最早的宽带。
当时的广电的宽带是cable modem,是完全不次于ADSL的宽带技术。
当时的cable modem给中国电信的宽带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但是那时候广电没有电信业的牌照,成了最大的软肋。
广电的宽带计划因为牌照问题而被叫停了,失去了占领宽带市场的最好的机会。
广电的电信业牌照是2016年才取得的,才正式成为了中国的第四家运营商,而在这个时候,三大运营商的固定宽带已经发展到百兆光纤入户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当初的广电得到了发展宽带的机会,广电当时的一地一网的组织结构也未必可以打败全国一盘棋的电信运营商。不过这些都是假设了,如果当时真的有了竞争,结果也可能不一样也说不定。
主要还是贪婪,广电其实有宽带的,但是为了限制用户一带多用,又是绑定mac又是必须专用路由器,害的我用了俩月果断放弃,后来广电换了数字电视后,想一口一个胖子,搞成一机一盒一收费,结果因为费用被人民抛弃!说到底,还是贪婪造成今天局面。
在互联网时代,有线电视要面对的早已经不再是发展的问题,而是生存的问题。
如果在20年多年前有人说有线电视会被宽带取代,绝大多数人一定会嗤之以鼻。就好比过去满大街都是诺基亚的时候,谁都不会想到有一天它会彻底的淡出我们的视野。
在《中国广电2016年第二季度有线电视行业发展公报》中显示:2015年有线电视用户数量达到25108万户,触及天花板后增速开始放缓。2016年上半年有线电视用户仅增加268.9万人,不到2015年增加用户数量的五分之一。
网络视频对传统电视造成了极大的分流,很多用户用着用着就不再愿意付费了,甚至于电视屏幕开启的次数也逐渐减少。据《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14亿,其中85.7%的视频用户分布在手机端。手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4.40亿,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了3514万,远超有线电视用户增长速度。
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西瓜视频等互联网视频企业也在不断拓展自身的产业链,进一步的将观众从有线电视中带离。人们已经从传统的电视流中脱离出来了,随时随地都能快进回放视频,有线电视的有线加机顶盒的模式似乎已经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
广电有线电视的没落可以说是从三网融合开始的在过去,电信公司只能安装固定电话和宽带,移动运营商只能提供手机服务,而广电只能安装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推进“三网融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并在会议上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
一直到2016年广电才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成为第四大运营商,广电虽然拿到了4G和宽带业务牌照,但市场和用户早已经被电信、移动和联通基本抢光了。而电信、移动和联通却可以凭借着诸多的先入优势,借助三网融合的政策,大力开展IPTV业务,杀入广电的电视领域。
试问用了好几年的手机号码,怎么可能换到一个没有自建基站的运营商那里,再便宜也不敢用;宽带就算换一个也便宜不到哪里去,稳定最重要。2019年上半年,有线电视用户总量就净减少385.6万户,降至2.19亿户,而IPTV用户数量达到了2.81亿户,超越了广电。
总结广电虽然在组织架构上很强大,但主力很分散,实际主体是各个省的广电企业,无法在资金和规模上形成合力。
广电的有线电视网络是传统的HFC网络只能单向传播,用户没法互动,要进行双向改造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广电虽然获得了宽带牌照,却还是需要租赁电信企业的带宽和互联网出口,成本高且没有优势,而电信企业原本就有双向功能的电信网,开展IPTV业务是极其容易的。
所以广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电信企业争抢自己的电视业务,而却没有办法从电信企业的宽带业务夺取一大块肉,只能喝汤。更别提短时间内发展起来,形成竞争优势。
以上个人浅见,欢迎批评指正。
广电当年就是一群零散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小运营商。广电发展的初期有各种模式,只有城市里的相对集中一些,但基本控制权在县市公司手里,一个几十万户的城市怎么能发展起来?电信业本身讲究的就是规模效应。太小了,设备采购没有谈判权,成本更降不下来。所以只有大中城市的广电形成规模,深圳天威 浙江华数 北京歌华。
广电做事情的出发点在哪里?是服务吗?不是 是首先确保党的宣传顺畅。遇到矛盾,市场化的自然就让位了。而考核什么就做什么 是最简单的问题 ,所以给什么广电都做不起来。
电信广电老民工来回答一下,原因比较多,技术的,经济的等等。说几个核心原因吧,技术上,ADSL利用既有电话线,原生双向免换线,星形结构可以提供带宽独享,而有线电视网是总线型结构,带宽是共享的模式,原生单向,要做宽带需要做双向改造,当时甚至现在很多地方的同轴电缆放大器等等都不能满足双向业务的要求,这就导致做双向改造投资巨大,这不是当时的广电能负担的。其次当时广电紧紧抓着宣传可控的旗号,以意识形态为政治筹码要挟政府不能放开iptv业务,这就导致电信和广电因为各自的利益不愿意向对方开放市场,最终演变成现在的局面。最后,广电从上到下都是政府事业单位的思维,他们每个月收有线费用很舒服,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可以开拓新业务。我2012年去北京歌华做技术交流,对方的高层直接说我们每个月收有线电视费收一个亿,根本看不上宽带那点钱。
可以躺着收钱的时候,为什么要动。
互联网接入市场,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市场,早些年一度拥入许多市场主体,除了几家电信、联通、移动几家运营商外,广电也试图凭借接入网络优势一展拳脚,此外还有长城宽带等 社会 运营商加入混战,令人眼花缭乱,激情澎湃。
但时至今日广电的宽带市场占有率仍然很低,宽带市场仍然是三家运营商唱主角。2020年第一季度广电宽带用户总量为4186.9万户,季度净减少57.7万户,首次出现负增长。
社会 宽带运营商的宽带用户也在萎缩,2019年长城宽带甚至被被100万元贱卖,移动反而成了宽带接入的老大,其次是电信,再次是联通。广电宽带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如下:
由于 历史 的原因,1990年代互联网兴起之初,原中国电信率先接入国际互联网,并建设了通达全国的宽带骨干网络和数据机房,从固定电话拨号年代就开始经营互联网业务,发展了中国第一代网民。
互联网服务商的服务器也都托管在原中国电信的机房,通过专线接入中国电信的网络。2002年电信南北分拆后,互联网骨干网络一分为二,中国电信在南方21省居优势,中国联通(分拆的北方电信后与联通合并)在北方10省有优势。
而广电虽然有接入优势,但互联网上的服务器都在电信和联通,如果不对接电信和联通网络,用户几乎什么都干不了,对接就必须租用电信和联通的专线。
广电又不舍得大量租用电信联通的专线,导致广电宽带的用户体验很差,看广电的电视节目没问题,一旦联网打 游戏 ,看视频就卡顿缓冲,严重影响业务发展。
广电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有些地方网络还上市了,大部分网络属于县、区政府,到现在开发商建小区,还需要缴纳给广电网络配套费用。广电虽然成立了广电网络,但仍然难以整合各地方的网络资源,无法有效的形成统一解决方案,统一开展业务。
广电靠着有线电视躺着就能挣钱,也没有太大动力发展宽带。反而是几家运营商竞争的激烈,把手机、宽带、电视打包成家庭融合套餐,为了发展手机业务,相当于向用户送宽带和电视,几家运营商反而夺去了不少广电的有线电视用户。
移动的宽带业务本来也不行,前几年凭着财大气粗的优势,大力建设宽带网络,只要是移动手机用户,办理了包月套餐就可免费使用宽带。移动不计成本的向用户赠送宽带,从电信和联通手里抢了大量客户,一跃成为宽带市场老大。
移动的做法要在国外可能就算是滥用手机市场的垄断地位,搞不公平竞争,国内反而没人管。移动的宽带虽然同样存在出口问题,但人家相当于宽带没要钱,还是很多人选择了移动宽带。
如今宽带月租已经大大降低,成为手机套餐的赠送产品, 社会 上的宽带运营商已经没办法竞争了。
但广电并非一无所获,广电还有电视播控权,运营商发展的电视业务,大部分的收入都结算给了广电,广电毫不费力赚的盆满钵满。
而且宽带市场,联通由于在南方的接入资源不占优势,许多地方选择与广电合作发展宽带业务,广电仍然可以获得结算收入。
广电就是一个垃圾,臭不要脸东西,价格太贵了,这几年农村广电,现在移动联通都进来了农村市场,估计广电没有他们的事,我们这里今年移动联通都有了,我准备不会用垃圾广电,十年数字电视三百块一年,不降低,不好好反思反思,死有余辜,没人同情。
个人认为是技术和政策两个方面,政策是主要的,现在国家允许二级运营商的存在了市场需求大了,技术成熟了自然做宽带的就多了,随着时代发展老百姓也相信这些私企了,早些年也只有广电做视频么
这是当时两大集团博弈的结果。如果在宽带发展初期,让广电介入根本不会有电信什么事。10兆对256kb,傻子都知道如何选择。但国家出面禁止了广电几年。之后再进入时,市场已经失去先机了。
㈡ 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再创历史新高
8月3日上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同时,移动互联网塑造的社会生活形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政企服务多元化、移动化发展。今年的互联网发展形势具有下列几点特征:
1、网民规模突破7亿,互联网普及率增长稳健
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上半年新增网民2132万人,增长率为3.1%。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与2015年底相比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14亿,较2015年底增加1000万;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72.4%,较2015年底略有下降。其中,手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4.40亿,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了3514万,增长率为8.7%;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为67.1%,相比2015年底增长1.7个百分点。
㈢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正规的网络运营者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影响的就是那些利用网络无形和善变的特点,进行非法活动甚至诈骗、敛财的不良网络运营者。
网络运营者本身就具有双重性,一面是网络运营者、另一面是网络受益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就是保护正规的网络运营者和网络受益者的(比如私人信息的保障、黑客攻击等等),打击不良网络运营者,营造均有公正、公开、公平、依法、遵纪的网络世界的。
㈣ 新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随着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传统生产等的逐步融合,网络安全尤为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最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基础性法律的出台,将会对个人、企业等相关主体产生哪些影响?
对个人:个人信息受保护更加明确
目前,我国网络用户群体庞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1.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网络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那么,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将会给个人带来哪些影响?
网络安全法对保护个人信息有了明确规定,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指出,保护个人信息是当前网络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拥有搜索个人信息的能力,个人信息的使用、交互、跨境传输越发频繁。虽然相关部门此前有一些政策法规,但总体比较分散、不成体系,正需要这样一部上位法。
360网络安全专家裴智勇指出,个人信息泄漏有多种原因,如网站存在安全漏洞,黑客或钓鱼网站的窃取,无良商家的盗卖等。第三方机构已披露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网站因为安全漏洞可能泄漏的个人信息多达55.3亿条,其中包括大量的用户实名信息。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表示,未来网上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留存取证,网络纠纷和安全问题更便于追溯。这对网民网上消费生活信心的极大提升。他打了个比方,如果个人用户在手机上下载并使用某个APP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过去没法投诉提供服务的应用商,但网络安全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意味着以后涉及互联网领域的官司可能会越来越好打了。”
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提出的“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规定,也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网络实名制”。这给遏制如今网络谣言肆意传播、网络暴力泛滥等乱象,提供了法治基础。
左晓栋认为,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等角度看,这次提出的网络实名制比以往的电话实名制范围更广,且其“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原则也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如个人上网发帖子以后照样可以匿名或用网名,只是在涉及执法时后台能追踪调查到个人。
对企业:提高了准入门槛和运行安全能力要求
一旦互联网企业或系统出现问题乃至发生瘫痪,会造成重大损失。在业内专家看来,互联网发展到现阶段,需要设置门槛,不能再“野蛮生长”;这个门槛就是安全,而网络安全法正是“安全保障之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网络安全法对企业的安全资质、内部技术、制度等有了具体规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开展业务、提供服务的同时保障安全,若达不到要求无法进行服务。这将作为互联网企业发展的一个衡量标准。
同时,网络安全法也对互联网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公司现在已可被视为基础信息平台,如阿里、网络、腾讯等拥有数亿用户,这些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李易认为,互联网企业必须有与其基础信息平台相匹配的技术能力,如应对黑客攻击、避免用户损失等。同时,也要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对大企业的“霸王条款”进行规制。
业内专家也提出,网络安全法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等规定,也对在我国经营的国外互联网企业有了规范要求。
总的来说,网络安全法将提高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对发展运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法律规范下,不具备安全技术能力的中小企业,未来可能更容易被淘汰。
专家建议:具体规定仍待细化
网络安全法出台到具体落实,还有一段过渡时间。在不少专家看来,不少具体规定要“落地”,还有一些配套措施需要完善。
朱巍说,网络实名制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彻底落实,主要原因在技术上,是采用手机还是EID(网络电子身份证)等,方式仍未确定。另外,网站的主体责任问题目前仍未落实;仍未明确不同行业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对于网站创建网民协议、搜集用户信息、用户知情权等的具体规定,也较缺乏。而且,现在很多互联网企业并不保存点对点的信息记录,一旦出现问题还是很难溯源。
朱巍认为,网络安全法“落地”,需要实施细则、个人数据保护法等其他法规的“配合”,网民协议制度、行业自律规范、技术能力等也都要跟上。
李易说,可以考虑推行评级系统,互联网企业要正常运营,网络安全评级或可信度需要达到一定的等级,“这也相当于一个准入标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表示,未来要处理好网络安全法与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如民事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软硬件市场准入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同时,避免在法律适用等环节出现问题。
互联网领域新生事物的快速发展,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专家指出,强制要求备案,所有互联网企业域名解析、服务器托管需要相关认证等规定,都是对互联网企业创业的基本要求,尤其对于中小企业。左晓栋等表示,网路安全法到明年正式施行,还有几个月时间,相关部门当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细则规定,推动相关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㈤ 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站总数有多少万个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对中国网站数量统计结果如下:
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站数量为454万个。
㈥ 大学生网购情况调查报告
凯里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设计三班
一、前言
由于现代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也发展了起来,各个购物网站开始崛起,网上购物也成为当下最流行的购物手段,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网上消费现状分析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目前大学生网上消费现状。本次分析研究以凯里学院本校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分析可以了解大学生目前的消费水平、消费动机、消费领域等现状。同时也为大学生网购消费提出合理的建议与方法。
二、主体
(1)调查背景
在我国,受网络影响最深、最广的莫过于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作为最先接受新技术的群体,大学生对电脑和互联网是情有独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购者从年龄来看以18~ 24岁所占总比利最大。从网络购物者的文化程度来分析,上网购物的大学生已达总数的49.3%。作为“高触网”的大学生,随着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学生成为网络购物群体中的主体。基于这样一种思考,我们对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此了解当代大学生网购特点。
(2)调查目的
通过大学生网上购物调查,以便了解大学生网上购物情况及需要,以及在网上购物是出现的问题,同时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3)调查对象
这次调研主要是针对在校大学生调查,随机调查了58名学生,其中男生占25.86%,女生占74.14%。其中大一学生51名,大二学生3名,大三学生1名,大四学生3名。
(4)调查的主要方法和过程
本次调研的主要采用发送网上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最后统计数据反映总体。
调查过程:总共用时两周
准备阶段:确定调查主题,进行成员分工,初步确定调查范围,对选题进行大致了解,用时三天。
设计并发放问卷:选择问卷问题,尽可能广泛地面向调查对象,深入展开调研活动,用时三天。
分析阶段:对问卷数据进行系统地分析整理,归纳总结,各成员对本次调研进行系统地总结,用时四天。
成文阶段:各成员交流调研心得,依据前三阶段的成果确立报告内容及行文方式,用时两天。
在本次调研活动中,由于经验不足,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无法抓住重点,不能分清楚主次等,可能无法反映出最真实的以一面;但我们尽最大的努力,认真对待此次调研,在我们有限的能力上最大程度还原调查结果。但本次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经验,让我们受益匪浅。
(5)调查获得的主要资料和数据
1.本次调查问卷为网上发放,其中在过去三个月有在网络上购买东西的占比为96.55%,而没有在网上购买东西的人数占比仅仅只有3.45%,可见在网络上购物的占比还是较高的,体现了现在时代在进步,科技在迅速发达起来,多数人选择了网络购物也体现了网购的方便快捷
2.数据显示,选择网购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方便快捷,节省时间”在这方面的占比为89.66%占比最高;其次是“价格便宜”和“品种齐全”两方面占比分别为70.69%和68.97%;比较中肯的选择是“网购时间不受限制”其占比为63.79%;其中选择“时尚有趣”和“实体店难以买到”的占比是较少的分别为46.55%和44.83%;而选择“其他”的是最少的,仅占比13.79%。多数人选择网购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快速便捷和价格便宜。
3.根据数据显示,大多大学生在网购上最多选择购买的是“购买服饰鞋帽”这一方面占比84.48%;其次是“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购买饰品”这方面的占比分别为77.59%和63.79%;而数据比较居中的选择是“购买电子产品”和“购买电子产品”两项分别占比50%和41.38%,其中选择最少的是“购买书籍”这一选项,仅仅占比32.76%。在购买方面还是在衣物和生活用品上的购买率较大,而购买书籍方面较少。
4.根据调查显示,百分之25.86的大学生每月网购的频率在5-6次,百分之22.41的人每周网购一次,百分之17.24的人每月网购一次,百分之10.34要么每天一次或一上,要么少于每月一次,百分之13.79的人每周4-5次。这个数据显示出来当代大学生网购频率较多。所以大学生每月网购的次数主要在每月5-6次比较多,每周网购一次的占第二,还有部分要么每天一次,要么少于每月一次,分为了2个极端。
5.根据数据显示,百分之55.17的大学生每个月花费在网购上的费用为100-300元,百分之17.24的人大约花费了301-500元,百分之15.52的人大约花费100元以内,百分之6.9的人大约花费在501-1000元,而百分之5.17的人大约花费在1000元以上。
所以大部分大学生花费在网购的费用为100-300元,说明这是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数额,只有少部分人会每月花费1000元以上在网购上。
6.据调查显示,百分之77.59的人喜欢的促销方式为免邮费,百分之63.79的人喜欢的促销方式为打折,百分之44.83喜欢的促销方式为增送优惠券,百分之24.14的人喜欢的促销方式为送分送礼物,百分之17.24的人喜欢的是其他。所以大多数人看的都是快递免邮的促销方式。
7.据了解,百分之60.34的人对网银、支付宝、财富通等网络支付手段持放心,方便快捷又安全的态度,百分之34.48的人对网银、支付宝、财富通等网络支付手段持比较放心的态度,只有百分之5.17的人对此持不放心,感觉不安全。
4.据调研数据显示,在网购的送货时长中,有百分之27.59的人只能接受2~3天的时间,这组数据能看出很多人都希望货物能尽早送达,其中有百分之50的人能接受4~5天的时间,这就占了这组数据的一半比例也代表了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最长时间是4~5天,其中有百分之17.24的人选择了最长能接受6~7天的送货时间,而6~7天的送货时间也是绝大多数人的能接受的最长送货时间了,这组数据中还有一小部分人选择了8~10天以及无所谓送货时长,通过这组数据我们能发现在网购中绝大多数人都希望送货时间不要太长,货物能够尽早送达。
5.据调研数据显示,大家对于网购中最担心的因素是图片与实物符不符合的问题,这一问题也占了调研数据的百分之55.17,这表示有一半的人都担心这一问题,其中还有百分之24.14的人担心产品的质量问题,而这两大问题也是人们网购中最为担心的问题,最后还有小部分人选择了支付的安全性问题以及货物运输受损问题,通过这组数据能看到在网购中大家所担心的因素。
6.最后在对网购满不满意的数据中能看到有百分之12.07的人表示非常满意,有百分之63.79的人表示比较满意,有百分之22.41的人表示网购体验一般,更有百分之1的人表示对网购非常不满意,通过这组调研数据发现大多数人对网购的体验都比较满意,只有少数人对网购体验持一般或不满意的态度。
三、结论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着自己特殊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一方面,他们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使得大学生消费呈现出不同一般的发展,大学生消费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也会影响着方方面面。对于成长中的大学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定型阶段,极易受家长、教师、同学及社会其它成员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可塑性。现在就有关大学生消费提以下的四点建议:
(一)对于大学生而言,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要理智地对待自己的消费。作为一个纯消费者,大学生经济来源大多靠家庭,所以自己的消费要考虑到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地陷入感性消费的误区。如今有的学生消费上大手大脚,还有沉迷于盲目消费中,比如最近许多大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这将大大增加自己的消费负担,更重要的是大学生也会在盲目的消费中迷失自己,以至影响到自己的学业。在问及“生活费不够”这部分大学生群体时,他们给出最多的原因是“花钱没有规划”以及“网购”,“游戏充值”。因此,我们应该引以为戒,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做金钱的主人。
(二)对大学生来说还应加强合理储蓄的观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清崎曾经说过:“理财与你挣了多少钱没关系,它是测算你能留住多少钱以及能让这些钱为你工作多久的能力。”在调查时,当问及“是否每月存钱”时,半数大学生会每月积攒一部分生活费,但是还是有半数大学生无法每月存钱。而在无法存钱的群体中,多数为“即使有富余的生活费,也会把它花光。”
(三) 加强自控能力,远离网贷等预支方式的消费,在消费中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
(四)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消费观念培养。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了解应该全面,客观地了解;与人生观、劳动观、金钱观、等重要思想观念紧密相关的消费观的专题教育应该得到充分开展。
(五)从问卷结果可以得出,理性消费与适度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当前小部分大学生在消费上仍存在错误观念等,这种问题的产生既与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缺乏正确的引导教育有关。当代大学生在接触多样事物时,可能并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如果接触的事物并不是良性的,又没有及时得到家长及学校的正确引导,就容易走上歧途,造成恶劣的后果和影响。在此希望各部门都可以提高关心大学生的力度,用良好的社会风气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合理的消费观,为我们国家的下一代保驾护航。
㈦ 简单几句话理解受众与用户的区别
8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说,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报告》对网民的含义进行了注解。网民指的是“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 6 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可以看出,网民侧重的是“使用”互联网的人,侧重的是“用”的主体。
当下,媒体行业大大小小的会议,言必谈受众。互联网行业的会议,如果不拽几句用户思维,好像就OUT了。那么,什么是受众,什么是用户,受众和用户有什么区别?
其实,在这个信息繁冗的时代,一直纠结于受众和用户的真正概念是什么,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人们对此的观点莫衷一是。但这个时代,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受众,什么是用户,及两者之间的区别可能更重要。
什么是受众?
从新闻传播学角度来看,受众主要指的是媒体的传播对象以及相关文学艺术作品的接受者。因传播介质的不同,受众有读者、听众、观众等不同的说法。受众侧重的是“受”。
在新闻传播领域,受众更强调“被动接受”,是受传者。传播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将内容传递到受众那里,是一种典型的单向传播;
从传播效果角度来看,因“被动接受”的意味太浓,所以很难分清传播内容是否真正的触达了目标传播对象,也不知道这些受众在认知层面有哪些改变,更不知道受众接受这些信息后的态度和具体行动;
也因此,在统计分析上,受众也只是以一种概率画像的模糊形式存在。
什么是用户?
?用户这个词在科技领域是一个热词,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得益于互联网的赋权和平权,用户这个词越来越时髦。用户一般指的是某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
从经济学和市场营销学角度来看,用户因消费而有了消费者的意义,而且用户不但有主动消费的倾向,还有把控信息流的话语权、主动权和决策权的渴望。一条信息触达到用户后,用户有没有反应,有没有行动,显而易见;
在统计分析上,因大数据存储、分析能力的提升,每个用户的画像是清晰的;
在营销学和广告学上,更凸显了精准定位、目标传播、个性消费的意义。
一言以蔽之:
受众是被动的,用户是主动的;
受众是离散的,用户是融合的;
受众不掌握信息传播的话语权,用户掌握信息传播的主导权;
受众是媒介霸权下标准化信息接受者,用户是互联网平等话语权下个性化信息的生产者和接受者。